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振興影視產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通過《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草案》、《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草案》,以及《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規範電視事業於每日晚間8~10時黃金時段,若播送外來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而且無線電視及有線電視的自製節目比率分別要達到50%及25%,違反者將開罰20至200萬,這也是NCC首次出重手強制規範外來節目,保障本土戲劇。

由於日、韓、陸劇在黃金時段播出,而且還有冠名,嚴重衝擊國內的影視產業,本土劇比例壓縮到一成以下。因此,保護政策一宣布,不少電視業者及立委皆表示贊同。NCC將電視劇的保護重點,鎖定在晚上八點到十點,是因為根據調查,這段所謂黃金時段,為觀眾最主要收視時段,也是頻道最大廣告收益來源。如果能排除外來劇,讓本國自製劇能在這最肥沃的土壤重新成長茁壯,也許可以讓奄奄一息的台灣電視劇,鹹魚翻身。

事實上,我國已有行之多年的電視保護政策,《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即規定,無線廣播、電視節目中之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70%。然由於頻道數量太多,廣告量稀釋,導致製作經費不足,電視台無力大量生產自製節目,尤其成本較高的戲劇節目,更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為了符合法律規定,便紛紛製作低成本的談話性節目,並且一再重播,以填補空檔。

由於過去的電視保護政策,對於振興電視劇的效果有限,2016年1月6日新修正的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便增加了保護台劇的措施,規定無線電視台主要時段播出之本國自製戲劇節目,不得少於同類型節目之50%(《廣播電視法》第19條),有線電視節目也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本國節目比率之限制(《衛星廣播電視法》第8條)。上述NCC審議通過的辦法,便是根據這些新修訂的法律,制定更具體的規範。為了扼止重播歪風,還規定無論有線或無線電視,黃金時段節目的新播比率都不得低於40%。換句話說,新辦法一旦實施,未來電視黃金時段,觀眾將有更多機會看到本國自製節目,並且重播率將大幅降低。

觀察最近幾家電視台黃金時段的節目,可以發現,本國自製的八點檔連續劇確實增多了。也就是說,雖然新辦法還沒實施,但年初修正的廣電三法,仍發揮了促進電視劇自製的作用。然而,若問起今年台灣出了什麼好劇,卻除了公視的《一把青》之外,似乎不再聽到有什麼好口碑的台劇。這是怎麼回事呢?

韓國的電視台也有所謂黃金八點檔,他們稱為「日日劇」,也就是每天都播出的連續劇。但是這一類戲劇,我們很少機會看到。因為既然是天天播,而且集數多,每集的成本勢必壓低,品質就不可能太高,輸出海外的數量也就不多。這種情況和台灣的八點檔長籌劇(或稱鄉土劇)非常類似。

韓劇外銷的主力,不是他們的八點檔日日劇,而是每週播兩集、總集數在20上下的所謂「迷你劇」。因為集數較短,每集可獲得較高的製作成本,內容便得以走向精緻化。這種情況又和台灣的偶像劇頗為相似。偶像劇每週播一集,總集數也約在20上下,平均每集成本大約在150萬到180萬之間,過去尚有幾部口碑不錯的作品外銷。反觀長壽劇,總集數動輒數百,每集成本大約只有50萬,常被批粗製濫造,每部看起來都差不多。

保護八點檔,或許可以增加本土電視業者的工作機會,但對於提升電視劇品質及競爭力,恐怕效果有限,從已實施的廣電三法保護電視劇措施,即可略知一二。未來即使將外來劇從黃金時段排除,情況也不見得樂觀。

韓國從1994年開始推動文化產業,由於他們的經濟發展主要是靠外貿,所以文化產業政策也是以提升國際競爭力、輸出海外為目標。90年代末期,韓劇狂銷亞洲各國,引發韓流熱潮,不僅帶動了其他文化產業,其強力宣傳作用,也打響了韓國商品的國際知名度。

我國的國情與韓國雷同,經濟發展也是以外貿為主,因此,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不僅應該以影視音這些文創的龍頭產業為重心,更要將眼光放向國際,以拓展海外市場為目標。振興電視劇,不能只是自己關起門來,更要以提升品質為首要任務。所以,與其把重點放在八點檔,不如思考如何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鼓勵開發多樣的題材,打造小而美的優質劇,強化偶像劇的國際競爭力,並協助業者打通國際市場,才能真正振興影視產業。

(本文原載於2016.11.20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