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政府為促進消費,於今年農曆年前發放829億元的消費券,造成全民運動,效果似乎超過預期。正逢各項經濟數字,均顯現台灣經濟局勢不斷惡化,政府高層遂提出不排除再次發放消費券的構想。惟發放消費券對於國家財政亦有重大影響,應妥為規劃。
二、背景
百年來僅見的金融海嘯來襲,景氣復甦遙遙無期。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出口數據慘不忍睹,呈現逐月下滑的現象,2008年8月出口還有252.5億美金,12月僅剩136.4美金,年減率達41.9%。2009年持續下滑,1月僅剩123.72美金,衰退44.1%,對大陸與香港出口只剩37.1億美元,慘跌58.6%,為連續第5個月衰退,且二者創下史上最大跌幅。
主計處公佈的失業數字也讓人心驚膽跳,去(2008)年12 月失業人數為54 萬9 千人,較上月增加4 萬2 千人,其中22萬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失業率達5.03%,為亞洲各國最高。可怕的是,春節過後恐將出現一波失業潮,失業率還有可能突破6%。
針對此一困境,央行不斷調降利率,央行從去年9月下旬以來,近五個月已六度調降利率共2.125個百分點,重貼現率、擔保放款和短期融通利率今起各調整為1.5%、1.875%和3.75%,都是近五年半低點。實質利率已經逼近於零,民眾還是緊縮消費,廠商仍大砍資本支出,政府公共建設效果又緩不濟急。政府發放消費券刺激經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三、第一次消費券發放後的結果
農曆年後各項消費數據紛紛出爐,消費券帶動一波許久未見的消費熱潮,本文整理部分產業消費券發放後的結果如下:
(一)觀光熱潮湧現: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2月2日所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春節期間觀光遊樂地區,前往各觀光遊樂地區遊客人數大幅增加。2009年春節7天假期(初一至初七)全國觀光遊樂地區旅遊總人次約高達1,133萬2,753人次,較去(2008)年遊客人數(為期5天)成長約92%;比前(2007)年為期8天假期之遊客(1,019萬5,790)人次成長11.2%,創造觀光產值達225億4千餘萬元。全台23家觀光遊樂園春節期間遊客人次總計約為85萬人次,約較去年同期成長54%,總營業額約為5億1千萬,約較去年同期成長38%;此外受到消費券刺激效應,民眾使用消費券佔園區平均營業額約27%,單一園區最高甚至達75%以上。
(二)大賣場及百貨公司業績紅不讓:
在消費券以及廠商各項優惠活動的帶動下,各大賣場捷報頻傳,來客數較平常假日多了2-3倍,業績成長五成至1倍不等。全台各大百貨公司也不惶多讓,根據經濟日報報導,新光三越、大葉高島屋、紐約紐約購物中心、美麗華百樂園、遠企購物中心、台茂購物中心等商場,春節假期業績,都較去年同期成長10%至15%。百貨龍頭新光三越九天吸金26億元;占太平洋SOGO百貨年營收三分之二的太平洋SOGO百貨台北店,則創造13.5億元業績;遠東百貨搶下9億元,百貨三雄九天總計創造48.5億元營收。
(三)3C通路營收激增:
日前各家3C通路陸續公布一月營收,受到消費券的加持下,各家3C賣場也紛紛推出各項優惠活動買氣大幅回升,營收成長相當可觀,年增率高達二至四成。通路家數最多的燦坤單月營收達34.3億元,創成立32年來單月歷史次高紀錄;全國電子一月營收16.34億元,也比十二月大幅攀升九成;農曆年後,順發3C來客持券消費持續不退,每天收的現金中,二成是消費券;大同3C更表示,消費券發放後,一月下旬來客中,七成到八成使用消費券,讓整體營收比前一個月成長四成。
(四)房市買氣回溫:
就連買氣急凍的房市,近來買氣亦有回溫的跡象。部分建商也提供消費券優惠方案,最多可省下四十萬元之譜。春節期間不動產交易業績長紅,工商時報報導,看屋人數激增,遠雄企業團9天賣掉10億元的房子,甲山林廣告則賣掉7億元。
(五)新車掛牌激增:
受到全球金融海嘯的波及,去年一整年新車掛牌數22萬2493輛,較前年衰退三成。然在政府消費券與新車貨物稅折抵3萬元的政策激勵下,農曆春節前一周新車銷量爆出1.5萬輛的大量,買氣較政策實施前大增1.5倍,元月新車銷量突破2.1萬輛。根據交通部數據所統計,是自去年7月以來,單月新車銷量首度突破2萬輛大關。
四、消費券發放效果分析
在野黨經常以日本1999年實施「地域振興券」的消費券經驗,批評政府消費券政策,當年很多日本民眾拿消費券向店家換取現金,效果大打折扣。總計發放6,194億日圓,僅創造了約二千億日圓的GDP,占日本GDP個人消費的0.1%。
台灣政府積極防範日本的問題,禁止一般人民將消費券兌換成現金,避免使其直接轉換為銀行存款,這個問題並不明顯。加上廠商積極推出優惠及各地方政府舉辦各項活動下,使消費券產生增值效果,一般而言至少有二成的增值,最高還有數倍的效果。不但沒有產生部分專家所指,會發生折價兌換現金的問題,反而網路上有人願意以高價收購消費券。
在此背景下,民眾消費明顯增加,從本文前述內容觀之,許多產業的業績明顯提升,不止是日常用品銷售狀況極佳,連價格較高的奢侈品(如不動產及汽車)買氣也大幅回溫。縱然這些產品銷售提升,與今年的春節期間較長,或是其他優惠政策(如汽車新車貨物稅折抵3萬元的政策紅包)也有關係,但消費券引發的效果仍居功厥偉。即使沒有確切的統計數字,台灣的消費券效果應遠高於日本1999年地域振興券的結果。
五、建議
消費券發放後國內賣場銷售提升,行政院發放翌日隨即表示,如果這波消費券發放能夠增加經濟成長率1個百分點,就可以審慎評估發放第二次。
全民發放面額3,600的消費券,需耗費856.5億元,加上四年五千億等振興經濟方案的龐大支出,對財政已經相當困難的台灣政府而言,係相當嚴重的挑戰,國家無法經常推動類似的政策。
另一方面,我國民間資金相當充沛,只是民眾不願意拿出來消費或投資而已。根據主計處資料,台灣儲蓄率高達三成。易言之,國人每人每賺一百元有三十元會存起來,超額儲蓄超過1兆元。依據中央銀行最新統計,去年各類存款(包括郵政儲金)總計暴增1.9兆元,創史上最大資金湧入潮。
在前述背景下,本文原則上贊同繼續推動消費券政策,但發放方式應加以調整。筆者以為,政府往後推行消費券政策,可朝向以下方向改進:
(一)公務員一定比例薪資以消費券取代:
經濟衰退軍公教的薪水完全不受影響,是社會上最有能力消費的一群,但他們不管利率多低,還是將多數的薪資存入銀行。政府若將其薪資一定比例以消費券取代,效果將十分可觀。國內公務員約有五十萬人,主計處統計其平均經常性薪資為6.3萬元。以消費券取代二成薪資計算,每個月有六十億元,一年就超過七百億。若加上國營事業與軍人薪資、失業救濟金等,金額更是龐大,不遜於全民消費券的規模。
(二)鼓勵民間參與:
進一步還可將該項政策,推廣至民間企業。除薪資以外,員工獎勵金、三節獎金、公司的抽獎贈品、公司股利、員工分紅、樂透彩獎金,抑或百貨公司買千送百的禮券都可以用消費券來取代。政府亦可仿效民間購買禮券的作法,企業兌換超過一定的面額,給予0.5-3%的優惠,鼓勵企業大量使用消費券。
(三)縮短消費券使用期限:
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定,消費券應於2009年9月30日以前使用完畢。使用期限高達八個半月,使得部分國人消費會採取觀望的態度,替代效果將大幅提高。換言之,期限過長會使其僅用於原本就計畫購買的商品,而無法新增消費,額外創造乘數效果,使得消費券的成效大打折扣。
(四)發放次數不宜過多:
消費券政策有邊際效用遞減的問題,再次發放消費券,其刺激民眾消費的誘因將隨之遞減。因此,政府發放消費券的次數不宜過多。
(五)各項活動應以消費券為贈品:
中央政府還要舉辦消費券大抽獎,獎品除了消費券還是消費券。目前地方政府以贈送房子、土地或是百萬汽車等活動,吸引消費者至該地使用消費券,均是錯誤的示範,無法促使消費者進行二次消費,應全改為贈送消費券。
六、結論
失業率攀升與出口金額不斷下滑等各項景氣衰退的訊息對執政黨造成龐大的壓力,所幸農曆年前發放的消費券,帶動國內買氣回溫,經濟惡化稍緩,消費券成為政府救經濟的一項法寶。惟該政策耗資頗鉅,不宜經常為之,或許政府可考慮本文的建議,以變通的方式取代全民發放的作法,一樣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何樂而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