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1990年代以來,台灣廠商自對中國大陸投資逐年增加,一開始係基於成本降低的考量,近年來則較趨市場的動機。投資區位也由過去集中於珠江三角洲一帶,移往長江三角洲發展。在投資的產業上,也由早期的中小企業、傳統產業,慢慢地轉變為大型企業、科技產業的投資。在投資帶動貿易的結果下,兩岸的貿易也逐年擴大。
在國台辦主辦陳雲林和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的江陳會談中,就空運、海運、郵政、食品安全等四項協議完成正式的簽署。為兩岸未來的投資、經貿合作開啟了更多無限的可能。
在兩岸經貿投資更緊密的同時,全球也正面臨次級房貸引發金融海嘯,也將左右兩岸相互投資的可能性、方式及領域。而中國大陸推動的第十一個五年計畫(以下簡稱十一五計畫),以及台灣所大力推動的「愛台12項建設」,也都攸關著彼此投資的決策。
另一方面,中國大陸近年來積極推展「走出去」策略,廠商對外投資的方式、決策及領域,能否移轉一部份來對台投資,也是本文關切的焦點。整體的思考架構如圖1所示。
有鑑於此,本文的目的旨在分析兩岸雙向投資的可能方式及領域,以提升雙方的經貿投資合作,進而強化雙方的競爭力。本文共分五節,除前言外,第二節探討內外環境的變化,對兩岸相互投資的影響。第三節分析台灣對中國大陸未來投資的方式及產業。第四節則深入研析中國大陸對外投資策略、領域及其移轉至對台灣投資的可能性及領域,最後一節為結論與建議。
圖1本文架構
貳、投資現況及國內經濟環境轉變對投資的影響
一、台灣廠商大陸投資現況
隨著中國大陸的開放,台灣廠商也掀起了對大陸的投資熱。
(一)80年代初台商對大陸展開投資初期,投資產業主要以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為主,及主要為傳統的製造業,比如技術含量低的食品、飲料、紡織品以及塑膠製品等產業。
(二)90年代後期,隨著大陸地區經濟不斷成長以及台商與大陸的貿易、投資往來不斷深化,技術密集型產業的比重開始上升。
(三)2000年以後,全球電腦產業的發展引起的資訊經濟的到來,掀起了以資訊產業為核心的高科技產業的大規模投資。
台商在中國大陸地區的投資主要聚集在東部沿海地區,初期階段從福建、廣東等珠三角地區開始,90年代後半期投資區域從以珠江三角洲為主轉向珠江、長江三角洲並重。台灣廠商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由1999~2008年第三季總計金額達688.53億美元,排名大陸吸收境外資金的第5位,帶若加上第三地的轉投資,占第二位,占大陸吸收境外投資總額的約20%。
根據行政院經建會的資料,即使受到今年全球經濟趨緩,以及中國大陸投資環境改變的影響,台灣企業前往大陸的熱潮並未衰退,2008年前3季,台灣對中國大陸的投資件數,雖然較去年同期減少34.0%,但投資金額仍年同期增長8.2%,共有68.8億美元。
二、國內外經濟情勢的變化對兩岸雙向投資的影響
(一)外在環境的變化
近年來,外在環境的變化首推全球金融海嘯的席捲全球,影響所及,金融業為震央,兩岸建立共同防範機制有其必要性。同時,在金融體系信用緊縮的情況下,企業投資、籌資能力下降,對於資本密集及景氣循環明顯的產業,如面板、DRAM、晶圓代工等產業,以及必須投入大量R&D,但回收時間長的生技製藥業,兩岸分工體系的建構,避免重複投資,也擲得正視。在全球金融風暴下,大陸仍能維持8%以上的經濟成長,結合大陸的市場、製造能力及台灣的技術、商業化能力,制定標準或共同研發,可以尋求雙贏的策略,尤其在LED、WiMax、中草藥等領域之上。
其次,在東協加一,東協加三自由貿易協定的架構下,台灣未能避開貿易壁壘的衝擊,對中國大陸、東協的佈局將加速,也會影響投資的決策。
(二)內在(兩岸)環境的變化 圖2內外環境變化對兩岸雙向投資的影響 必需仰賴大陸提供礦產資源的產業:如非金屬及礦物製品,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
增加最多
萎縮最多
台灣
紡織業(1.95%)
塑化業(0.79%)
石油製品業(0.35%)
公用事業(0.31%)
營造工程(0.3%)
其他運輸工具業(-0.64%)
成衣皮革及製品(-0.57%)
汽車及零件(-0.47%)
電機及電子產品(-0.35%)
非鐵金屬(-0.19%)
大陸
成衣皮革及製品(0.25%)
電機及電子產品業(0.15%)
營造工程(0.11%)
其他服務業(0.08%)
汽車及零件業(0.07%)
紡織業(-0.13%)
塑化(-0.06%)
香港
其他運輸工具(0.17%)
石油製品業(0.09%)
鋼鐵(0.08%)
汽車及零件(0.08%)
加工食品(0.04%)
紡織品(-0.19%)
塑化業(-0.11%)
非鐵金屬(-0.04%)
機械(-0.04%)
電機及電子產品(-0.04%)
(1)兩岸直接通航,降低兩岸運輸成本,提高企業全球運籌效率。以資訊電子為例,由於全球電子資訊產業的競爭日趨激烈許多著名電腦企業開始重新調整產業佈局,將生產與市場重心轉移至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台灣業者接獲國際大廠訂單後,可藉由本地製造或大陸生產出貨。其中,若兩岸直接通航可減少兩岸零組件調度時間,縮短大陸廠零組件庫存期間,強化彈性分工並降低成本。 類別
淨值或合併淨值
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或比例上限
(一)個人及中小企業
八千萬元
(二)實收資本額逾新台幣八千萬元之企業
五十億元以下者
淨值或合併淨值之百分之四十或八千萬(較高者)
逾五十億元,一百億元以下者
五十億元部分適用百分之四十,逾五十億元部分適用百分之三十
逾一百億元者
五十億元部分適用百分之四十,五十億元以上未逾一百億元部分適用百分之三十,逾一百億元部分適用百分之二十
兩岸直航協議的生效,對貿易流通、人員移動成本的降低,物流效率的提升,有助於兩岸的專業分工,投資領域的變化也有待觀察。其次,台灣40%投資上限的廢除,對於大規模的科技產業、傳統產業及大型的服務業投資大陸的腳步可望加速。此外,中國大陸的十一五計畫,對台灣的服務業、科技產業(包括生技、半導體、面版)均有一定的吸引力。而台灣的愛台十二項建設,在基礎建設的投資及觀光、房地產上均歡迎海外的投資,也可能可以吸引到若干大陸廠商的投資。最後,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實施,退稅的取消、縮小,對台商在大陸的布局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或前往大陸內陸,或投資東南亞,或回留台灣也會影響廠商布局的思維。上述環境的變化及對投資的可能影響請參見圖2。
參、內外環境變化對產業投資的影響
以下分別就兩岸直航、40%投資上限鬆綁對產業投資的影響加以分析。
一、兩岸直航對中小企業之影響
在此,本文就總體面、貿易及投資、人員移動及產業、物流的可能影響加以分析。
1.總體影響
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推估,直航對GDP的影響一年內可增0.03~0.04%GDP,但長期則可增加0.4~1.19%的GDP。透過運輸及人員旅行成本的降低、企業經營效率的提高,對所有產業、服務業(尤其是金融、運輸、物流等)均有正面效益。
2.對投資的影響
在大陸已具投資成效的勞力密集產業:如塑膠製品、成衣服飾業。
至於直航後可能對大陸投資減少的產業,則具有以下兩種特性:
資本密集產業,具資金排擠效應,袛能選擇台灣或大陸一地投資者,如石化、造紙印刷等產業。
技術密集,避免流失關鍵技術之產業:如紡織業(高科技產品)、精密器械製造業。
其次,機械業及資訊電子業等分別基於大陸市場考量、大陸國產化採購政策與群聚效果,以及國際分工考量,在短期內亦不易以貿易來替代對大陸的投資。
3.對產業的影響
中華經濟研究院(2004)以GTAP資料庫做一般均衡模型(CGE)之總體經濟衝擊模擬,兩岸透過運費降低,對台灣及中國大陸產業產出的影響產業別大不相同(如表1)。尤其預測增加率和萎縮率之增減幅度看來,台灣增加的幅度較大,產業較多;但萎縮的情況亦同。而大陸則增減幅度較小,較分散於多種行業。由此可預期兩岸三通後,台灣產業結構將更趨向專業化(相對有利之產業,成長更快;但相對不利之產業則萎縮得更快)。
根據表1的推估,紡織、塑化、石油製品,公用事業及營造工程在直航後產出的增加幅度大,是受到的產業。不過,對其他運輸工具、皮衣皮革製品、汽車及其零組件、電機電子產品及非鐵金屬的衝擊則較大,對該產業中的中小企業值得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兩岸直航運費節省後會增加台灣公用事業和營造工程業的投入與產出(對大陸則只有營造工程方面有增加效果),這對增加台灣基礎建設,提升生活品質,會帶來人民福祉的提升。
表1以GTAP模型模擬兩岸直航運費節省後之主要產業
-產出影響分析
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2004)。
原始投入(勞動與資本)的模擬結果類似,兩岸直航對台灣及中國大陸具有資本累積效果,資本相對勞動價格將較便宜,未來將增加資本密集產業。由於這樣的兩岸產業分工優勢變化,兩岸直航對兩岸進出口貿易的影響將造成台灣多出口飲料菸酒、紡織品、塑化及鋼鐵等資本及技術密集產業之產品,但亦將多進口成衣皮革及其製品、紡織、汽車及零件、其他運輸工具、電機及電子產品,而造成對外出口減少。其中汽車及零件出口到大陸將增加4.99%,顯示台灣該產業的發展將更倚賴大陸。
最後,以兩岸運費降低14.42%模擬兩岸在全球出口市場占比(即占有率)變化及台灣出口到中國大路占比或中國大陸出口到台灣占比之變化觀之,台灣在紡織品(市占率增加0.164%),大陸在成衣皮革及製品業(增加0.069%)的最大增幅顯示,台灣日漸衰頹的紡織及成衣業中下游產業網絡將因兩岸直航而更凸顯產業分工效益,台灣將主導中游紡織業,大陸主導下游較勞力密集之成衣業。其他產業之上下游兩岸分工關係將可依理類推。
4.對物流之影響
(2)直接通航有助於兩岸運輸、倉儲、批發、零售等商業領域之合作,提昇台商拓大陸與全球市場之時效與效率。
5.對零售、物流及連鎖加盟業之影響
開放外國服務業進入大陸內需市場的目標,有利台灣的連鎖加盟進入大陸市場。當然,中國大陸每人GDP增加,帶動消費能力的提升,有助零售業的推展,如能建立產品區隔的連鎖加盟,提供當地居民中高價位產品的選擇,對連鎖加盟業的發展有利。另一方面,台灣服務業轉型的壓力已然形成,連鎖加盟也是政府政策的推動方向,在台灣的經驗可望複製在中國大陸的成功模式。
二、40%投資上限的鬆綁
表2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或比例上限之規定
註:投資人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已超限或加計本次申請之投(增)資金額將超限者,如增加對國內投資,則其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得加計其未來一年新增國內投資金額之百分之四十。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
三、兩岸服務業開放方向分析
I.金融業
1.大陸金融業開放現況及台灣業者的意願與限制
(1)大陸開放金融業對台灣的影響及合作方向
台灣金融業者對於登陸一直存有高度興趣,不過,目前台灣金融業者無法在大陸營業,主要的障礙有二,一是大陸與台灣間金融監理備忘錄(MOU)或金融監理機制遲未建立;另一,則是過去台灣的自我設限,我政府將銀行業登陸訂為禁止類。至於因我政府將銀行赴大陸投資列為禁止類,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在修法之中。
此外,由於台資進入大陸市場時間較晚,因此,未來台資銀行應考量多種方式進入大陸市場,惟都將面臨極大挑戰。分析未來台資銀行進入大陸的模式,至少有四種:
(a)將台資銀行辦事處升格為分行。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分行資本是以國外母行的規模計算,故在營業規模的擴張上較有利;惟由於新條例規定,分行只能吸收100萬人民幣以上定存且不得發銀行卡,因此,可經營之人民幣業務範圍受到相當限制。
(b)設立子行;惟此方式將使台資銀行面臨營業規模難以擴張的障礙。由於子行為獨立資本,因此,若設立資本為10億人民幣,則可管理資產規模最多只可有125億人民幣,經營規模受到相當限制。此外,由於子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億人民幣,對台資銀行而言,政府是否願意台資銀行投入這麼多資金,仍有疑問。
由於進入時間已晚,故無論是設立子行或分行,皆將面臨營運據點太少的劣勢。加上經營人民幣業務,需先有開業三年以上且申請前二年連續獲利的資歷,故初期業務重點仍以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為主。惟在近年中、外資銀行積極爭奪台商業務下,許多大型且優質的台資企業客戶已流失。因此,未來台資銀行的經營主力,恐將以中、小企業為主,只是這些企業相對較屬財務不透明且績效不穩定,故銀行所承受的風險也相對較高。
(c )透過入股中資銀行,甚或成為策略伙伴關係
台資銀行入股面臨到的另一個問題,是合作對象的選擇。由於大陸四大國有銀行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外資持股,多已達到25%的上限,故可選擇的對象不多;此外,由於其資本額高,入股將付出極高的成本;因此,台資銀行的入股對象主要將以股份制商業銀行或城市商業銀行。惟此二類質優且價錢合理者,多已有外資先入股,因此,可選擇空間越來越小。
由於台資銀行國際競爭力不足現象,故海外分支機構賺錢,主要仍是靠台商企業海外業務的延伸。以海外銀行為例,目前提供台商借款服務的OBU業務,表現最為耀眼。而若以區域分佈而言,則以服務台商為主的香港及越南為主,單是港、越兩地之稅前盈利便占全體海外獲利的百分之四十;可見台資銀行的海外競爭力,主要集中在有台商的地方。因此,擁有大量台資企業,且有語言文化先天優勢的大陸市場,自是具潛在發展優勢。
看著各國業者紛紛搶進大陸市場,且大陸本地金融機構競爭力亦快速提升,隨著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先天優勢快速流失,台灣金融機構多相當著急。因此,在衡量國家主權及安全與台資企業客戶之考量下,儘快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制度,並請主管部會提出具體商機及風險評估報告,在互利情況下原則同意檢討開放下列事項:
(a)本國銀行赴中國設立分行、子銀行及參股。
(b)本國證券商之海外子公司投資中國證券公司,及證券商及其海外子公司投資中國基金管理公司。
(c)中國之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
(d)有關設立銀行分行、子銀行部分,應在兩岸政府對等協商監理合作的前提下處理之。
2.加強兩岸金融交流之重要性與合作方向
(1)重要性
兩岸金融交流的重要性包括:
(a)大陸市場與大陸台商可擴展台灣金融業者的舞台;
(b)減少台灣資金外移;
(c)台灣金融改革經驗可與大陸分享;
(d)加強兩岸金融合作,減少金融風暴發生機率。
(2)作法
在作法上,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進行:
(a)儘速建立金融監理合作機制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母國監理原則,銀行跨國設立分行,兩國的金融監理機構必須有監理合作機制,雙方主管機關對其經營的健全性都有責任,一旦發生問題須及早知會。同時,大陸亦重視兩岸金融開放後的監管問題,我方應釋放善意及早擬定相關具體辦法。
(b)相互開放兩岸金融政策
i.台灣方面
及早開放台灣銀行業前往大陸設立分行,並開放業者可透過直接或間接投資的方式與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合作,以就近提供台商服務,掌握貸款客戶的最新資訊,便利台商在大陸的發展。
應對等開放大陸銀行業者來台設立辦事處及分行。
ii.大陸方面
放寬設立資本額及投資持股比率限制,讓台灣的銀行業能順利進入大陸,經營發展銀行相關業務。
放寬台灣證券業者參股或新設合資證券、基金管理公司之持股比率,並開放期貨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之參股或新設,讓台灣的證券業者能順利拓展業務。
(c)兩岸共同研擬政策解決台商大陸融資問題
為解決台商大陸融資的問題,建議台灣方面應儘速開放金融機構登陸,而大陸方面亦應放寬實體資產抵押之限制,將流動資金、應收帳款等流動資產納入計算。
為了保障台商的財產安全,希望中國大陸當局可以修正「台商投資保護條例」,政府不能夠任意沒收台商財產,以免台商有所疑懼,如此亦可避免台灣政府以此藉口反對大幅開放金融業赴大陸投資。
(d)規劃建立兩岸貨幣流通平台
建立兩岸央行貨幣清算制度,人民幣得以在境外金融中心掛牌,並規劃五年內在台灣的本國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而新台幣能在中國大陸特區掛牌,以因應兩岸之間愈來愈緊密的經貿關係,維持台灣企業的競爭力,並可為未來台灣對亞洲其他地區之貨幣合作與金融市場機制準備。
(e)兩岸金融人才與教育制度之交流
成立兩岸金融教育及研訓機構,互辦研討會。利用台灣豐富的金融人才,協助大陸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增進管理技術,訓練金融保險人才,以協助解決中國大陸經濟轉軌之金融議題以及改善台灣當前金融產業劃地自限之困境。
II.文化創意產業
一、兩岸在文化產業上之優劣勢分析
(一)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優劣勢分析
針對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上的優劣勢加以歸納整理,其結果如圖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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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Strength) |
劣勢(Weak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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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的深厚基礎; IT技術純熟、上網人口多; 高素質的工程師; 華人地區的音樂領導地位; 整合華人資源及經營市場的能力; 廣播、電視、電影、視覺藝術等文化創意產業已有相當根基; 中小企業的高度彈性; 創投事業發達、創業精神佳。 |
人才過度集中於高科技產業、製造業,致創新人才不足; 研發、品牌、行銷投資不足,商業模式亦有待引介; 各部會的協調、整合待加強,統一事權; 中小企業為主的文化創意廠商,在人才、資金、技術及國際化程度均有所不足; 基礎環境不佳(法規、智財權保護、國際語言能力等); 國內市場不大,民眾文化素養待提升以創造市場規模; 銀行、創投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支援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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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Opportunity) |
威脅(Thre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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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亟待升級轉型,文化創意產業已被政府視為未來的新興產業; 華人文化抬頭及其衍生產品; 大陸市場耕耘已久,可以作為歐、美、日廠商進入大陸市場的中介; 韓流的刺激。 |
世界各國普遍正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尤其是韓國、日本在文化創意產業上的發展,使台灣的空間受到擠壓; 大陸迅速崛起,對台灣在大中華經濟國的影響力有相當衝擊; 兩岸關係不確定,影響以大陸為本土市場的作為; 歐美企業利用智財權及資金實力構築產業進入障礙; 在財政拮據下,政府獎勵文化產業的政策工具有其侷限。 |
(二)中國大陸之文化創意產業之優劣勢分析
中國大陸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上起步較晚,整體基礎建設不強,商品化及創新能力不強,但市場潛力大及豐富的文化資產為其優勢。其優劣勢分析如圖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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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Strength) |
劣勢(Weak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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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規模大,經濟成長率高; 文化資源豐富且對外資具吸引力; 旅遊業興起有利文化產業發展。 |
個人平均所得不高,文化消費較低; 文化基礎建設較弱; 文化企業的商業化能力、商品發展能力較差; 創新能力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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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Opportunity) |
威脅(Thre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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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興起、電影產業在國際已有若干知名度,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有利; 中國大陸政府已開始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
文化創意先進國家對中國大陸競爭壓力大; 智財權保護不佳,影響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國際交流不足。 |
(三)競合分析
台灣在IT、製造業及產業群聚上的優勢,並未有效轉移至文化創意產業,反而廠商在學習與成長潛力上有較佳的表現。另一方面,人才、資金、技術、基礎建設及國際化能力上明顯不足。有鑑於此,積極引進國外人才、技術或透過策略聯盟均為可行方式。此外,結合中國大陸的市場,中華文化內容,國內廠商的商業化能力,乃至於香港設計、通路的優勢,進軍世界,有助於提升兩岸三地文化創意產業的競爭優勢。
III.科技產業
彙整台灣TFT-LCD、生物科技、晶圓代工、通訊、DRAM產業競爭力強弱項指標,我們發現產品構面項下之良率的高低、產品多樣化能力等,以及價值鏈與供應鏈構面中的產業群聚的完整性,是我國前述產業競爭力強項;此與一般認知台灣長於彈性化製造生產能力及架構完整的產業聚落效應(cluster),不謀而合。
至於台灣TFT-LCD、生物科技、晶圓代工、通訊、DRAM產業競爭力弱項,主要有(1)市場構面項下之市場的平衡性及開發能力;(2)技術構面下的技術人才的充沛性兩項,此外,技術構面下的技術的領先與自主性也是台灣相對競爭力較弱的地方(見表3)。
表3專家比較台灣TFT-LCD、生物科技、晶圓代工、通訊、
DRAM產業之指標強、弱項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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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指標 |
TFT-LCD |
生物科技 |
晶圓代工 |
通訊 |
DR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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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產品品質的良窳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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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良率的高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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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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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產品多樣化能力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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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術的領先與自主性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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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術人才的充沛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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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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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場的平衡性及開發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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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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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下游產品的應用去化與通路的掌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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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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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產業群聚的完整性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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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全球供應鏈所占地位及其附加價值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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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獲利及資金來源穩定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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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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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財稅獎勵、科技基礎建設及政府的配合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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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廠商的彙整及成長潛力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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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彙列了台灣未來可以和美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的定位及合作方向供參考。至於兩岸電子業的合作與競爭關係,請見表5。
表4各國在科技產業上的定位及合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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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別 |
通訊 |
半導體 |
生物科技 |
TFT-L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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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 |
台灣 |
用戶端設備為主 代工/組裝 元件生產 |
數位IC 晶圓代工 |
食品、農化、海洋生技等利基市場 Phase Ⅱ實驗委外 |
下游應用產業 往中上游元件、材料發展 |
|
美國 |
創新及設計 規格制定 |
創新與制定規格 生產設備 創投資金規模大 |
檢驗、系統嚴謹
|
技術創新 規格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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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利用市場參與規格制定 |
製造重鎮 |
製造/代工 Phase III 實驗委外 |
下游組裝代工 |
|
|
韓國 |
利用市場參與規格制定 |
記憶體IC(DRAM) |
食品、農化、基因檢測等利基市場 |
具規模優勢 已逐步建立品牌價值 技術創新 製造/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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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 |
有線通訊設備 規格制定 |
技術創新 生產設備 |
醫學與工業結合 農業、食品、海洋生技 |
技術創新 關鍵性材料、零組件及生產設備 品牌、通路上有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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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 合 |
爭取美國、中國代工商機 發展元件,形成經濟規模 朝局端設備及關鍵性零組件、整合性產品發展 |
爭取美國、中國IC設計人才 利用服務能力和大陸IC設計廠合作,爭取商機、鞏固訂單、防堵日本廠商 利用台灣的成本管控,在中國大陸的行銷管道,結合日本的品牌、技術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
爭取美國生技廠的Phase Ⅱ委外機會 兩岸合作發展農化、食品、海洋生技 |
結合日本,取得技術及元件 往中上游的元件及材料尋求突破 結合大陸廣大市場及製造能力,參與制定規格與降低成本 爭取成為日本、韓國家電大廠全球運籌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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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兩岸電子合作與競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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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
台灣代表廠商 |
大陸代表廠商 |
兩岸科技競爭與合作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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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圓代工 |
台積電 |
中芯 |
晶圓代工業是台灣的強碩,七成左右的市場掌握在台灣廠商手上,中芯的市場占有率近期提昇有限,主要在高階裂程的表現出現落後。 目前台積電與聯電(透過和艦)分別在中國的松江與蘇州設廠,壓縮中芯半導體的成長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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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裝測試 |
日月光 |
--- |
台灣攻府開放至中國投資,日月光和恩智浦(NXP)合資的蘇州廠日月新成立之後,日月光在大陸新的布局動作是上海封測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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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 |
力晶 |
中芯 |
在DRAM部分目前台灣僅有茂德赴中國投資,進入重慶設立8吋廠,甚至還傳出將興建2條12吋生產線,不過目前DRAM價格實在太糟糕了,中芯已經停產,茂德投資計畫已經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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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設計 |
聯發科 |
展訊 |
雖然中國在三G手樸晶片有計劃培養展訊,一度讓市場認為聯發科商喪失中國三G手機的市場,不過中國三G市場發展比預期慢,給予聯發科相當好的機會,現在聯發科依然穩作中國手機晶片第一。 |
|
IC通路 |
大聯大 |
--- |
大聯大是聯發科在中國通路商之一,囊括中國市場二成手機晶片量,而目前大聯大的營收有將近五成來自中國。 |
|
面版 |
友達 |
京東方 |
友達是全球前三大面板大廠,與三星、LGD 並駕齊驅,而京東方基本上4.5代廠以下為主,與台灣面板廠的發展相較是嚴重落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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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
製造:廣達 品牌:宏碁 |
聯想 |
聯想雖然併購IBM的PC部門,但是在PC市場的市場占有率提昇並不明題,反而是台灣的宏碁市場占有率攀升,表現相對聯想優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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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製造 |
鴻海 |
比亞迪 |
鴻海旗下的富士康是全球最大的手機代工廠,不過比亞迪挖走富士康大批研發人員,搶走不少諾基亞手機訂單,讓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跳腳控告比亞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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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通路 |
聯強 |
神州數碼 |
聯強目前在中國的三C市場發展以鄉村包圍城 市的模式,持續鯨吞蠶食三C市場的市場占有率,預計2010年將一舉超越第一大的神通數碼成為中國第一大三C通路商。 |
在生物科技產業上,就台灣競爭力的角度看,不論是2001年及2005年,兩岸在生技產品方面的比較優勢差別不大,大都集中在中草藥、科學中藥、生物晶片及中國人較多的慢性疾病治療藥物上(見表6)。因此,兩岸發展生技還是要立足在本土的基礎上,加速整理幾千年中醫藥的寶貴遺產;生物晶片的研發則是以台灣IT產業的基礎,應用到生技部門,在疾病基因尋找並進一步發展基因治療,這部份是以中國人特有的疾病為重點,畢竟十幾億華人已提供了一個廣大的市場。
表6兩岸生技產業主要產品之國際競爭力評估
|
產品別與位階 |
台灣產業 |
大陸產業 |
||
|
2000年 |
2005年 |
2000年 |
2005年 |
|
|
中、低階產品: |
中草藥、生物晶片 |
|
中草藥、生物晶片、生物材料、中醫成藥、醫療器材腸胃原料藥、心血管原料藥、中樞神經原料藥、腸胃藥劑藥品、中樞神經藥劑藥品 |
|
|
中、低階產品: |
中醫成藥、醫療器材、生物材料、腸胃原料藥、心血管原料藥、中樞神經原料藥、心血管藥劑藥品、中樞神經藥劑藥品 |
中草藥、中醫成藥、醫療器材、生物晶片、腸胃藥中間體、心血管藥中間體、中樞神經藥中間體 |
科學中藥、生物技術、腸胃藥中間體、心血管藥中間體、中樞神經藥中間體、心血管藥劑藥品 |
中草藥、醫療器材 |
|
中、高階產品: |
生物技術、科學中藥、腸胃藥劑藥品 |
腸胃原料藥、心血管原料藥、中樞神經原料藥、腸胃藥劑藥品、心血管藥劑藥品、中樞神經藥劑藥品 |
|
生物技術、生物材料、心血管藥中間體、中樞神經藥中間體、心血管藥劑藥品 |
|
中、高階產品: |
|
生物技術、科學中藥、生物材料 |
|
|
2.兩岸分工合作方向
兩岸可在以下幾個領域展開合作:
(1) 中草藥開發的合作;
(2) 生物晶片的合作發展;
(3) 共同探索兩岸人民共通之疾病的致病基因研究。
3.台灣生技產業全球供應鏈之定位
未來台灣生技產業及廠商發展重心應在以下三個方向:
第一,生技醫藥周邊產品仍是台灣的利基所在,如藥物試劑及醫療器材等,這些在台灣上市的企業多半獲利良好,且和美國主要生技廠商不會產生競爭關係。
第二,新藥開發固然是生技產業的核心部份,雖然台灣有少數廠商如太景、賽亞等,均以研發新藥為目標,但其潛力尚有待觀察。也許台灣廠商可切入一些華人致病基因及藥物的研發。
第三,CMO及CRO也是台灣可以發展的部份。
二、投資方式
未來兩岸投資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共同研發:如在生物科技上,中草藥的共同研發。
2.共同開發:如在原料、石油稀缺之際,共同開發石油、原物料、能源等。
3.合資進行產業的合作、發展:如在文化創意產業、連鎖加盟及能源服務業(ESCO)上共同合作,美國中國大陸的文化內涵、廣大市場,台灣的商業化經驗,以及香港的設計、品牌、通路推廣能力上。
4.建立共同標準、進軍世界:可能的合作領域包括通訊標準如WiMax、3.5G、TFT-LCD的尺寸設計及中草藥的標準之上。
5.建立共同平台因應全球金融風暴:以金融業為例,建立貨幣結算機制、互設分行或子行,共同建構金如防火牆與監理合作機制、金融人員認證。
6.認證機制的建立:以連鎖加盟為例,台灣的優良品牌申請大陸品牌可以加分,或有實績的優良台灣連鎖加盟會員,可以優先成為大陸特許經營業的會員。
7.科技合作及人才的交流。
8.兩岸科技合作的機制化、整體化:排定定期的議程,長期、系統性地探討未來可能合作的領域。
9.兩岸在物流通關上的合作,以強化物流及供應鏈的效率:在餐飲上,兩岸食品的檢驗、品管及標準作業程序(SOP)上的合作,有助於追蹤食品、原料來源,防止毒奶事件的進一步發生。
肆、中國大陸來台投資前景簡析
在台灣經過第二次政黨輪替後,兩岸的海基會及海協會旋即於2008年6月及11月召開兩次會議,將兩岸的經貿合作氣氛推向前所未有的和諧境界,預期在台灣新政府執政的未來三年,兩岸的合作關係將會持續擴大到不同的層面。就當前情勢而言,加強經貿關係將是首要的議題,尤其是開放陸資來台,已成為熱門的話題之一,這也是以下分析的主要重點。
由於貿易與對外投資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探討陸資來台前景,可以從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的表現來說起,接著介紹中國大陸在「走出去」策略下的對外投資現狀,之後再就台灣、日本及南韓進口市場,選取中國商品的進口市場占有率在日本及南韓明顯高於在台灣進口市場的主要商品,作為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較具潛力的商品。
一、中國大陸對台出口成長空間
中國大陸隨著經濟的持續高速成長,對外貿易規模不斷的擴大,目前已躍居全球前三大的貿易大國。在1998年至2007年的觀察期間,從14個主要國家或地區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金額及其占各國總出口比重的走勢來看(參見表7):
1.金額方面:14個國家或地區對中國大陸出口金額都呈現明顯上升的走勢。就2007年而言,香港以1,687億美元最高,其中大部分是轉口貿易,其次是日本的1,093億美元;雖然台灣只有624億美元,但若加入經香港轉口,則可能高達1,000億美元。顯然東北亞各國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金額(都高於600億美元)明顯高於東南亞國家(都低於300億美元)。
2.出口比重方面:2007年依舊以香港的48.2%最高,其次是台灣的25.3%,若加入經香港轉口,則提高至近40%,顯然中國大陸在台、港出口的重要地位已無可取代。而日、韓所占出口比重則分別為15.3%及22.1%,雖低於台、港,但卻明顯高於歐盟25國、美國及東南亞各國。
從表7的數據來看,顯然中國大陸在主要國家或地區的出口地位中,對東北亞國家或地區的重要性明顯高於其他各國,雖然這可能與地理位置有關,但東北亞各國都以中國大陸為主要的直接投資對象,因此帶動東北亞各國對中國大陸的出口,可能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再從14個主要國家或地區自中國大陸的進口金額及其占各國總進口比重的走勢來看(參見表8):
1.金額方面:14個國家或地區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都呈現明顯上升的走勢。就2007年而言,美國以3,214億美元最高,與歐盟25國的3,138億美元相當,其次是香港的1,698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為轉口貿易所帶動,之後還有日本的1,278億美元及南韓的630億美元。台灣只有280億美元,比新加坡的319億美元還低。由於東北亞各國的經濟規模,除日本外,與美國及歐盟25國有相當程度的差距,因此進口需求的能量較低,因此自中國大陸的進口金額不如歐美地區,但若與東南亞國家相比,則有明顯高出許多,這與出口的情況相似。
2.進口比重方面:根據2007年資料來看,在14個國家或地區中,以香港的45.8%最高,其次是日本的20.6%;其他國家或地區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接近16%的美國(16.4%)、歐盟25國(16.0%)、南韓(17.7%)及澳大利亞(15.5%);另一是接近12%的台灣(12.8%)、印尼(11.5%)、馬來西亞(12.9%)、新加坡(12.1%)、泰國(11.6%)、印度(11.4%)及俄羅斯(12.8%),及澳大利亞(15.5%)。顯然東北亞各國(除台灣外)都在16%或以上的集團,而東南亞國家則都在12%或以下的集團,因此台灣的進口比重至少應該可以達到16%(甚至與日本相同的20%),亦即至少有4個百分點以上的上升空間,以台灣2007年的總進口(2,193億美元)推估,相當於80億美元以上。偏低的原因或許與台灣限制部分中國大陸產品進口有關,但這也是兩岸加強經貿關係可以協商之處;同時,也許中國大陸可透過赴台灣直接投資來帶動。
從表8的數據來看,顯然中國大陸在主要國家或地區的進口地位中,對東北亞及歐美國家或地區的重要性明顯高於東南亞各國,所占進口比重有明顯的集團現象,可見中國大陸產品在各市場的表現有其穩定性,在先進國家比重較高,在經濟開發程度較低國家的比重較低。
從以上的分析可看出,中國大陸在主要國家或地區的出口比重中,有東北亞高於東南亞,再高於歐美國家的情況;而在進口比重方面,則是東北亞及歐美國家或地區高於東南亞各國;但台灣則是有出口比重偏高、進口比重偏低的現象,與香港無論是出口或進口比重都是最高(超過45%)的情況有明顯差異,雖然台灣的經貿條件與香港有明顯的差異,但兩岸關係若能逐漸改善,相信在進口比重的提升上,有相當大的成長潛力。
二、中國大陸對外投資發展
中國大陸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初期由於面臨內需較弱、資金缺乏、技術層次較低的難題,因此利用市場龐大、幅員遼闊、勞動力充沛等優勢,推動「引進來」措施,積極地吸引國外直接投資(FDI)資金及技術的流入,並加以積極有效的管理。而隨著對外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大陸政府也逐漸重視「走出去」的對外投資策略,並與「引進來」結合,運用國內外的資源及市場,使產業結構逐漸優化及資源配置更有效率。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管理體制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分別是:
1.1979年至1983年的第一階段,此階段只是嘗試性的、極為有限的對外直接投資,在管理上實行中央高度集中的統一管理。此階段每年的投資金額相當少,都低於1億美元,規模相當低。
2.1984年至1992年的第二階段,此期間從管理角度看,初步實現由個案審批向規範性審批的轉變,形成了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管理體制的雛形,促進了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此階段雖然每年投資金額有所提升,但除1992年達40億美元外,大多數年份都低於10億美元。
3.1993年至1998年的第三階段,從管理角度看,各有關部門的明確分工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構成了對外直接投資管理體制較為完整的基本內容,它有力地促進了此一時期各種類型對外直接投資的迅速發展。此階段每年的投資金額持續提升,但除1993年達44億美元外,大多數年份金額都介於20億至30億美元之間。
4.1999年迄今的第四階段,此一階段以1999年2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的意見》為分捩點,成為2000年形成「走出去」開放策略的前兆;提出了支持企業以境外加工貿易方式「走出去」的具體政策措施。隨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又分別制訂了具體實施的配套文件;從管理角度看,該意見是對已形成的對外直接投資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進和發展。此後,以這類業務為核心,對外直接投資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並促進了「走出去」策略的實施。此階段投資金額出現較大的起伏,在2000年僅有9億美元,但2007年卻竄升至265億美元。
就2007年中國大陸對外投資表現來看,在265億美元的投資金額中,對亞洲投資達166億美元,占總對外投資的62.6%,其中對香港投資137億美元,占比重51.8%,超過半數。至於非洲、歐洲、拉丁美洲及北美洲則分別占5.9%、5.8%、18.5%及4.2%。(參見表9)
若再就截至2007年中國大陸對外投資存量來看,在1,179億美元的投資金額中,對亞洲投資達792億美元,占總對外投資的67.2%,其中對香港投資688億美元,占比重58.3%,超過半數;而對南韓投資為12億美元。至於非洲、歐洲、拉丁美洲及北美洲則分別占3.8%、3.8%、20.9%及2.7%。在中國大陸對外直接投資規模逐漸擴大的過程中,香港吸收了大部分資金,是首要的受惠者,但台灣卻在中國大陸鼓勵投資的對象中缺席,這對台灣而言,無亦是吸引外資大好機會的流失。
2004年7月19日,中國商務部和外交部聯合發布了《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該目錄列出了中國官方鼓勵企業對外投資的67個國家和地區,行業涉及農林牧漁業、採礦業、製造業、服務業等。該目錄對國別的確定主要是根據以下原則:(1)周邊友好國家;(2)與中國經濟互補性強的國家;(3)中國主要的貿易夥伴國;(4)與中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國家;(5)世界主要區域性經濟組織成員。在預期未來兩岸經貿關係可逐步改善的條件下,台灣應可完全符合此5項原則,因此台灣可以成為中國大陸企業對外投資的選擇對象之一。
三、中國大陸對台出口較具發展空間的產品
前面已提及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加上台灣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已是指日可待。因此本節將透過簡單的分析方法,篩選出一些中國大陸可能在台灣具成長潛力的產品,以作為觀察台灣加強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的觀察重點參考。篩選的方式是:
1.選取台灣及日本兩進口市場;
2.依HS六位碼商品分類,計算兩市場各商品自中國大陸進口的市場占有率;
3.將兩市場各商品的中國大陸進口市場占有率相減;
4.選取在台灣的進口市場占有率明顯低於在日本市場且台灣的進口金額達到一定水準的商品20項,列於表10。
5.此20項商品若中國大陸在台灣也有像在日本的市場占有率,則可能是中國大陸在台灣市場有機會拓展的較重要商品,此一分析方法是初步篩選的結果,僅提供作參考。
此一分析方法的基本構想,主要是假設若中國大陸有一商品在日本的進口市場占有率明顯高於在台灣市場,則此一商品在台灣應有發展的空間。若採用相同的篩選方式,將進口市場改為台灣與南韓,則可得到表11的結果。
在表10及表11中,相同的商品僅有3項,大部分商品是屬於電機、機械、電子、資訊等產品,其他尚有多項紡織品及鋼鐵產品。其中以表10的攜帶式數位自動資料處理機(HS847130)及表11的第8471節機器之零件及附件(HS847330)可能的成長空間較大。
表7 主要國家對中國大陸出口之金額及其占各國總出口
比重表現
單位:億美元;%
|
西元年 地區別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
金額 |
||||||||||
|
台灣 |
9 |
26 |
44 |
49 |
105 |
229 |
363 |
436 |
518 |
624 |
|
美國 |
143 |
131 |
163 |
192 |
221 |
284 |
347 |
419 |
552 |
652 |
|
歐盟25國 |
— |
206 |
233 |
270 |
328 |
461 |
592 |
633 |
791 |
974 |
|
日本 |
201 |
235 |
303 |
309 |
400 |
575 |
740 |
799 |
927 |
1,093 |
|
南韓 |
119 |
137 |
185 |
182 |
238 |
351 |
498 |
619 |
695 |
820 |
|
香港 |
599 |
581 |
699 |
704 |
791 |
956 |
1,144 |
1,305 |
1,495 |
1,687 |
|
印尼 |
18 |
20 |
28 |
22 |
29 |
38 |
46 |
67 |
83 |
97 |
|
馬來西亞 |
20 |
23 |
30 |
38 |
53 |
64 |
84 |
93 |
117 |
155 |
|
菲律賓 |
3 |
6 |
7 |
8 |
14 |
21 |
27 |
41 |
46 |
57 |
|
新加坡 |
— |
39 |
54 |
53 |
69 |
101 |
154 |
197 |
265 |
289 |
|
泰國 |
18 |
18 |
28 |
29 |
35 |
57 |
71 |
91 |
118 |
159 |
|
印度 |
— |
5 |
7 |
9 |
15 |
25 |
41 |
66 |
78 |
94 |
|
澳大利亞 |
24 |
26 |
35 |
39 |
46 |
60 |
81 |
123 |
154 |
200 |
|
俄羅斯 |
30 |
30 |
37 |
40 |
51 |
68 |
82 |
111 |
137 |
150 |
|
比重 |
||||||||||
|
台灣 |
0.8 |
2.1 |
2.9 |
3.9 |
7.8 |
15.2 |
19.9 |
22.0 |
23.1 |
25.3 |
|
美國 |
2.1 |
1.9 |
2.1 |
2.6 |
3.2 |
3.9 |
4.2 |
4.6 |
5.3 |
5.6 |
|
歐盟25國 |
— |
2.8 |
3.0 |
3.4 |
3.8 |
4.6 |
4.9 |
4.8 |
5.3 |
5.6 |
|
日本 |
5.2 |
5.6 |
6.3 |
7.7 |
9.6 |
12.2 |
13.1 |
13.4 |
14.3 |
15.3 |
|
南韓 |
9.0 |
9.5 |
10.7 |
12.1 |
14.6 |
18.1 |
19.6 |
21.8 |
21.3 |
22.1 |
|
香港 |
34.2 |
33.3 |
34.5 |
36.8 |
39.1 |
41.7 |
43.0 |
44.6 |
46.3 |
48.2 |
|
印尼 |
3.8 |
4.1 |
4.5 |
3.9 |
5.1 |
6.2 |
6.4 |
7.8 |
8.3 |
8.5 |
|
馬來西亞 |
2.7 |
2.7 |
3.1 |
4.3 |
5.6 |
6.4 |
6.7 |
6.6 |
7.3 |
8.8 |
|
菲律賓 |
1.2 |
1.6 |
1.7 |
2.5 |
3.9 |
5.9 |
6.7 |
9.9 |
9.8 |
11.4 |
|
新加坡 |
3.4 |
3.9 |
4.4 |
5.5 |
6.3 |
7.7 |
8.6 |
9.8 |
9.7 |
|
|
泰國 |
3.2 |
3.1 |
4.1 |
4.4 |
5.2 |
7.1 |
7.3 |
8.3 |
9.0 |
9.8 |
|
印度 |
— |
1.4 |
1.7 |
2.1 |
3.0 |
4.3 |
5.4 |
6.6 |
6.4 |
6.4 |
|
澳大利亞 |
4.3 |
4.7 |
5.4 |
6.2 |
7.0 |
8.5 |
9.3 |
11.6 |
12.5 |
14.2 |
|
俄羅斯 |
4.9 |
5.0 |
4.3 |
5.8 |
6.8 |
7.1 |
6.0 |
6.0 |
6.1 |
5.4 |
表8 主要國家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金額及其占各國總
進口比重表現
單位:億美元;%
|
西元年 地區別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
金額 |
||||||||||
|
台灣 |
41 |
45 |
62 |
59 |
80 |
110 |
168 |
201 |
248 |
280 |
|
美國 |
712 |
818 |
1,001 |
1,023 |
1,252 |
1,524 |
1,967 |
2,435 |
2,878 |
3,214 |
|
歐盟25國 |
— |
555 |
678 |
728 |
848 |
1,194 |
1,585 |
1,962 |
2,418 |
3,138 |
|
日本 |
371 |
432 |
551 |
578 |
619 |
756 |
944 |
1,086 |
1,184 |
1,278 |
|
南韓 |
63 |
84 |
123 |
128 |
166 |
219 |
296 |
386 |
486 |
630 |
|
香港 |
715 |
750 |
878 |
841 |
884 |
975 |
1,144 |
1,326 |
1,520 |
1,698 |
|
印尼 |
9 |
12 |
20 |
18 |
24 |
30 |
41 |
58 |
66 |
86 |
|
馬來西亞 |
18 |
21 |
32 |
38 |
62 |
67 |
103 |
132 |
159 |
189 |
|
菲律賓 |
12 |
10 |
8 |
10 |
13 |
18 |
27 |
29 |
37 |
40 |
|
新加坡 |
— |
57 |
71 |
72 |
89 |
111 |
162 |
205 |
272 |
319 |
|
泰國 |
18 |
25 |
34 |
37 |
49 |
61 |
82 |
111 |
136 |
176 |
|
印度 |
— |
12 |
15 |
18 |
26 |
36 |
60 |
100 |
156 |
247 |
|
澳大利亞 |
37 |
43 |
52 |
53 |
70 |
93 |
132 |
163 |
192 |
245 |
|
俄羅斯 |
11 |
9 |
9 |
16 |
23 |
32 |
47 |
72 |
128 |
243 |
|
比重 |
||||||||||
|
台灣 |
3.9 |
4.1 |
4.4 |
5.5 |
7.0 |
8.6 |
10.0 |
11.0 |
12.2 |
12.8 |
|
美國 |
7.8 |
8.0 |
8.2 |
9.0 |
10.8 |
12.1 |
13.4 |
14.5 |
15.5 |
16.4 |
|
歐盟25國 |
— |
7.0 |
7.4 |
8.3 |
9.5 |
11.2 |
12.3 |
13.4 |
14.2 |
16.0 |
|
日本 |
13.2 |
13.8 |
14.5 |
16.5 |
18.3 |
19.7 |
20.7 |
21.0 |
20.5 |
20.6 |
|
南韓 |
6.8 |
7.0 |
7.7 |
9.1 |
10.9 |
12.3 |
13.2 |
14.8 |
15.7 |
17.7 |
|
香港 |
38.3 |
41.5 |
41.0 |
41.6 |
42.4 |
41.7 |
41.8 |
44.1 |
45.3 |
45.8 |
|
印尼 |
3.3 |
5.2 |
6.0 |
6.0 |
7.8 |
9.1 |
8.8 |
10.1 |
10.9 |
11.5 |
|
馬來西亞 |
3.2 |
3.3 |
3.9 |
5.2 |
7.7 |
8.4 |
9.8 |
11.5 |
12.1 |
12.9 |
|
菲律賓 |
4.0 |
3.4 |
2.3 |
2.9 |
3.2 |
4.5 |
6.0 |
6.6 |
7.1 |
7.3 |
|
新加坡 |
— |
5.1 |
5.3 |
6.2 |
7.6 |
8.1 |
9.3 |
10.3 |
11.4 |
12.1 |
|
泰國 |
4.2 |
4.9 |
5.5 |
6.0 |
7.6 |
8.0 |
8.6 |
9.4 |
10.6 |
11.6 |
|
印度 |
— |
2.6 |
2.9 |
3.6 |
4.6 |
5.0 |
6.2 |
7.3 |
9.0 |
11.4 |
|
澳大利亞 |
6.0 |
6.5 |
7.7 |
8.8 |
10.1 |
11.0 |
12.7 |
13.7 |
14.5 |
15.5 |
|
俄羅斯 |
2.8 |
3.3 |
3.1 |
4.4 |
5.7 |
6.4 |
6.8 |
7.8 |
10.0 |
12.8 |
資料來源:同表7。
表9 中國非金融領域對外直接投資流量情況表
單位:萬美元
|
西元年 地區別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7 |
|
合計 |
285,465 |
549,799 |
1,266,117 |
1,763,397 |
2,650,609 |
11,791,050 |
|
亞洲 |
150,503 |
301,399 |
448,417 |
766,325 |
1,659,315 |
7,921,793 |
|
柬埔寨 |
2,195 |
2,952 |
515 |
981 |
6,445 |
16,811 |
|
香港 |
114,898 |
262,839 |
341,970 |
693,096 |
1,373,235 |
6,878,132 |
|
南韓 |
15,392 |
4,023 |
58,882 |
2,732 |
5,667 |
121,414 |
|
巴基斯坦 |
963 |
142 |
434 |
-6,207 |
91,063 |
106,819 |
|
新加坡 |
-321 |
4,798 |
2,033 |
13,215 |
39,773 |
144,393 |
|
泰國 |
5,731 |
2,343 |
477 |
1,584 |
7,641 |
37,862 |
|
非洲 |
7,481 |
31,743 |
39,168 |
51,986 |
157,431 |
446,183 |
|
歐洲 |
14,503 |
15,721 |
39,549 |
59,771 |
154,043 |
445,854 |
|
拉丁美洲 |
103,815 |
176,272 |
646,616 |
846,874 |
490,241 |
2,470,091 |
|
北美洲 |
5,775 |
12,649 |
32,084 |
25,805 |
112,571 |
324,089 |
表10 由台灣及日本自中國進口表現推估台灣自中國進口具潛力之主要商品
單位:百萬美元;%
|
項目別
產品別(HS六位碼) |
金額 |
各商品進口比重 |
台灣比 |
|||||
|
台灣市場 |
日本市場 |
台灣 |
日本 |
|||||
|
2006 |
2007 |
2006 |
2007 |
2007 |
2007 |
2007 |
||
|
|
自中國總進口 |
26,679 |
29,705 |
118,437 |
127,776 |
12.8 |
20.6 |
-7.8 |
|
382490 |
其他鑄;模或鑄心用之配成黏合劑化學或相關工業之未列名化學品及化學製品 |
79 |
99 |
163 |
271 |
5.1 |
30.6 |
-25.5 |
|
392690 |
其他化學或相關工業未列名殘餘物 |
105 |
88 |
672 |
763 |
30.6 |
52.9 |
-22.3 |
|
610910 |
棉製T恤衫、汗衫及其他背心,針織或鉤針織者 |
64 |
59 |
923 |
918 |
66.6 |
85.6 |
-19.0 |
|
611020 |
棉製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及類似品,針織或鉤針織者 |
31 |
41 |
1,290 |
1,280 |
72.4 |
90.2 |
-17.8 |
|
611030 |
人造纖維製之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背心及類似品,針織或鈎針織者 |
24 |
20 |
1516 |
1749 |
71.37 |
93.79 |
-22.42 |
|
621210 |
胸罩 |
34 |
26 |
368 |
377 |
46.6 |
87.8 |
-41.2 |
|
630790 |
其他製成品,包括服裝模型樣品 |
16 |
16 |
500 |
520 |
60.83 |
79.83 |
-19.00 |
|
730890 |
其他鋼鐵結構物及其零件;鋼鐵製板、桿、角形、型、管及類似品等 |
24 |
33 |
620 |
804 |
29.1 |
60.5 |
-31.4 |
|
732690 |
其他鋼鐵製品 |
32 |
30 |
596 |
651 |
26.8 |
57.0 |
-30.3 |
|
846693 |
第8456至8461節工具機之零附件 |
33 |
42 |
122 |
135 |
10.4 |
33.8 |
-23.5 |
|
847130 |
攜帶式數位自動資料處理機,至少包含一中央處理單元,一鍵盤及一顯示器者 |
357 |
549 |
3,659 |
3,887 |
88.9 |
98.0 |
-9.1 |
|
847149 |
其他數位式自動資料處理機,具系統形式者 |
13 |
26 |
310 |
414 |
35.27 |
72.20 |
-36.92 |
|
847150 |
第8471.41及8471.49等目除外之數位式處理單元︰儲存單元、輸入及輸出單元 |
31 |
54 |
2,074 |
1,839 |
22.9 |
59.5 |
-36.6 |
|
847989 |
其他本章未列名而具有特殊功能之機器及機械用具 |
58 |
76 |
148 |
176 |
1.7 |
17.9 |
-16.2 |
|
847990 |
84章未列名而具有特殊功能之機器及機械用具零件 |
32 |
32 |
163 |
158 |
4.6 |
29.1 |
-24.5 |
|
850450 |
其他感應器 |
104 |
101 |
236 |
302 |
55.9 |
76.9 |
-21.0 |
|
850780 |
其他蓄電池 |
93 |
108 |
254 |
310 |
51.8 |
81.2 |
-29.4 |
|
853650 |
部分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聯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 |
54 |
56 |
274 |
296 |
28.7 |
50.6 |
-21.9 |
|
853690 |
其他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聯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 |
74 |
79 |
654 |
749 |
37.6 |
56.0 |
-18.5 |
|
853710 |
電壓未超過1000伏特控電或配電用板、面板、機櫃、檯、箱及其他基板等 |
25 |
33 |
162 |
181 |
4.8 |
37.5 |
-32.6 |
表11 由台灣及南韓自中國進口表現推估台灣自中國進口具潛力之主要商品
單位:百萬美元;%
|
項目別
產品別(HS六位碼) |
金額 |
各商品進口比重 |
台灣比 |
|||||
|
台灣市場 |
南韓市場 |
台灣 |
南韓 |
|||||
|
2006 |
2007 |
2006 |
2007 |
2007 |
2007 |
2007 |
||
|
|
自中國總進口 |
26,679 |
29,705 |
48,557 |
63,027 |
12.8 |
17.7 |
-4.9 |
|
610910 |
棉製T恤衫、汗衫及其他背心,針織或鉤針織者 |
64 |
59 |
230 |
299 |
66.6 |
87.5 |
-20.9 |
|
620462 |
棉製女用或女童用長褲、膝褲、短褲及圍兜連吊褲工作服 |
52 |
51 |
247 |
269 |
70.5 |
85.0 |
-14.5 |
|
640399 |
其他鞋靴﹐外底以橡膠、塑膠、皮或組合皮製﹐而鞋面以皮製者 |
78 |
66 |
132 |
137 |
44.8 |
57.7 |
-12.9 |
|
720221 |
矽鐵,以重量計含矽量超過55﹪者 |
52 |
65 |
139 |
192 |
78.0 |
96.1 |
-18.1 |
|
720712 |
其他鐵或非合金鋼半製品,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橫斷面為長方形者 |
278 |
143 |
313 |
371 |
8.9 |
16.4 |
-7.5 |
|
720839 |
其他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捲盤狀,厚度小於3公厘 |
47 |
62 |
417 |
543 |
13.6 |
34.0 |
-20.3 |
|
721391 |
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圓橫斷面直徑小於14公厘者 |
145 |
203 |
349 |
418 |
80.8 |
83.3 |
-2.5 |
|
730890 |
其他鋼鐵結構物及其零件;鋼鐵製板、桿、角形、型、管及類似品等 |
24 |
33 |
278 |
437 |
29.1 |
81.2 |
-52.1 |
|
740311 |
陰極及陰極型精煉銅,未經塑性加工者 |
334 |
87 |
246 |
166 |
2.0 |
6.1 |
-4.1 |
|
760110 |
鋁﹐非合金 |
258 |
237 |
950 |
1,196 |
31.0 |
45.7 |
-14.7 |
|
760120 |
鋁合金 |
39 |
125 |
132 |
199 |
19.3 |
31.7 |
-12.4 |
|
847150 |
第8471.41及8471.49等目除外之數位式處理單元︰儲存單元、輸入及輸出單元 |
31 |
54 |
293 |
388 |
22.9 |
44.4 |
-21.5 |
|
847330 |
第8471節機器之零件及附件 |
1,034 |
1,285 |
1,882 |
1,803 |
51.3 |
66.1 |
-14.9 |
|
850490 |
第8504節所屬貨品之零件 |
45 |
50 |
136 |
173 |
48.7 |
57.6 |
-8.9 |
|
851830 |
頭戴耳機、耳機子及微音器/揚聲器組合器 |
35 |
36 |
238 |
262 |
79.3 |
87.0 |
-7.7 |
|
853120 |
液晶或發光二極體顯示之指示面板 |
365 |
488 |
1,311 |
1,471 |
68.5 |
90.3 |
-21.8 |
|
854430 |
點火線組及其他車輛、飛機或船用線組 |
31 |
44 |
619 |
885 |
56.9 |
99.1 |
-42.2 |
|
901380 |
其他光學裝置、用具及儀器 |
617 |
606 |
448 |
706 |
43.6 |
64.8 |
-21.3 |
|
940190 |
其他座物之零件 |
31 |
28 |
237 |
293 |
41.3 |
81.4 |
-40.1 |
|
940490 |
其他寢具及類似家具 |
33 |
28 |
104 |
140 |
72.3 |
91.5 |
-19.2 |
四、小結
以上對於中國大陸來台投資前景的分析,首先是從中國大陸與主要貿易夥伴的貿易關係來說明,結果發現台灣對中國大陸的出口比重,是屬於較高的水準,但進口比重卻有偏低的現象,至少應有4個百分點以上的成長空間。這除了可透過兩岸經貿合作來加速開放,也可藉由中國大陸來台直接投資帶動。
其次,根據中國大陸發布截至2007年的對外投資數據,發現香港是中國大陸對外投資主要對象,在兩岸經貿關係逐漸加深之下,貿易障礙將逐漸撤除,或許台灣也可以替代部分香港的地位,成為中國大陸企業對外投資的主要選擇。
最後,利用台灣、日本及南韓的進口資料,篩選出近40項HS六位碼產品,這些產品都是中國大陸在日本市場及南韓市場,所占個別商品進口比重明顯高於在台灣市場的比重,因此這些產品都是在台灣具有發揮空間的產品,也是值得關注的產品。
除了上述中國大陸有潛力進口台灣的商品之外,愛台灣12項建設(見圖5)的產業主軸及相關的基礎建設也都是台灣歡迎大陸廠商來台投資的重點方向。此外,台灣在推動產業再造三大主軸中的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節能減碳及替代能源-LED、太陽光電、智慧生活、生技醫藥等),也有相當的投資空間。(見圖6)
圖5愛台灣十二項建設
資料來源:尹啟銘(2008)。
圖6推動產業再造
伍、結語
隨著兩岸直航協議的開展,兩岸的經貿、投資邁入另一新的境界,結合兩岸的優勢(乃至港澳的比較利益)透過重點領域的重點投資,互補技術水準,強化自主創新,以及建立新的技術標準,擺脫兩岸在全球科技產業分工合作體系的相對弱勢地位有其必要性。其次,在金融、文化創意、連鎖加盟等服務業上,台灣有商業化、管理上的優勢,中國大陸有市場、通路上的比較利益,香港也有設計、品牌上的競爭力,如何有效結合,將是兩岸三地進軍全球的契機。
至於在兩岸經濟合作上,一方面透過產業面的合作(相互投資、技術平台、共同設計、標準建制),另一方面透過制度面的協商(包括經貿正常化、協調機制的建立)將有助於彼此的了解、磨合,在長期上爭取更進步經濟合作或整合的空間。
不過,不容諱言的,兩岸開放由於諸多因素效果不如預期,使馬政府的開放政策在台灣境內遭受不少的挑戰,也影響了政策進一步開放的正當性,故大陸方面應釋出善意,使台灣得以展現開放的經濟效益,證明開放的正當性。如此才能維護新政府政權、持續推動兩岸合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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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健全(2004),台灣與北美及亞洲高科技國碁之競合策略研究,科技顧問組委託研究計畫,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
4.尹啟銘(2008),經濟發展產業發展與創新,行政院97年國家政策研究班講義。
5.行政院(2008),鬆綁與重建,現階段政府施政策略與工作重點。
6.朱大永(2008)”兩岸新關係下,韓國顯示器在中國佈局策略”,兩岸新關係下亞洲產業發展契機研討會,2008.11.27-28,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
7.盛九文(2008)”大陸十一五發展規劃與兩岸產業合作模式調整”,兩岸新關係下亞洲產業發展契機研討會,2008.11.27-28,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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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鐘俊元(2008),” 兩岸新關係下,亞太區域顯示器產業的競合情境” ,兩岸新關係下亞洲產業發展契機研討會,2008.11.27-28,台北:中華經濟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