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自1980年代末期開始,台灣由於經營大環境改變,包括台幣升值、房地產價格及勞工薪資大漲等,另一方面由於解嚴、開放報禁,社會運動大幅增加,勞工、環保意識高漲等因素,使得企業生產成本大漲,不得不開始對外投資。而中國大陸自1979年採行改革開放政策,憑藉著其廣大廉價的土地、勞動力及豐富的自然資源,吸引了大量外資投入。
在兩岸經營大環境改變之下,台商一方面必須要朝「知識型」及「高附加價值型」的生產活動轉型,才能繼續留在台灣;另一方面,企業也需依「比較利益」的原則,將在台灣生產沒有國際競爭力的部分移至生產成本較為低廉的中國大陸,這已是企業面臨經營環境改變所必然採取的策略。
一九九二年政府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經貿往來正式展開,至今已經過了十數個年頭,有必要分析檢討兩岸經貿往來發展的現況以及面對的問題,並對未來的發展趨勢提出政策建議,這就是本文撰寫的目的。
二、前兩岸經貿發展的現況及特色
當前兩岸經貿展現往來非常熱絡的局面,其具體情形可以分為兩岸投資及兩岸貿易兩個部分來介紹。
1.台商投資大陸熱絡
台灣與大陸僅一水之隔,地緣接近,血緣相同,語言、文化相通,再加上大陸日漸開放及提供相關的優惠政策,台商對投資設廠,大陸自然是第一首選。依經濟部投審會實際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二○○六年八月為止,台灣共有三萬五千一百三十四件投資案件登記赴大陸投資,投資金額達到五百一十八億美元[1]。而由大陸官方統計,截至二○○六年八月為止,台商投資大陸的案件為七萬零八百七十七件,實際到位金額達四百三十一億餘美元[2]。
二○○六年一至八月,依經濟部的統計,台商一共有六百八十二項投資案,較前一年同期減少20.05%;投資金額為四十五億九千餘萬美元,較前一年同期增加27.82%[3],投資件數減少,投資金額卻增加,這是因為投資規模擴大,每件投資金額大幅增加所致[4]。
自一九五二年累計至二○○六年八月為止,對大陸投資佔我整體對外投資比率高達54.17%[5],但二○○五年一年即高達71.05%[6],大陸已成為我對外投資金額最多的地區。已經成為我國企業海外主要生產基地。
台灣對大陸投資有幾項特色:首先,對大陸投資受台灣政府政策嚴重干擾,形成大約每五年一次的循環。一九九二年兩岸條例通過,赴大陸投資依法有據,因而投資案大幅增加;一九九六年由於飛彈危機,李登輝宣布「戒及用忍」,赴大陸投資案因而萎縮;二○○一年由於台灣經濟嚴重衰退,政府召開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後,宣布「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於是投資案又恢復成長,但由於並無新增開放投資項目,且已開放項目中,該去的已經去了,導致二○○三年以後投資案件略見衰退,而二○○六年初,陳總統復宣布改採「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預料將對新投資案產生衝擊,然而,一些限制性的項目,諸如金融業、服務業及非台灣特有高科技業等,因為政策限制,導致時機流失,喪失競爭優勢。
其次,自二○○三年以來,每年總投資金額減少,由二○○三年的七十餘億美元下降至二○○五年的六十餘億美元,但二○○六年一至八月比去年同期增長27.82%[7]。過去台商對大陸的投資金額一直超過南韓,例如自一九七九年至二○○五年,台灣對大陸投資金額為四百一十七億美元,超過南韓的三百一十一美元,然而,最近數年南韓對大陸的投資卻超過台灣,例如二○○五年南韓對大陸投資五十二億美元,超過台灣的二十二億美元,這個現象值得國人重視。
第三,近年平均每件投資金額變大,由二○○三年的約二百萬美元成長至二○○五年的四百六十三萬美元,二○○六年一至八月每件投資金額更是增加為六百七十三萬美元,顯示台商投資大陸有大型化的趨勢。而由大陸公布的資料分析,也顯示上述的趨勢。
第四,投資多元化,過去台商對大陸投資著重在製造業,現在朝文化、零售通路、醫療等服務業投資,例如,鴻海集團投資一億美元在山西成立「富士康晉城影視城」、台灣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投資七億五千萬人民幣在北京成立「新光三越華貿中心」、台塑在廈門建立長庚醫院、旺旺集團在湖南長沙設立醫院、明碁在南京投資設立醫院[8]等。
表一: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
|
期間 |
經濟部核准資料 |
大陸對外公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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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數 |
金額(單位:百萬美元) |
項目 |
實際金額(單位:百萬美元) |
|
|
1991 |
237 |
174 |
3,815 |
862 |
|
1992 |
264 |
247 |
6,430 |
1,051 |
|
1993 |
9329* |
3,168* |
10,948 |
3,139 |
|
1994 |
934 |
962 |
6,247 |
3,391 |
|
1995 |
490 |
1,093 |
4,847 |
3,162 |
|
1996 |
383 |
1,229 |
3,184 |
3,475 |
|
1997 |
8725* |
4334* |
3,014 |
3,289 |
|
1998 |
1284* |
2035* |
2,970 |
2,915 |
|
1999 |
488 |
1,253 |
2,499 |
2,599 |
|
2000 |
840 |
2,607 |
3,108 |
2,296 |
|
2001 |
1,186 |
2,784 |
4,214 |
2,980 |
|
2002 |
3116* |
6,723 |
4,853 |
3,971 |
|
2003 |
3875* |
7,699* |
4,495 |
3,377 |
|
2004 |
2004 |
6,941 |
4,002 |
3,117 |
|
2005 |
1297 |
6,007 |
3,907 |
2,152 |
|
2006年1-8月 |
682 |
4,593 |
2,344 |
1,346 |
|
較上年同期增減比例 |
-20.05% |
27.82% |
-5.83% |
-6.35% |
|
累計至2006年8月 |
35,134* |
51,849* |
70,877 |
43,121 |
資料來源: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二○○六年十二月。
*為含補登記。
圖一:台灣及南韓對大陸投資件數
圖二:台灣及南韓對大陸投資金額
資料來源: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二○○六年十二月。
2.兩岸貿易往來密切
兩岸貿易往來密切,以二○○五年為例,依陸委會估計,我國與中國大陸貿易總額為七百六十三點七億美元,佔我同期對外貿易總額20.04%,較上年同期成長16.2%;我國出口至大陸之商品及勞務經估算約為五百六十二點八億美元,佔我出口總額28.36%,較上年同期成長15.0%[9];我國自中國大陸輸入金額為二百點零九億美元,佔我進口總額11.0%,較上年同期成長19.7%[10]。中國大陸自二○○一年底起已經成為我國出口最大市場,且其成長態勢持續,二○○六年一至八月台灣對大陸的貿易總額較上年同期成長16.3%,超過同期台灣貿易總額的成長[11],佔台灣同期對外貿易總額的20.2%;出口較上年同期成長13.9 %,亦超過同期台灣出口成長[12],佔台灣出口總額27.9%;進口總額較上年成長22.9%,同樣超過台灣進口成率[13],佔台灣進口總額11.9%,兩岸貿易往來絲毫未受兩岸間政治關係的好壞的影響。
然而,近年來南韓與中國大陸的貿易成長快速,二○○三年至二○○五年分別成長43.5%、42.4%、24.3%,二○○六年一至八月亦較去年同期成長19.3%[14],成長率均超過同期台灣與大陸的貿易總額[15],這個現象值得國人關注。
兩岸經貿往來有以下兩點特色:
第一,大陸已成為台灣產業供應鍊之一環:在對大陸出口的產品中,主要貨品項目為電機設備及其零件、光學產品及零附件、機器用具及其零件、塑膠及其製品、鋼鐵、有機化學產品、人造纖維絲、銅及其製品、工業用紡織物、人造纖維棉等,這些產品合計占我輸出中國大陸的比重超過80%[16]以上,台灣出口上游原料、零組件及機器設備至大陸,大陸進行生產加工的製造過程再輸往歐、美主要消費市場,台灣與大陸這樣的生產合作型態,已成為台灣產業供應鏈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二,兩岸貿易為台灣帶來鉅額的貿易順差,成為台灣經濟成長主要動力:以二○○五年為例,依陸委會的估算,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順差為三百六十二億美元,較上年成長12.6%[17]。而當年台灣對全世界的貿易順差為一百五十八億美元[18]。二○○六年一至八月的趨勢亦是如此,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順差為二百四十五億美元,對全球的貿易順差為一百零八億美元。自一九八五年至二○○六年八月的二十多年間,台灣對大陸累計的貿易順差約有三千二百億美元,超過台灣同期累積之二千六百一十億的外匯存底。
而大陸官方的貿易統計數字與台灣官方的貿易統計數字有若干差異,以二○○五年為例,大陸官方統計兩岸間的貿易總額約為九百一十二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七百六十四億美元),台灣對大陸的出口金額約為七百四十七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五百六十三億美元),進口金額約為一百六十五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二百○一億美元),台灣享有順差五百八十一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三百六十一億美元),近年來大陸官方統計的數字均大於台灣官方所統計的數字。
表二:兩岸經貿金額之各種統計 單位:億元美金
|
期間 |
貿易 總額* |
貿易 總額** |
台灣 出口* |
台灣 出口** |
台灣 進口* |
台灣 進口** |
貿易順差* |
貿易 順差** |
對全球順差 |
|
1992 |
112.9 |
65.8 |
105.5 |
58.8 |
7.5 |
7.0 |
98.0 |
51.8 |
97.7 |
|
1993 |
150.1 |
143.9 |
139.9 |
129.3 |
10.2 |
14.6 |
129.8 |
114.7 |
85.6 |
|
1994 |
178.8 |
163.3 |
160.2 |
140.8 |
18.6 |
22.4 |
141.6 |
118.4 |
86.0 |
|
1995 |
225.3 |
178.8 |
194.3 |
147.8 |
30.9 |
31.0 |
163.4 |
116.8 |
93.3 |
|
1996 |
237.9 |
189.8 |
207.3 |
161.8 |
30.6 |
28.0 |
176.7 |
133.8 |
146.6 |
|
1997 |
263.7 |
198.4 |
224.6 |
164.4 |
39.2 |
34.0 |
185.3 |
130.4 |
92.1 |
|
1998 |
239.5 |
205.0 |
198.4 |
166.3 |
41.1 |
38.7 |
157.3 |
127.6 |
73.7 |
|
1999 |
258.4 |
234.9 |
213.2 |
195.4 |
45.3 |
39.5 |
167.8 |
155.9 |
125.4 |
|
2000 |
312.4 |
304.9 |
250.1 |
255.0 |
62.3 |
49.9 |
187.8 |
205.1 |
112.2 |
|
2001 |
315.1 |
323.4 |
256.1 |
273.4 |
59.0 |
50.0 |
197.0 |
223.4 |
183.4 |
|
2002 |
395.0 |
446.5 |
315.3 |
380.6 |
79.7 |
65.9 |
235.6 |
314.7 |
110.7 |
|
2003 |
493.1 |
583.7 |
382.9 |
493.6 |
110.2 |
90.0 |
272.7 |
403.6 |
225.9 |
|
2004 |
561.9 |
783.2 |
489.3 |
647.8 |
167.9 |
135.5 |
321.4 |
512.3 |
136.1 |
|
2005 |
763.7 |
912.3 |
562.7 |
746.8 |
200.9 |
165.5 |
361.7 |
581.3 |
158.2 |
|
2006年1-8月 |
564.2 |
686.5 |
404.9 |
553.7 |
159.4 |
132.7 |
245.5 |
421.0 |
107.7 |
資料來源: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表五。二○○六年十二月。
*陸委會估算。**大陸海關統計
圖三:兩岸貿易總額
圖四:台灣對大陸出口
圖五:台灣對大陸的進口
圖六: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順差
圖七:台灣與南韓對大陸出口
三、兩岸經貿發展面對的問題與挑戰
近年來兩岸經貿往來呈現「民間熱絡,官方限制」的狀況,民間熱絡已在上節敘述,在官方限制方面,從二○○五年開始,民進黨政府就用公權力限制兩岸交流,例如,指控聯電未申報其投資大陸和艦公司而大規模搜索聯電[19];驅逐大陸新華社及人民日報駐台記者,緊縮兩岸的新聞媒體交流[20];對於大陸人民入境全面實施按指紋措施[21];經濟部並委託民間徵信社調查台商違法西進的問題[22]等。
二○○六年元旦,陳總統的兩岸經貿政策更是一八○度大轉彎,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改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23]。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經濟部秉持陳總統的意旨,實施重大投資案件政策面審查機制,對於首次西進的新投資案,投資額達一億美元以上,就需進行政策性審查,對於科技敏感度高的產品,如晶圓製造、封裝測試、液晶面版等均採嚴審態度,甚至低科技層次的產品,如八吋以下晶圓鑄造、低階封測以及小呎吋面版,亦須進行政策面審查[24]。
過去民進黨政府迫於民眾要求及在野黨壓力,曾經小幅度開放兩岸經貿往來,但卻雜亂無章,完全不符合台灣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如今民進黨政府又重新回到管制一途。事實顯示,民進黨政府根本無意開放兩岸經貿交流,若是有意開放,政府直接宣布開放措施即可,根本無須於二○○六年七月召開「經濟永續發展會議[25]」,用一個體制外、僅有少數人反對開放兩岸經貿交流的會議,來綁架政府的政策。
陳總統對兩岸經貿限制以及政策搖擺不定,造成以下幾點負面影響:第一,外商卻步甚至撤離:民進黨政府對兩岸經貿限制的結果,不但外商來台卻步,甚至已來者,也有撤離的打算。例如,美國在台協會辦事處(AIT)處長楊甦隸(Stephen M. Young)就呼籲說:「美方鼓勵台灣與中國談判儘快三通,台灣若要維持在全球供應鍊的重要地點,就需和大陸直航;台灣越慢開放三通,自外於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的風險就越大[26]」;而歐洲在台商會(ECCT)也作出同樣的呼籲,並說「台灣如果不開放三通直航,有多達十五家歐洲廠商,將會集體從台灣撤資[27]。」
第二,台商出走海外上市:經營有成的台商也紛紛在海外上市而不願返台,例如,鴻海集團子公司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即在香港上市,又如糖果商徐福記選擇在新加坡上市,而根據鳳凰網的報導,二○○六將有十至十五家台商前往香港上市[28]。明明是台商經營的公司,卻由於政策的限制,使他們無法回台上市,成為外商公司。
第三,透過外商併購前往大陸投資:例如,二○○五年十一月統寶光電與荷商菲利浦旗下行動顯示系統事業部簽訂合併意向書[29],此舉統寶可透過菲利浦上海的據點佈局大陸;二○○六年十一月新竹商銀出售與渣打銀行[30],一方面固然是新竹商銀體質、獲利良好、但新竹商銀方面也是趁此透過渣打銀行在大陸的分行進軍大陸市場;最近日月光亦表示,將出售予外資私募基金凱雷[31],但由於金額太過於龐大,約一千八百億台幣,引起政府重視,私下威脅利誘,開放其透過併購上海威宇科技,准予低階封測投資,以換取暫停出售外資,但究竟能維持多久,值得進一步觀察。
第四,台灣經濟邊緣化:當前東南亞國協及東協加一、東協加三、東協加六等亞洲區域經濟組織,台灣均被排除在外,前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就曾說「世界級大公司的眼光絕不僅侷限於兩千三百萬人身上,而會放在整個東亞的華人身上,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和香港,如果忽視這個事實,或者採取一些同這個潮流相抗衡的措施,最後必然會被邊緣化[32]」,包道格的話真是一針見血,陳總統限制兩岸經貿的結果,使台灣經濟被邊緣化。
四、兩岸的新機遇與發展前景
近年來兩岸經貿關係發展極為密切,二○○五年大陸為台灣的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夥伴及第三大進口夥伴[33];台灣為大陸的第七大貿易夥伴[34]、第四大進口來源地[35]及第七大出口市場[36]。台灣與大陸僅一水之隔,地緣接近,血緣相同,語言、文化相通,未來理應加強合作,共謀經貿發展,造福兩岸人民。
兩岸貿易大幅成長與台商投資大陸對兩岸經濟發展均貢獻良多。對台灣而言,促進對大陸的出口,替台灣創造了為數可觀的外匯順差,且大陸成為台商的生產基地之後,台商利用大陸廉價與充沛的勞工、土地及自然資源,大幅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昇國際競爭力。對大陸而言,台商投資為大陸經濟成長注入了成長的動力。除對大陸出口有相當大的貢獻之外,同時會有帶動其他投資的效果,並增加大陸的就業機會。
兩岸經貿關係互補互利,理應加強經貿合作,並進一步邁向「共同市場」,甚至走向更高形式之經濟整合,以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
有鑑於此,二○○六年台灣在野政黨延續二○○五年的努力,紛紛組團赴中國大陸,為兩岸的和平與合作付出心力,這就是兩岸經貿發展的新機遇。舉其犖犖大者:
第一,兩岸經貿論壇:二○○六年四月第一屆兩岸經貿論壇在北京召開,雙方達成七點共識:
1.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期望。
2.積極推動兩岸直接通航。
3.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
4.加強兩岸金融交流,促進兩岸經貿發展。
5.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援台灣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
6.積極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促進兩岸人員的往來和經濟關係發展。
7.共同探討構建穩定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實現共同繁榮。推動兩岸學者專家、工商界人士就更緊密的經貿合作關係、兩岸共同市場的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大陸並在會後,由陳雲林主任宣布和通報布十五項政策開放措施[37],如擴大台灣水果、蔬菜及漁產品免關稅、組成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承認台灣大學學歷、開放台灣居民報考報關員等,對於兩岸經貿往來有實質幫助。
第二,兩岸農業論壇:二○○六年十月第一屆兩岸農業論壇在海南召開,達成七項共同建議:
1.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實現雙贏。
2.歡迎台灣農民、農民企業到大陸投資興業、大陸方面支持台灣農民,台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台資農業企業參與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
3.採取措施,保證台灣農產品輸入大陸快速通道順暢。
4.繼續幫助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
5.維護農產品貿易的正常秩序,大陸方面將加強市場結構管理,對假冒臺灣產地水果進行銷售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6.推動構建兩岸農業技術交流和合作機制。雙方努力促成兩岸民間團體就有關臺灣農產品和農業技術輸入大陸所涉及的貿易、糾紛、知識產權及智慧產權,保護原產地認證、檢疫檢驗技術標準等問題進行協商。
7.推動建立兩岸農業安全合作機制,支援兩岸民間農業組織就傳統病蟲害、重大病疫、基因食品與農產品污染等農業安全問題進行探討。
大陸方面同時宣布二十項兩岸農業合作新政策[38],如完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及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鼓勵和支持兩岸農業合作與技術推廣擴大合作、便利兩岸農產品貿易和大陸台資農業企業產品銷售及保護臺灣農產品知識產權,維護臺灣農民正當權益等,對於加強兩岸未來農業合作有實質幫助。
第三,第二次台商權益座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江丙坤副主席再次率團赴北京與中共中央台辦進行第二次會談,事前國民黨台商服務中心邀請大陸各地台商協會會長座談,彙整了台商議題十多項,包括台商投資保障、投資商業領域、向中資銀行申請融資、在大陸經商使用票據、雇用當地勞工及保險、台商組織、往來大陸便捷化、政府管制及規費等議題,會中並邀請六位台商協會會長與談,會後雙方達成十項共識,包括:
1.雙方建立溝通熱線處理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事宜,加強完善工作機制,每年舉行一到兩次工作會談。
2.中台辦將繼續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開展執法檢查,加大對台商投資的保護力度。
3.大陸有關部門將繼續推進依法治稅,貫徹落實鼓勵台商投資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台商進行稅收政策及法規的宣傳。雙方促進避免對已依法納稅的企業和個人所得在兩岸重複徵稅,對台商個人所得稅的核算方式進行深入研究。
4.大陸公安部門將視情況增加辦理一次入出境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手續的城市。
5.大陸有關部門為台灣民眾在大陸就業提供便利。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居民可以同大陸居民一樣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大陸有關部門將指導各地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支付規定,為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同胞就醫和報銷提供方便,並加快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加強工傷保險的社會化管理。
6.大陸公安部門將加強與台灣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合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走私、販毒、詐騙等各類刑事犯罪活動。近期將集中力量打擊兩岸民眾深受其害的電訊詐騙活動,遏制此類犯罪的蔓延趨勢。
7.大陸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開放台灣居民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積極推動兩岸相關專業人員的交流,就專利、商標事務合作磋商,訂定切實可行的合作辦法。
8.雙方繼續推動大陸有關專家學者、從業人員與台灣業者開展學術交流和業務商談,加強兩岸人士的資訊交流,積極開展以仲裁規則等內容的業務培訓工作。將繼續推動各地仲裁委員會增聘台籍仲裁員,保護台商合法權益。
9.雙方均對兩岸在標準化領域開展合作表示肯定,大陸希望與台灣標準化相關領域加強資訊交流,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合作。
10.基於維護台灣農民權益,希望台灣農產品能由高雄直航廈門。
在大陸方面,二○○六年依舊延續過去的方針,對台釋放出優惠,例如:
1.二○○六年七月在台灣香蕉盛產時期,派採購團來台採購二百噸[39]。
2.二○○六年七月十日,華夏銀行提供二○○億人民幣貸款給大陸台商[40]。
3.自二○○七年起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大陸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並對台灣地區部分資深建築師開展一次性評估認定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的工作[41]。
兩岸若是依據台灣在野黨與與大陸當局的協商模式,將雙方仍未有共識的主權及名稱的問題擱置,務實展開經貿、文化等各方面交流合作,不但增進彼此了解,為兩岸進一步合作奠定基礎,同時也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是「互惠雙贏」的局面。
五、兩岸經貿未來發展應有的作為及努力
兩岸經貿未來要有發展,前提是兩岸必須維持和平與穩定的關係,因此,在政治方面,兩岸擱置爭議,簽署「和平協議」,「台灣不獨,大陸不武」,「大陸不武,台灣不獨」,讓兩岸有三十至五十年的黃金發展期,並且兩岸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
在經貿方面,兩岸積極推動開放直航,簽署台商投資保障協議、避免雙重課稅,未來並商討建立共同市場的問題,以邁向更高程度的經濟整合。我們認為為了兩岸人民的共同福祉,為了緩和兩岸緊張關係,二○○七年應該具體推動下列工作:
1.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振興台灣觀光事業。
2.包機由節日飛行擴及週末包機,便利台商返台團聚消費。
3.開放大陸學生配額來台就讀大學,增進對台灣的瞭解,並增加台灣學校學生來源。
4.擴大開放投資項目,凡非台灣獨有之技術或大陸已有之生產技術,不必限制,以爭取商機,避免拱手讓予韓國。
5.開放台灣金融保險、證券業登陸,爭取業者生存發展空間。
6.召開兩岸產業合作論壇,尤其對新興產業,研商建立產業標準,讓台灣的應用科技、資金及管理能與大陸的基礎科技及市場相結合。
7.建立更緊密的經貿合作架構,邁向兩岸共同市場。
以上所述只是振興台灣經濟的一部分,其他尚有許多重要的事項要做。要迎合世界思潮,經濟永續發展,台灣必需朝「開放」的道路,才能發揮台灣企業旺盛的生命力,並且使台灣能善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優勢條件,以迎向經濟全球化的浪潮。
六、結語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中國大陸於二○○六年推出第十一個五年計劃(十一五計畫),二○○八年將舉辦奧運,二○一○年將舉辦世界博覽會,正在全面發展經濟,為提升人民福祉而努力;相形之下,台灣經濟這幾年的發展卻停滯不前,人民的痛苦指數飆高,令人不勝欷噓。
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政府、工商界及學界人士應凝聚共識,共同努力,開放兩岸經貿往來,讓台灣企業能善用大陸騰飛的動力,成為自身經濟發展的動力,唯有如此台灣經濟才有發展前景。困守在台灣,不知將眼光放在全世界,在國際競爭日益增強的今日,恐怕只有被邊緣化的命運。
(本文發表於95.12.29台灣企業新願景與兩岸經貿新展望論壇,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1] 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表十,二○○六年十二月。
[2] 資料來源同上
[3] 資料來源同上
[4] 平均每件金額由二○○五年的四百六十三萬美元增加到二○○六年一至八月的六百七十三萬美元,資料來源同上。
[5] 詳見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表十三。
[6] 詳見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五七期表十三。
[7] 資料來源同上。
[8] 詳見中國網報導,網址:http://www.china.com.cn/overseas/txt/2006-08/03/content_7038373.htm
[9] 經濟部國貿局二○○六年八月兩岸貿易情勢分析,網址:http://ekm92.trade.gov.tw/BOFT/OpenFileService 。
[10] 資料來源同上。
[11] 二○○六年一至八月台灣貿易總額成長13.0%,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國際貿易情勢分析,網址:http://ekm92.trade.gov.tw/BOFT/OpenFileService
[12] 二○○六年一至八月台灣出口成長14.5%,資料來源同上。
[13] 二○○六年一至八月台灣進口成長11.5%,資料來源同上。
[14] 詳見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表四十。
[15] 二○○三年至二○○五年,台灣對大陸的貿易總額分別成長24.8%、33.3%、16.2%,二○○六年一至八月較去年同期成長16.3 %,均低於南韓與中國大陸的貿易成長率。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我國對中國大陸的貿易統計」,網址:http://ekm92.trade.gov.tw/BOFT/OpenFileService
[16] 經濟部國貿局二○○六年八月兩岸貿易情勢分析,網址:http://ekm92.trade.gov.tw/BOFT/OpenFileService 。
[17] 經濟部國貿局兩岸貿易情勢分析,二○○六年十一月。
[18] 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一六五期表七。
[19] 詳見二○○五年二月十七日經濟日報A3版。
[20] 詳見二○○五年四月十三日聯合報A13版。
[21] 詳見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民生報A4版。
[22] 詳見二○○五年十月十一日聯合報A1版。
[23] 詳見陳水扁總統二○○六年中樞舉行開國紀念典禮暨元旦團拜致詞,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speak.php4?issueDate=&issueYY=95&issueMM=1&issueDD=1&title=&content=&_section=4&_pieceLen=50&_orderBy=issueDate%2Crid&_desc=1&_recNo=0
[24] 詳見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中時電子報報,網址: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5+112006121500070,00.html
[25] 詳見東森新聞,網址:http://www.ettoday.com/2006/06/16/301-1954979.htm
[26] 詳見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國時報A6版。
[27] 詳見TVBS新聞,網址:http://www.gamsim.com.tw/newspaper/modi/morenews.asp?ID=N0600000606304
[28] 詳見鳳凰網,網址: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883996940861440/20060220/749649.shtml
[29] 詳見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自由時報,網址:http://libertytimes.com/2005/new/nov/11/today-stock3.htm
[30]詳見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自由時報,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today-e6.htm
[31] 詳見二○○六年十二月六日中時電子報,網址: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120600010,00.html
[32] 詳見美國之音中文網,網址:http://www.voanews.com/chinese/archive/2002-09/a-2002-09-18-13-1.cfm
[33] 詳見陸委會兩岸經貿統計月報第一六五期表三十五。
[34] 若歐盟、東盟不加總,則台灣為大陸的第五大貿易夥伴。詳見商務部網站,網址:http://gcs.mofcom.gov.cn/aarticle/Nocategory/200602/20060201484587.html
[35] 若東盟不加總,則台灣為大陸的第三大進口來源地。詳見商務部網站,網址:http://gcs.mofcom.gov.cn/aarticle/Nocategory/200602/20060201484601.html
[36] 若歐盟、東盟不加總,則台灣為大陸的第八大出口市場。詳見商務部網站,網址:http://gcs.mofcom.gov.cn/aarticle/Nocategory/200602/20060201484596.html
[37] 詳見人民網,網址: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0/4301713.html
[38] 詳見人民網,網址:http://tw.people.com.cn/BIG5/4929362.html
[39] 詳見人民網,網址: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0/4551521.html
[40] 詳見人民網,網址: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tai_gang_ao/2006-07/11/content_4816581.htm
[41] 詳見國台辦網站,網址:http://www.gwytb.gov.cn/gzyw/gzyw1.asp?gzyw_m_id=1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