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兩岸經貿發展現況[1]

台灣自1987年開放探親開啟兩岸交流契機之後,兩岸經貿便快速發展。至2006年底為止,依據投審會資料,台商投資累計案件已達到35,542件,累計投資金額達到549.0億美元,若累計至2007年4月,台商累計投資件數已達35,862件、金額達575.3億美元。近年來,不論是以投資件數或是投資金額來看,台商赴大陸投資都佔台灣對外投資一半以上,台商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占台灣對外投資金額比重高達55.36%,而2007年1至4月,則有高達80.36%的對外投資金額投資在大陸,顯示出大陸市場對台灣的重要性。事實上,台灣直接投資大陸累計金額占大陸外商直接投資比重達6.23%,僅次於香港(40.2%)、維爾京群島(8.69%)、日本(8.33%)、美國(7.7%),其中尚未將台灣經由香港及維爾京群島間接投資大陸金額考慮進去,足見台灣對於大陸直接投資之貢獻。

台商赴大陸投資迅速成長,間接創造並帶動了貿易發展。台灣與大陸貿易總額從1987年的15.2億美元上升至2006年的1,078.4億美元,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順差更從9.4億美元上升至663.7億美元,大陸成為台灣最大的順差來源,以及台灣最大的出口地區。

第二章 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現況

第一節 兩岸經貿論壇[2]

2005年4月29日連戰主席與胡錦濤總書記會談後達成五項共同願景,同意「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台」,並以定期舉辦「兩岸經貿論壇」及「兩岸和平論壇」方式,做為黨對黨溝通平台之後,兩岸經貿合作因而跨出重大的一步。依據連戰主席指示,原本2005年12月中旬立即在台北召開第一屆兩岸經貿論壇,然而在大陸與會人士無法來台之下被迫延期,遂於2006年4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開第一屆兩岸經貿論壇,由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央台辦)海研合作中心與國政基金會(國民黨智庫)共同主辦,以及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兩岸和平發展基金會共同協辦。

會議主題為「兩岸經貿交流與直接通航」,台灣方面學者、工商企業及立委共170多位人士參加,台商代表則有100多人參加,加上國共兩黨人士及大陸企業界、學者專家代表,兩岸與會人士共有400餘位共襄盛舉。經過兩日熱烈討論後,論壇共獲致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兩岸直接通航、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加強兩岸金融交流、鼓勵和支援台灣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積極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共同探討構建穩定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等七項建議(表一)。爾後由李雲林主任宣布促進兩岸交流合作15項政策措施,包括7項農業利多、4項醫療利多、2項觀光旅遊利多,及開放報考報關員及認可台灣高等學校學歷各一項措施。

表一 兩岸經貿論壇共同建議及回應政策措施

論壇共同建議

回應之政策措施

1.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

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整合的各種機遇與挑戰,兩岸應深化和擴大經濟交流與合作,實現兩岸共同繁榮,推動兩岸關係朝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

2.積極推動兩岸直接通航:

參照2005年春節包機澳門協商的模式,就兩岸貨運包機便捷化和客運包機節日化、週末化、常態化及海上直航問題進行協商,儘早實施。推動福建沿海與澎湖的直航及兩岸貿易貨物經金門、馬祖、澎湖的中轉。

3.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

結合雙方農業優勢,強化研發、技術管理及行銷的能力,互惠雙贏。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擴大開放台灣部分農產品的準入品種,對其中部分農產品實行關稅優惠政策。

自今年5月1日起,新增台灣柳橙、檸檬、火龍果和哈密瓜4種水果準入大陸銷售。

開放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等11種臺灣主要蔬菜品種檢驗檢疫準入,並實行零關稅。

對台灣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等8種水產品進口實行零關稅措施,台灣漁船自捕水產品輸往福建,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廣東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廣西玉林市將新設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另福建省漳浦縣、山東省棲霞市新設兩個臺灣農民創業園。

適時組織台灣農產品採購團,赴臺採購,協助解決豐收其銷售問題。

福建省廈門市建立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入駐集散中心的進口臺灣水果經銷商,給予免交保鮮冷庫儲存使用費以及經銷場地免一年租金的優惠。

開放臺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運輸,享受部分地區過路、過橋費減免的優惠政策。

4.加強兩岸金融交流:

鼓勵和推動兩岸金融行業組織就監管機制的建立開展研討。大陸方面將進一步對台資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需求。呼籲台灣方面儘快同意大陸金融機構在台灣設立代表處。

5.鼓勵和支援台灣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

加強兩岸在通訊、資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資訊產業標準的制定。

繼續歡迎和鼓勵台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台灣投資者最高股權可佔70%,合作期限暫定20年,合作期滿可申請延長。

台灣同胞可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註冊、執業或從事臨床研究等活動。在大陸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臺灣學生,可在辦理執業註冊手續後執業。台灣醫師可申請為期1年的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6.積極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建議大陸方面儘快公佈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措施。呼籲台灣方面參照2005年春節包機澳門協商模式,同意台灣民間旅遊行業組織與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儘快進行協商。

4月16日公布《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開放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

增設沈陽、大連、成都三個台胞落地簽證點。

7.共同探討構建穩定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促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規範化、穩定化。推動兩岸學者專家、工商界人士就更緊密的兩岸經貿合作關係、兩岸共同市場的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其他

正式認可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核准的臺灣高等學校學歷。

開放臺灣同胞參加報關員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報名地海關即可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

繼續在臺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為臺灣同胞提供醫療服務。設立專門門診部,對台灣同胞實行“一條龍”服務。

大陸醫院將給就診的臺灣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臺灣核退費用要求的醫療文書。

作者自行整理。

第二節 兩岸農業合作論壇[3]

依據第一屆經貿論壇共同建議之一: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國共兩黨平台積極規劃「兩岸農業合作論壇」,並於2006年10月17日在海南博鰲舉辦。論壇主題為「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實現兩岸農業互利雙贏」,兩岸農民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和農企業界人士共計400餘人出席會議,其中台灣代表超過200人,台灣農漁會、合作社及農田水利會等三大農業團體及產業團體、農產市場、公會及協會等主要負責人皆親自出席。論壇達成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實現雙贏、歡迎台灣農民、農業企業到大陸投資興業、採取措施、保障台灣農產品輸入大陸快速通道順暢、繼續幫助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維護農產品貿易的正常秩序、推動構建兩岸農業技術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推動建立兩岸農業安全合作機制等7點建議後,陳雲林主任立即宣佈20項兩岸農業交流及合作之具體政策措施。(表二)

表二 兩岸農業合作論壇共同建議及回應政策措施

論壇共同建議

回應之政策措施

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實現雙贏:

兩岸農業具有很強的互補性。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整合的各種機遇與挑戰,兩岸應結合雙方的農業優勢,相互扶持,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造福兩岸同胞。

2.歡迎台灣農民、農業企業到大陸投資興業:

大陸方面支援臺灣農民、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台資農業企業參與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在專案審批、用地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支持、通關檢驗檢疫便利化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努力提供優良的生產和經營環境。對兩岸農業合作專案提供融資支援。

歡迎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台資農業企業和農民參與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與發展;鼓勵和支援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大陸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之間開展合作與交流活動。

來園區從事農業合作專案的臺灣農民,可依照大陸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直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

簡化園區台資農業企業在項目核准、企業立項、稅務徵收、檢驗檢疫通關等相關審批辦理手續,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對臺灣農民創業園內的基礎設施建設給予積極財政支持。對創業園的重點農業高新技術專案予以優先立項、重點扶持。

積極做好用地服務,支援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的發展建設。對試驗區和創業園的用地規模和佈局,將在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安排和落實,予以重點傾斜。對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已核准、簽約的台資農業發展項目,在依法、節約、高效的前提下,優先協調用地。

經有關部門批准,四川新津、重慶北碚臺灣農民創業園,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正式投入運行。

3.採取措施保障台灣農產品輸入大陸快速通道順暢:

大陸方面將進一步完善輸入臺灣農產品的“綠色通道”。同時,呼籲台灣方面建立農產品運銷大陸的快速通道,採直航方式以縮短運輸週期,爭取時效,減少業者損失。

對臺灣農漁產品進口商提出的“網上支付”申請,海關部門將優先受理、審批並安排相關設備。海關總署深圳原產地管理辦公室設立聯絡人和專線電話,提供臺灣農漁產品進口通關涉及相關業務的諮詢和答疑。

進一步完善臺灣鮮活農產品公路運輸“綠色通道”,提供臺灣鮮活農產品在大陸的運輸服務和通行保障,包括可以享受沿線省級人民政府制訂的“綠色通道”通行費優惠政策和通過沿線收費站設置的專用“綠色通道”優先通行。

4.繼續幫助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

大陸方面將進一步研究並及時宣佈擴大開放台灣農產品的准入政策,對其中部分農產品實行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優惠政策,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推動。加強和規範進口台灣農產品的管道,減少台灣出口企業的風險。

為方便大陸台商引進農作物優質種子種苗,增強其在大陸拓展業務的競爭能力,大陸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縮短台商自島內引進種子種苗及其栽培介質檢疫許可的審批週期,自受理台商進口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大陸檢驗檢疫機構提供相關檢驗檢疫便捷措施。

在大陸的台資農業企業自島內進口自用的與農林業生產密切相關的種源品種,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口申請並報農業部審批後,可以零關稅進口。如果在進口年度計畫額度內,可享受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凡涉及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人工繁殖、人工培植)貿易,有關台資企業可向省、市、自治區林業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事先備案並提出相應的進出口管理計畫(包括種類和數量),大陸野生動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大陸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審批相關計畫及核發相關證書時,在依法的前提下,實行最為簡便的辦理手續,縮短工作時限,便利企業。

凡涉及人工培植來源的蝴蝶蘭、大花蕙蘭、仙人掌類、仙客來、雲木香、天麻、西洋參、蘆薈植物種標本貿易,大陸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各地的辦事處可根據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檔,直接核發相關證書,減少審批環節,提高效率。

5.維護農產品貿易的正常秩序:

大陸方面將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對假冒台灣產地水果進行銷售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大陸方面歡迎台灣農產品生產商和經銷商在大陸按規定注冊商標,對於假冒台灣農產品注冊商標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維護台灣業者的利益。

為規範臺灣水果的市場經營行為,保護臺灣水果品牌和形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嚴格區分“臺灣產地水果”和“臺灣品種水果”。凡是銷售非原產於臺灣島內的臺灣品種水果,均需在包裝物和價格標籤上注明產地。對以非原產於臺灣的水果假冒臺灣產地水果進行銷售的行為予以制止,並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加強對相關廣告宣傳的監管力度,對違法廣告行為將依據《廣告法》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歡迎臺灣農產品生產商和經銷商在大陸通過註冊普通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等方式,獲得《商標法》的保護。對侵犯臺灣農產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6.推動構建兩岸農業技術交流和合作機制:

雙方努力促成兩岸民間團體就有關臺灣農產品和農業技術輸入大陸所涉及的貿易糾紛、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原產地認證、檢驗檢疫、技術標準等問題進行協商。

為鼓勵兩岸農業合作與技術推廣,大陸有關部門將運用農業技術推廣資金予以支持,具體專案由有關省市組織申報。

積極支援臺灣各類各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臺灣農民來大陸參加農產品的展覽及推銷活動,並在檢疫審批、查驗放行、檢驗檢疫監管等方面繼續提供便利措施。進一步為臺灣農產品進口提供通關便利措施及優質的通關服務。

優先安排臺灣產獸藥產品在大陸審批和註冊,取得《獸藥註冊證書》後,可通過在大陸設立銷售機構或委託符合條件的大陸代理機構在大陸銷售。

對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進口,在原來允許輸往福建的基礎上,增加允許輸往廣東汕頭。

充分發揮大陸現有的出口加工區及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兩岸農業界開展農牧產品、水產品等深加工,促進兩岸農業合作和貿易往來。

加強台資農業企業在大陸投資經營的諮詢服務工作。農業、商務主管部門和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在網站上設立投資大陸農業政策專欄,向臺灣農民介紹有關政策法規。

7.推動建立兩岸農業安全合作機制:

支援兩岸民間農業組織就傳統病蟲害、重大病疫、基因食品與農產品污染等農業安全問題進行探討。

作者自行整理。

第三節 海峽兩岸農業合作成果展覽暨項目推介會[4]

兩岸農業合作論壇後,國政基金會與中共中央台辦海研中心緊接著共同主辦海峽兩岸農業合作成果展覽暨項目推介會(以下簡稱展介會),於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在廈門舉辦,以「展示成果、推動交流、加強合作、促進發展」為宗旨,展覽區面積達兩萬平方公尺,劃份為六個展區,設有34個特裝展位和550個標準展位,是展級最高、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盛會。台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10個縣級農會共襄盛舉,展出特色農產品。另有近百家來自台灣之農企業、地方農會、產銷班、合作社等農民團體展出各類具台灣特色之生鮮農產品與加工品,包括13種應季熱帶水果和703種農產品深加工製品,總計台灣赴廈門參加展介會人士共1,430人,大陸廠商及大陸各省的參展單位則約2,000人參加,因此有3,430人參加展介會活動,而據大陸報導,有6萬人參觀展介會。

第四節 兩岸經貿文化論壇[5]

2007年4月28至29日,國政基金會與中共台辦海研中心再次於北京舉辦第三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論壇主題為「直航、教育、旅遊觀光」,連戰主席和胡錦濤總書記會見了出席論壇的500餘位兩岸各界人士,論壇提出促進兩岸空中直航與航空業交流合作、推動兩岸海上通航與救援工作、繼續拓展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直接往來的範圍與層次、積極促進兩岸教育與交流合作、繼續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6項共同建議,爾後由交通部、公安部、人事部、教育部、民航總局、旅遊局等六個單位宣布13項開放政策(表三)。

表三 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及回應政策措施

論壇共同建議

回應之政策措施

1.促進兩岸空中直航與航空業交流合作:

推動兩岸民間航空行業組織,就包機的週末化、常態化儘早作出安排。增加包機地點,擴大乘客範圍,增加班次密度,相對固定時刻,完善行銷方式,以便捷兩岸人員往來。在兩岸業者包機總班次對等的情況下,允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各自指定包機承運人。

鼓勵兩岸民間航空業組織儘早就建立直達航路事宜進行溝通和落實,儘快實現兩岸空中交通管制直接交接。希望台灣方面儘快允許大陸航空公司在台灣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或代表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兩岸航空公司可在對方自辦業務。

在北京、上海、廣州、廈門成為第一批兩岸直航包機地點的基礎上,大陸將根據市場需求和機場綜合保障能力,陸續開放第二批直航包機地點。具體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連和桂林。同時開放天津、福州、重慶、珠海、瀋陽、青島、貴陽等機場,作為上述包機地點的備降機場。

台灣民航飛機有需要,無論是天氣原因、飛機原因還是其他緊急情況,都可以通過兩岸航空業建立的有效溝通管道,在對外開放的機場降落。

自2007年5月1日起,允許台灣所有飛行兩岸包機的航空公司,在所有開放的大陸包機地點設立辦事機構或代表處。

允許台灣與大陸合資組建新的航空公司、合資修建機場、合作生產機上用品、聯合採購航材、建立共用的航材庫等。同時,鼓勵並支援兩岸航空公司在機務維修、貨運倉儲、地面代理、市場開發、商務運作、代碼共用、戰略聯盟、網路延伸等各個方面建立更緊密的夥伴關係,開展寬領域、多管道、全方位、深層次的交流與合作。

民航總局將充分利用現有5所局屬院校的優勢,挖掘潛力,與台灣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校際、校企合作,聯合培養民航適用人才。歡迎台灣學生報考大陸民航院校,允許台灣機務維修人員和機務維修專業的學生報考大陸機務維修執照,並鼓勵其來大陸工作。

2.兩岸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

推動兩岸民間航運行業組織儘早按照既有模式就兩岸海上通航相關事宜進行溝通,達成共識,作出安排。台灣方面應本著互惠雙贏、互利共用的原則,允許大陸海運企業在台灣設立經營性機構。支援、鼓勵,兩岸民間專業組織在兩岸海上搜救、打撈方面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兩岸專業救助力量應全力以赴對發生在台灣海峽的自然災害和海難事故提供緊急救援,共同維護海上人員生命財產與環境安全。

支援、鼓勵兩岸民間專業組織在兩岸海上搜救、打撈方面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大陸專業救助力量將全力以赴對發生在台灣海峽的自然災害和海難事故提供緊急援助,共同維護台灣海峽人命和環境的安全。

為台灣船員和潛水員培訓、發證提供方便,免收考試、發證費。

3.繼續拓展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直接往來的範圍和層次:

兩岸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福建與金、馬、澎直接往來朝著積極穩妥、安全順利、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當前應重點推動擴大兩地人員往來和貨物貿易的範圍。希望台灣方面充分考慮金門、馬祖民眾的需求,儘快同意金、馬與附近沿海建立直達水電供應管路。呼籲兩岸有關方面為兩岸船舶公司及其他企業從事福建與金、馬、澎直接往來的相關業務提供稅收優惠、通關便利等方面的政策支援。

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灣客運公司可以在福建相關口岸設立辦事機構,從事相關票務業務。對海峽兩岸船公司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免於徵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4.積極促進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

全面開展兩岸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領域的交流。鼓勵、支援兩岸校際交流與合作,加大互派講學、合作研究、研修學習等多層次專業交流力度,推動雙方在辦學、科研等方面的合作,豐富交流合作的形式與內容。加強兩岸學生交流。

在教育領域重視兩岸血脈相連的史實,加強中華民族歷史和文化的傳承。大陸方面歡迎台灣大專院校來大陸招生,併為此提供便利。繼續擴大台灣學生在大陸就業的管道。呼籲台灣方面儘早承認大陸學歷。

歡迎台灣高校來大陸招生,對大陸學生赴台就讀提供必要的協助。兩岸共同探索兩岸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合作與交流的層次,培養復興中華民族的棟樑之材。

5.繼續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惠及來臺同胞,有利於台灣旅遊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與繁榮,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兩岸人員往來於交流,促進相互瞭解。支援兩岸旅遊民間組織在既有協商基礎上繼續磋商並做出安排,建立健康有序的兩岸旅遊交流合作機制。呼籲台灣有關方面採取積極、務實態度,以利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儘早成行。

鋻於週末包機方式可節約遊客時間與費用,建議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與包機週末化同步安排、同步實施。兩岸並應制訂旅遊的相關配套措施,包括簡化申請手續、相互開放設立旅行社、辦理旅遊保險等等。

公安部決定在原有開放上海、福州、廈門、海口、三亞、瀋陽、大連、成都8個口岸台胞簽注點的基礎上,增設廣州、青島、武漢三個口岸台胞簽注點,為台灣同胞辦理簽注手續。這項措施將從2007年5月15日起實施。

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潮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反對“台獨”活動,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框架。繼續按照「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推進兩岸關係互利雙贏。

其他

鼓勵台灣相關企業直接投資參與大陸碼頭、公路建設和經營。

台灣相關航運和道路運輸企業可以直接在大陸設立獨資船務、集裝箱運輸服務、貨物倉儲、集裝箱場站、國際船舶管理、無船承運、道路貨運和汽車維修企業,以及合資國際船舶代理、道路客運公司。其中,獨資船務公司的業務範圍為母公司擁有或經營的船舶提供攬貨、簽發提單、結算運費、船舶代理服務和簽訂服務合同等日常經營業務。獨資集裝箱運輸服務公司的業務範圍為從事訂倉、拆裝箱、倉儲、簽發貨物收據、收取運費和其他獲准服務的費用、維修和保養集裝箱及其設備、聯繫及與卡車公司簽訂運輸服務合同等業務。

今年對台灣地區居民再開放15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包括:經濟、會計、衛生、電腦技術與軟體、品質管理、翻譯、拍賣師、執業藥師、棉花品質檢驗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造價工程師、註冊諮詢工程師和註冊稅務師。符合報考條件的台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向大陸任何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機構,提出參加上述15類考試的申請。

作者自行整理。

第五節 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

為保障台商權益,2005年11月1日,江丙坤副主席首度率領國民黨台商服務中心訪問團到北京,進行第一次「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除進一步商討落實「江陳十二項共識」的作法,另一方面則針對台商在大陸經營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出討論,獲致10項結論,由於成效良好,2006及2007年亦分別舉辦一場。總計第一屆至第三屆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共獲致30項結論整理如表四。

表四 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結論

第一屆

第二屆

第三屆

平台建制

國民黨智庫將組團來訪,就臺商在中國大陸金融、保險、貿易等領域投資問題,進行交流和專題研究。

雙方建立溝通熱線處理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事宜,加強完善工作機制,每年舉行一到兩次工作會談。

1.認真貫徹落實歷次工作會談達成的共同意見,確保兩岸同胞合法權益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2.不斷完善兩黨有關機構保護台商合法權益工作平台的建設,繼續健全保護台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的機制。

就台資企業土地使用有關問題研究處理辦法。依法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法律保護。對於早期到大陸投資的臺商涉及土地使用權糾紛的,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研究處理意見。

全面貫徹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

中台辦將繼續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開展執法檢查,加大對台商投資的保護力度。

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國務院關於台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保護台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在臺商居住密集區,大陸公安部門將強化治安管理和巡邏,隨時保障臺商人身安全。各地臺辦將設置臺商聯繫專線。對於臺胞或臺商遭強制處分,處分機關應落實有關規定,及時通報當地臺辦轉告家屬。

大陸公安部門將加強與台灣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合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走私、販毒、詐騙等各類刑事犯罪活動。近期將集中力量打擊兩岸民眾深受其害的電訊詐騙活動,遏制此類犯罪的蔓延趨勢。

1.妥善解決台商因涉案被採取強制措施後的及時通報問題、在案件偵查階段親屬依法探視問題,建立通報機制,盡快制定相關政策。

2.積極開展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刑事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兩岸同胞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通關便捷化

大陸海關等有關部門將採取措施,加速推動臺資企業產品進出口通關便捷化。

1.大陸公安部門將視情況增加辦理一次入出境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手續的城市。

2.基於維護台灣農民權益,希望台灣農產品能由高雄直航廈門。

就業

台商可採取合作經營方式在大陸投資興建醫院;通過換證及考試取得大陸執業資格的臺灣醫師,可於規定期限內在大陸執業。

大陸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開放台灣居民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積極推動兩岸相關專業人員的交流,就專利、商標事務合作磋商,訂定切實可行的合作辦法。

台商權益

台資中小企業之投資專案,符合大陸產業政策者,納入大陸開發銀行開發性貸款適用對象。

逐步增加吸納臺灣仲裁員的仲裁機構數量,增聘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

積極擴大臺商子女就學管道。

積極研究簡化台資企業大陸員工赴台培訓的申請手續。

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居民可以同大陸居民一樣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大陸有關部門將指導各地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支付規定,為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同胞就醫和報銷提供方便,並加快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加強工傷保險的社會化管理。

雙方繼續推動大陸有關專家學者、從業人員與台灣業者開展學術交流和業務商談,加強兩岸人士的資訊交流,積極開展以仲裁規則等內容的業務培訓工作。將繼續推動各地仲裁委員會增聘台籍仲裁員,保護台商合法權益。

具體落實「雙向合作、平等保護」原則,切實保護大陸同胞在台合法權益。國民黨願意繼續就雙方第二次工作會談中提出的相關建議,積極敦促台灣有關方面採取實際行動。

1.大陸有關部門將繼續推進依法治稅,貫徹落實鼓勵台商投資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台商進行稅收政策及法規的宣傳。雙方促進避免對已依法納稅的企業和個人所得在兩岸重複徵稅,對台商個人所得稅的核算方式進行深入研究。

適時做好相關稅制調整工作。雙方肯定新修訂的《企業所得稅法》為投資者提供了廣泛的投資選擇空間。雙方一致認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是營造公平稅收環境、因應「入世」要求的重要舉措,對台資企業永續經營具有積極影響。大陸今後對《稅收徵收管理法》作出修訂時,會認真研究國民黨提出的調整稅收追徵期規定問題。

標準化

1.雙方均對兩岸在標準化領域開展合作表示肯定,大陸希望與台灣標準化相關領域加強資訊交流,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合作。

1.推動建立兩岸電子信息產品認證認可交流合作機制。雙方一致同意繼續推動兩岸業界在電子信息產品認證認可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台灣華聚基金會可與大陸認證認可機構先期溝通,提出適用法律和政策的建議,然後由國家認監委會同信息產業部研究提出可行的制度框架,後備技術可由相關專業機構負責。大陸將努力簡化檢測認證程序,促進逐步建立兩岸電子信息產品檢測認證交流合作機制。

知識產權

大力推進兩岸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大陸商標和專利業務主管部門可在當地台資企業協會的協助下,適時為廣大台商舉辦知識產權相關法制講座,開展商標、專利註冊與保護的培訓和宣傳,積極引導台商依法註冊商標、專利,並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權益。

作者自行整理。

第三章 台灣與海西區的經濟交流現況與願景

第一節 台灣與海西區交流現況

海西區全名為海峽西岸經濟區,是以福建為主體,包括福建全境、浙南溫州市、衢州市、麗水市、贛南贛州市、贛東撫州市、贛東北鷹譚市、上饒市、粵東汕頭市、潮洲市、梅州市及揭陽市,整個經濟區土地面積為25.48平方公里,占大陸土地面積2.65%,2005年底人口總數達8,549萬人,占大陸總人口的6.54%。

台灣自1987年開始與海西區進行經貿往來,在進出口方面,與廣東省貿易往來最為頻繁,以1995年為例,台灣出口至廣東省比重,曾達出口大陸總金額的6成多,而同年廣東省間接進口至台灣比重,亦達4成6,然而2000年後,進出口比重漸漸下滑,江蘇省有後來居上之勢,台灣出口至江蘇省比重,從1995年的10.95%,上升至2004年的27.57%,同期間江蘇省間接進口至台灣比重,則從10.22%上升至24.18%,至於台灣與福建省的進出口比重,則約維持在5%至9%(表五)。

表五 台灣對海西區進出口結構

單位:%

福建

廣東

江蘇

其他地區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1995

7.82

5.65

46.15

60.89

10.22

10.95

35.81

31.51

2000

8.02

9.50

34.75

59.34

10.67

10.41

46.56

20.75

2001

7.30

9.10

34.56

56.05

12.46

11.76

45.68

23.08

2002

6.57

7.67

32.63

52.19

16.14

15.86

44.66

24.28

2003

5.76

6.18

28.03

46.66

20.76

22.71

45.45

24.46

2004

4.99

5.68

20.62

42.31

24.18

27.57

50.21

24.44

資料來源:林祖嘉與陳建良,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海峽西岸白皮書—2006年: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報告》,頁409。

在投資方面,台商對大陸投資以江蘇省及廣東省最多,1991年至2007年4月,台灣對江蘇省累計投資達180.2億美元,占台商對大陸總投資金額的31.3%,同期間台灣對廣東省累計投資達152.5億美元,占台商對大陸總投資金額的26.5%。福建省是台商第四大投資省分,同期間累計金額達84億美元,占台商對大陸總投資金額的14.6%。若以投資件數觀察,可發現台商對江蘇省平均每件投資金額遠高於廣東省,此乃因台商在江蘇省投資大多為科技產業之故(表六)。

表六 台商對大陸投資—地區別

地區

1991年至2007年4月累計

件數

金額(億美元)

占總金額比重(%)

江蘇省

5,426

180.2

31.3

廣東省

11,727

152.5

26.5

上海市

4,944

84.0

14.6

福建省

5,132

45.3

7.9

浙江省

1,868

40.2

7.0

其他地區

6,765

73.1

12.7

合計

35,862

575.3

100.0

資料來源:陸委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173期。

在台灣與海西區航運及人員往來方面,台灣雖於2001年1月1日年才開放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小三通」,然而早在1992年3月,福建省便提出「兩門(廈門和金門)對開,兩馬(馬尾港和馬祖)先行」的小三通構想,爾後大陸於1994年實施《關於對台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福建省為配合小額貿易,1994年7月頒佈《福建省台灣船舶停泊管理辦法》,方便台灣民眾往來台閩之間。依據連江縣及金門縣警察局統計,1995至1999年馬祖及金門地區非法入出境及直航件數達104件,人數為239人,然而就福建省統計,1979年至1998年6月由台灣航向福建的台灣船隻已達87,432艘次,上岸的台灣民眾人數高達381,090人次,台灣金馬地區遂有呼籲小三通除罪化之聲。2000年12月13日台灣公告《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開放小三通知後兩地探親及商務等相關需求,便公布《台胞來往福建管理辦法》。

小三通開通之後,航運及人員透過小三通往來成長迅速,航運部分,金夏之間通航較為頻繁,從2001年單趟航運往來不超過100次的狀況,成長至2006年金門至廈門1,817航次及廈門至金門1,713次航次,馬祖至福州部分,則以福州至馬祖較為頻繁,從2001年11次航班成長至2005年的1,214航次,2006年則下降至494航班,總計小三通航次從2001年的182航次,成長至2006年4,460航次(表七)。

表七 金馬「小三通」航運往來統計

金門-廈門

廈門-金門

馬祖-福州

福州-馬祖

總航次

成長率

2001

83

34

54

11

182

--

2002

288

116

147

42

593

225.8

2003

467

531

309

36

1,343

126.5

2004

820

1,215

401

593

3,029

125.5

2005

1,207

1,467

388

1,214

4,276

41.2

2006

1,817

1,713

436

494

4,460

4.3

2007

(1-4)

785

693

175

70

1,723

34.4

合計

5,467

5,769

1,910

8,229

15,606

--

資料來源:同表六。

另在金馬小三通人員往返方面,每年往返總人次從2001年1.3萬人次成長至2006年的33.7萬人次,成長25倍,其中2002年至2004年總人次成長率都超過1倍以上。小三通人員往返以金門赴廈門為主,廈門赴金門次之,金門赴廈門人次,從2001年的近1萬人增至2006年的27.8萬人次,而同期間廈門赴金門的人次,則從近千人成長至3.5萬人次。累計利用金馬小三通往來總人次已超過1百萬人次,其中金門赴廈門人員往來累計總人次達94萬人次,顯示有九成四的人士,利用金馬小三通從金門赴廈門(表八)。

表八 金馬「小三通」人員往來統計

金門-廈門

廈門-金門

馬祖-福州

福州-馬祖

總人次

成長率

2001

9,738

951

1,991

90

12,770

--

2002

26,151

1,039

1,936

319

29,445

130.6

2003

78,782

2,936

2,977

824

85,519

190.4

2004

193,937

9,865

8,434

2,544

214,780

151.2

2005

244,504

14,132

13,739

4,475

276,850

28.9

2006

278,060

35,399

16,709

6,530

336,698

21.6

2007

(1-4)

108,434

14,258

6,943

3,196

132,831

26.9

合計

939,606

78,580

52,729

17,978

1,088,893

--

資料來源:同表六。

第二節 台灣與海西區發展願景

海西區以福建省為主體,但台商與福建省之間的經貿活動與人員往返,並不若廣東省及江蘇省密切,主要原因不外乎兩岸早期的軍事對峙,造成台閩之間的隔閡,加上福建省對外交通不便,產業群聚不易形成,使得台閩之間雖然語言文化近似,但未成為台商赴大陸投資的主要選擇。

然而福建省一直很積極吸引台商進駐投資,1980年代之初便將廈門列為首波對外開放的經濟特區之一,90年代的海滄計畫雖未成功,爾後中華汽車與福建汽車成功地合資成立東南汽車,便可看出福建省之積極程度。2004年11月29日,福建省具體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綱要(試行)》,2005年11月「海西區」計畫正式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與《中國海洋事業「十一五」規劃》之中,成為中國的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之一。海西區希望運用福建省位居長江、珠江經濟區塊及與台灣一水之隔的地理優勢,擬投資1,051億人民幣,以福州、廈門、泉州3城市為中心,興建200公里高速公路及福度、龍廈160公里鐵路,並擴充廈門、湄州灣、福州、三都澳4個國際港設施,希望能吸引台灣半導體、TFT-LCD、通訊業者到福建設廠。福建省希望能成為與台灣相互呼應的的環海峽經濟圈,與長三角、珠三角兩大經濟圈三足鼎立。福建省長黃小晶歸納未來推動臺閩經貿交流的六大重點:一、採取有效措施聯繫臺閩經貿關係,加強臺閩製造業特別是資訊、光電、汽車等產業和金融、貿易、物流等服務領域的合作,使福建成為大陸對臺產業合作的重要基地;二、推動兩岸直接「三通」,擴大對臺試點直航和直接往來成果,使福建成為兩岸交往的重要通道;三、擴大旅遊雙向對接,推進臺閩旅遊線路互聯、資源共享、市場互動,使福建成為兩岸旅遊合作的重要地區;四、全面拓展農業合作,加快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發展,使福建成為兩岸農產品生產、加工和貿易的重要集散地;五、促進文化深入交流,增強臺灣民眾對中國大陸的認同感和向心力;六、加強兩岸交流平臺建設健全和落實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機制。[6]

十一五計畫積極改善福建省聯外交通,可改善以往福建省經濟規模受限於本省的缺憾,目前除了向東建設國際海空港向外連結之外,積極佈建與中西部地區之間的交通連結,將有助於使福建省成為中西部地區貨物進出的新據點,而這個新的商機將可吸引外資進駐,當然也包括台商。鐵路方面,目前福建省已有鷹廈、橫南、梅坎和贛龍四條進出的省鐵路,溫福、福廈、龍廈鐵路正在興建,2007年初開工建設向莆、廈深鐵路,至2010年,將有6至7條鐵路進出福建省,形成兩縱三橫鐵路環網。高速公路方面,連接廣東、浙江的沿海大通道和福銀高速公路福建段已全線貫通,2010年福建省將有8條進出福建省的高速公路,形成兩縱四橫高速公路主骨架。其中,福州至銀川、廈門至成都、泉州至南寧的高速公路和莆田至江西向塘的鐵路,加上現有的龍岩至江西贛州的鐵路,將構成海西區服務中西部發展的重要通道,為中西部地區開闢東南沿海新的出海口。港口方面,福建省的廈門港和福州港為主要樞紐,2010年廈門及福州港希望將成為兩個億噸大港。航空方面,福建省擁有廈門、福州、武夷山、晉江和連城5個機場,年旅客吞吐量超千萬人次,到2010年吞吐能力希望能達到2千萬人次以上。[7]

對於台灣而言,福建省若能藉由十一五計畫改善聯外交通,並進一步成為中西部地區貨物的新集散中心,自然會提升台商投資意願。其中,黃小晶省長上述六點中的「推動兩岸直接三通」,是兩岸人員往返與經貿進一步發展的重要關鍵,兩岸海空一旦直航,台灣與海西區甚至兩岸之間的交流只會更趨緊密。因此,國民黨2008年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已承諾,[8]當選後一定儘速推動兩岸海空直航,在未完成兩岸海空直航前,將全面開放小三通,解除既有的限制,讓一般民眾可以經由小三通往返兩岸,彌補離島地區長期因為軍事因素受限發展的損失。換言之,不管是全面開放小三通或是兩岸海空直航,均對於未來台灣與海西區以及兩岸經貿發展有莫大助益,也是雙方希望達成的重要工作之一。

未來台灣與海西區的產業合作,需要雙方密切的合作,而兩岸交流平台的建置,便是一個可貴的開端。產業合作中又以農業合作成效最為顯著,第一屆兩岸經貿論壇、兩岸農業經貿論壇的舉辦以及廈門推介會之推廣,使得大陸民眾對台灣水果有更進一步的瞭解,而第一屆兩岸經貿論壇所達成的「緊急採購台灣過剩蔬果機制」亦成效卓著。2006年4月兩岸經貿論壇結束後,6月及10月便透過此一機制,舒緩台灣香蕉過剩的情況,大陸依序採購200公噸及180公噸的香蕉,2007年1月再次採購台灣柳丁1,200公噸,協助平衡台灣水果盛產期的價格,2007年9月大陸的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及超大現代集團亦赴台灣各地考察,進一步加強兩岸農業互動。

事實上,2006年福建省農業產值占比仍高達11.8%,兩岸農業透過平台頻繁交流,福建省獲益最多。福建省農業利用台資總額在大陸各省市中名列第一位,至2005年底止,福建省已批准農業台資1,783項,協議台資金額21.6億美元,實際利用台資12.7億美元,並引進臺灣優良品種達2千多種,其中有1百多個良種得到規模化的推廣和應用,而福建省當前擴大推廣兩岸農業合作示範區的政策,在促進兩岸農業技術交流方面,已有許多斬獲,也是未來台灣與海西區應持續強化交流的重要項目之一。[9]

觀察福建省三級產業結構變化可發現,福建省農、工、服務業占比從2000年的17:43:40,調整至2006年的12:50:38,福建省朝向工業化趨勢明顯,而福建省目前主導工業以電子、機械、石化三大工業為主,此為當前台灣製造業的強項,若能以產業互補角度尋求合作,自然樂觀其成。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在短期間內,福建省在製造業方面的競爭優勢很難與長三角及珠三角競爭,特別是大陸電子產業已逐漸在江蘇省形成群聚,福建省是否能吸引外資發展電子產業的關鍵,在於福建省所提供的優惠條件,是否比江蘇省或是其他亦在積極爭取電子產業的省分要好,因此,在起步比大陸其他省分晚的狀況下,福建省發展產業的戰略思維,必須重新審視福建省與大陸其他省分的競爭優勢何在,配合大幅開放的態度及優惠措施,才有可能在各省分中脫穎而出,吸引外資及台商進駐。

若依此方向觀察,福建省或可考量結合觀光與醫療,發展服務業。當前全球環保意識抬頭,觀光產業向來稱為無煙囪工業,又可帶動餐飲、旅館、百貨、運輸等產業,關聯效果大,各國因而大力推動。福建省擁有好山好水,森林覆蓋率達6成,居大陸各省首位,亦為大陸六大林地面積省分之一,達617.9萬公頃,實應好好加以保護及利用,應整體規劃觀光產業發展計畫,結合當地文化來推廣。此外,若進一步利用技職體系培養服務業所需人才,再配合建置良好的醫療及生活水準,並進一步發展醫療產業、成立養生村,將迅速趕上國際潮流。以日本為例,日本人口老化嚴重,東南亞各國及台灣均希望能結合醫療及觀光資源,鼓勵日本人及其他先進國家人士赴當地醫療兼旅遊,並以建置養生村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口居住。台灣即將面臨人口老化問題,福建省在語言及文化上與台灣相近,若醫療水準與服務及生活品質能達到台灣目前的水準,將有可能吸引台灣民眾考慮赴福建省安養天年。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海西區能受到大陸中央的青睞,配合十一五計畫積極推動發展,對於未來台灣與海西區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絕對是正面的幫助,亦樂觀其成。

依據本文分析,未來台灣與海西區之經濟交流合作,短期內仍應以農業合作最容易實踐,透過兩岸經貿平台的穿針引線,多項農業交流之具體成果已展現,而福建省受益良多。

其次,推動兩岸海空直航,是兩岸人員往返與經貿進一步發展的重要關鍵。明年馬英九先生若能順利當選,兩岸海空直航將會迅速推動,而在未完成兩岸直航之前的過渡期,擴大開放小三通管道,讓台灣一般民眾利用小三通進出大陸預期將可立即實施,將有助於台灣與海西區進一步經貿往來。

再者,由福建省三級產業結構及競爭優勢觀察,福建省在製造業方面的競爭優勢,短期間很難與長三角及珠三角競爭,反倒是發展服務業有其利基,應大力推動。福建省若能參考當前國際潮流,結合觀光與醫療,利用福建省先天良好的觀光資源,以發展觀光產業帶動餐飲、旅館、百貨、運輸等關聯產業發展,並結合當地文化來推廣,不但可保有福建省的優美環境,又能帶動當地商業發展,一舉兩得。若進一步利用技職體系培養服務業所需人才,再配合建置良好的醫療產業、成立養生村,當可吸引台灣、日本等國家老年人口居住。

最後,黨對黨兩岸經貿平台的建置,對於兩岸經貿交流有莫大的貢獻,未來台灣及海西區三級產業的發展與經貿交流,亦可積極透過此現有平台積極溝通。海西區若能加強與台灣的經濟交流,兩地的商品、服務、資本、人才與資訊將可以自由流通,兩地將可進行更密切的經濟分工與合作,不但強化福建省的競爭力,台商亦增加一個新的投資據點。因此,福建省若能提供台商更多便利,不但有助於擴大兩地經濟交流與合作,亦可提升本身競爭力。

(本文原載於「環海峽經濟區發展報告(2007)」,環海峽經濟區藍皮書頁137至158,中國社會科學院,二○○八年六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參考文獻

林祖嘉、陳建良,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2006年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報告》,2006年12月。

張志南、李閩榕主編,《海峽西岸經濟區熱點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2006年9月。

陳武雄、尤元奎、徐明宜,兩岸農業合作論壇暨廈門展介會執行報告,國政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內部研究報告,2006年10月25日。

國政基金會,「第三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之意義與成效,國政基金會內部研究報告,2007年5月4日。

陸委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各年度。

童振源,海峽西岸經濟區之評估與展望,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通訊,2006年3月春季號。

傅豐誠,福建全面推進閩台產業對接的意涵與影響,展望與探索第4卷第10期,2006年10月。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十一五閩台產業對接專項規劃。

新華網,黃小晶:全面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又好又快發展,新華網2007年全國兩會特別專題,2007年3月5日,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

com/misc/2007-03/05/content_5803359.htm。

薛香川、譚瑾瑜,「兩岸經貿論壇」的意義與成果,國政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內部研究報告,2006年4月18日。

蔡宏明,「小三通」對兩岸互動的影響,遠景季刊,第二卷第二期。



[1] 此章數據參考陸委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2] 此節內容參考薛香川、譚瑾瑜(2006)。

[3] 此節內容參考陳武雄、尤元奎、徐明宜(2006)。

[4] 同註3。

[5] 此節內容參考國政基金會(2006)。

[6] 即福建省十一五閩台產業對接專項規劃中的六求作為:求緊密經貿聯繫、求兩岸直接三通、求旅遊雙向對接、求農業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載體平台建設。

[7] 參考新華網專訪黃小晶省長內容。

[8] 馬英九的具體直航承諾包括:1.立即宣布將台中清泉崗、台北松山、高雄小港、澎湖馬公、桃園、花蓮、台東等七個機場列為兩岸直航機場;2.立刻展開兩岸直航談判,將「假日包機」變成「周末包機」,再逐步擴大為周日包機,也就是「包機正常化」,最後將「包機」成為正式「班機」;3.全面開放小三通,解除既有的各項限制;4.開放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花蓮港、蘇澳港、布袋港、安平港貨運直航;5.開放離島的馬公港、金門港、馬祖港貨運直航。未來可考慮工業專業港:麥寮也可開放貨運直航。

[9] 同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