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腐敗影響經濟發展的定性研究比較多,定量的研究在國際上尚處於探索階段。國際公認開定量研究先河的學者當屬P. Mauro,本文借助Mauro的研究成果,歸納出廉潔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迴歸方程,並製作清廉度促進經濟發展的估算表,清廉度印象指數(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每提高一個標準差(STDEV)可使“人均GDP增長率”增加0.03個百分點,“教育投資占GDP的比例”增加2.3個百分點,“社會福利支出占GDP比例”增加1.56個百分點。2005年中國大陸CPI為3.2,如果清廉度提高一個標準差,則CPI變為5.38,相當於匈牙利或約旦的清廉度水準,那麼中國大陸人均GDP增長率是原有的1.0065倍。如果增加兩個清廉度單位相當於2005年法國或美國的清廉度水準,表示人均GDP是原有的1.013倍,即再增加1.3%應為每人1萬3,950元人民幣或1,725美元。如果臺灣清廉指數提高到香港的水準,那麼臺灣的人均GDP成長率可以再提高0.7個百分點;如果提高到新加坡水準,則人均GDP成長率可以再提高11個百分點,則2005年臺灣人均GDP不是1萬5,676美元而是1萬7,300美元,於是這一年南韓人均GDP(1萬6,308美元)超過臺灣(1萬5,676美元)的“國殤“也就沒有發生。

一 概

近十年來國際上許多反腐敗研究的非營利組織(NPO, Nonprofit Organizations),專門從事貪污的統計調查以及編制各種腐敗指數,使反腐敗研究有可能逐漸引入定量研究的方法,在這些組織中最主要的機構為國際透明組織以及世界銀行的商業環境調查局和亞洲政治經濟風險研究中心等。

1993年成立的國際透明組織(TI,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發起人為德國的彼得‧艾根(Peter Eigen)。艾根希望透過TI,結合來自政府、企業與社會各界的正直廉潔人士,共同為制度創新而努力,以達到“一起為「更廉潔」的地球而努力”的目標。該組織已經在世界成立了上85個國家分會(National Chapters),主要著眼於國家及國際間反腐敗機制的建立與政策的改革。為達成上述目標,國際透明組織採取下列五項策略:(1)激起社會關注(Raising Awareness);(2)建立反腐聯盟(Building Coalitions);(3)開發反腐敗工具(Developing Tools);(4)設定廉潔標準(Setting Standards);(5)監測腐敗活動情況(Monitoring)。

1995年以來,在德國帕少大學(Passau University)蘭布士多夫(Lambsdoff, Johann Graf)教授指導下,TI每年根據全世界13個獨立研究機構的17項普查資料,編制並發佈綜合「腐敗印象指數」(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這項指數的定期公佈使反貪研究有可能逐漸進入定量研究的新階段。CPI指數取值由0至10,數值越小表示貪腐越嚴重。CPI直譯為“腐敗印象指數”,而應意譯為“清廉度印象指數”,這樣才符合CPI指數的真實語義。以2006年為例,在被調查的162個國家中,海地的CPI為1.7分,是該年世界上貪腐印象最深的國家。冰島、芬蘭、紐西蘭並列第一CPI為9.6分,是該年世界上貪腐印象最淺的三個最清廉國家(表1)。

1 2006年CPI排名摘要

冰島等

新加坡

香港

德國

法國

西班牙

臺灣

中國

大陸

菲律賓

印尼

CPI

9.6

9.4

8.3

8.0

7.4

6.8

5.9

3.3

2.5

2.4

排名

1

5

15

16

18

23

34

78

121

130

2006年CPI的中位數為3.2分,平均值為4.07,標準差(STDEV)為2.115,峰度為0.285,偏態1.193,最大值9.6,最小值1.8。2006年CPI的統計頻數分佈如圖1,而臺灣在162個國家中排名34。

此外,1995-2006年香港、新加坡、台灣、中國大陸和南韓的CPI變化如圖2所示:這12年間,香港CPI平均值為7.78,新加坡9.17,台灣5.51,中國大陸3.24南韓5.51;香港清廉度值數排名在14-18位間,新加坡3-7位間,台灣25-34位間,中國大陸50-70位間,南韓27-50位間。

12006年CPI頻數分佈

21995-2006年香港、新加坡、台灣、中國大陸和南韓CPI

二、貪腐遏制投資和經濟成長的實證

關於腐敗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上世紀70年代曾有許多激烈爭論。有一派學說認為腐敗是“經濟機器的潤滑油”,理由是貪污可使官僚機構辦事效率提高,交易的時間成本下降。可是90年代的實證研究否定了這種說法,“貪污是往機器裏放砂子”,不但不能使經濟的機器加速,反而破壞它的正常運作。

腐敗如何破壞經濟成長與社會正義,目前的實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一) 降低私人和外人的投資水準

(二) 破壞企業成長的公平性

(三) 扭曲公共支出,惡化基礎設施

(四) 減少稅收,提高社會貼現率和破壞可持續發展

貪污與投資(尤指私人資本投資)的關係十分複雜,可由個體層面和總體層面分別觀察。就個體層面而言,在一個貪腐的社會環境中,行賄可使鬼推磨,原本不合理的投資也可以轉為合理的投資,就此而言,貪腐與私人投資應有正回饋之關係。然而,總體層面所觀察到的事實恰恰相反,貪腐社會的私人投資不如不貪腐社會的私人投資發達:首先,行賄是變相的納稅,減少投資人的資本報酬率,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腐愈重私人投資的總額越少,這種現象尤其表現在外人投資的決策過程中;此外,行賄與貪污使投資風險增加(尤其是長期投資之風險),因為行賄與受賄遊戲中雙方資訊高度不對稱,行賄人始終不掌握受賄人下一步之要求,而受賄人面對法律的威脅也不知道行賄人下一步有哪些不利之舉。由此可見,在一個貪污盛行的環境中,投資人固然行賄而增加投資之機會,而行賄使得投資之機會成本增加,因此投資專案的經濟預期下降,於是投資人企圖進一步行賄,減少稅負和其他可能的正常開支以提高預期之資本回報,如此循迴最終使投資者所面臨的道德風險層出不窮,最終抑制或減緩長期投資傾向。

我們可以就臺灣的相關資料(表2、圖3和圖4 )做初步迴歸,粗略探究臺灣清廉度排名(TI每年公佈)與投資占GDP比例之迴歸關係。清廉度排名(數越大名越後)與投資占GDP 比例之迴歸關係如下

K = 0.0411 – 0.0006R (1)

(t,6。39) (t,-3。04)

R2=0.71 F=9.22

式中K為投資占GDP比例%,R為清廉度排名,公式1說明臺灣近年投資占GDP比例下降與清廉度排名下降有關,可是公式1因數據樣本太小並不足以完全採信。推理到實證,統計資料完備性絕不可忽視。

2清廉度排名與投資占GDP 比例和人均GDP 成長 %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投資比%

24

24.5

22.1

22.5

23.5

22.9

23.5

19

18

17.6

20.5

人均GDP 成長 %

4.2

6.3

5.5

4

3.2

2.1

-3。4

3.5

1.4

2.5

1

排名

25

29

31

29

28

28

27

29

30

35

32

3 台灣CPI,人均GDP成長和投資比

4台灣CPI排名和投資比

20世紀80年代,兩家大的私人公司PRS(Political Risk Service, Inc.)和BI(Business International)開展了連續的系統的貪汙調查,PRS編制的國際投資風險評估書(ICRG, 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第一次列入ICRG貪污指數(由0到10)為日後之定量研究貢獻良多。

1991年R. Barro利用ICRG和BI的貪污指數展開貪污和經濟發展的實證研究,繼而IMF的專家P. Mauro利用統計的Panel橫斷面方法對67個國家的貪污和經濟資料進行嚴格的統計實證,至今學界仍推崇Mauro的開山之作(Mauro, 1995、1997),儘管Mauro所使用的資料已是歷史(1960-83),然而Mendez和Sepulveda(Mendez, 2003)(利用1996-2003的新資料所得的結論基本上與Mauro相一致。

Mauro(1995, 1997)利用大量統計資料以一般最小二乘法(OLS)和兩段最小二乘法(2SLS)兩種方法,對清廉指數進行單因素和多因素Panel迴歸,其主要成果如表3所示。

3腐敗對投資比(投資占GDP比重)的影響1960-1985

單變數OLS

(1)

單變數2SLS

(2)

多變數OLS

(3)

多變數2SLS

(4)

0.0780

(4.19)

-0.0025

(-0.05)

0.1226

(3.66)

0.0543

(0.43)

清廉指數

0.0187

(7.03)

0.0320

(3.93)

0.0095

(2.09)

0.0281

(0.99)

人均GDP

(1960)

--

--

-0.0062

(-0.91)

-0.0213

(-0.96)

中等教育

(1960)

--

--

0.1749

(2.95)

0.1241

(1.21)

人口成長

--

--

-0.8226

(-0.82)

-1.0160

(-1.05)

R2

0.32

n.a.

0.44

n.a.

資料來源:Barro (1991), BI(Business International), IRIS(Political Risk Services),

Maryland University

註:清廉指數共94筆資料,其中1982-95取自IRIS,1980-83取自BI

由表3可知無論是用OLS或2SLS迴歸,投資比(投資占GDP比重)均隨著清廉指數的增加而增加。若用OLS,清廉指數的迴歸係數是0.0187,常數為0.078,則迴歸公式可表為:

I = 0.078 + 0.0187 BI (2)

(t,4。19) (t,7。03)

式中,I 為投資比,BI 為清廉指數。

提高清廉度對投資比的效應可由迴歸式(2)算得,如果清廉度增加一倍,則投資比提高48個百分點:

0.0187╳2+0.0780

=1.48 (3)

0.0187+0.0780

CPI替代BI,如果菲律賓2006年的清廉度(CPI,2.5)提高到新加坡的水準(CPI,9.4),那麼菲律賓的投資比將提高53個百分點。如果臺灣2006年的清廉度(CPI,5.9)提高到新加坡的水準,那麼臺灣的投資比將提高11個百分點。

3第2欄為單變數的兩段最小二乘法迴歸參數,由括弧內的顯著性t值可知,兩段最小二乘法的效果不如一般最小二乘法。表3第3欄為多變數迴歸,即投資比不僅受清廉度影響,同時又受人均GDP、教育程度和人口成長多因素同時影響的結果。表中第4欄數值為多變數兩段最小二乘法的結果。總而言之,多變數迴歸結果仍舊說明:清廉度可使一個國家的投資比增加。

清廉度的提高不僅意味一個國家法制的改善,也意味行政資源與人力資源的配置改良。因此,清廉度提高不僅增加國家投資比,最終提高人均GDP。Mauro(1999)之迴歸研究即實證以上推論,其用五種不同的迴歸方程(見表4)歸納清廉與人均GDP成長率的關係。

表4列出五種迴歸方程,迴歸方程(1)普通最小二乘法,一個因變數(清廉指數),方程(2)一個因變數但使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方程(3)、(4)有四個因變數:清廉指數,人均GDP,中等教育和人口成長,方程(3)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方程(4)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方程(5)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共有五個因變數:清廉指數,人均GDP,中等教育,人口增長和投資。由表4可見,無論那個方程清廉指數都是正的,說明清廉度對提高人均GDP成長率具有促進作用。

請注意表4的方程(1)和方程(5),如果清廉指數的值取小數點後三位,那麼清廉指數的迴歸係數等於0.003。我們舉例說明它的意義,假設孟加拉的清廉度(其值為1)提高到新加坡的清廉度(其值為7),那麼孟加拉在1960-1985期間其人均GDP的成長率可以提高1.8個百分點0。003╳(7-1)。1960-85期間孟加拉的實際人均GDP成長率為1.4%。我們不難推算出清廉度的提高可以使孟加拉在這過去的25年間人均GDP因清廉度的改善而使收入增加56%,即

1+0.018)25-1=56.2% (4)

4 清廉度與人均GDP成長率的迴歸關係(1960-1985)

因變數

單變數OLS

(1)

單變數2SLS

(2)

四個因變數OLS

(3)

四個因變數2SLS

(4)

五個因變數OLS

(5)

常數

0.0035

(0.85)

-0.0284

(-2.12)

0.0012

(1.50)

-0.0404

(-0.81)

-0.0012

(-0.16)

清廉指數

0.0029

(4.74)

0.0081

(3.61)

0.0038

(2.95)

0.0175

(1.40)

0.0028

(2.01)

人均GDP

(1960)

--

--

-0.0075

(-4.49)

-0.01821

(-1.79)

-0.0069

(-4.78)

中等教育

(1960)

--

--

0.0401

(3.09)

0.0034

(0.09)

0.0217

(1.82)

人口增長

--

--

-0.4124

(-1.83)

-0.5192

(-1.29)

-0.3255

(-1.81)

投資

--

--

--

--

0.1056

(3.09)

R2

0.14

n.a.

0.31

n.a.

0.42

1.全部資料來源同表1

2.清廉度指數的標準差為2.38

3.OLS普通最小二乘法,2SLS兩段最小二乘法

雖然Mauro迴歸統計所用的清廉度指數是IRIS並非目前調查的CPI,但二者分類等級是相同的,即最清廉為10分,最差為0分,我們仍可利用表4的迴歸方程大膽推估臺灣。臺灣2005年的CPI為5.9分,香港為8.3分,新加坡為9.4分,如果臺灣清廉指數提高到香港的水準,那麼臺灣人均GDP的成長率可以再提高0.7個百分點:0.003╳(8.3-5.9)=0.0072。如果提高到新加坡水準,則人均GDP可以再提高11個百分點:0.003╳(9.4-5.9)=0.011,則2005年臺灣人均GDP不是1萬5,676美元而是1萬7,300美元,於是這一年南韓人均GDP(1萬6,308美元)超過臺灣(1萬5,676美元)的“國殤“也就沒有發生。

三、腐敗影響社會福利和教育投入

在經濟學含義上,所有的居民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他們以工作和勞動的生產者身份賺取生活要素,他們又以收入所得在市場上購買各種物質消費品和文化消費品,一個社會如果存在貪腐的公務人員或工作人員,他們利用權力和管制獲取非法利益,這些尋租(Rent Seeking)的所得最終都額外地使有形和無形消費品價格上升(圖5)。

5尋租使福利下降

圖5的AB是一條需求曲線,在完全透明的市場中,均衡價格為P0,如果存在貪腐,價格升至P1,因此,以消費者剩餘所表示的社會福利損失為P1CP0D,其中矩形P1P0EC為貪腐者的尋租所得,實證研究的結論印證了以上推理。

Mauro說腐敗的官員熱衷於重大工程,因為這些工程容易尋租;同時,他們也會忽視社會福利、醫療、教育的投資,因為這些攸關民生的投資權力租小。Mauro(1997)和Tanzi,Davoodi(1997)即利用上千筆資料進行腐敗影響與投資的實證研究,Mauro的相關迴歸方程如表5所列。

由表5可見政府投資教育占GDP的比例與清廉度正相關,換言之,腐敗使教育投資比例下降。表5第二欄的迴歸係數為0.0023,表示當清廉度提高一個級別,其提高數量相當於清廉度的一個標準差(2.38),那麼教育占GDP的比例則可提高半個多百分點(0.0023╳2.38=0.0057=0.57%)。另清廉度對社會保險和福利支出的比例影響更大,其迴歸係數為0.0156,如果清廉度提高一個標準差,那麼福利支出可提高4個百分點左右(0.0156╳2.38 = 0.037)。

5 清廉度與政府投資支出的迴歸關係

變數(投資占GDP比例1970-85平均

常數

清廉度

人均GDP

(1980)

R2

N

教育支出

0.028

(7.48)

0.0023

(3.97)

0.13

103

政府消費支出

0.213

(11.85)

-0.0047

(-1.70)

0.03

106

政府消費支出

(不含教育、國防)

0.146

(10.69)

-0.0070

(-3.35)

0.10

93

政府國防支出

0.032

(3.64)

0.0004

(0.28)

0.00

93

政府轉移支付

-0.039

(-2.22)

0.0208

(7.22)

0.45

73

社會保險與福利支出

-0.044

(-4.41)

0.0156

(7.94)

0.48

75

教育支出

0.029

(6.85)

0.0020

(2.20)

0.0003

(0.43)

0.13

103

政府消費支出

0.189

(10.20)

0.0052

(1.46)

-0.0094

(-4.88)

0.16

106

政府消費支出

(不含教育、國防)

0.116

(7.79)

0.0049

(1.41)

-0.011

(-4.54)

0.25

93

政府國防支出

0.030

(2.25)

0.0009

(0.25)

-0.0004

(-0.17)

0.00

93

政府轉移支付

0.013

(0.78)

0.0001

(0.03)

0.018

(5.60)

0.64

73

社會保險與福利支出

-0.015

(-1.70)

0.0041

(1.64)

0.010

(4.47)

0.59

75

1. 全部資料來源於Barro(1991)BI和IRIS

2. 清廉度的標準差為2.38

3. R2為統計迴歸的判決係數

4. N為樣本數

5. 括弧內數值為t檢驗

四、結論

(一)貪腐的庫茲涅茨現象

1995年庫茲涅茨(S. Kuznets)提出人均收入與環境指標的倒U字關係,被人稱為「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KC,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當經濟收入由低而高發展時,環境退化的速度超過環境的淨化速度,隨著人均收入增加,環境也會隨之惡化。當經濟發展到較高水準時,產業結構轉向服務部門,居民環境意識增強,法規漸趨完善,因而環境退化現象減緩[1]

貪污是另一種形式的污染,許多人稱之為「文化污染」,無獨有偶它的變化恰如EKC也是倒U型的(圖6),本人用國際反貪組織(TI) 2006年的清廉指數CPI對人均GDP迴歸得到以下拋物線方程:

CPI=2.11+0.00053.GDPcapita5.1E-09 GDP2capita

n=162 , F=31850 , R2=0。8457)

上式中,CPI-清廉指數,GDPcapita-人均GDP

6貪污的庫茲涅茨曲線

(二)貪腐污染整體經濟的四大定律

1. 第一定律: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腐侵蝕國民收入。

2. 第二定律: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腐導致公共投資膨脹。

3. 第三定律: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腐導致政府低收入。

4. 第四定律: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腐導致公共基礎運行維修費用縮減。

5. 第五定律:當其他條件相同時,貪污腐蝕公共工程品質。

(三)清廉度促進經濟發展的估算表

綜合以上各項迴歸係數,如果清廉度採用國際透明組織的CPI指數,又如果CPI提升一個單位,即一個標準差(STDEV),那麼清廉度提升所獲得的整體經濟增益估算結果將如表6所示。

6 CPI提高一個單位的經濟增益

增益係數

一個清廉度單位的得益

來源

人均GDP增長率%

0.3%

0.0065%=0.003╳2.18%

Mauro(1997)

Mendez(2005)等

教育投資占GDP比例%

2.3%

0.50%=0.023╳2.18%

Mauro(1999)

社會福利支出占GDP比例%

1.56%

0.34%=0.0156╳2.18%

Mauro(1997)

2005年TI組織的全球CPI指數其標準差STDEV=2.18

以下舉中國大陸及台灣為例說明。

首先,2005年中國大陸CPI為3.2,如果清廉度提高一個STDEV,則CPI為5.38,相當於匈牙利或約旦的清廉度水準,那麼中國大陸人均GDP增長率是原有的1.0065倍。如果增加兩個清廉度單位相當於2005年法國或美國的清廉度水準,那麼人均GDP是原有的1.013倍,即再增加1.3%應為每人1萬3,950元人民幣(1,725美元)。

此外,如果臺灣清廉指數提高到香港的水準,那麼臺灣人均GDP的成長率可以再提高0.7個百分點;如果提高到新加坡水準,則人均GDP可以再提高11個百分點,那麽2005年臺灣的人均GDP不是1萬5,676美元而是1萬7,300美元,於是這一年南韓人均GDP(1萬6,308美元)超過臺灣(1萬5,676美元)的“悲劇“也就沒有發生。

參考文獻

吳庚譯,<政治腐化的意義與性質>,《憲政思潮》(臺北),11期(1998年)。頁211~222。

呂英敏,<經濟貪污>,《警光》(臺北),336卷,(1984年7月)。頁13~15。

宋筱元,<貪污發生原因之分析,《人力發展月刊》(臺北),55期,(1998年8月)。頁16~22。

金玉梅,<貪污價多高>,《天下雜誌》(臺北),(1995年12月)。頁78~79。

林水波,<貪污與行政制度的關聯>,《中國大陸論壇》(臺北),第187期(1983年7月)。頁20。

林建山,<貪污問題與經濟發展的關聯>,《中國大陸論壇》(臺北),第187期(1983年7月)。頁15。

陶在樸,<新的痛苦指數-貪污與腐化>,《新世紀智庫論壇》(臺北),第9期(2000年4月1日)。頁89~92。

陶在樸,<生態包袱與生態足跡>,《經濟科學出版社》(北京)(2003年)。

孫德華,<貪污腐敗成因分析>,《台灣成功大學》(2002)。

Barro, Robert, 1991, “Economic Growth in a Cross-Section of Countrie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06, No. 2

Kaufmann, Daniel and Shang-Jin Wei, 1999, “Does ‘Grease Money’ Speed Up the Wheels of Commerce?” Working Paper 7093 (April). Cambridge, MA: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Mauro, Paolo, 1995,“Corruption and Growth,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CX (3), 681-712.

Mendez, Fabio, Sepulveda, Facundo, 2005, “Corruption, growth and political regimes: cross country evidence”

Mauro, Paolo, 1999, “Corruption and Composition of Government Expenditure,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69)1999.

Tanzi, Vito, and Hamid Davoodi, 1997, “Corruption, Public Investment, and Growth,” IMF Working Paper 97/139, Washingt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1] 參見(陶在樸,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