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大的標題指出:「國人精神健康指數調查,去年142萬成人想自殺」,在教人驚訝之餘,亦直指如何將該種國人不健康的身心狀況,視為是一項整體性的社會事實,藉此正視自殺行為及其各種衍生性後果的嚴重性。
基本上,自殺(suicide)一辭源自於拉丁字的sui(自己的)及cidide(殺掉),合在一起就是殺掉自己的意思,也就是一種自我傷害與自動結束生命的行為。事實上,當一個人面臨到多層面的不適或抑鬱時,自殺常常被誤認為是最好的解脫手段,不過,也由於對國家、社會或某一群體的認同使命,這使得集體殉道式的自殺也是時有所聞;連帶地,層出不窮的個體自殺行徑亦可能被放大而成為某種的渲染效應。準此,不論是自殺身亡者(actual suicide)抑或自殺未遂者(attempted suicide),自殺指的正是一種有意識的實行自我毀滅的個人行為或集體行動。
表:自我傷害與自殺可能訊號一覽表
1.在外表方面:體重減輕、表情平淡、疲勞、眉頭深鎖,垂頭喪氣、憂鬱、悲傷、退縮、不想動、儀表不整、注意力不集中、有顯得激動和坐立不安。
2.在思想方面:感到無助、無望、空虛、無能及強烈的孤獨感;有喪失、羞恥、失望感覺;無價值感、自尊心低落、思考能力減低、自責感深、仇恨感、憤怒,有時無法控制自己的衝動行為。
3.在言語方面:話慢、不願與人溝通、表現出想死的念頭,可能直接用話語表示,也可能在作文、詞曲中表現出來;身體不適之主訴增加。
4.在行為方面:突然明顯的行為改變;憂鬱症狀毫無理由的消失;立遺囑交代後事;寫告別信給至親好友;清理自己所有的東西;將自己心愛之物分贈他人;閱讀有關死亡的資料;對所有周遭事務失去興趣;社會隔離像是少與家人鄰居朋友往來;突然增加酒精的濫用或藥物的濫用。
5.在環境方面:重要人際關係線索的結束;家庭發生重大變動;顯示出對環境的不良因應,並因而失去信心。
6.併發性的線索:從社交團體中退縮下來;顯現出憂鬱的徵兆;顯現出不滿的情緒;睡眠、飲食規則變得紊亂,失眠、顯得疲憊、身體常有不適、生病。
資料來源http://w1.dj.net.tw/~tymh/113.htm。
至於,自殺的成因除了個人的因素(精神疾病、心理異常、工作不遂、自我概念薄弱等)以外,自殺行為本身也會受到社會型態的影響,而自殺行為更會對他人、團體和社會產生感染性的移情作用,這多少指陳出來:我們不能過於輕忽相繼出現的自殺個案或是公眾人物自戕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社會性恐慌。準此,對於自殺舉動的防範除了藥物治療、社工處遇、諮商協談、以及社會支持外,也要針對結構性的危險因子像是景氣蕭條、失業貧窮、聯考季節,提供某些社會連帶與社會整合的預防措施。
事實上,幾則關於自殺的假相是必須要加以釐清的,透過這些事情真相的了解,方能避免在面對有自殺企圖的人時,因為錯誤的觀念而無法有效的預防。(資料來源:孫宇斌譯(2000)<啊!自殺?!>。台北:財團法人基督教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至於,這些自殺的假相包括有:
(一)嘴巴上說要自殺的人才會真的自殺--事實是:估計有一半以上比率的自殺個案,生前曾談到他們的自殺想法,所以,我們必須嚴肅地看待那些威脅說他們想自殺的人。
(二)不提還好,提起自殺反倒提醒人們採行自殺方式--事實是:對本來就想自殺的人而言,向別人說出他們的想法是預防自殺有力的幫助,而向那些還沒想到要自殺,但明顯表現出焦慮或沮喪的人表明自殺並非明智之舉,這也是很好的預防措施。
(三)自殺是無預警的--事實是:自殺是一連串過程後的結果,甚至可以追溯到好幾年前。自殺者通常先計劃好他的自殺方式,並且會露出某些蛛絲馬跡。
(四)所有的自殺者都有精神上的疾病--事實是:雖然所有的自殺者可能都不快樂、焦慮及煩躁,但不能就此斷定所有自殺身亡的人都有精神上的疾病。
(五)自殺傾向是遺傳的--事實是;這一點爭論甚多,不過,這個傳聞也並不全然是假象,也有它真實的成份。
(六)一旦有過自殺傾向,就會不斷地想自殺,沒有人能幫得上忙--事實是:自殺危機一般都是非常短暫的,只要有人中途介入並經過治療,他可能永遠不會再有自殺的想法,不過,也有企圖自殺者最後還是自我終結生命。
(七)想自殺的人都一心一意求死--事實是:大部分想自殺的人心中都很矛盾,他們想死,可是他們也想活。
(八)未留下遺書者不算自殺--事實是:自殺身亡者多少也會留下遺書。
(九)沮喪過後,自殺危機也就解除了--事實是:自殺最危險的時期是發生在極度沮喪過後的前幾個月。
(十)窮人和富人較可能自殺--事實是:自殺並無社經地位的差別,也沒有某些特定社經族群的自殺率特別高於其它族群。
(十一)酗酒的人通常不會自殺--事實是:自殺和酗酒關係密切,但也有許多非酗酒者會在死前喝下大量的酒,
(十二)想自殺的人不會尋求醫生的幫助--事實是:自殺身亡的人在自殺前也曾找過醫生幫助。
(十三)專業人士不會自殺--事實是:醫生、牙醫、藥劑師及律師等專業人士自殺率偏高。
(十四)發現一個人可能自殺時,最好不要再和他討論死的問題--事實是:不應避而不談,應坦誠關懷地設法勸有自殺意念、自殺企圖者尋求專業性的協助,最重要的是周圍的人應該讓他感覺到大家關心他,願意和他共同解決問題,這會許可以使他有一線的生機。
總之,無論是從個體精神醫療狀況的顯現還是自殺死亡率已躍居成為十大死因之列的集體意涵,這多少彰顯出來:自殺(含自殺未遂)已經成為當代文明社會裡一項重要的議題現象,而極待我們更為嚴肅地來看待這種偏屬個人行徑或家人一起自殺的集體現象,就此而言,對於自殺防治的基本思考線索乃在於:如何防範自殺於未然以及如何強化並且提昇對於尊重生命的生死與全人教育。
誠然,生命的本身自有它的韌性,有時堅不可摧,特別是各樣天災人禍來臨時,仍然掙扎著想要活下去;但是,有時卻也是不堪一擊,尤其是在孤單無助的脆弱時刻,更是需要有人伸出援手,然而,從自殺意念的興起、自殺傾向到自殺行動的採取,彼此之間還是存在著某種程度的時間落差,對此,如何建制『一念轉』的認知結構,特別是藉由安身立命世界圖象(world image)的構築以成就個體生命的圓滿!?誠然,在困境、挫折與不遂等等生命轉彎的時間點上,必有它驚喜的人、事、物在等妳我,而自殺的舉措多少會讓你我失去再一次淺嘗生命韌性的機會,大家都要為彼此的人生加油!?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