摘要
自太陽花學運以來,臺灣彌漫著仇中情緒,蔡政府執政後,更處處藉著兩岸關係條例,阻擋大陸出版品進口。由於相關條文允許就出版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已有違憲之虞。文化部長以防禦民主機制為由,將啟動修改許可辦法,更是打著民主之名,行破壞民主之實,有出版法復辟之嫌。部份有心人士利用挑撥兩岸關係,牟取政治利益,恐將陷臺灣於難以掌控的險境中。
壹、前言
文化部最近在推動出版品免稅的同時,也宣布將針對中國大陸出版品入臺許可辦法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修正,引發「思想戒嚴」、「文化封鎖」、「出版法復辟」等質疑。部長李永得表示,這是民主防禦機制的體現,而且只針對中國共產黨或解放軍的出版品,以避免文化侵略。
貳、大陸出版品進口審查的相關法規
審查大陸出版品係根據1992年訂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7條第2項:「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前項許可辦法,由行政院新聞局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新聞局則依此規定於1993年訂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許可辦法》(2000年更名為《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其中第4條規定:
「大陸地區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一、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
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四、凸顯中共標誌者。但因內容需要,不在此限。」
針對出版品的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實有違反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這也就是為什麼解嚴後,各界呼籲廢止《出版法》,而該法也終於在實施將近70年之後,於1999年經立院三讀通過廢止。兩岸條例第37條及相關許可辦法,同樣也有違憲之虞,卻因事涉敏感,始終沒有更動。
參、兩岸交流與蔡政府的阻擋
隨著兩岸文化交流的快速成長,民間不時出現要求全面開放大陸圖書的聲音,並建議修正或廢除兩岸條例第37條有關出版品的限制。2002年新聞局曾公開表示,大陸書籍在臺公開販售,將朝「漸進開放」的方向思考。[1]事實上,從新聞局到後來被併入相關業務的文化部,一直採取低度管理的模式,有人檢舉才裁罰。自2010年至2020年,受裁罰的案件只有3件。[2]
然而,蔡政府卻相當認真地執行兩岸條例,尤其在阻擋大陸與思想相關的產品方面,更是不遺餘力。2018年5月,文化部發公文要求出版社,若出版中國書籍須依「大陸許可辦法」送審,否則不得出版。[3]自2020年9月3日起,經濟部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2020年12月,以疫情為背景的大陸繪本《等爸爸回家》,因提及「武漢加油」、「中國加油」等字樣,遭民進黨市議員、立委指為美化中國大陸疫情的大外宣,文化部因而以違反兩岸條例為由,火速禁止該書發行,全臺各級圖書館也陸續下架。[4]
自大陸改革開放、臺灣解嚴及終止動員勘亂以來,兩岸交流逐漸朝擴大與深入的方向發展。即使扁政府時期,也沒有刻意阻撓大陸出版品進口。然自從2014年服貿爭議引發太陽花學運以來,仇中聲浪卻隱然成為主流,兩岸文化交流頻受掣肘。據了解,2016年蔡政府執政以來,各公立博物館與大陸的交流活動停滯,政治人物越來越不敢公然倡議兩岸交流,因為害怕被貼上親共的標籤。
與此同時,仇中的言論則甚囂塵上,前述民代攻擊大陸繪本是一例,更誇張的,是2016年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主張刪除推廣扯鈴的預算,理由為扯鈴是中國的文化,推廣扯鈴就是在幫中國統戰。
肆、仇中情緒
文化部要求出版社將大陸書籍送審,以及打算將相關辦法朝精準規範的方向修正,可以說都是仇中心態的展現。李永得所說的「防禦民主機制」,似乎意味著,如果不審查中國大陸出版品,臺灣民眾就會被洗腦,這未免低估了民眾的判斷力。如今網路那麼發達,要連結大陸的網站易如反掌,試問有多少臺灣民眾因此「赤化」了呢?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就像預防疾病的根本之道在於鍛鍊身體、加強抵抗力一樣,唯有了解敵人,才知道怎麼作戰。一味地防堵,視對岸出版品如洪水猛獸,不僅暴露了內心深處的膽怯,且有可能陷民眾於難以掌控的險境中。
也許有人會說,因為對方是共產黨,他們沒有放棄武力犯臺,時時對臺灣的安全構成威脅,所以,為了保護臺灣,可以接受超越憲法的審查機制。事實上,動員勘亂、戒嚴,就是超越了憲法的緊急狀態。但是,如今我們已回歸正常的憲法體制,除非正式宣布改變現狀,否則就必須恪遵憲法。以違反民主的方式來防禦民主機制,實為自相矛盾,還沒防禦就先破壞了民主。
仇中心態還有一種報復性的觀念,即認為臺灣出版品進入大陸,都要經過對岸政府的審批,為了公平起見,我們也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可是,為了反制心目中的惡魔而模仿惡魔的行為,豈非把自己也變成了惡魔?
最令人憂心的,莫過於有人想利用挑撥兩岸關係來牟取「仇中紅利」。兩岸和平的先決條件之一是不斷地交流、對話,了解彼此,求同存異,如果反向操作,刻意擴大雙方的矛盾與衝突,激化對立的情緒,即便可以短暫地從民眾手中得到非理性的選票,卻讓臺灣一再流失發揮文化優勢及創造雙贏的機會,可謂得不償失。
(本文曾發表於2021/2/1海峽評論362期)
自太陽花學運以來,臺灣彌漫著仇中情緒,蔡政府執政後,更處處藉著兩岸關係條例,阻擋大陸出版品進口。由於相關條文允許就出版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已有違憲之虞。文化部長以防禦民主機制為由,將啟動修改許可辦法,更是打著民主之名,行破壞民主之實,有出版法復辟之嫌。部份有心人士利用挑撥兩岸關係,牟取政治利益,恐將陷臺灣於難以掌控的險境中。
壹、前言
文化部最近在推動出版品免稅的同時,也宣布將針對中國大陸出版品入臺許可辦法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修正,引發「思想戒嚴」、「文化封鎖」、「出版法復辟」等質疑。部長李永得表示,這是民主防禦機制的體現,而且只針對中國共產黨或解放軍的出版品,以避免文化侵略。
貳、大陸出版品進口審查的相關法規
審查大陸出版品係根據1992年訂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7條第2項:「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前項許可辦法,由行政院新聞局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新聞局則依此規定於1993年訂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許可辦法》(2000年更名為《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其中第4條規定:
「大陸地區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一、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
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四、凸顯中共標誌者。但因內容需要,不在此限。」
針對出版品的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實有違反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這也就是為什麼解嚴後,各界呼籲廢止《出版法》,而該法也終於在實施將近70年之後,於1999年經立院三讀通過廢止。兩岸條例第37條及相關許可辦法,同樣也有違憲之虞,卻因事涉敏感,始終沒有更動。
參、兩岸交流與蔡政府的阻擋
隨著兩岸文化交流的快速成長,民間不時出現要求全面開放大陸圖書的聲音,並建議修正或廢除兩岸條例第37條有關出版品的限制。2002年新聞局曾公開表示,大陸書籍在臺公開販售,將朝「漸進開放」的方向思考。[1]事實上,從新聞局到後來被併入相關業務的文化部,一直採取低度管理的模式,有人檢舉才裁罰。自2010年至2020年,受裁罰的案件只有3件。[2]
然而,蔡政府卻相當認真地執行兩岸條例,尤其在阻擋大陸與思想相關的產品方面,更是不遺餘力。2018年5月,文化部發公文要求出版社,若出版中國書籍須依「大陸許可辦法」送審,否則不得出版。[3]自2020年9月3日起,經濟部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2020年12月,以疫情為背景的大陸繪本《等爸爸回家》,因提及「武漢加油」、「中國加油」等字樣,遭民進黨市議員、立委指為美化中國大陸疫情的大外宣,文化部因而以違反兩岸條例為由,火速禁止該書發行,全臺各級圖書館也陸續下架。[4]
自大陸改革開放、臺灣解嚴及終止動員勘亂以來,兩岸交流逐漸朝擴大與深入的方向發展。即使扁政府時期,也沒有刻意阻撓大陸出版品進口。然自從2014年服貿爭議引發太陽花學運以來,仇中聲浪卻隱然成為主流,兩岸文化交流頻受掣肘。據了解,2016年蔡政府執政以來,各公立博物館與大陸的交流活動停滯,政治人物越來越不敢公然倡議兩岸交流,因為害怕被貼上親共的標籤。
與此同時,仇中的言論則甚囂塵上,前述民代攻擊大陸繪本是一例,更誇張的,是2016年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主張刪除推廣扯鈴的預算,理由為扯鈴是中國的文化,推廣扯鈴就是在幫中國統戰。
肆、仇中情緒
文化部要求出版社將大陸書籍送審,以及打算將相關辦法朝精準規範的方向修正,可以說都是仇中心態的展現。李永得所說的「防禦民主機制」,似乎意味著,如果不審查中國大陸出版品,臺灣民眾就會被洗腦,這未免低估了民眾的判斷力。如今網路那麼發達,要連結大陸的網站易如反掌,試問有多少臺灣民眾因此「赤化」了呢?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就像預防疾病的根本之道在於鍛鍊身體、加強抵抗力一樣,唯有了解敵人,才知道怎麼作戰。一味地防堵,視對岸出版品如洪水猛獸,不僅暴露了內心深處的膽怯,且有可能陷民眾於難以掌控的險境中。
也許有人會說,因為對方是共產黨,他們沒有放棄武力犯臺,時時對臺灣的安全構成威脅,所以,為了保護臺灣,可以接受超越憲法的審查機制。事實上,動員勘亂、戒嚴,就是超越了憲法的緊急狀態。但是,如今我們已回歸正常的憲法體制,除非正式宣布改變現狀,否則就必須恪遵憲法。以違反民主的方式來防禦民主機制,實為自相矛盾,還沒防禦就先破壞了民主。
仇中心態還有一種報復性的觀念,即認為臺灣出版品進入大陸,都要經過對岸政府的審批,為了公平起見,我們也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可是,為了反制心目中的惡魔而模仿惡魔的行為,豈非把自己也變成了惡魔?
最令人憂心的,莫過於有人想利用挑撥兩岸關係來牟取「仇中紅利」。兩岸和平的先決條件之一是不斷地交流、對話,了解彼此,求同存異,如果反向操作,刻意擴大雙方的矛盾與衝突,激化對立的情緒,即便可以短暫地從民眾手中得到非理性的選票,卻讓臺灣一再流失發揮文化優勢及創造雙贏的機會,可謂得不償失。
(本文曾發表於2021/2/1海峽評論362期)
[1]羅嘉薇,〈大陸書籍將漸進開放販售〉,《聯合報》(2002.3.6),14版/文化。
[2]陳宛茜,〈李永得:共黨共軍出版品才需許可〉,《聯合新聞網》(2020.12.29),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129420,瀏覽日期:2021.1.18。
[3]陳姝君/陳昌維,〈台灣出版中國書籍須送審,出版界批擾民〉,《公視新聞網》(2018.5.10),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93586,瀏覽日期:2021.1.19。
[4]王寶兒,〈關了電視台,又不准賣童書《等爸爸回家》,綠營民代眼紅告狀文化部急令全台下架〉,《中時電子報》(2020.12.3),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203000464-260118?chdtv,瀏覽日期:202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