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即將結束,離2015年5月就要進行的國中教育會考還剩不到半年。可是到現在關係著北北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年的莘莘學子而言,卻是備受煎熬,因為他們除了要準備考試,更要擔心高中入學比序的方法是否還會改變。因為不久前教育部第三度以「尚難以備查」,退回北北基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選擇「3等第」、「10量尺」,不用「4標示」的方法。因為教育部堅持「3等第」、「4標示」、「10量尺」的先後次序,認為北北基的免試入學比序違反比無可比,才能比量尺,因此有適法性和合理性的問題。不過,台北市教育局堅持該方案符合教育部規定,如將易造成混亂的等級、標示、量尺簡化後,更能讓考生在較公平的狀態下比序,避免抽籤情況的發生。而且該方案業經北北基的各個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依法對外公開說明,並報教育部備查,且進入校園展開宣導,學生均已明瞭熟悉該方案,表示「米已下鍋煮成熟飯」,不可能改變。教育部隨即對外表示北北基方案未予備查,後果自負,也不一定提供量尺分數,而且「飯煮下去能不能吃,也要思考」。顯然此時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正處於僵持不下、打臉互鬥的狀況,不僅讓國人看不下去,更使國中學子深深受傷。

事實上,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不同調的現象,早有前例。先前台北市教育局主張教科書一綱多本選一本,與教育部一綱多本政策槓上,甚至提出大法官釋憲。另外為了高中入學公佈國中基測組距也被教育部否決,教育部甚至提出高級中學法修正案。另外,教育部推動國立高中職隸屬地方,遭地方政府基於權屬、經費、人事退撫、財產等問題,而遲遲未能順利完成。除此之外,基北、中投之特招方案,更因與教育部意見相左而停辦,惟教育部表示基於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的精神,鼓勵各校辦理特招。以上種種跡象顯示: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不同調的現象,愈來愈頻繁,愈來愈嚴重,也愈來愈複雜,愈來愈難解。加上今年九合一選舉之後,中央為中國國民黨執政,地方則多為民主進步黨執政縣市,且提出「地方包圍中央執政」、「聯合區域治理」。想必未來,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的衝突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因此必須就此一問題,詳加研究,擬定策略,積極行動,努力溝通,盡量使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取得協調一致性,才是國家之福,學子之福,家長之福。

首先,就法律見解而言: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之規定,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原則、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定,104學年度應於一年前公告之。據此,無論是中央教育部或地方北北基教育局,事實上都已經違法,影響了學生的教育權。

其次,就法令權限而言: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第2項之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所訂免試入學錄取方式,須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因此,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的方案,確實必須獲得中央主管機關的備查,才能據以實施。不過,基於我國憲法第108、109、110、111條對於教育行政權限均權化之精神;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非國民教育法或強迫入學條例之所規範;也並非屬於全面免試或全面免費之國民教育。因此,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只要善盡監督之責,實際政策執行責任應由民選之地方政府機關負責。

再其次,就專業數據而言:教育決策當以教育專業研究、教育專業數據分析、教育專業解讀、教育專業討論,以形成教育行政決策。教育部引用數據指出若依基北區方案先比量尺可能發生2A++1A+2A、作文五級分考生,贏過5A++、作文六級分考生的錄取結果,一定爆發問題。但北北基卻指出其考生八萬多人,可能是唯一需要使用到10量尺比序的考區,將10量尺轉化成會考總積分,排第四順次,對考生較公平。可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時就應該讓教育專業數據說話,道理愈辦愈明,才有助於解決問題。

最後,就政策溝通而言:遇到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的衝突,一定要加強政策溝通協調。無論是中央教育部、地方教育局、學校、家長、教育團體都是關心下一代的教育環境,要提升下一代的競爭力。教育理念既然相同,教育方法、政策方案或有差異,但是如果能夠多多傾聽對方需求和壓力,參與政策溝通,一定有助於協調一致。

總之,中央與地方教育的不同調現象,我們可以從法律見解、法令權限、專業數據及政策溝通等層面加以解決。原則上,就是不能因中央與地方的教育行政衝突而影響了學生和家長公平的教育選擇權。

<本文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已刊登於103.12.19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