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金融創新環境
新加坡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其地位由政府經濟發展計劃所達成;世界上其他金融中心如紐約、倫敦、東京和上海,則因擁有廣大的內需市場而得到發展,兩者有很大的不同。

Tan (2005)認為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地位來自於1960年代晚期星國政府逐步規劃,藉由持續提供政策誘因,吸引外國金融機構投資,刺激本地金融業成長。政策在1980年代開始出現成效,直至今日,新加坡已成為世界主要外匯交易中心、全球超過200家銀行在新加坡設立總部,資產規模超過2兆。目前新加坡GDP中13%由金融部門貢獻,金融創新產業的崛起對新加坡經濟形成極大威脅,故而新加坡各界積極研擬對策,刺激本土金融創新活動。

星國金融科技產業生態系由政策、傳統金融業支持,加上豐沛的資金及人才所形成,在政府訂定的框架下,企圖以金融科技協助傳統金融業轉型。新加坡最大的競爭優勢來自於政策,其次為人才。

(一)政府支持
Economist (2017)指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簡稱金管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有計劃地鼓勵金融創新產業支持傳統金融業,是與倫敦、柏林、舊金山等世界其他金融創新中心最大的不同。新加坡金管局預計2020年前投入1.58億美元執行金融部門科技與創新計劃(Financial Sect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STI),以期吸引更多「協助者」,將產品投入銀行前端或後端,幫助銀行減少成本、創造收入,並引導金融創新生態系之建立與連結。

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DA)全資投資子公司資訊通信投資有限公司(Infocomm Investments Pte Ltd,IIPL)也積極投入金融創新領域,IIPL資金規模逾2億美元,據經濟部國貿局(2016)報告,一般成功率2%至6%的新創企業,在IIPL和其合作夥伴協助下,成功率可增加至62%至87%。

資金支持之外,MAS於2015年成立金融科技與創新團隊(FinTech and Innovation Group, FTIG),負責金融科技監理與戰略規劃;2016年5月重新整合資源,成立金融科技署(FinTech Office)提供新加坡金融科技業者一站式服務,該機構由新加坡創新機構(SG-Innovate)和金管局共同負責,協助申請經費、接受輔導、尋找研究人才、獲取監管批准、開拓市場等金融創新相關業務,以期讓新加坡成為金融科技中心。在監理方面,新加坡政府對金融科技的態度非常開放,張中一(2016)指出,新加坡金融科技在成長到足以產生具體風險前,不會受到管制。

Tung (2016)認為新加坡政府計畫性的從學界培養金融科技人才也是金融科技生態系迅速發展的原因之一,早在2013年財政部、資訊通信部門與新加坡管理大學(SMU)即共同推出Financial IT Academy @SMU (FITA)課程,培養金融業所需的資訊科技人才。

另外,新加坡長期以來積極吸引外資及外國人才,提供海外公司許多稅務及監管優惠,優秀人才工作簽證取得相對容易,也是新創公司前來投資的重要原因。

(二)傳統金融業投入
據普華永道調查,有八成新加坡傳統金融服務業者擔心營收受金融科技影響,較2016年調查增加7%;受訪金融機構近九成計畫在未來三至五年擴大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以投資數據分析(約80%)、人工智慧(44%)領域最為熱門。傳統金融業者如星展銀行、花旗集團等接連設立創新育成中心、辦理黑客松(hackathon),力求轉型,創造對金融科技服務的需求;同時有許多創投業者為金融科技業者提供Demo Days機會。

(三)區位優勢
新加坡為東協中投資障礙最低的國家,持續對外開放的政策環境、嚴格執法、政府效能及清廉度佳,使新加坡成為外資進入東南亞市場的門戶,如電子支付業者PayPal選在新加坡設立孵化器,將新加坡視為進入東南亞電子支付市場的第一站。

(四)向外拓展國際影響力
新加坡金融業極力引進新科技,並持續消除進入障礙、朝外拓展市場並吸引外國人才。星展銀行自2014年開始在印度、中國大陸、新加坡、香港等地舉辦金融科技黑客松,也是第一家在台灣舉辦黑客松的金融業者,同時透過讓內部人員參與新創團隊,激勵員工接受新科技,也從競賽中選拔優秀想法及人才,經過數年努力,該銀行被Euromoney雜誌選為2016年全球最佳數位銀行。

2016年4月、9月新加坡政府創投IIPL兩度來台探訪金融創新團隊,與台灣FinTechBase媒合,提供入選的10個團隊保險科技創業加速器計畫「Income Future Starter, powered by TAG.PASS」新台幣66萬元免股權創業投資,並推廣台灣新創團隊在台、星各設共同創立人,同時在兩地拓展市場及發展商業模式。

另外,2017年3月孵化器新加坡金融創新協會(Singapore FinTech Consortium, SFC)與巴林正式合作,共同創建金融創新生態系及法規架構,推動巴林成為中東地區金融創新中心。

新加坡金管局也積極與他國簽訂合作協議,2016年5月起開始MAS與英國、澳洲、印度安得拉邦、瑞士、南韓、阿布達比、日本、法國等國家或地區簽訂金融科技合作協議,促進金融科技趨勢及監理發展方向的資訊共享,並在特定創新項目進行合作。

二、新加坡金融創新監理
金融管理局成立於1971年,是新加坡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監管金融機構的主管單位,負責促進可持續且無通貨膨脹的經濟成長,並發展新加坡成為健全的金融中心。

其中金融創新由2015年8月設立的金融科技與創新團隊(FinTech and Innovation Group, FTIG)管理,FTIG包含三個部門:支付及科技解決方案辦公室(Payments & Technology Solutions Office)、技術基礎建設辦公室(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Office)以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室(Technology Innovation Lab)。

支付及科技解決方案辦公室負責電子支付及其他金融科技解決方案之相關發展策略及法規;技術基礎建設辦公室負責將安全、有效率的科技基礎建設,如雲端運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導入金融部門之相關發展策略及法規;比較特別的是2016年8月設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室,負責協助金融科技業者產品測試、發掘新技術,並促進新創公司和金融業等相關產業合作。

在監理科技方面,2017年3月成立數據分析小組(Data Analytics Group, DAG),DAG由三個單位組成:數據管理及架構辦公室(Data Governance & Architecture Office)、科技監管辦公室(Supervisory Technology Office)以及分析及視覺化辦公室(Specialist Analytics & Visualisation Office)。

數據管理及架構辦公室負責蒐集和管理數據,訂定數據管理政策和公布官方統計;科技監管辦公室負責分析監理及財務資料,以及與FTIG合作,提升金融業資料分析能力、促進創新,以降低企業法遵成本、提升政府監管效率;分析及視覺化辦公室負責發展數據分析工具及技術,提升金管局各部門數據能力。

三、新加坡監理沙盒施行現況
當前新加坡政府培植創新及採用新技術的監管,主要有三種形式:金融機構自行的創新、金管局與業界共同合作的創新、沙盒中的創新。(金管會,2016) 其中以監理沙盒作為最終法規調適的方式,豁免項目包括:資本要求、董事會結構、現金餘額、執照費、管理經驗、營業紀錄、信用評等(王儷容,2017)。

2016年6月新加坡金管局提出〈金融監理沙盒指南徵求意見稿〉(Consultation Paper on 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 Guidelines),提及新加坡監理沙盒申請人包含金融機構及任何有興趣的公司,施行流程分三個階段,除申請階段金管局會在21個工作天內給予答覆外,其他評估及實驗皆沒有預定時間,實驗時間結束可依結果申請延期,或擴大應用規模,在時間方面較英國有彈性。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2017)報告,新加坡監理沙盒遴選標準為:(一)必須能夠對消費者或產業帶來益處;(二)必須具備大規模執行其計畫的意圖及能力;(三)必須具備可接受的退場機制或轉換策略;(四)必須提出風險評估及風險減輕規劃;(五)必須界定適當的試驗範圍及條件;(六)必須有明確的測試情境及結果;(七)必須真正提出科技上的創新方案。除了上述要求,金管局也聲明不會放寬消費者資訊保護、反洗錢和金融反恐等領域的規範(The Business Times, 2017)。

相對新加坡政府開放的政策方向,其執行監理沙盒的態度相當謹慎。自監理沙盒公布以來,星國政府並未透露申請及審核情況,截至2017年6月,僅宣布一家公司通過審核進入實驗階段,即保險科技公司PolicyPal。該公司於2016年7月中旬向新加坡金管局提出申請,2017年3月2日正式開始,預計8月31日結束實驗。

PolicyPal以簡化保險的複雜度為核心概念,團隊於2016年3月從亞洲16個城市350件申請脫穎而出,加入Startupbootcamp的新加坡金融科技加速器計畫,獲得美金2萬5千元補助;2016年4月公司正式成立,進駐新創基地BASH;6月APP上架,並獲得30萬種子資金;11月進入另一個加速器計畫NTUC Income,獲得新幣2萬8千元免股權種子輪資金;2017年3月進入監理沙盒,再獲得矽谷種子基金暨創業加速器500 Startups及天使投資人的資金。

PolicyPal APP創新之處在於可用手動輸入保單或拍照保單首頁上傳供系統辨識,將用戶所有已申購的保險明細整合顯示在單一介面,包含保單號碼、費用、承保範圍、開始與截止日期,並分析用戶資料,顯示保額不足或溢繳保費;PolicyPal也提供機器人保險經紀及財務諮詢服務,使用IBM Watson作為客服機器人,針對用戶需求提出最適保單建議。目前PolicyPal僅提供仲介服務,用戶可透過客服機器人直接購買NTUC Income及Etiqa Insurance等兩家合作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

進入監理沙盒後,PolicyPal與新加坡金管局密切合作,專心開發產品,然新加坡市場太小且型態單一,金管局認為PolicyPal在結束監理沙盒實驗後應該向外拓展,以適應更大、更多元的市場,因此金管局持續與他國簽訂備忘錄,將新加坡金融創新推向亞洲其他地區,PolicyPal也持續推展自身市場,並對進入台灣市場展現強烈興趣。

四、新加坡金融創新的啟示
由新加坡金融創新發展過程可以發現,由政府主導的金融創新計畫重在整合,新加坡政府在提出許多計畫之後,開始著重於整合各部會既有資源,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一站式服務可以依業者需求有效分流,減少業者搜尋成本及政府資源浪費。

另一點很重要的是,據金管會證期局(2017)引述,新加坡當局認為星國各界對監理沙盒都很有興趣,但主要問題之一是如何過濾出真正具前景的新創事業。以新加坡的經驗,很多金融科技公司只是新瓶裝舊酒(Old wine in the new bottle),並無法符合新加坡想要發展「智慧金融中心」的標準。這也是未來台版監理沙盒上路之後,金融監理單位將面臨的極大挑戰。

(本文刊於2017年9月3日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