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全球化與經濟全球化
一、全球化的成因
全球化是如何產生的?大多數學者認為全球化首先是一個經濟現象;但經濟發展必然要給國際政治帶來一些新的變化,其內容之一就是國家主權和職能的轉移[1],因此是一種從經濟到政治的趨勢變化。當然,為了避免把全球化議題過度簡化,學者並未單獨以「進步的資本主義」(advance capitalism)觀點看待全球化的過程與現象,雖然這是個主要的因素。事實上許多因素都與全球化的過程有關,包括企業資本的盈餘累積、主宰性國家與其官僚的角色、國內的限制、興起的人類期望、國際機構與技術革新等等[2]:
1.利潤累積的經濟因素:最重要的因素是,資本主義的全球化是利潤累積的驅力,它跨越了地域的疆界,並且超越了數世紀來的國家疆域。全球化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加速發展,而在1970年代以後達到高峰,1990年代達於頂點。利潤的累積是資本主義的生命線,全球化是跨國企業的中心特徵,歷經數世紀達到一個全球的市場,並在低度開發國家裏享受廉價的勞工。
2.全球行銷:為了尋找新的市場、廉價的勞動力與不受限的生產地,許多多國的與跨國的公司決定邁向全球化。
3.全球生產,帶來成本的降低,同時也開始代替國家生產。財政全球化促進此一過程,經由一個生產公司可以從世界任何地方得到成分與原料,產生了「全球源」(global sourcing)。
4.企業結構的重組:跨世界企業的興起與擴展導致了垂直的與水平的組織重建;這帶來了企業權力在全球層級的集中化與全球統治階級的產生。「併購狂」與「強勢併購」的趨勢產生了全球集中的組織與集中的權力結構。這個集中的全球企業結構同時也產生了「管理菁英」的全球組織架構,以及傾向實際上影響全世界的公共政策與行政決定的「組織菁英」的新階層。這些全球的菁英產生了全球性的「組織文化」。
5.全球貨幣與財政化:全球貨幣不再忠於或附屬於任何空間、國家或人類社區。不像過去的貨幣與其分配主要是疆域性的並促進了國內的社區-工作、機會、商業活動、社區價值,全球貨幣現在鬆綁其與疆域性財務的銜接關係。
6.全球國家與行政:資本主義需要強而有力的國家與穩定的環境才能成功。它需要秩序與社會控制。全球居主宰優勢的政府,特別是美國與其歐洲的夥伴國家,在促進本世紀資本全球化上扮演了主動的角色。這些政府分配大量的公共支出於軍事與安全體系上,以保護與促進低度開發國家與其國內市場的資本累積。特別是自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政府視其意識型態、價值體系、治理與行政的體系為理想模型而不斷輸出。經由干預與入侵亞洲、拉丁美洲、非洲與中東,在美國全球利益的保護傘下,美國公司的利益被不斷申張,而且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
7.國內情況的衰退:1970年代全世界遭逢通貨膨脹、能源危機、預算赤字、政治等種種危機所導致的國內經濟衰退災禍,造成「企業與政府菁英績效」與「普遍組織衰退與削減管理」的雙重信心落差。這些問題伴隨著公民的稅務革命與在公私部門興起建立工會的期望。結果是國家面臨合法性的危機,無暇他顧,促使更多企業邁向全球化。
8.人類個人權益預望的興起:一般民眾的個人權益期望興起,特別是工會組織的增加,演變成工會對工作財產權的需求、雇員愈來愈希望參與企業管理權與職場女性角色興起的證據。而企業既有的區域性權力結構使得員工的期望與企業賺取利潤的目的不成比例,這導致了企業全球化。
9.革新:資訊科技、溝通與傳送系統的革新,以及網路都對全球化現象做出重要貢獻。
10.國際機構:聯合國本身也是全球化的重要因素。此外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世界貿易組織(WTO)也是此過程中強而有力的工具。
二、全球化的意義
「全球化」(Globalization)一詞首先出現在1960年代的美、法兩國,到1970年代,全球化已成為全世界各國的通用之詞[3]。全球化形成了新的世界秩序,意謂著一個國家與人民可以撇開意識型態,相互和平地生活的集體世界安全的體系,並藉此觀察各自的疆域界線,並維持集體的安全利益[4]。然而全球化的意義為何?經濟學家將全球化考慮為邁向全面整合的世界市場的步驟。有些政治科學家視全球化為遠離傳統定義的國家概念,商學院學生與顧問則將全球化應用在「無疆界的世界」中,其他人全球化視全球化為私部門公司而非由政府所驅動的現象。所有有關全球化的討論都碰觸到關於疆域的問題-國家管轄權限的疆域界線,以及相關的議題如治理、經濟、實體與社區。以下歸納六種不同的全球化定義[5]:
1.全球化即國際化:這種看法將全球化侷限在組織間跨疆界關係的狹窄意義上。在這個定義中並沒有什麼新東西:國際貿易與其他層面的政經關係早在數世紀前就在國家間蓬勃開展。
2.全球化即疆界的開放性:這意謂著經由解除國家管制的障礙與保護主義者的標準,所達成的國家邊界的大幅開放性,因而促成了快速的財務交易、溝通、貿易與文化關係。這種無疆界的世界是被統一的全球經濟、全球政府、同類型的全球體系所形成。
3.全球化是一個過程:這種看法運用了政治經濟學的觀點,指出全球化不是一個現象,而是一個過程-一個歷經多世紀的現代資本主義資本累積的持續性過程。這也不是個新觀點。這個全球化過程的開始可追溯至19世紀與20世紀初期,在從早期資本主義(競爭的)到晚期資本主義(獨佔)的轉換中留下記錄,並被兩次世界大戰所推動,而在冷戰的高峰時期產生了資本主義的全盛時期。
4.全球化是意識型態:豐富的資訊藉由媒體、新聞、電腦與衛星傳送系統散播至全世界,提供了一個給其他國家效法的理想政治體系印象。「自由」、「個人主義」、「自由企業」與「多元民主」等關鍵詞形塑了全球化的意識型態的驅力。
5.全球化是一個現象:這種觀點將全球化看作1970年代世界資本主義無止盡地為資本的快速累積達到全球市場的努力的結果。這種全球化的觀點對於瞭解國家政經的全球變化特別有用。
6.全球化為一種優越的現象與過程:這種觀點將全球化考慮成全球資本主義的累積過程,即在全球的層級中為了累積資本而不斷擴展至新疆界與機會的過程。它同樣也把全球化視為由全球資本累積過程所導致的現象-一個幾乎在任何地方明白表露其負面與正面影響的現象。
總括而言,全球化為在連續性的廣泛架構內的歷史變革所產生的現象[6]。全球化是一系列複雜、彼此獨立、卻又互相有關的變化過程;這一系列的過程增進、深化與加速了全世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外交與安全各層面的人類關係與接觸的關聯性,這種過程使得在世界任一地所發生的事件、決定與行動對世界另一地的個人、團體與國家都會產生立即的影響與後果[7]。也可以說,全球化為具有下列特徵的一個(或一組)轉變過程,此過程表現為:一種全球各種社會關係與社會交換行為之「空間組織方式」的轉變;這種轉變可用廣度、密度、速度與深度加以衡量,並會在跨洲際、跨區域間引起與產生各種活動、互動與權力支配的流動與網絡[8]。全球化與「全球主義」(Globalismus)、「全球性」(Globalität)等名詞的定義必須釐清。全球主義指世界市場對政治行動的排擠或取代,亦為世界市場宰制的意識型態或自由主義的意識型態,這種意識型態依照單向因果關係、經濟主義運作,將全球化的多面性簡化至經濟面向[9]。而全球性意謂人類早已生活在一個世界社會中,此處的世界社會指未被整合入民族國家政治或不受後者決定的社會關係的整體[10]。
因此,全球化意謂著「疆界的瓦解」[11]。此處的「疆界」,意指政治、經濟、社會、資訊、生態、勞動生產與文化過去以「國家」與「地區」為準的固有界線。所以全球化的面向是多元的:資訊的全球化、生態的全球化、經濟的全球化、勞動生產的全球化與文化的全球化[12]等等。進一步來說,全球化是一個受到政治與經濟雙重影響力聯合推動的範圍廣闊的進程[13],諸如國際間貿易與關稅的合作、商品、食物、醫藥衛生、勞動、跨國企業、工業發展與標準化、智慧財產權、文化與觀光事業、交通等的流通[14],而擴展至世界的每個角落。因此,全球化就是全球傳遞的工業產品、現代科技、貿易、資金、產品與資訊的跨國溝通[15],為世界各地社會彼此關係的激烈化,將本土事務調整為適合幾百哩外之經濟實體的事務,或者讓對方的事務與自身相互融通[16]的過程。全球化亦指「非世界國家」(Nicht-Weltsaat)的形塑,或者更正確地說:無世界國家且無世界政府的世界社會[17]的形塑。
三、全球化的結果
全球化促進了人民、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的連接與合作。當然,全球化建立於由許多矛盾所組成的新文明上,故並非所有的國家都平等地被全球化影響或做出反應,其所產生的結果為[18]:
1.國家的持續性與維持性:全球化並未導致國家與其官僚體制的終結,也不會導致國家在未來的衰退。然而,全球化的確導致了現代國家本質上的主要改變。至少有五項這類主要的變化可被辨識出。第一是強化了超越疆域的治理組織,像是IMF、世界銀行與世界貿易組織,其決策與指導的法規拘束了民族國家,影響其行政體系。第二是增加現代國家間相互依賴的程度,以便處理跨疆域與超疆界的議題,並為普遍利益而尋求合作,像是對全球環境的警示與生態維持的存續能力等。第三項改變是所有的國家獲得資訊時代所帶來的優勢,以為幾乎同時在國內與國際間與治理與行政有關的所有功能處理資訊,雖然低度開發國家將在資訊技術上繼續落後一段時間。第四項挑戰是政府愈來愈往私部門合夥者與促進者的角色邁進,這通常是表現在公共物品與服務的消費上。第五項,也許對公共官員而言是最重要的改變,就是行政國家從福利國家到商業國家的轉變,或稱為「陰影國家」(shadow state)、「漠不關心的國家」(indifferent state)、「契約國家」(contracting state)、「企業國家」(entrepreneurial state)。
2.全球化的負面結果:全球化的負面結果很多,包括國家主權的縮減或喪失、對民主的限制、社區的喪失等。
(1)對國家主權的威脅:主權國家的地位,視其疆域性、固定的位置與遍及陸地、空中與海洋的最高管轄權威而存在。但國家在全球資本主義的樞紐角色,由於全球化阻止、奪取其主權而威脅到國家實體本身。從1970年代起,IMF、世界銀行與世界貿易組織增強了對低度開發國家金融與財政政策的權威措施。1994年,世界銀行要求「下個世紀提供2000億給第三世界,以促進其私部門的發展」。這種國際性的貸款深化了低度開發國家對西方強權與全球強權菁英財政、軍事、政治與經濟的依賴。西方國家可輕易地對貧窮的與低度開發國家指定其想要的政策選擇。
(2)對民主與社區的威脅:全球資本的興起與擴展,對全球的民主觀念產生嚴重的威脅。像IMF、世界銀行與世界貿易組織這類的全球組織以及跨國菁英對貧窮與低度開發國家規劃與決定財政、軍事與其他結構調整的政策,從某方面而言對地方民主是負面的。相反地,當全球企業未諮詢地方社區即連夜關閉工廠出走海外,或者當國內企業並未由地方社區投入資金而是由外國投資時,對地方社區民主的威脅也是確實存在的。
據統計,一九九八年全球商品和勞務達7.1萬億美元,佔世界各國國內生產總值24%,而全球6萬多家跨國公司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佔全世界40%,貿易佔全世界的60%,對外直接投資佔全世界的90%。二OOO年,發達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控制全球1/3的生產,掌握全球70%以上的專利和技術轉讓[19]。經濟全球化可以利用國家之間的差異,以及通訊資訊科技的發達,選擇最有利的地點,零散化其生產流程[20]。傳統的國家疆域將因而被消弭與統整。此外,全球資本的流動性與國際化市場結構的成長,使得以「國內」為實施空間的法令規章面臨調整。金融的國際化也使得傳統的國家再不能只以「單位行動者」(unit actors)的角色運作於國際層面[21]。
總之,愈來愈多的跨國企業可以將工作位置出口至勞動成本低的地區。在資訊技術發達的環境下,跨國企業可以將製品與服務分開,依分工的方式在世界不同地方生產,進行全球性的討價還價行為,以便獲得最低的稅率與最有利的基礎結構服務。跨國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哪裡是投資地,哪裡是生產地,哪裡是納稅地與居住地[22],選定最適合的勞力資源、稅賦、法規制度、基礎建設為投資地點,藉由直接獎勵投資的承諾與退出市場的威脅,有效制衡各國政府的政策抉擇[23]。在這種轉變之下,傳統的國家疆域將因而被消弭與統整。現代政治的基本單位,所謂領土、主權、獨立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s),包括立國最悠久最穩定的在內,如今都發現在超國或跨國性的經濟勢力之下,自己的權力日漸縮小[24]。世界已經逐漸演變成一個單一的運作單位,尤以經濟事務為首要。舊有以領土國家政治為界定的「國家經濟」,已成為跨國性作業下的繁難雜症[25]。全球化正在影響著各國的地位和能力。主權不再是零和賽局,國家的疆界與過去相比,正不斷地變得模糊,特別是以歐盟為例[26]。過去以民族國家規範為範圍的經濟和貿易、投資活動逐漸被世界性的跨國界的組織網絡組合起來,而形成了新的全球資本主義,或大前研一所說的「無國界世界」[27]。國家並未因而消亡,只是政府的活動範圍延伸[28]至國際層面。在政府、經濟以及文化事務方面,各國保留著,並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仍將繼續保留相當大的(對其國內公民和在對外事務上所享有的)權力。它們將經常性地行使這些權力[29]。此外,資訊全球化的結果導致地方文化在世界各地興盛,並在國家與國家間創造了新的經濟與文化區域[30]。全球化不僅自傳統國家主權中抽出一部分權力,同時也向下擠壓出地方認同問題[31]。
四、經濟全球化
全球資本的流動性與國際化市場結構的成長,使得以「國內」為實施空間的法令規章面臨調整。金融的國際化也使得傳統的國家再不能只以「單位行動者」(unit actors)的角色運作於國際層面[32],經濟全球化為世界各國所帶來的影響如下[33]:
1.貿易自由化將使各國面臨開放市場的壓力,為提昇國家競爭爭力,世界各國無不紛紛進行經濟結構的調整,期能改善貿易條件,促進經濟發展,同時,一方面透過各種優惠政策,建立自由貿易區,開展國際經濟交流活動,一方面則圖透過國家間的經濟合作,推動區域經濟集團的發展,以提昇競爭力。
2.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西方國家大企業感受到經營上的壓力,近年來越來越注意全球性的發展策略,紛紛採取合併或購股兼併的方式,建立國際戰略同盟,企業兼併與合併之風盛行,自然使國際上發生壟斷的危險性日增,這將使發展中國家面臨重大的壓力。
3.隨著國際分工體系的確立,構成了國與國間彼此互賴的關係,至少從經濟和科技的角度來看,國家的界限將愈來愈模糊,國家主權的觀念將受到衝擊,各國的經濟活動也將愈來愈受到國際慣例和國家條約的規範。
據統計,一九九八年全球商品和勞務達7.1萬億美元,佔世界各國國內生產總值24%,而全球6萬多家跨國公司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佔全世界40%,貿易佔全世界的60%,對外直接投資佔全世界的90%。在二OOO年,發達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將控制全球1/3的生產,掌握全球70%以上的專利和技術轉讓[34]。
跨國企業無疑在世界的經濟整合上扮演吃重角色。愈來愈多的跨國企業可以將工作位置出口至勞動成本低的地區。在資訊技術發達的環境下,它們可以將製品與服務分開,依分工的方式在世界不同地方生產。它們進行全球性的討價還價行為,以便獲得最低的稅率與最有利的基礎結構服務。它們可以自行決定哪裡是投資地,哪裡是生產地,哪裡是納稅地與居住地[35],也就是資本利用國家之間的差異,以及通訊資訊科技的發達,選擇最有利的地點,零散化其生產流程[36]。傳統的國家疆域將因而被消弭與統整。此外,全球資本的流動性與國際化市場結構的成長,使得以「國內」為實施空間的法令規章面臨調整。金融的國際化也使得傳統的國家再不能只以「單位行動者」(unit actors)的角色運作於國際層面[37]。
五、海峽兩岸對全球化的觀點
大陸的對台政策與台灣的大陸政策基於意識型態的原則問題,短期內不易達成突破性的共識。這不但阻礙了雙方事務性的合作,更無益於兩岸的未來發展。不過,是否能以經濟全球化的架構創造新的思維,進而化解兩岸的僵局,端視雙方對全球化趨勢的觀點而定。
(一)大陸方面
大陸官方對全球化的承認始於一九九八年國務院所公佈的「國防白皮書」,內容提及多極化趨勢與經濟全球化的持續發展,使國與國之間的相互依存與制約進一步的加深,也有助於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38]。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並於該年十一月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發表對經濟全球化看法的講話[39]:
1.經濟全球化趨勢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科技發展的產物,給世界各國帶來發展的機遇,同時也帶來嚴峻的挑戰和風險,向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提出了如何維護自己經濟安全的新課題。
2.經濟全球化趨勢要求各國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但各國在擴大開放時應根據本國的具體條件,循序漸進,注重提高防範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3.經濟全球化趨勢使各國經濟的相互依存、相互影響日益加深。一旦某些國家和地區發生經濟危機,不僅發展中國家會深受其害,發達國家也難以置身其外。全球化的經濟需要全球性的合作。國際社會的所有成員應本著責任與風險共擔的精神,共同維護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
大陸官方重視在以市場為中心的全球化資本主義秩序中受益,其積極爭取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即為一例,另方面又極力維持本身的權力與權威結構[40],換言之,大陸官方支持全球化所導致的經濟整合,卻抗拒全球化所導致的民主化趨勢,這種現象被稱為「國家的繞徑」(Bypassing the State)[41]。
相較於官方,大陸學界對全球化的態度是認為全球化不是國際組織設計出來的,也不是哪些國家領導人倡導的,它主要是由企業推動,是從下而上的一種微觀經濟行為[42],所以多從經濟的角度理解全球化,而且泰半持懷疑論與轉化者論的態度,認為經濟全球化通過「向上轉移」(指像歐盟、國際貨幣基金會等超國家的國際性組織有形或無形的權力轉移)與「向下轉移」(指向國家的中央政府以外的團體單位,如地方政府、企業、人民團體等)削弱了國家政府的權力[43]。
(二)台灣方面
台灣與大陸一樣,多是自經濟全球化的角度理解全球化,並提出包括兩岸關係、國家經濟實力、國際化程度、政府效率、金融實力、基礎建設、企業管理、科技實力、人力與生活素質、社會安寧等作為提升台灣全球競爭力的要素[44]。為爭取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八十年度花費2762萬元、八十一年度花費3764萬元、八十二年度花費1928萬1千元、八十三年度花費5674萬元、八十四年度花費881萬4千元、八十五年度花費3850萬元,所進行的項目包含聘請外籍師資或官員來台講授國際經貿法規課程,培訓政府各部門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人才、成立世界貿易組織專案小組及策略小組以因應入會談判,以及對台灣政經環境及產業可能造成之影響,進行逐項評估,並參考國外案例,擬妥因應對策,成立談判工作小組積極進行談判工作之準備及規劃,以及舉辦說明會[45]。在入會問題方面,台灣內部的反對聲浪小,也少普受重視。
貳、兩岸經貿與雙方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互動影響
一、現階段兩岸的經貿概況
台灣對大陸出口由一九八九年的38.3億美元至二OOO年已達323.9億美元,十一年間成長8.5倍。以一九九九年為例,台灣已成為大陸的第二大進口國(僅次於日本),台灣對大陸出口佔台灣總出口的17.5%,僅次於對美國出口。大陸自台灣進口佔大陸總進口之比重亦達11.8%[46]。目前兩岸至一九九九年六月的經貿現狀是,在商品貿易上,兩岸的貿易總額達1476億美元,在投資金額方面,台商在大陸的投資項目達42653個,金額達428億美元,實際使用台資達226億美元。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額僅次於美國、香港、歐洲、東南亞與日本居第6位,而大陸對台灣的貿易額僅次於亞洲、日本、美國、香港、韓國居第6位[47]。
一九九九年兩岸的貿易總額為235億美元,比一九九八年同期增加了14.5%,在台灣對大陸的出口方面,一九九八年只比一九九七年增長1.1%,但一九九九年比一九九八年增長17.3%[48]。
表一台商對大陸投資的產業別
|
年別 |
投資總額 (百萬美元) |
食品飲料業(%) |
塑膠製品業(%) |
金屬基本工業(%) |
電力電子業(%) |
精密器械業(%) |
其他(%) |
|
80 |
174.1 |
11.09 |
12.91 |
5.35 |
18.13 |
2.29 |
50.24 |
|
81 |
246.9 |
18.79 |
18.20 |
4.32 |
15.32 |
7.30 |
36.07 |
|
82 |
3,168.4 |
10.24 |
11.86 |
8.10 |
14.00 |
9.04 |
46.76 |
|
83 |
962.2 |
15.16 |
7.62 |
9.39 |
16.32 |
4.59 |
46.93 |
|
84 |
1,092.7 |
10.75 |
5.74 |
10.69 |
19.66 |
2.70 |
50.47 |
|
85 |
1,229.2 |
9.90 |
5.18 |
10.42 |
22.52 |
3.25 |
48.73 |
|
86 |
4,334.3 |
7.68 |
8.05 |
9.14 |
20.19 |
5.70 |
49.23 |
|
87 |
2,034.6 |
3.44 |
3.15 |
6.23 |
37.30 |
3.67 |
46.20 |
|
88 |
1,252.7 |
4.65 |
7.91 |
8.34 |
42.92 |
2.24 |
33.94 |
|
89 |
2,607.1 |
1.66 |
7.09 |
7.05 |
56.18 |
3.25 |
24.77 |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中華民國經濟年鑑-中華民國九十年(台北:經濟日報社,民國九十年),頁六六。
二、世界貿易組織簡介
二次大戰結束後,以美國為主的廿三個工業國家在1947年簽署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以推動貿易自由化促進全球經濟成長。世界貿易組織(WTO)從前身關貿總協展開自由化以來,總計歷經八回合的談判。第八回合的烏拉圭談判不但持續削滅工業產品關稅,更進一步把智慧財產權、投資與貿易納入,這一回合談判,由於議題的複雜,拖延八年多方始獲得協議。WTO以多數決方式解決爭議問題,是一個比較有效率、現代化的組織,其目的為促進貿易自由化。
表二GATT至WTO的演進過程
|
年代 |
回合談判 |
談判所達到共識 |
參與國家 |
|
1947 |
日內瓦回合 |
45000項關稅稅率調降 |
23 |
|
1949 |
阿尼爾回合 |
5000項關稅稅率調降 |
13 |
|
1951 |
多奎回合 |
8700項關稅稅率調降 |
38 |
|
1956 |
日內瓦回合 |
3000項關稅稅率調降 |
26 |
|
1960-61 |
狄龍回合 |
4000項關稅稅率調降 |
26 |
|
1964-67 |
甘迺迪回合 |
平均關稅稅率削減36%,討論反傾銷協議 |
62 |
|
1973-79 |
東京回合 |
九大工業國調降關稅33%,簽署反傾銷協定、非關稅措施各項規約 |
102 |
|
1968-74 |
烏拉圭回合 |
農工產品關稅繼續大幅調降農機、烈酒、紙等稅率降至0%,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開放達成共識 |
123 |
|
2000+X |
千禧年回合 |
由於西雅圖部長會議各國對於勞工標準、投資、環保、競爭政策、農業自由化嚴重分歧,原訂2000年就這些議題展開新回合談判的計畫暫停 |
135-164 |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台北),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全球化的新自由學派大力讚美世界貿易組織的積極功能,認為它確定了國際貿易的四項革命性、普遍性原則[49]:
1.非歧視性(non-discrimination):由此恢復了大蕭條危機前的「最惠國待遇」原則。
2.對等性(reciprocity):所有成員國享受對等的關稅待遇。
3.透明性(transparency):防止黑箱作業。
4.公平性(fairness):反對低於市場價格的傾銷政策。
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台灣的影響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分類,按行業別將製造業區分為傳統產業、基礎產業和技術產業三大類。傳統產業包括食品業、菸草業、紡織業、成衣及服務業、皮革毛皮及其製造業、木竹製品業、家具及裝設品業、紙漿紙及紙製造業、印刷及有關事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和雜項工業[50]。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台灣最直接的影響,在於上述傳統產業將面臨勞力成本低的會員體(如大陸)之競爭,勢必嚴重喪失生存優勢。為協助傳統產業升級與轉型,政府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日提出「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協助傳統產業取得資金、鼓勵業者整合與合併、提升產業技術層次、建立產業公平租稅環境、改善一般投資環境等五大方向[51]。日後如何輔導傳統產業轉型,或與大陸方面相互合作以擷長補短,將是政府的一大課題。
此外,台灣在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基於其迫切入會的心理,不可能在入會前夕向大陸提出「排除條款」。台灣一旦入會,先前允許日、韓汽車、蘋果、稻米進口,就必須以最惠國待遇的方式允許大陸產製的這些產品以同樣關稅稅率進口。而大陸在紡織成衣、鋼鐵製品、農產品的競爭力,也對台灣相關產業市生威嚇。台灣經濟部官員己計劃將現階段禁止大陸進口的4000多項產品在近期內,分階段漸近開放,以減輕台灣所受到的衝擊。雖然入會後中國大陸對台灣傳統產業市場仍有極大威脅,但是,大陸市場也必須同時向台灣開放,加以大陸外貿經營權也將逐漸鬆綁,以台灣目前是大陸的第二大進口來源、第三大投資來源、以及語言、文化、風俗的同質性,台灣在大陸這一波世界貿易組織市場開放仍具有絕對優勢。同時,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因關稅降低導至原料進口成本大降,以及開放金融、貿易、運輸等服務領域所帶來的廣大市場,將增強其對台商投資的吸引力[52]。
最後,由於世貿組織所提供的是一個多邊、普遍、無歧視性的貿易架構,未來入會後台灣應以平等態度對待所有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包括中國大陸在內,所謂「排除條款」係指任何經濟體申請入會時先提出聲明,排除與特定成員之間適用各項多邊協議,而依規定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須獲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贊同才能通過,目前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有一百三十五個,台灣入會須獲九十一個成員支持,亦即若有四十五個成員反對,即可阻止台灣入會。但照目前國際情勢,中國大陸要動員並非難事,因此,台灣至今並未計劃對中國大陸提出排除條款。未來兩岸入會後,台灣就必須遵守世界貿易組織無歧視的規定,否則中國大陸即可訴請世界貿易組織當局強迫台灣調整相關措施。同時台灣入會後,必須大幅開放大陸進口品的限制。據統計,一九九九年對大陸貿易順差達166億美元,一九九八年達142億美元,一九九九年前九月則為120億美元。台灣對大陸貿易長期享有鉅額順差,實無理由嚴格限制大陸產品輸入,這也與世界貿易組織普遍、無歧視原則不符[53]。
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大陸的影響
中共官方評估,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各項承諾於2005年全部完成後,國內生產毛額(GDP)將提高人民幣1955億元,佔當年總生產毛額的1.5%[54]。儘管對於部分產業與行業會產生一定衝擊,但入會對於經濟實力日漸茁壯、佔全球貿易地位逐漸提升的中國大陸而言,已成為參與國際經濟社會、融入世界趨勢的最佳途徑[55]。在朱鎔基總理的推動下,全中國掀起一股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宣傳戰,大力宣揚入會對中國的好處,如關稅調降後所產生的外貿成長將創造數百萬就業機會等。雖然會導致大陸門戶洞開、大量西方思潮與資訊湧入,使國務院的安全部門、軍方、部分行業如資訊產業部、農業部、鋼鐵集團持反對立場[56],不過,大陸計畫入會的總方向不變。
而大陸入會後,勢將逐步開放其第三產業市場,如表三所示。
表三大陸WTO開放第三產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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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市場開放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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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和內銷市場 |
三年內逐步開放外貿進出口權,並逐步取消再流通服務上的一切限制,包括零售、批發、運輸、維修等領域。三年內逐步取消所有產品的零售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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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輔助項目 |
對流通的輔助服務項目,包括租賃、航空快遞、貨運、倉儲、廣告、技術測試、分析和包裝服務有關限制將在三至四年內取消,屆時外商將可設立全資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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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 |
在二年內逐漸取消對傳呼及加值服務項目的地域限制,五年內取消對行動電話的限制,六年內取消對國內固定網路的限制。佔有全國約75%市場分額的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甫加入WTO,即開放全部電信服務市場。允許外資在所有通信服務業中佔49%的服權,加值服務項目在二年,傳呼服務在三年內,外資可佔有50%的股權。基礎電信方面,外資持股最高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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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 |
外資銀行在二年後,可向國內企業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五年後向國內個人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在獲准經營的地域內享受國民待遇。五年內取消對外資銀行的地域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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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 |
五年後取消外資財產險和意外險的保險公司的地域限制,主要城市將在二至三年內開放;五年內外資保險機構的業務範圍,將擴展至團體險、健康和養老險;外商可以擁有合資保險公司50%的股權,取消外資人壽公司在中國建立合資公司繁瑣的申請條件,逐漸取消在國內機構限制。人壽保險公司目前可選擇其合作夥伴。非人壽保險公司可以擁有51%的股權,並可以在二年內設立全資子公司。再保險領域立即全部開放,完全取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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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業 |
開放中外合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持股比率最初為33%,三年後可增為49%;中外合資證券商將可承銷國內證券發行,承銷並交易以外幣計價的有價證券(債券及股票),外資持股比率為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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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性服務 |
開放法律、會計、稅務、管理諮詢、建築、工程、城市規劃、醫療和牙醫,與電腦相關服務等領域,並允許外資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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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服務 |
允許外商在錄音和錄影帶的銷售業擁有49%的股權;增加外國電影進口,每年不得少於20部,並分享收益;三年內允許外商建設、更新、擁有及經營電影院的多數所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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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和旅遊服務 |
三年內建立100%外資所有權的酒店;允許外商提供全系列旅行代理服務,允許外國旅行業者進入政府旅遊勝地,及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等城市。 |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前引書,頁七一。
參、結語:大中華經濟圈的願景
世界貿易組織副秘書長哈維爾表示,海峽兩岸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將對現有美國與歐盟主導的政經版圖重新進行權力的分配[57]。對於兩岸整合更具意義的是,入會後中國大陸會面臨企業轉型加速、衝擊經濟結構與改變政府經濟管理模式等三大挑戰[58],兩岸的經濟互動將更為頻繁,加上彼此的經濟制度同為世界經濟體系的一環,其歧異性將愈趨減低,而有助於整合。
經由大陸與台灣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促成的兩岸經濟整合將導致兩岸經貿的互補、競爭與依賴。根據陸委會評估,由於兩岸經濟貧源互補,語言文化相通,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雙方互補互利的空間勢必增加,經貿往來也會更廣泛。但中國大陸不僅拉近兩岸出口的競爭實力,也逐步提高在美日市場的佔有率,對台灣產生競爭威脅。在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大陸將吸引更多外商投資,促進中國大陸對外貿易,對台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造成影響。同時,具有資金與技術優勢的大型跨國企業,湧入大陸市場,將對仍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商造成競爭壓力[59]。
兩岸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也有助於該區的和平穩定。美國總統柯林頓二OOO年四月十一日提出,如果中國大陸和台灣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會加強台海兩岸的相互依賴,因而增加北京對抗的代價。但若中國大陸被排除在外,臺海緊張情勢可能會升高,美國將不太有能力降低雙方的緊張對抗情勢[60]。
截至二OOO年底,上海批准設立台資企業3800家,長期居留的台灣人數超過3萬。兩岸經貿合作正在形成一種「技術上仍然依賴美、日等發達國家,在台灣設計、接單,最後在大陸加工銷售」的新三角貿易模式[61]。
[1] 傅小隨,「從歐盟看全球化過程中國家主權和職能的轉移現象」,收錄於俞可平、黃衛平主編,全球化的悖論(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頁一六四。
[2] Ali Farazmand , “Globalizatio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 59, No. 6(1999), pp. 512~514.
[3] 洪朝輝,前引文,頁七三。
[4] Ali Farazmand , op. cit, pp. 510.
[5] Ali Farazmand , op. cit, pp. 511~512.
[6] Ali Farazmand , op. cit, pp. 510.
[7] Kim, Samuel,“East Asia and Globalization:Challenge and Responses,” Asian Perspective, Vol. 23, No. 4(1999), p. 17;徐斯儉,前引文,頁三。
[8] David Held, Anthony McGrew, David Goldblatt and Jonathan Perraton(eds.), op. cit, p. 16;徐斯儉,前引文,頁三。
[9]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全球化危機:全球化的形成、風險與機會(台北:商務印書館,民國八十八年),頁一二。
[10]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一四。
[11]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三O。
[12]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二六~二八。
[13] 鄭武國譯,Anthony Giddens著,第三條路:民主社會的更新(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民國八十八年),頁三八。
[14] Colas, Bernard(ed.), Global Economic Co-operation:A Guide to Agreements and Organization(Boston:Kluwer Law & Taxation Publishers, 1994), p. 5.
[15] 陳碧芬譯,John Gray著,前引書,頁七八。
[16] 陳碧芬譯,John Gray著,前引書,頁八O。
[17]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一七。
[18] Ali Farazmand , op. cit, pp. 514~517.
[19] 魏艾,「經濟全球化下兩岸科技合作之前景」,第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論文(杭州),二OOO年,頁一。
[20] 王振寰,「全球化、在地化與學習型區域:理論反省與重建」,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台北),第三十四期,民國八十八年,頁七一。
[21] Philip G. Cerny,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the Erosion of State Policy Capacity,” in Philip Gummett(ed.), Globalization and Public Policy(Cheltenham, UK: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 (1996). p. 84.
[22]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五~六。
[23] 陳碧芬譯,John Gray著,前引書,頁八六。
[24] 鄭明萱譯,Eric Hobsbawm著,極端的年代(台北:麥田出版社,民國八十五年),頁七。
[25] 鄭明萱譯,前引書,頁二五。
[26] 鄭武國譯,Anthony Giddens著,前引書,頁三七。
[27] 王振寰,前引文,頁七一。
[28] 鄭武國譯,Anthony Giddens著,前引書,頁三七。
[29] 鄭武國譯,Anthony Giddens著,前引書,頁三七~三八。
[30] 鄭武國譯,Anthony Giddens著,前引書,頁一三。
[31] 中國時報(台北),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三版。
[32] Philip G. Cerny, op. cit, p. 84.
[33] 魏艾,前引文,頁一。
[34] 魏艾,前引文,頁一。
[35] 孫治本譯,Ulrich Beck著,前引書,頁五~六。
[36] 王振寰,前引文,頁七一。
[37] Philip G. Cerny, op. cit, p. 84.
[38] 國務院,http://www.china.org.cn/ National Defense/Whitepape.html,一九九八年。
[39] 江澤民,「在亞太經合組織第六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的講話」,http://202.99.23.239/english/9811/19/target/newfiles/aioi.html,一九九八年。
[40] Mark Beeson, “States, Markets, and Economic Security in Post-Crisis East Asia, ” Asian Perspective, Vol. 23, No. 3(1999), p. 52.
[41] Nathan Gardels(ed.), The Changing Global Order(Mass:Blackwell Press, 1997), pp. 203~208;董立文,「全球化與兩岸主權的爭論」,第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杭州),民國八十九年,頁三。.
[42] 龍永圖主編,世界貿易組織知識讀本(北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二OOO年),頁二五八。
[43] 汪永成,「試論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行政管理的影響」,俞可平、黃衛平編,全球化的悖論(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一九九八年),頁二二六~二二九。
[44] 連戰,「從『動態競爭』中厚植『國家競爭優勢』」,國家競爭優勢(Michael Porter著,李明軒、邱如美譯)(台北:天下文化出版公司),民國八十五年,序言。
[45] 經濟部,「提昇國際經貿地位」,http://www.moea.gov.tw/~meco/ EcoDev_ c/a174.htm,民國八十九年。
[46] 莊奕琦,「由國際貿易和外人投資看加入WTO後兩岸的經濟發展關係」,加入WTO後兩岸經貿合作關係展望學術研討會論文(南京),二OO一年,頁三。
[47] 汪堯田,「在新形勢下對兩岸加入WTO後經貿關係的認識預測和意見」,第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論文(杭州),二OOO年,頁一。
[48] 李羅力,「論兩岸經貿新走勢」。,第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論文(杭州),二OOO年,頁一。
[49] 洪朝輝,前引文,頁七六。
[50] 經濟日報,前引書,頁六O。
[51] 經濟日報,中華民國經濟年鑑-中華民國九十年(台北:經濟日報社,民國九十年),頁六O。
[52] 龔春生,「兩岸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兩岸經貿的影響」,第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論文(杭州),頁一八。
[53] 龔春生,前引文,頁一九。
[54] 經濟日報(台北),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第一版。
[55] 「爭取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融入世界趨勢最佳途徑」,工商時報(台北),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日,第十一版。
[56] 「華盛頓郵報:入會與否,中共內部歧見多」,工商時報(台北),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一版。
[57] 「兩岸入會,再三、四個月可完全程式」,聯合報(台北),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日,第十四版。
[58]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面臨三大挑戰」,大公報(香港),二OOO年三月七日,第十七版。
[59] 龔春生,前引文,頁一九。
[60] 靖心慈,「海峽兩岸未來如何排除世界貿易組織權利義務關係」,經濟前瞻(台北),第五十六期,民國八十七年,頁八六~八九。
[61] 施學光,「世界經濟新形勢與兩岸經貿合作」,加入WTO後兩岸經貿合作關係展望學術研討會論文(南京),二OO一年,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