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民進黨在憲政立場上,有諸多不同之主張,本文將從國家認同、憲法架構、政府體制、憲政運作、責任政治、立委選舉制度、人事同意權與修憲立場等八項議題進行比較。

一、國家認同


國民黨認同中華民國,主張中華民國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大陸,治權限於台澎金馬。在符合台灣民眾權益下,不排除國家未來的統一。


民進黨原不認同中華民國,執政後礙於反對者眾,遂勉強地接受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憲法,惟台獨黨綱至今並未廢除。

二、憲法架構


國民黨主張維護五權憲法,反對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民進黨主張三權分立,必須大幅修憲。然而大幅修憲等於制憲,此易引發國內政局動盪,且現在根本不可能通過。

三、政府體制


國民黨主張遵行雙首長制憲法,行政權之換軌,視立法院多數黨或多數聯盟與總統同黨與否而決定。


民進黨在陳水扁競選總統時,原承認憲法為雙首長制,惟當選後就不再承認憲法為雙首長制,而是把憲法扭曲成總統制運作,造成政局不安。

四、憲政運作


國民黨主張多數政府,由贏得立法院過半席次之政黨或聯盟之領袖擔任閣揆,籌組多數政府,以利行政、立法之互動。


自民進黨執政以來,不尊重立法院多數意見,逕行建立少數政府,導致行政院與立法院的衝突不斷,影響政局穩定與經濟發展。

五、責任政治


國民黨主張,依據憲法,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總統須任命國會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的領袖,擔任行政院長。如果行政院長得不到立法院多數支持,即應辭職以示負責。


民進黨認為行政院向總統負責,所以總統可以不顧立法院意見,片面建立少數政府;行政院也可不顧立法院的反對,逕行停建核四,完全違背責任政治的精神。

六、立委選舉制度


國民黨主張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且在單一選區部分希望採取絕對多數制。此制較具公平性,使小黨仍具有生存空間,較能反映多元社會之樣貌。絕對多數制除能強化區域立委的民意基礎,並能進一步整合選區利益之外,有效遏止黑金漂白。


民進黨主張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單一選區部分採相對多數制。民進黨提出此制,完全是選舉策略之考量,忽視小黨的生存空間,亦無法回應多元社會裡,人民的需求與選擇。同時,也無法消除黑金介入選舉的疑慮。

七、人事同意權


關於總統提名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委員與大法官,國民黨主張總統應依專業性擇才,不應有政治考量,故此次陳總統所提之名單,本黨將嚴格把關,拒絕不適任人選出任。


在總統提名權的部分,從此次名單中可知,民進黨政治酬庸的目的甚為明顯,並未考量人選的專業性與獨立性。

八、修憲立場


國民黨主張行憲比修憲重要。憲政成長的基礎在於行憲,並非修憲。民國八十九年第六次憲改後,修憲的條件比以往嚴格,想要跨越修憲門檻,更為困難。


民進黨提出憲政改革主張,欲藉由修憲議題,贏得改革形象,卻忽略在各黨缺乏共識下,不可能完成修憲。為何民進黨知其不可而為?目的根本不是修憲,而是藉修憲贏得美名,然後將憲改不成的責任,推給在野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