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行政院日前通過八年8,900億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含「建構安全便捷的軌道建設」、「因應氣候變遷的水環境建設」、「促進環境永續的綠能建設」、「營造智慧國土的數位建設」、「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五大建設計畫。其中城鄉建設,四年內將投入1,372億元,改善停車問題、道路更新、舊市區更新等,但各縣市須自提計劃,爭取中央補助款。

雖然國發會官員表示,目前城鄉建設只擬定大方向,包括競爭制度、經費分配等遊戲規則都尚在研擬中,並未讓地方政府申請。但是該計畫攸關城鄉公共環境品質改善,不少縣市正副首長紛紛踴躍出席全國聚焦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第五場城鄉建設),希望透過發言,展現為民爭取建設的高度企圖心,以積極爭取城鄉建設預算,作為地方基礎建設的經費來源。

本文爰綜整相關資料,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城鄉建設進行評析,並提出相關結論與建議。

貳、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城鄉建設簡介

一、願景:加強區域均衡,推動民眾有感建設。
二、十大工程建設:彙整各縣市建設提案,規劃在四年(106-109年)內完成十大工程,涵蓋交通、福祉、產業、文資、休憩等部門(見表1)。

1 城鄉建設之十大工程項目重點表
工程項目 預期工作績效 主管部會 4年概估經費
(一) 改善停車問題 興建4萬座停車場 交通部 200億
(二) 提升道路品質 改善路面品質500公里
路面孔蓋下地1250座
綠化面積2萬平方公尺
交通部、內政部 332億
(三) 城鎮之心工程 (1)城鎮寙陋環境改善45件
(2)公園綠地及開放空間環境改善90頃
(3)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40處
(4)導入綠色設計45案
(5)增加透水面積12000m2
內政部 85億
(四) 開發在地形產業園區 (1)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改善之既有工業區17處
(2)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輔導設廠面積128公頃
(3)規劃設置城鄉特色產業園區及場域20處
(4)新增產業樓地板使用空間6.3公頃
經濟部 200億
(五) 文化生活圈建設 (1)老建築修復180處
(2)臺灣藝術史及館舍重建(3)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 軟、硬體改善50館
(4)地方藝術展演及館舍整建升級
文化部 158億
(六) 校園社區化改造 (1)新建幼兒園園舍50園200班485間教室
(2)擴建教室提供各類社區服務
(3)闢建地下停車場
教育部 45億
(七)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1)整建長照衛福據點921處(站)
(2)補強公有危險建築物1858棟
內政部、衛福部 212億
(八) 營造休閒運動環境 (1)改善運動場館設施180座
(2)建構北中南國際賽會場館20座
(3)建置環狀自行車道10條
(4)優化現有自行車道400公里
教育部 100億
(九) 客家浪漫台3線 (1)啟動浪漫臺三線國家自然步道串連工程200公里
(2)啟動臺三線市鎮街區及立面改造4處
(3)啟動客家重要建築及客家大師故居修復或紀念館建置工程5處
(4)啟動大地園藝建置工程7處
(5)啟動臺三線省道軸帶自然景觀優化工程11處
客委會 20億
(十) 原民部落營造 (1)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健康站及住居友善空間整建
(2)原住民族部落免費戶外無線寬頻上網
(3)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原民會 20億
經費總計 1,372億(占前瞻計畫8,900億約一成五)
資料來源:整理自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

三、執行方式:
1.部會訂定實施計畫,宣示目標、核心價值、執行重點。
2.縣市提案競爭,嚴審精選出能夠突顯計畫效益的案例。
3.優先使用既有建築、設施,新建案務必確認其必要性與後續管理維護。
4.鼓勵縣市政府選任優秀的設計師與營造廠參與,確保品質。
5.部會可配合辦理研習交流、專業諮詢,提昇執行成效。

參、結論與建議

經筆者蒐集整理公聽會與媒體輿論後,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第五項城鄉建設,歸納出下列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一)計畫缺乏前瞻性,不符特別預算原則
依照《預算法》第83條的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時,得提出特別預算。但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幾乎都是各部會已編列預算的經常性的計畫,不符特別預算原則,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
(二)計畫呈現「重城市輕偏鄉」、「重硬體輕軟體」情況
由於計畫採地方自提計劃,爭取中央補助款的方式,偏鄉提案能力有限,加上必須配合自籌款的問題,即使爭取到中央經費,後續自籌款的編列仍成問題,將加深城鄉差距。再加上計畫的編列只見硬體的興整建,未考量後續設施的維護、使用需要一定的人力配合,未見軟體如人力的編置,恐讓計畫空有硬體,無法運行。例如: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工程,將整合公共服務據點成為長照、托幼、數位學習等中心,但未考量現有長照人力、托幼人力不足的問題。
(三)部分計畫未對症下藥,呈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
部分計畫似乎只是為了編列預算而編列,未考量實際現況。例如:改善停車問題、空污問題,不能只靠建立停車位,應該建立普及的公共運輸網路,以及推動其他低污染的交通工具。再如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為解決臺灣部分縣市產業園區用地不足,並解決違規廠房問題,將補助地方政府優先開發已編定未開發都市計畫工業區。顯然政府對於產業發展的思維,仍脫離不了圈地招商、拚硬體、蓋硬體的舊思維,再加上國內已有不少低度開發的工業、產業園區,政府應先考量提高這些低度使用園區的使用率。

二、建議

(一)城鄉建設必須兼顧城鄉發展,符合公平、公開的原則,並且考量地方政府需求,建議中央政府應重新調整經費分配,提出真正符合民眾所需的建設。
(二)針對十大工程項目四年超過千億的城鄉建設方案,分散在九個部會執行,其績效與效能均將面臨極大挑戰,故筆者建議:
1. 中央成立專業輔導小組或總顧問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引進專業人才參與地方建設,以建設特色景觀,培育人才和維護工程品質。
2. 由於建設須在短期的四年內完成,宜選擇已具成熟度的完整方案,列為優先補助或示範案,做為管考的依據,再將成功經驗移植各縣市,以免未來若工程延宕追加預算增加財政負擔,若趕工也將影響工程品質造成公共安全隱憂。
3. 設置中央各部會與地方(離島)政府之協作平台,簡化統一建設計畫送件格式與流程,縮短彼此溝通的距離,以達造福全國民眾的目標。
(三)城鄉建設應考量硬體、軟體經費的合理配置,並符合永續經營原則。因時代不同,網際網路與科技發展,已讓許多產業不受地域限制,是否需要如此多的文化、產業園區有待商榷。此外,有鑑於整個計畫著重於硬體建設,缺乏提供軟體建設如青年的人才培育與就業機會,因此城鄉建設違反新經濟生活圈建設的潮流,實有重新評估更改前瞻基基礎建設計畫方案內容的必要。
(四)因應我國人口老化與少子化趨勢,許多校舍早已成為偏鄉社區、部落的生活中心。建議可將城鄉建設十大工程的第六項校園社區化改造、第七項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以及第八項營造休閒運動環境等三項工程項目進行整合,規劃為親子、運動休閒及長照的活動與照護機構,以達整合資源有效應用之綜效。
(五)公共建設的執行要透過優質的採購,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各層級的主辦機關,應宣導並推廣優化的採購與執行機制。
(六)城鄉計畫強調投資小、效益大、工期短,但是預算的快速充分執行非衡量績效的唯一指標,建設計畫的效益和品質更是預算執行績效的重要考量。建議政府對於計畫的執行應給予合理的時間並做好嚴謹的評估規劃,同時應建立明確嚴謹且可行的執行績效考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