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緒論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資訊、通訊、交通及生化的科技技術革命加速了勞力、資源、資訊與資金的全球流通,也帶動了全球經濟體系的再結構,全球化與貿易自由化的不斷推展,促使生產資源的國際差價逐漸縮小。取而代之,非貿易財如公共建設、生活環境、政府效率、土地及其他不易由國外進口的勞務與生產資源,以及法規制度之競爭力成為決定一未來國家經濟競爭的關鍵因素。2000年6月由美德法等14國領袖所簽署之『柏林公報』即指出,新世紀全球進步必須立基於社會福利、公民社會及國際社會契約,各國政府應建構優良的教育、生活環境以及有效率的福利措施,才能維繫新經濟持續成長,並縮小所得差距。

而在全球化與區域共同市場日漸形成的環境下,已跨越國界朝地區深耕發展,地區競爭優勢的營造遂成為國家競爭力的礎石,地區競爭優勢的發展已是潮流所趨,亦是地區在全球化發展競爭下必須的選擇,國家競爭力應奠定在地區競爭優勢環境的基礎下,穩固的地區競爭力才能締造久遠的國家競爭優勢。

台灣歷經數十年的努力,打造了世人矚目的『經濟奇蹟』,瑞士洛桑之國際管理學院(IMD,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2000年所公布之競爭力年報(Annual World Competitiveness)中,我經濟發展仍有不俗表現,但該報告亦顯示我人民生活水準、總醫療支出、環境污染等指標在47會員國中排名落後,過度強調的經濟發展致使台灣社會衍生經社失衡的發展問題,致使我國國家競爭力表現衰退,2000年我國國家競爭力便自前年的第18名下滑至第22位。

台灣近幾年來致力於地方自治的落實,縣市政府為爭取更多產業投資、人口與資金投入,求取更好的發展而進行競爭,改善工作與居住環境,以增進縣市競爭力,地區發展即應找出適當合宜的發展定位,才能營造地區的競爭優勢,以其特有資源、風格、產業等發展條件適當的規劃,充分發揮地區競爭優勢才能累積國家競爭力,進而促進經濟成長發展,與世界接軌。

然而台灣當前縣市發展研究、縣市競爭優勢評估之資訊提供相當有限,且競爭力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其內涵亦含括一複雜的構成體系。因此,能否透過一客觀、全面的指標評估系統建立,以競爭力評價發展趨勢為基礎,提供具體、完整的縣市競爭發展資訊,為縣市政府施政、產業投資、民眾生活環境選擇的有效參考依據。並為中央政府公共與產業發展、財務劃分、區域均衡、國土開發政策擬定之參考,聚合縣市競爭力為國家整體競爭力,此引發本研究探討台灣地區地方競爭力的動機,並期望達成以下具體研究目的:

(一) 探究縣市競爭力之內涵。

(二) 建構我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

(三) 評估我國縣市競爭力。

二、研究議題與架構

地區競爭力研究在國內仍處發展階段,地區競爭力影響因素理論、因素相對重要性等研究資料亦相當少見,對於競爭力之衡量探討多僅止於國家競爭力之研究,尚無完整、深入至地區競爭力評量之理論建構與實證分析,因此,本研究屬探索性研究,有以下幾項主要研究議題:

(一) 地區競爭力之提昇扮演國家競爭優勢發展之重要關鍵角色,地區競爭力、區域競爭之實質內涵為縣市競爭力評價之基礎。因此,縣市競爭力評估因應包含哪些構面?影響因素又包含哪些?以之為我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建立之理論基礎。

(二) 競爭力是一複雜的體系,為檢視各縣市政府競爭力概況,需將複雜龐大的統計資料有系統加以簡化。因此,如何就競爭力內涵與其評價發展方向,建立一套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以供衡量我國縣市競爭力。

(三) 競爭力可視為一縣市政府施政之綜合性績效表現結果,因此需考量以綜合性指標統計資料輔以民眾之主觀感受調查資料才足以反應實際狀況。如何選定評估指標?如何將指標運用為實際測量的工具?如何將指標資料與民意調查資料結合?評估指標彼此間的權重比率關係為何?所獲得之競爭力評估指數結果又代表何種意義?

Coombes and Wong (1994)提出指標建構的四個步驟:概念性建構(conceptual consolidation)、分析結構(analytical structuring)、界定指標(identification of indicators)、產出指數(creation of an index),依循上述指標發展步驟以為研究架構,本研究首先進行相關文獻探討,瞭解地區競爭發展之內涵,構建縣市競爭力評估之架構體系,並依循該評估體系內涵之各次領域相關指標研究之探討,分析結構並界定指標,建立評估指標體系。

其次,依循所建立之我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蒐集相關統計指標資料,結合民意調查資料,以統計分析方法進行各縣市競爭力指數之計算,以獲得各縣市競爭力概況結果,進行各縣市發展狀況、競爭優勢等各項評估與討論。

貳、文獻探討

一、指標與指標評測

指標(Indicators)往往依使用目的及評估對象之特性差異而有所不同之解釋意涵。狹義的指標意義為表示一個單位效率的一個數字或少數幾個數字,廣義的指標解釋意義則為一可歸納特定現象或事物相關資訊之量度(measure),或可合理替代(proxy)該量度者。社會指標的發展目的,即在於發展新的統計序列以監督被廣泛認識到的一些社會生活範圍的變遷。自1960年代,社會指標即被認定為直接測定社會福祉及社會成果的工具,可以用來評估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判斷社會之主要層面是否向正向發展。

因此,社會指標的基本觀念,即應包括目標與數據兩種內涵,透過文字與數字,描述與衡量社會體系的現況與趨勢,提供不同層級單位間的比較基準。社會指標的建構即必須結合社經發展的目標,將社會統計量轉換為足以闡釋社會發展狀況的統計量,以非貨幣性的時間序列的統計數據為主,選取具代表性及反應性的指標外,並以有系統的方法陳述之,期以少量的統計資訊,衡量任何社會體系某些方面全部或部分事項的現狀、過去的變化及未來的趨勢,掌握社會變遷的狀況,進而求得社會發展的模式。

然往往社會體系表現含括了複雜的組成結構與影響因素,因此僅以單一向度或單一指標測度社會體系之概況將多所偏頗,因此為了對社會體系制度的複雜成分加以測量,並了解這些成分如何結合運作而產生社會現象之情境,甚且了解制度的變遷,不但須建構指標,更須將所建構的指標有系統的結合成一指標體系,如此才能真正提供有效的測量資訊。指標體系之建立主要即是將測度目標抽象的概念或複雜的組成結構,藉著級級推演、分割,找尋適當、可加以測度的統計項目,對於目標主題進行評測。

二、競爭力與競爭力量測

個體、群體、組織間為生存或發展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統稱為競爭(Competition),其行為往往依目的、範圍、對象、方式或規則不同而有所不同之意涵,其競爭的目的殊異,競爭的方式及規則也有所不同;競爭力(Competitiveness)的概念則源自於競爭,主要期望透過競爭優勢的建立,在競爭中取得有利的地位。其定義亦視其研究範圍與研究對象而有所不同,研究對象可以是國家、區域、都市、個別產業或廠商。換句話說,競爭力本身即是個模糊的概念,使用者必須經過嚴謹的定義及具體的衡量準則才能正確的使用。

IMD指出,競爭力的衡量不能僅著眼於進入世界市場企圖心的能力顯現,亦需表現發展財富創造活動吸引力的能力,此外需平衡來自於歷史、價值系統及傳統之社會需求,均衡經濟發展與社會福祉的提昇,競爭力提升只是一種過程,其最終目的是在:

(一) 全體人民享有優良的生活品質。

(二) 使全社會能夠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大環境。

(三) 使我們的國家在國際上擁有生存的尊嚴與發展的遠景。

突顯了為增加經濟價值所進行的資源投入、環境創造經營乃至於生活素質的衡量遂為競爭力評測中基礎且重要的方向。

地區競爭力之意涵乃是地區依其特有之資源、風格、產業等發展條件,予以充分開發以發揮地區競爭優勢,透過資源的投入與環境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成長與社會福祉提昇,而提高生活素質,創造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地區競爭力所彰顯的效果實質大於表象,它所反映的訊息是,地區發展在某一時間點上的現況。藉此可輔助地區瞭解其現況發展條件的優劣勢在未來動態變化的環境中,應如何改善提昇,以取得優勢發展地位。因此,地區競爭優勢的獲得與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生活環境的發展影響有決定性的關係。

就競爭力量測而言,由於競爭力是一種複雜的多層面現象,這些不同的現象彼此分離但卻有某種程度的關連,因此若以單一代表性指標描述此一複雜體制將失之過簡,但若採分割指標則又難以找出互斥的競爭力指標,因此唯有選擇與界定綜合指標,才能有效解釋複雜的競爭力現象。

一般競爭力探討主要分為兩種主要方向:事前觀點或績效或結果分析。就績效或結果分析而言,學者認為競爭力的最終目的在於取得優勢,競爭力也必然反映在最後的競爭結果上,故採此一觀點較能掌握競爭力的內涵;就事前觀點而言,則主要針對其可能的影響因素或組成內涵加以探討,IMD及WEF探討國家競爭力都從影響國家競爭力的因素加以分析,IMD之『世界競爭力年報』將國家競爭力視為一個國家創造附加價值,進而增進國民財富的能力,透過前述競爭環境影響構面的概念,融合成該國特有的社會經濟模式中,產生國家競爭力。而WEF之『全球競爭力報告』乃視國家競爭力為一國快速而持續改善生活水準的能力,亦即達成永續、高國民所得成長率的能力。

就地區競爭力衡量而言,以都市範圍為例,在都市競爭力衡量方面,學者認為競爭力無法直接衡量,僅能從其本質或其所造成的範圍去量測,且認為都市競爭的成功來自於創造所得成長的能力。但是若使用創造所得的能力作為衡量都市競爭力的標準,將會發生下列幾項爭議:第一、假設前提是長期的所得水準呈現穩定成長現象;第二、都市間的競爭不是零和遊戲,所有的都市都將從中獲利,因此都市競爭力不僅是所得水準的差異而已;第三、成功的都市亦是有力的都市,可以創造穩定成長的所得水準。但是這種力量是難以衡量的;第四、都市系統內所的水準的成長將會產生不均等的擴散效果;第五、所得成長同時也代表雇用員工數增加,但生產創新卻會使雇用員工數減少,故如果都市的總產出增加速度比生產力提高速度快,則雇用率成長;第六、並不是所得增加就代表都市競爭力存在,還必須包括居民福利的增加及其他不同面向的問題,如所得的分配、負面外部性的創造及政府效率等。因此所得的增加只是都市競爭力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若單一使用所得來衡量都市競爭力則太過於簡化,因此,地方競爭力之衡量以針對其可能的影響因素或組成內涵加以探討,以提高生活品質與創造永續經營環境為目標,採用指標體系的觀點加以分析應是較佳的評測觀點。

參、我國縣市競爭力指標之建構

國家競爭力應奠定在地區競爭優勢環境的基礎下,有穩固的地區競爭力才能締造久遠的國家競爭優勢。就區域科學的角度而言,區域為構成國家次系統之基本單位,亦就是國家的次地理單位,而我國的次地理單位為直轄市、省轄市及縣。就區域科學研究內涵而言,其主要探討區域內之社會、經濟、政治與文化等因素與自然環境因素交互影響之概況,而將我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與自然因素的交互影響向下分割而深入至縣市層級較為合理。因此,在我國地區競爭力的衡量上,以縣市為單位是較佳的劃分。

此外,選取縣市為研究範圍的原因亦包含:第一、目前統計資料之登錄係以行政區域為依據;第二、就施鴻志所提出的地區競爭優勢指標體系以及國土綜合開發計畫目標所提出的生產環境、生活品質、生態環境的觀點而言,對於改善生產、生活及生態三面向的人力及財力資源亦多由縣市單位編列預算、或由中央政府以補助地方政府方式進行。

在縣市競爭力的衡量上,本研究擬從量度提供一地區競爭力的基礎,以及具有加強或減損此基礎的外力進行研究,建立指標體系評測縣市競爭力表現,而不應用地區競爭力的觀念建構指標量度進行縣市競爭力程度的衡量,或以評估發展策略之執行對地區競爭力的增強的達成程度進行評測。主要的原因為:第一、缺乏參考系統或者臨界值作為評斷的依據,主觀決定縣市競爭力之程度恐有所偏頗。第二、地區競爭力尚缺乏明確的操作型定義,競爭力量測上應含括的面向與量測範圍、量測方法的採用,亦尚未有一致的看法,競爭力整體輪廓的量測較不容易,此亦反映出競爭力的多面性。第三、應用不同指標判斷一地區競爭力程度可能出現截然不同的答案,致使評測結果在使用上將產生疑慮。因此,研究影響競爭力表現之因素並依此建立縣市競爭力衡量指標體系,將是縣市競爭力評測上較佳的方式。

自文獻探討中即指出,地區競爭力之意涵乃是地區依其特有發展條件,充分開發以發揮地區競爭優勢,促進經濟成長與社會福祉提昇,而達成提高生活品質與創造永續發展環境之最終目的。因此,就縣市競爭力衡量而言,非經濟面因素之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發展環境要素為地區競爭優勢獲取方向上之重要基礎,為影響地區競爭力提升力量之關鍵性角色。故以生活品質內涵因素與永續環境發展要素整合評測各縣市競爭力表現,即可反映出縣市競爭力狀況,亦符合競爭力評價之發展趨勢,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之架構,即應含括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發展環境要素,發展次領域架構體系整合以產出縣市競爭力評比結果。

透過生活品質評估指標體系研究與永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研究發現,兩項評估指標體系具重疊性、互動性與可循環性之概念。以經濟發展為基礎,強調經濟發展之目的為生活品質之提升,而同時平衡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永續發展內涵則含括生活品質內涵之發展提升,生活品質內涵為永續發展內涵之基礎。因此,透過兩目標評估指標體系之分析,整合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發展環境要素,可得縣市競爭力提升之基礎內涵六項構面:

一、社會安全:針對社會可能發生之刑案與人為或自然災害之處理能力,目標含括犯罪案件與人為或自然災害及交通安全管理。

二、社會福利:服務社會弱勢團體與需幫助民眾之關懷程度,透過社會福利資源投入反應縣市社會福利工作表現,蘊含顯示公益社會之達成程度。

三、醫療保健:醫療保健反映縣市在控制與管理環境之能力與表現,透過醫療資源之投入而產出民眾健康程度,進一步反應社會人口素質。

四、教育文化:為社會發展之基礎,以教育文化設施投入與知識水準產出結果反應社會人力資源面對資訊流通、社會發展之能力及生活品質水準程度。

五、環境保護:反映民眾生活之品質與水準且顯示縣市環境管理能力與環境品質關心程度,衡量縣市永續發展環境創造條件與能力。

六、政府行政:反映政府組織行政服務表現之效率與效能,指出縣市政府執行政策推動、促進經濟成長、永續發展目標之能力與表現。

縣市競爭力指標體系指出競爭力評價為一多向度之指標體系,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與政府行政等六構面以為提供縣市競爭力的重要基礎,以下即透過六構面領域內涵與評價方式之研究,建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建構與評估指標選擇之理論內涵與基礎;主要將縣市競爭力基礎劃分為社會安全指標群、社會福利指標群、醫療保健指標群、教育文化指標群、環境保護指標群及政府行政指標群,分敘述如下。

一、社會安全指標群

國內單就社會安全發展之研究並不多見,主要社會安全評價均含括入生活品質評價領域中。然就各項社會安全領域相關研究所採用之評估指標整理發現,主要均含括社會安全構面設施與社會安全內涵管理兩項度。因此,在社會安全評估上,即以社會安全設備與社會安全管理兩項度發展社會安全評估指標體系。

二、社會福利指標群

社會福利指標是即以反映社會福利與民眾福祉為目的之衡量指標,其衡量標準是與社會發展過程中之公平、合理及人道訴求為主。社會福利目標評估主要均含括於生活品質、社會福祉等之研究構面範圍內,然其衡量觀點主要均是透過社會福利資源投入狀況分析,掌握縣市政府對一般民眾及弱勢團體之關懷程度,反應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工作之表現。所指之社會福利資源投入則以硬體設施興建與社會福利支出為主要核心,社會福利支出又含括社會救助支出、福利服務支出、醫療保健支出等。因此,在社會福利評估上,即以社會福利資源發展社會福利評估指標體系。

三、醫療保健指標群

醫療保健主要反映縣市控制與管理環境之能力而獲取民眾健康生活之目標,而品質是環境、人員、服務及產品所呈現出符合規定、滿足或超越顧客期望所呈現之一種整體特質,故以品質觀點衡量醫療保健結果,主要採Avedis Donabedian(1984)依醫療品質過程所發展之『結構-過程-結果』架構,進行醫療服務品質之評測。

四、教育文化指標群

文化係由人類生活及社會變遷逐漸衍生,係社會或國家有形或無形之整體表現,也就是泛指人類之生活方式與生活形態,而教育為傳遞文化知識內涵,孕育文化持續發展之基礎。因此教育文化為一相依、具循環性、綜合表現之整合概念,透過兩者構面內涵之整合,可較完整反映教育與文化相依之循環關係,文化可以為教育之產出結果,文化亦可視為教育過程之要素。因此,本研究以教育評估系統整合文化內涵發展教育文化指標群,採『輸入-過程-輸出』內涵架構,輸入構面以教育文化資源、人力素質進行評測,過程構面則以教育文化教學與服務品質為衡量方向,輸出構面則以教育文化參與反應輸出構面結果。

五、環境保護指標群

環境指標的發展動機在於評估工業化及都市化所衍生的環境公害對人體健康之危害程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之成效,環境現象則涵蓋了社會及自然現象。然環境資料的種類包羅萬象,除包含環境背景資料與環境污染現況外,環境政策與實行績效及長期環境品質目標亦應是涵蓋範圍,且環境因素相對龐雜,因而在環境保護表現評價上,尚無較具代表性之評測指標。然在真實環境品質面貌之呈現上,OECD所建構之『壓力-狀態-回應』(Pressure-State-Response,簡稱PSR)架構評量結果提供較佳之環境保護狀態資訊,故在環境保護指標群之建構上,即採用PSR體系進行環境保護表現之評測。

六、政府行政指標群

政府在生活品質提升與公義永續社會與永續經濟等永續發展環境之創造上,扮演政策規劃、擬定、推動之重要角色,因此如何在多瑣繁雜的行政事務中,提升績效與服務品質,為縣市政府重要之課題。就生活品質影響與永續發展環境角色而言,政府行政之投入產出為傳達政府服務,透過設備、人力資源、社會資源進行民眾協助與服務。而在效率與效果的感受上,以服務對象之滿意度感受即代表投入產出過程中之政府生產力與績效表現,所產出之總影響為民眾生活福祉提升,產生地方認同進而投入社會參與,盡社會之義務與責任,因此,以政府行政、民眾滿意度及社會參與當可充分反映政府行政之整體構面表現,並可依此內涵發展評估指標進行地方政府政府行政成果之衡量。

縣市競爭力主要透過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與政府行政提供縣市競爭力基礎,以下即依循競爭力單元構面理論與評量架構,發展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評選評估指標,然競爭力基礎內涵隱含客觀環境改善所達成之個人主觀感受之滿足,因此在後續評估指標評選上,當同時考量客觀指標評價與主觀民眾滿意度,同時採用客觀統計指標資料與主觀民眾滿意度評比資料,進行綜合性評比以充分反應競爭力基礎之實質內涵與整體競爭力表現。

對於所建立之評估體系架構,如何由廣泛可能中選取評估指標,必須先行訂定評估指標選取原則,以進行評估指標之篩選,國內相關競爭力研究仍相當匱乏,無相關指標選取準則可供參考,故考量指標選擇之一般性原則與本研究縣市競爭力指標體系特性,訂定以下指標選取原則:

原則一:需符合各構面內涵理論需求

本研究評估指標體系之架構內涵,主要透過構面屬性之理論探討與評測方法研究以為理論基礎,發展評估指標體系,故在評估指標之選擇上,當依循理論基礎與內涵,選取符合理論需求與特性之評估指標,進行評測。

原則二:得與其他縣市比較

競爭之即是個體、群體、組織為生存或發展所進行之活動,競爭優勢之取得隱含目標對象之優劣比較,故指標之選取需具可供比較之性質,且競爭力之發展優劣往往影響該受測目標之生計、產業發展及環境變遷,為能與其他縣市交換競爭力提升過程之問題與困難,且掌握他我之優劣表現,故在選取指標上,需考量縣市間之可比較性質。

原則三:能長期觀察

競爭力之發展為一長期之動態過程,生活品質提升與永續環境創造亦非單點、短期程序,因此在指標選擇上,必須考量是否長期提供,以供長期、動態性之縣市競爭力評測,判斷縣市競爭力之變化情形。

原則四:資料易於取得與分析

指標需求必須易於取得且容易進行分析,否則空有指標項而無法取得資料,將無法進行有效之縣市競爭力評測。

依循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架構與評估指標選取原則,以符合單元理論基礎及資料屬性需求之縣市統計指標資料提供及體系需求指標項目,依單元評選評估指標如下:

表3-1 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

評測目標

競爭力基礎構面

單元評估指標

縣 市 競 爭 力

社會安全

刑事案件發生率指標、刑事案件破獲率、竊盜案件發生率、竊盜案件破獲率、每萬人警察人數、每萬人消防人數、每萬人消防車輛數、消防安檢合格率、火災傷亡率、車輛肇事率、每車平均享有道路面積、社會安全內涵民眾滿意度

社會福利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數、兒童福利機構數、老人安養養護福利機構數、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兒童福利生活補助、醫療補助金額、每一市民享有之社會福利支出、社會福利內涵民眾滿意度

醫療保健

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所數、平均每一機構服務面積、平均每一機構服務人口、每萬人職業醫事人數、每平方公里職業醫事人員數、每萬人病床數、十大死因死亡率、住院平均每件費用、住院每日平均費用、門診每人次平均費用、政府醫療支出經費、嬰兒死亡率、醫療保健內涵民眾滿意度

縣 市 競 爭 力

教育文化

學校數、平均每校服務面積、教師數、教育行政機關人員數、初等教育師生比、初等教育班級人數、每一市民享有之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受大學教育佔總人口比率、成人識字率、學齡兒童就學率、藝文展演活動個數、藝文活動出席人數、每萬人休閒空間面積數、教育文化內涵民眾滿意度

環境保護

人口增加率、人口密度、自來水普及率、飲用水質不合率、垃圾妥善處理率、平均每日垃圾清運量、懸浮微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平均每人擁有公園綠地面積、均能音量大於65分貝次數比率、環保經費支出、環境保護內涵民眾滿意度

政府行政

每一政府員工服務市民數、公益性慈善活動參加人數、志工志願服務時數、縣市長投票率、立法委員投票率、政府行政內涵民眾滿意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肆、我國縣市競爭力分析

一、資料分析方法

依據第參章所發展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本章以台灣地區23縣市為研究範圍,進行縣市競爭力評測,範圍含括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等23縣市;資料蒐集乃依循指標體系需求,區分為次級統計指標資料蒐集與調查資料蒐集兩方向,並依此蒐集評量上所需台灣地區各縣市民國八十八年社會指標與民意調查資料,進一步衡量我國23縣市民國八十八年競爭力概況。相關資料來源說明如下:

(一)、次級統計指標資料

次級統計社會指標資料蒐集主要來自政府出版之統計指標資料。

(二)、民意調查資料

民調資料之蒐集乃採用東森民調中心與中國時報所合作進行之縣市競爭力調查研究結果,該調查主要參考OECD城市指標分類方法,區分縣市競爭力構面為社會安全、居民認同、環境保護、交通秩序、休閒娛樂,市容美化、醫療資源、社會救助、教育設施、行政效率、政府清廉及藝文活動等十二向度,蒐集民眾對各構面之主觀感受,設計五等分滿意度問卷進行評測;調查執行乃以各縣市為調查母體,針對20歲以上且為該縣市之居住人口進行電話調查訪問,抽樣方法則以各縣市中之鄉、鎮、市及直轄市的『區』為最小抽樣單位,採『分層比例抽樣』方式,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佈之抽樣單位代碼、抽樣單位人口數、抽樣單位名稱、抽樣單位之電話區域碼及電話前三碼資料建立而成之資料庫,隨機抽取符合抽樣單位所包含的電話前三/四碼,抽取滿足該抽樣單位所需之樣本數之樣本,並將後四碼採亂數產生,配合前抽出的區域前三/四碼即組成抽出的欲訪問樣本。

縣市競爭力為一多向度的複雜體系,主要透過各向度力量之整合提供縣市競爭力的基礎,因此,以各含括構面理論為基礎,透過各單元指數的產出衡量各影響構面之表現,並由下而上整合各單元指數之結果,即可反應各縣市競爭力概況,獲得縣市競爭力之整體評價,故如何編制各單元指數、如何透過指數之整合產出縣市競爭力之評價為資料分析之主要課題。

本研究所建構之縣市競爭力指標體系主要含括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與政府行政等六向度、共計72項指標,其中包含次級統計指標資料60項、調查資料12項,而為除去資料單位不同所產生之影響,首先進行各資料值標準化以除單位影響,各標準化數值的計算方式為:

其中為第i個指標第j個觀察值之標準化數值,為第i個指標第j個觀察值,為第i個指標在23縣市之指標平均數。

競爭力體系各向度均含括數個次級統計指標資料與調查資料,在單元指數編制上,則需同時考量次級統計指標資料與調查資料的處理方式,就指數的產出而言,則需決定組合方式及在同一面向內指標間的相對權重,以下分別敘述縣市競爭力單元指數之編制與整體縣市競爭力之衡量方法:

(一)、縣市競爭力單元指數

縣市競爭力各單元指數之編制,主要依循資料屬性之差異,分別針對次級統計指標資料與調查資料進行處理、整合,產出各面向『指標評比指數值』與『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值』,並參考IMD世界競爭力年報指標資料與調查資料之整合合併方法,產出最終各單元指數,指標編制方法說明如下:

1.次級統計指標資料

傳統指數編制方法均以簡單線性組合之方式,將指標依重要性給予權數而產出,權數的給予最簡單的方式即是將所有相關指標給予相同的加權,但此法只有在各指標重要性相等時才成立,或者根據理論基礎或專家之判斷,給予各指標不同的加權,但不論是給予相同或不同的加權,都可能是一種恣意且不客觀的方式;而縣市競爭力構面含括範圍廣泛,透過專家意見蒐集給予指標權重,可能因專家意見整合不易且權重客觀性問題,扭曲原始資料傳遞出之真實資訊,因此,在指標資料處理上,本研究擬採用主成分分析方法,透過指標資料組合,採指標之負荷量以為權數,整合以產出各項『指標評比指數值』。

因此,在指標評比指數值的編制上,首先即針對各單元指標群進行主成分分析,產出特徵值大於1且累積解釋變異超過70%的主成分m個,並得到各縣市之在該單元構面內各成分之成分分數:

以台北市為例,即為台北市第i主成分之成分分數,為因素得分係數,為台北市第n個指標變項資料值,假設某一單元指標構面之主成分數為m=4,則台北市在該單元內即可得四成分分數:

最後綜合單元內各成分分數以產出最終指數,而考量各主成分在資料解釋上之貢獻,因此採用加權平均的觀點,將各成分分數以各成分解釋變異)為權數,計算其加權平均,即產出指標資料評比值數值I:

2.調查資料

競爭力調查分割縣市競爭力為社會安全、居民認同、環境保護、交通秩序、休閒娛樂,市容美化、醫療資源、社會救助、教育設施、行政效率、政府清廉及藝文活動等十二向度,設計滿意度問項,以五等分進行受訪者主觀滿意狀況資料之蒐集。在資料使用上即需整合調查結果,以符合本研究縣市競爭力指標體系之使用需求。主要依循競爭力各構面理論整合調查單元範圍、屬性相同者將其納入相同構面,以符合指標體系需求、單元理論完整性與整合合理性原則。因此,乃將社會安全與交通秩序整合納入社會安全單元內,將社會救助納入社會福利單元內,將醫療資源納入醫療保健單元內,教育設施、休閒娛樂、藝文活動納入教育文化內,環境保護與市容美化納入環境保護單元內,將行政效率、居民認同與政府清廉則納入政府行政單元內,茲將整合結果結果表列如下:

表4-1 競爭力指標體系整合競爭力調查構面表

縣市競爭力 指標體系構面

縣市競爭力調查構面

社會安全

社會安全、交通秩序

社會福利

社會救助

醫療保健

醫療資源

教育文化

教育設施、休閒娛樂、藝文活動

環境保護

環境保護、市容美化

政府行政

行政效率、居民認同、政府清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競爭力調查構面均以五等分滿意度進行評比,在資料分析上首先採加權平均觀點產出各縣市競爭力調查構面各項構面滿意度指數值,權數給與則依滿意程度非常滿意、還算滿意、普通/沒意見、不太滿意與非常不滿意分別給與100、80、60、40、20的權數,得到加權後各項構面滿意度指數:

i=社會安全、交通秩序、社會救助、醫療資源、教育設施、休閒娛樂、藝文活動、環境保護、市容美化、行政效率、居民認同、政府清廉

即為各項競爭力調查構面指數,為該向度持非常滿意意見的受訪者百分比並依此類推;而各縣市可得各構面調查滿意度指數值

i=同上,j=台北市、高雄市、…、澎湖縣

其中為第j縣市在第i競爭力調查構面之滿意度指數值,為第j縣市在第i競爭力調查構面非常滿意之受訪者百分比。

在單元調查資料評比指數的編制上,則採算數平均觀點,將各單元構面各項調查構面指數值計算其加權平均得『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值』,以社會安全為例,即將社會安全與交通秩序調查構面指數值計算其算數平均,得社會安全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值I:

因此假設以台北市為例,就社會安全構面而言,台北市即可得社會安全構面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值I:

3.單元指數

整合『指標評比指數』與『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即得縣市競爭力單元指數,整合之方式主要參考IMD世界競爭力年報次級統計指標資料與調查資料之整合方法,以2:1的比例給與次級統計指標資料2/3與指標資料1/3之權數,而以2/3加權縣市競爭力指標資料評比指數值、1/3加權調查資料評比指數值,加總產出我國縣市競爭力各構面之單元指數:

k=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政府行政

而各縣市即可得各構面單元指數值:

k=同上,j=台北市、高雄市、…、澎湖縣

其中為第j縣市第k縣市競爭力構面之單元指數值,為第j縣市第k縣市競爭力構面之指標評比指數值,為第j縣市第k縣市競爭力構面之調查評比指數值。

所產出之縣市競爭力單元指數在指數編制上,就權數比例而言,調查資料以1/3權數加權,主要考量降低後續競爭力評測上,民調資料波動可能所產生之競爭力評比不穩定性問題,以資料結構角度則調查資料為單點之民意傾向,而指標資料為客觀整體概況之評價,以1/3為調查資料權數較不會造成過度擴大調查資料資訊內涵之範圍,致使評測結果產生不合理性與不公正性,競爭力評價結果失其真實性;而在競爭力指數使用上,就方向性而言,各單元指標值越大越好,各縣市在該單元指數值得分越高,即代表該縣市在此一競爭力構面表現越佳,指標所得之正負向僅為數值大小關係,並不隱含方向性訊息。

在獲得縣市競爭力單元指數後,即可針對各縣市進行各單元構面之評比,瞭解各縣市在各向度之表現情形,可以排序手法進一步瞭解各構面、各縣市的表現狀況。

(二)、縣市競爭力評價

縣市競爭力主要透過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與政府行政等六向度競爭力基礎力量總合,提供發展環境以促進經濟成長,提高人民生活素質。因此在縣市競爭力衡量評測上,透過六評價構面衡量成果之整合,即可獲知各縣市之整體競爭力表現之概況,而在整體競爭力評價方法上,如IMD世界競爭力年報或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均採取編制競爭力指數以進行綜合性評價之觀點,透過指數產出衡量受測單位競爭力概況,並以排序結果顯示各評價單位之表現高低位置,然就縣市競爭力的評測上,透過縣市競爭力綜合指數編制與產出進行縣市競爭力表現評價並無法反應縣市競爭力的真實情況,主要理由為:

(一) 就量測目標之屬性而言,各縣市為我國之次地理單位,與上述兩項競爭力評價報告衡量目標單為均為獨立主權國家屬性有所差異,以指數評價得分結果、大小、高低比較我國縣市並無實質意義。

(二) 就綜合指數編制而言,國內尚缺乏區域(縣市)競爭力研究文獻或學者相關研究成果,就權數給予部分,無論就理論探討或學者意見調查均相當困難,而採用主成分分析法,原始資料已在單元指數產出時損失部分資訊量(解釋變異),而再以不完全資訊量進行主成分分析,將損失更多原始資料可提供資訊量,致發生縣市競爭力評價失真之不合性問題。

(三) 就資料分析觀點,縣市競爭力得分排序的結果僅是數值大小的排行顯現,故得分間之差異程度並不影響排名高低優劣結果,極度微小差距所造成排序的先後將可能產生資料使用者對縣市表現優劣之主觀感受,產生絕對性觀點而忽略相對性情況。

因此,在縣市競爭力評量上,本研究擬採集群分析方法進行量測,整合縣市競爭力各評價構面表現,以集群將屬性、表現一致之縣市歸類,透過群體中心表現、集群元素之屬性與集群間之屬性差異,進行縣市競爭力之評量、分析與比較,而透過相對性比較結果之產出,即可克服量測結果意義性與評比結果絕對性問題。

集群分析為一數值分類技術,不預先設立分類標準而採自然分類,利用一定計算方式、以一定之客觀基準,將某些分佈於計量空間的點予以分類,使分類的群落具有均值性,並使群體內各分子差距小,群體間分子差異大,以達物以類聚之效,反應資料訊息,在集群分析方法採用上,本研究擬採集群分析中非譜系(Non-Hierachical)觀點之K-均值聚類法(K-means),非譜系方法可有效表現群落之異質性,並以重心排序法(Near centroid sorting)進行演算,將各樣區觀察值分派至最近重心,產生屬性相仿之小群體,研究各集群屬性、競爭力構面表現與相對狀況,進行整體縣市競爭力評價與分析。

應用本研究所提出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依循資料分析方法進行台灣地區23縣市競爭力之評量、分析、比較,首先產出縣市競爭力各單元指數,其次透過集群分析整合各單元指數,進行縣市第i主成分成分分數,各縣市各指標評比指數值排序結果表列如下表4-2。

表4-2 各單元指數值產出排序表

縣市

社會安全單元指數排序

社會福利單元指數排序

醫療保健單元指數排序

教育文化單元指數排序

環境保護單元指數排序

政府行政單元指數排序

台北市

20

1

1

1

20

23

高雄市

21

19

4

3

21

22

台北縣

22

17

15

4

23

13

宜蘭縣

6

5

18

2

2

5

桃園縣

18

18

6

11

22

8

新竹縣

5

2

17

19

12

16

苗栗縣

6

10

21

17

7

19

台中縣

16

7

2

10

15

11

彰化縣

14

16

9

13

13

14

南投縣

8

23

16

22

8

18

雲林縣

10

15

23

21

9

20

嘉義縣

4

16

19

20

6

12

台南縣

11

4

14

5

10

9

高雄縣

17

20

11

14

19

21

屏東縣

13

8

13

12

5

6

台東縣

1

9

20

18

3

4

花蓮縣

3

12

7

15

4

2

澎湖縣

2

3

22

16

1

1

基隆市

15

6

8

23

17

15

新竹市

19

11

12

7

14

16

台中市

23

21

2

6

18

10

嘉義市

12

14

3

8

11

7

台南市

9

22

5

9

16

17

而整體縣市競爭力分析主要採用非譜系之K-均值集群分析,將競爭力屬性、表現一致者歸類至同一集群,依集群中心、競爭力內涵表現與集群間之評量、分析、比較,反應台灣地區23縣市競爭力差異之概況,主要可將結果分成三群:

集群一:僅含括台北市,主要因其為我國首府,直轄市之行政層級與國際化都市內涵使其擁有豐富之軟硬體資源,當然亦包含相當之中央統籌分配款與地方稅收,使其在各競爭力內涵構面上擁其他縣市有較佳之發展狀況與條件,尤其在醫療保健、社會福利與教育文化之表現更是傲視其他縣市,為23縣市競爭力中,表現最佳之縣市,可劃分為『競爭力領先群體』。集群一之競爭力內涵表現如下圖4-1所示。

集群二:範圍包含高雄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彰化縣、高雄縣、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及台南市,主要為台灣地區經濟發展活動發展屬發展中之地方區域,主要在醫療保健、教育文化及政府行政內涵上表現較佳,而在社會安全與環境保護構面則較不理想,在競爭力評測上,可命其為『經濟發展中地區』。集群二之競爭力內涵表現如下圖4-2所示。

集群三:範圍包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主要屬台灣地區經濟發展活動待開發之地區,主要在環境保護、社會安全及政府行政上表現較為突出,醫療保健內涵表現較差,在競爭力評測上,可命其為『未污染開發區』。集群三之競爭力內涵表現如下圖4-3所示。

集群分析結果發現,集群分析方法可充分反應台灣地區縣市之縣市競爭力差異,無論就競爭力內涵與整體評價,或以競爭力提升目標之一:經濟發展為衡量觀點,本研究所提出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評測結果均可充分反應台灣地區地方之真實情況,產出與地方經濟發展方向一致,反應競爭力概況所達成之生活品質發展與永續環境發展之成果,故本研究所建立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與資料分析方法當可有效反應縣市之競爭力表現,提供有效資訊。

圖4-1 集群一縣市競爭力內涵表現雷達圖

圖4-2 集群二縣市競爭力內涵表現雷達圖

4-3 集群三縣市競爭力內涵表現雷達圖

圖4-4 縣市競爭力集群表現比較雷達圖

伍、結論與建議

競爭力提升之最終目的在使全體人民享有優良之生活品質及使全社會能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大環境。全球化與區域市場形成趨勢,跨越國界,深入地區發展,地區競爭優勢營造成為國家競爭力提升之礎石。地區競爭力之意涵,即是地區依其特有之資源、文化、產業等發展條件,充分開發以發揮地區競爭優勢,促進經濟成長與社會福祉提昇,進而提高民眾生活品質,創造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

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設立之目的,即希望以客觀、公正之方式,反應台灣地區地區競爭力之真實情況,透過指標體系之建立,分割模糊、複雜之競爭力內涵,以量化指標量度提供地區競爭力的基礎及具有加強或減損此基礎的外力,透過統計科學方法整合內涵表現,以呈現台灣地區23縣市之整體競爭力表現。而競爭力文獻指出,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發展環境要素為地區競爭優勢獲取之重要基礎,因此,進一步整合生活品質內涵要素與永續發展環境內涵要素,本研究建立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架構,體系含括社會安全、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環境保護與政府行政等六向度。

各向度評估指標主要透過相關文獻理論內涵,發展競爭力構面單元指標群,建構完成共計72項評比指標之縣市競爭力評比系統,其中包含次級統計指標資料60項、調查資料12項,縣市競爭力評比則透過各競爭力構面單元指數產出,整合各內涵構面表現,獲得縣市競爭力評價。單元指數產出依循資料屬性差異,次級統計指標資料採主成分分析法,以成分解釋變異加權平均各縣市之各成分分數,產出指數評比指數值,調查資料以算數平均觀點整合競爭力調查構面,產出調查評比指數值,最後以加權總和兩項評比指數值,產出各單元指數,以台灣地區23縣市88年各項指標資料進行縣市競爭力評比發現,各構面評比結果與該縣市經濟活動發展狀況及社會發展層次差異有所關連,縣市社會安全、環境保護評比隨經濟活動發展活絡程度成反向關係,醫療保健、教育文化評比則隨社會發展層次成正向關連,社會福利、政府行政評比則依縣市社會環境狀況有不同之反應結果。

整體縣市競爭力評價則採集群分析方法,整合競爭力內涵評比結果以克服資料運用意義性及絕對性問題,結果顯示三集群可分別命名為『競爭力領先群體』、『經濟開發中群體』及『未污染開發群體』,競爭力領先群體僅包含台北市,經濟開發中群體則主要含括台灣西海岸、工商業發展中之縣市,未污染開發群體則以台灣東海岸縣市及西部傳統農業發展縣市為其組成份子,各群體競爭力表現不受行政層級影響,競爭力內涵構面社會福利、醫療資源及教育文化則隨經濟活動發展、競爭力提升表現越佳,社會安全、環境保護及政府行政表現越差,顯示縣市強調促進經濟發展、區域均衡的同時,亦需注重社會結構改變、人口移入影響所產生之社會安全及環境保護問題,全面提升競爭力基礎,而不致發生競爭力基礎扭曲之情形。

競爭力為一模糊複雜之觀念,含括層面廣泛。本研究依競爭力基礎生活品質要素,及永續發展環境要素,建構縣市競爭力所發展之評估指標系統。其評估結果僅為一競爭力評價角度上之綜合評比結果,因此,在競爭力評價結果之資料使用與分析上,使用者仍須考量其專業領域角度進行專業性評價分析,不宜就評價結果以絕對性觀點進行分析使用。

就指標體系建構而言,主要整合生活品質要素與永續環境要素形成縣市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然次領域分法雖無絕對性,但分類方式往往決定縣市競爭力領域涵蓋之範疇。因此在後續研究上,在次領域分法上應再參考相關書籍或專家意見予以加強;相同發展亦需應用在統計指標選擇上,統計指標的選擇主要依循各構面評估理論,依循單元評價內涵選擇統計指標,指標之選擇往往遷就於統計資料之提供,否則可能流於概念性質無法進行量化衡量。另外,統計指標之選擇應以專家意見加強,如人民的所得水準、消費能力與就業情形,是一縣市的經濟活力的表現,是否須列入指標,應透過各領域專家意見蒐集。建議政府或民間機構發展需求之指標資料建構,以期進行較完善且具客觀性之縣市競爭力評比。在評估系統之後續使用上,亦需考量各涵蓋面內涵可能的變動情形與代表性指標選擇之可能變動,以妥善反映各縣市之競爭力表現,獲取有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