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日前公布「二○○二年全球競爭力評估報告」,台灣競爭力排名由去年之第十八名降至第二十四名。儘管部分官員認為此乃與去年經濟成長率呈現負成長息息相關,並且指出此已為過去事實之反應真實現況。換言之,目前經濟競爭力應已強化,相信明年公布之競爭力評比報告應有利台灣競爭力排名。

為瞭解國家競爭力被調降之意義及評估政府樂觀預期競爭力已改善之觀點之真實性,有必要深入探討競爭力指標之內涵,俾釐清政府責任。

首先就洛桑國際管理學院之評估國家競爭力之內涵而言,主要包括四大重要指標,即經濟表現(Economic performance)、政府效率(Government efficiency)、企業效率(Business efficiency)、及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在經濟表現指標項方面,台灣由去年之第二十九名下降至四十名;而於政府效率指標項目,台灣由去年之第二十名滑落至今年之二十一名。至於有利企業經營環境之基礎設施亦由去年之十六名下降至十九名。唯一上升者為代表企業效率指標,由去年之十九名上升為十八名。

由以上資料顯示,無論是總體經濟表現,抑或是政府效率,或是企業經營及投資環境有關之基礎設施等指標均下降,顯示國際競爭力下降主因與政府施政不佳有關。因此若政府無法改善施政效果,則未來國家競爭力提升亦難令人樂觀。

回顧一九九六年李登輝總統在五二○就職演說中提出提升國家競爭力為國家未來施政方向後,行政院長連戰即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為革新主軸。不但行政院成立「提升國家競爭力行動小組」,成立委員會及七個工作分組(即總體經濟、國際化與企管、財政金融、基礎建設、生活品質、人力科技、兩岸關係等組),各工作分組均有主管的部會負責推動相關工作。經建會及研考會每三個月檢討績效,以落實責任,達成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目標。

在民間參與提升國家競爭力運動方面,由工商協進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全國總工會、中小企業協會、工商建設研究會等民間團體成立「競爭力策進會」,藉由民間工商企業各界力量,落實提升競爭力運動。

此外,一九九六年底召開的國發會,亦提出改善國家競爭力之策略討論題綱,其中子題包括改善財政收支、加速基礎建設及擴大民間參與、健全土地制度、檢討能源政策、促進勞資和諧、加強環境保護及提升生活品質等六大項。

可見國民黨執政期間,提升國家競爭力為重要施政主軸,而台灣在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之國家競爭力排名,大約都能維持在第十四名至第二十名之間。例如:一九九八年至二○○○年間,我國之全球國家競爭力排名分別為第十四名、十五名、二十名。今年從去年之十八名下滑至二十四名顯然已超出歷史紀錄。

如果進一步細讀二○○○年五二○陳水扁總統就職演說中亦主張提升經濟競爭力、推動政府改造、落實地方自治精神以確保台灣的競爭力之主張。

惟過去一年來,經濟衰退、投資環境惡化、政府財政赤字及公共債務不斷增加,不但民間投資意願低落,而且政府公共投資落後。加以兩岸關係未能突破僵局,而政府行政效率不但未能改進,反而更加惡化。雖然經發會共識達到諸多經濟鬆綁主張,惟政府管制措施仍然依舊,甚至有些部分還被批評政府過度介入情形。

例如:廣受爭議之兩岸經貿戒急用忍政策、科技人才交流、直接通航、新聞自由等,政府均未有效解決爭議,徒然背負「大政府」心態罪名。與陳水扁總統就職演說主張的「小而能」政府取代「大有為」政府之主張相悖離。

此外,一連串爆發之非營業基金之弊案,亦有害政府建立廉潔效能之形象。至於中央與地方之財政劃分問題,迄今尚無完整解決方案,是否能落實「地方能做、中央不做」之地方自治精神,一直是大家關切焦點,民眾亦拭目以待。

我國當前面臨諸多經濟問題,對於長期經濟成長及提升國家競爭力均有不利影響。此包括經濟結構轉變緩慢、傳統產業升級不易、結構性失業嚴重、銀行逾期放款攀升、資金不斷外移、政府財政赤字持續惡化、政府公共債務不斷累積增加、銀行放款衰退、民間投資及消費意願低落、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水資源開發不足等問題。再加上中央與地方政府間之財政劃分、政府改造引發之公職人員工作不安之情緒等都足以降低政府效能。

由於政府財政壓力嚴重,因此政府難以應用財政赤字政策推動公共投資建設。因此為推動六年國家發展計畫,唯有倚賴民間力量達成。然而因民間投資意願低落,且銀行融資亦不積極,因此政府應擔起提供資金融通角色。

未來透過中長期資金運用計畫及中央銀行釋放郵政儲金以融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可能是必然該進行的途徑。尤其中央銀行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包括協助金融重建工作。

由於銀行逾放款龐大壓力,不但降低銀行放款能力及意願,而且隨著股市及房市低迷不振,難保銀行倒閉危機不再重演。為解決問題銀行經營難題,財政部及金融重建基金已陷入資金不足境地。因此為擴大重建基金資金規模,由中央銀行透過銀行體系融資應是可行之路。例如:由重建基金發行金融債券,而由銀行、票券及證券公司、郵匯局等購入,中央銀行再經由公開市場操作調節資金供需則可達到目的。

此外,為解決國內資金不足壓力,例如:政府財政赤字及銀行融資能力下降形成資金動能不足問題,中央銀行應可適度再大幅開放國內企業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引進外資,亦即在國際金融市場借款。此外,進一步鬆綁外資移動管制亦有必要推動。換言之,中央銀行進一步開放國際收支資本帳已經到了該考慮實施階段。唯有開放資金移動才可為當前國內財政金融困境解套。不過,銀行應藉外資之引進儘速改善資本適足率及降低逾期放款比率,以健全銀行財務結構。此可由1997年世界銀行有關民間資金移動之研究報告獲得印證。

因此,為推動國際收支資本帳自由化,一九九五年修訂之「管理外匯條例」有必要修正,朝「外匯交易條例」方向修訂。換言之,有關外匯市場交易運作及管理,應仿照證券市場交易運作及管理方式,以「證券交易法」規範。有關外匯業務應開放,廢除外匯指定銀行制度,允許非銀行機構法人從事外匯市場交易投資。

此外,為鼓勵外人投資,對於外國自然人之所得稅應依照國際稅法標準,降低賦稅。而對於外資合併國內金融機構及企業,不但應依「金融機構合併法」及「企業併購法」給予租稅優惠獎勵,而且亦應給予行政配合措施。

針對國內結構性失業問題,政府雖然通過「就業保險法」,並將於明年初開始實施,然而若無新興產業配合,恐怕難以達到解決失業問題之目標。尤其是隨著農地休耕日漸普遍,鼓勵農民轉做高附加價值經濟作物,及發展文化休閒產業、開發觀光事業等,都有賴政府及各地科技大學院校配合輔導,提供諮詢技術之服務。

為了獎勵新興企業,同時為提升銀行競爭力,使銀行積極從事金融創新,避免淪為夕陽產業,大規模的降稅措施應有必要。例如:將銀行業、觀光事業、農民轉做高附加價值經濟作物等納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策略性產業優惠範圍。

有關水資源及其他自然資源供給不足問題,主要問題之一在於農工產業用水需求過多。基本上,台灣資源有限,我們不能發展所有產業。當前台灣經濟已朝開放國際化方向發展,與幾十年前半封閉之戰地經濟大不相同,不能再強調自立生產的發展各種產業。因此策略性的積極開放產業對外投資,並發展新興產業,尤其是節約自然資源及能源之產業之開發,應是必須遵行的經濟發展策略。

而為避免重要科技產業外移及挽留科技人才,政府應早日促成兩岸直接通航。惟有直航才能建立台灣為科技矽島及外商亞洲營運總部。一昧的以國家安全為訴求已難使民眾信服。民眾會思考何以中共自一九七九年實施經濟開放之發展策略,吸引外資在東南沿海設廠投資生產,並且花費鉅資重建大上海地區,難道不怕美軍航艦戰斧飛彈之轟炸,而甘冒台海兩岸軍事衝突或對台實施經濟封鎖嗎?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除了加強企業效能外,政府應以更開放胸襟,實施自由化、國際化之經濟開放政策,庶幾才能使台灣經濟永續成長!

(本文刊登於91.5中央日報地圖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