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疫情肆虐期間,人民居於安全與防疫之考量,以紙鈔支付逐漸不再是消費市場的主流,代之而取的則是電子支付的普及與應用,促使台灣逐漸進入無現金的社會,並使銀行的主要業務及重大功能逐漸被淡化。銀行一般可分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合作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票券金融公司、郵政儲匯機構等,其主要功能包括調劑資金供需、促進信用交易、鼓勵儲蓄並擴增資本效能、創造信用、推行貨幣政策促進經濟繁榮等;在現代社會中,銀行業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其主要收入有利息、手續費,以及信託、保管箱等其他收入;唯國內銀行利差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主要因在無現金社會中,銀行利差受到資金供給與需求、央行貨幣政策、法令規範,以及市場同業競爭的影響。另方面,隨著金融科技的進步與疫情的肆虐,採用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的消費者愈來愈多,而網路效應帶動無現金交易,以及跨境支付的興起,無現金社會使得銀行功能逐漸被淡化的情形日趨嚴重。在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逐漸盛行的年代,金融業能參與的空間愈來愈小,唯有率先提供金融上更好的交易系統、提供更有效率和安全的電子交易平台,積極謀求改進之道,或謀求與其他產業競合之方法,才有可能改變銀行經營的困境。

一.前言
在傳統銀行的經營中,其主要是利用人類對於資金的需求,因借貸雙方所產生的利差而賺取差額利益,因此,銀行業的收入來源主要是利息收入,亦即利用消費者的存款對投資人放款中間的利差來賺取利息收入,並成為銀行最大的收入來源。另外,銀行提共消費者金融服務所產生的手續費收入,以及信託、保管箱…等的其他收入,為銀行收取利差並能因此而存在的主要因素,亦即銀行的存在是建立在人民對於現金的需求上,而若人類的各種經濟活動不再依賴現金的周轉,則銀行還能存在嗎?或是必須透過轉型的模式才能持續生存?

2020年後,在疫情肆虐的這幾年中,人民居於安全與防疫之考量,也基於資訊科技與人類力求生活方式更為方便之需求,以紙鈔支付逐漸不再是消費市場的主流,代之而取的則是電子支付的普及與應用,以及隨著資訊科技所帶來的各式各樣的支付方式因應而生,電子支付正隨著科技進步與消費者支付習慣的改變,促使台灣逐漸進入無現金的社會,並使銀行業者面臨重大的衝擊,銀行的主要業務及重大功能亦逐漸被淡忘。

簡言之,銀行因消費者對現金的周轉需求而存在,而當人類進入無現金的社會時,銀行的存放利差及各項服務費用收入將受到影響,銀行功能將逐漸被淡忘。

二.銀行的主要業務與功能
銀行是特別事業,有關銀行的主要功能及業務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銀行業的定義
銀行屬於金融業,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中華民國行職業標準分類」定義,凡以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辦理放款、票據貼現、票據承兌、保證、郵政儲金匯兌、買賣金額及外國貨幣、匯兌、投資證券、投資及買賣短期票券暨代理收付款項等業務之行業,均屬金融業之範圍。因此,銀行屬於金融業。

(二).銀行的業務
根據銀行法第三條之規定,銀行可經營之主要業務包括收受支票存款、收受其他各種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發行金融債券、辦理放款、辦理票據貼現、投資有價證券、直接投資生產事業、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辦理國內外匯兌、辦理商業匯票承兌、簽發信用狀、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代理收付款項、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受託經理各種財產、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買賣金塊、銀塊、金幣、銀幣及外國貨幣;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等,亦即銀行可經營之金融業務總類繁多,亦為其賴於生存的重要業務。

(三)、銀行業的功能
一般而言,銀行業依法令規範而經營的業務很多,在儲蓄者與投資者之間扮演看重要的溝通角色,提供資金市場上的供給與需求,並藉以活絡市場的經濟活動,故銀行業的特性應含蓋其經濟功能,簡述如下:

1.調劑資金供需
銀行主要業務是將存款人的資金放給借款人,一則可以謀取借貸之間的利差,一則可以扶助產業的發展,調劑資金供需,擴大資金效能。

2.促進信用交易
存款貨幣的流通可以貫穿各種不同形式的債權與債務關係,而當存款人存款不足而仍須交易時,一般可經由銀行的信用交易模式來達成,並達到調節資金流通,從而促進經濟成長的目的。

3.鼓勵儲蓄並擴增資本效能
所得與消費之間的差額即為儲蓄,唯現金不能產生利益,因此,個人將小額存款儲入銀行,既安全又可獲得利息收入,而銀行集結各資金剩餘者之資金而累積大用資金後,可貸與不同類型的資金需求者,並使社會資金得於充分利用,並達到促進經濟發展的結果。

4.推行貨幣政策促進經濟繁榮
依銀行法第1條規定,為健全銀行業務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適應產業發展,並使銀行信用配合國家金融政策,銀行必須依國家貨幣政策推行各種金融活動,力保物價穩定,促進生產,同時達成國民經濟繁榮的目的。

5.創造信用
商業銀存款貨幣創造,隨著準備率調整,影響社會貨幣供給,協助產業發展。

總之,銀行將儲蓄性的現金轉變為投資性的有用資產,並擔任市場的中介角色,而經濟社會的運轉是經由貨幣支付的機能運行來達成,亦即由銀行提供通貨、支票存款,以及其他移轉模式等支付工具,用以節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從而達到激經濟成長的目的。

(四).銀行的類別
大體而言,銀行業所經營的內涵十分複雜,而國內的銀行業一般是指中央銀行、本國銀行、外國銀行業、合作金庫、信託投資公司、票券金融公司、郵政儲匯機構;唯若依其業務類別或特性加以歸類,一般可分為下列幾種,即: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中華民國的國家銀行,直屬於行政院,具有部會級地位,肩負穩定國家金融發展、維持物價平穩、維護國幣幣值、管理外匯存底等重要事務。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是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化大生產需要而形成的一種金融組織。其以收受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供給短期、中期信用為主要任務之銀行。因此,商業銀行經營是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國內的主要商業銀行有台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北巿銀行、高雄市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世華聯合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華僑商業銀行、中央信託局等。

3.專業銀行
專業銀行(Specialized Bank)是以特定主體為授信對象的銀行;亦即專業銀行是指有特定經營範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主要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為符合各行各業之特殊或專業之需求,而要求銀行必需具有某一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服務技能,從而推動了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產生。一般專業銀行可分為工業銀行、農業銀行、中小企業銀行、輸出入銀行、不動產信用銀行,以及國民銀行等六種。而國內的主要專業銀行則有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中小企業銀行等。

4.合作金融機構
合作金融是指社會經濟中的某些個人或企業,為了改善自身的經濟條件和獲取便利的融資服務,按照合作經濟原則而設立的金融機構,主要是為社員或入股者提供資金融通等服務,主要為信用合作社和合作經濟組織融通資金的合作金融。國內的主要合作金融機梘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Taiwan Cooperative Bank),簡稱合作金庫,為臺灣大型商業銀行及傳統八大公股行庫之一,其官股比例僅次於純國營的臺灣銀行與臺灣土地銀行,同時也是臺灣營業據點最多的商業銀行。

5.信託投資公司
根據銀行法第100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Investment & Trust Company)是指以受託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經理及運用信託資金與經管信託財產,或以投資中間人之地位,從事特定目的之資本市場投資的金融機構。依法信託投資公司可經營的業務有投信、投資、授信、其他,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等。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所吸收到的資金,不須提列準備金,因而沒有創造貨幣的功能。國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華開發信託公司、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亞洲信託投資公司、國泰信託投資公司、華僑信託投資公司、台灣第一信託投資公司、中聯信託投資公司等。

6.票券金融公司
票券金融公司(Bills Finance Companies)是指經主管機關許可,為經營票券金融業務而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票券商則是指票券金融公司及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其主要業務是藉著各種商業票券的買賣,讓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下的短期資金能夠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如國內的中興票券金融投資公司、國際票券金融公司、中華票券金融公司等。

7.郵政儲匯機構
郵政儲匯機構可以辦理郵政儲金匯兌事務,其是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隸屬於交通部,唯其業務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而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須經中央銀行許可。另外,郵政儲金之種類包括存簿儲金、定期儲金,以及劃撥儲金;而郵政匯兌之種類則包括國內匯兌、國際匯兌,以及郵政無記名之有價證券或禮券等。由於郵政儲蓄系統為無法進入銀行的存款人提供了一種安全便捷的省錢方法。許多國家都設有郵局的銀行系統,以達到協助窮人理財之目的。

三.銀行的收入來源
在現代社會中,銀行業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而其收入則悠關銀行的經營模式,不論是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等都必須考量其收入來源,藉以達成經營銀行旳月的,而有關銀行主要業務及收入來源簡述如下。

(一).銀行的收入
一般而言,銀行業的收入來源主要有這幾種:
1. 利息收入:利用消費者與投資人之存款與放款中間的利差來賺取利息收入,為銀行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
2. 手續費收入:手續費包含了轉帳手續費、財富管理收取的手續費等等,為銀行的第二大的收入來源。
3. 其他收入:例如信託、保管箱收入等。

若以台灣的銀行之收入來觀察,利息一直是銀行收入的最大宗,且利息淨收益佔整體淨收益比例相當高,如台灣銀行及土地銀行約占80%以上。其他如以經營財富管理及其他業務比較積極的銀行如富邦或國泰等,由於其手續費的收入較高,利息收入佔比就會比較低,但大多維持在50%以上。因此,存放款利差對於銀行的獲利有相當大的影響,特別是利息收入佔整體收入來源高的銀行。

(二).存放款利差
一般而言,存放款利差是指銀行放款利率減掉存款利率,利差越大,對銀行利息收入越有利,亦是影響銀行利息收入的關鍵因素。傳統上,銀行扮演著資金仲介的角色,從民眾這邊吸收存款給予存款利息,然後再放貸款給需要的人收取貸款利息,而其間的利率差異差就是「存放款利差」。因此,存放款利差有時被視為是銀行業的利潤率。國際間在計算銀行存放款利差主要分成淨利差(net interest margins, NIM)及存放款利差(interest rate spreads, IRS) 兩種方式,即:

(1) 淨利差
淨利差是指平均生息資產收益率與平均計息負債成本率之差。其是指銀行的淨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減去利息支出)除以銀行總資產或利息類資產。淨利差是國內商業銀行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其計算式為:淨利差(NIM)=(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平均生利資產,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統計數據即採用淨利差之計算方式。

(2) 存放款利差
存放款利差是銀行放款利率減掉存款利率,利差越大,對銀行利息收入越有利,是影響銀行利息收入的關鍵因素。傳統上,銀行扮演著資金仲介的角色,從民眾吸收存款給予存款利息,然後再放貸款給需要的人收取貸款利息,而貸款利息一般都比存款利息高,其間的利率差異差就是「存放款利差」,其計算式為:
存放款利差(IRS)=銀行放款平均利率-銀行存款平均利率,如台灣央行金融統計中的銀行存放款平均利差即採用存放利差之計算方式。

(三)銀行存放款利差逐年下降
一般而言,每個國家針對其存放款利差都會進行統計,如在央行每月發布的「金融統計」中的「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包括本國銀行、外商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信託投資公司每年及每季的放款平均利率、存款平均利率,以及利差等。而若以台灣本國銀行近年來的存放款利率來觀察,便可發現隨著存放款利率都在下降,利差也是逐步縮小的情形,如由2014年的1.43%下降為2021年的1.24%,有關台灣本國銀行存放款利率及利差變動比較,可參閱表1的說明。

表1 台灣本國銀行存放款利率及利差變動比較表 單位:%
年度 存款利率 放款利率 利差 備註
2014 0.78 2.21 1.43 利差逐年下降
2015 0.77 2.20 1.43
2016 0.63 2.01 1.38
2017 0.56 1.92 1.36
2018 0.56 1.90 1.34
2019 0.55 1.87 1.32
2020 0.45 1.68 1.23
2021 0.36 1.60 1.24
資料來源:1.中央銀行;2.作者整理。

(四)影響存放款利差的因素
一般而言,影響銀行存放款利差的原因很多,若暫不考量金融科技所帶來的衝擊因素,而純從傳統銀行業務來觀察,則其主要影響因素簡述如下。

1 資金供給與需求一般而言,若存款需求大於貸款需求,即按表示銀行的資金太多,亦即存款者眾,貸款者少,於是貸款利率比較低,存放款利差會下降;反之,存放款利差會上升。

2 央行貨幣政策
央行為銀行中的銀行,若央行調升利率,銀行也會跟著調整存放款的利率,但放款調升的幅度通常會大於存款調升的幅度,因而利差擴大。反之,利差縮小,影響銀行的獲利。唯若當利率偏低時,則消費者有可能偏向銀行借錢而不願存錢,造成貸款利率及利差同時上升的情形。

3 法令規範
法令規範影響存放款利差,有些國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會設定上限,亦即經由法令規範利率變化,規定放款利率上限,從而限制了利差空間。如2021年,台灣處於COVID19本土疫情爆發後,政府採取緊急紓困措施,使得放款利率難以拉升,同時也拉低利差水準。

4 市場同業競爭
競爭是進步的動力,但銀行同業競爭也是影響存放款利差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台灣的金融市場競爭激烈,2022年5月,本國銀行加上外國銀行就有66家,貨幣機構374家及其他金融機構53家,合計427家,存放款業務競爭激烈,存放款利差也相對偏低。

三.無現金社會的來臨
隨著金融科技的興起,電子電付或行動支付等零接觸支付興起,舉世各主要國家都逐漸減少使用現金的比率,如根據富達國民資訊(Fidelity National Information Services,FIS)的調查,受到疫情影響,英國實體貨幣的使用量下滑了11%,英國實體貨幣的使用量下滑了11%,預計3 年內,英國所有購買交易將只有7% 透過現金進行,至2024 年,英國將幾乎完全放棄現金,而台灣也面臨相同的情境,簡述如下。

(一)台灣的電子支付
2000年以後,因為疫情肆虐,基於隔離病毒及安全之考量,台灣的電子支付逐漸為國人所接受,而使得國人使用電子支付的人有愈來愈多的趨勢。根據金管會的調查,2021年下半年以後,台灣電子支付使用人數已經突破1,500 萬人,尤其是在疫情推波助瀾的情況下,使用電子支付人數持續攀升;觀其緣由,主要因為國內電子支付商家及使用場域增加,加上各電支機構積極促銷,特別是2021年九月下旬,政府推出「振興五倍券」分成「紙本券」以及「數位券」兩種方式,同時開放登記數位綁定,選擇數位五倍券的民眾可綁定「信用卡」、「電子支付」或「悠遊卡」等電子票證,且不同電子支付帳戶間可允許相互轉帳,包括電支、電票間,或是跟銀行間都可以做跨平台轉帳,而這也讓國內使用電子支付的人愈來愈多。

(二).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
大體而言,無論是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都是一種「非現金交易」的型態,也就是無現金社會下的一種交易模式,主要因隨著金融科技的進步,以及疫情的漫延日愈嚴重,消費者愈來愈習慣不用金錢來購買東西,也不僅限於使用信用卡,更常被使用的是電子支付與行動支付,如大家熟悉的LINE Pay、街口支付、Pi錢包、台灣Pay、Applepay等,都屬於電子支付的部分,對消費者而言,不僅可以避免因接觸所帶來的疫病之傳染,更可以實現出門「免帶錢」的方便性,因此,對消費者而言,人若能善用各家支付公司所推出的優惠進行消費,應是比現金支付有更優惠的回饋;另外,對商家而言,若能以多元的收款方式來作銷售,也可以增加產品銷售的機會,並獲得更大的利潤,對買賣雙方都有所助益。

(三)網路效應帶動無現金交易
根據傳統競爭的理論,科技會讓創業門檻降低,一些傳統老公司將被新型小公司取代,但這種自然淘汰的競爭現象,越來越少發生,在金融科技進步的現代社會,有許多經營者或更多的公司傾向買競爭者、買人才、買顧客、買資料、買專利、買市場,尤其高科技公司獨特的「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s)及「數據智慧」(Data Intelligence),會讓公司更積極擴大取得顧客交易資料,而這樣的變動趨勢有助於無現金社會的提早來臨。

(四).跨境支付的興起
行動支付含括國內外,國際貨幣金融體系是全球化經濟的命脈,而跨境支付是其重要組成部分;跨境支付(Cross-border payment)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間因國際貿易、國際投資,以及其他方面經濟活動藉助一定的結算工具和支付系統,實現資金跨國和跨地區轉移的行為。縱觀全球跨境支付的演變,便可發現跨境支付是隨著國際產業分工及國際交往活動的持續發展而興起的。2018年,全球跨境支付總金額達到了125萬億美元,預估2022年將達到218萬億美元,四年的成長率達七成以上(74.40%),而跨境電商的快速發展帶動了跨境支付的繁榮。如中國跨境支付的參與者,除了傳統銀行和卡組織之外,第三方支付機構成為一支重要的力量,其中,跨境匯款、境外消費等業務主要掌握在幾個電支企業的龍頭中,中小支付機構主要跨境支付業務集中於跨境電子商務、旅遊教育、住宿消費等。

(五)被淡化的銀行
在行動支付逐漸成為潮流的台灣社會,電子支付含蓋國內外市場,加上跨境未付的興起,銀行的功能愈來愈淡化,其所能扮演的角色愈來愈模糊,其在金融版圖也愈來愈受到排擠,許多人的金融業務或交易不再經由銀行來達成,其擁有的利基也愈來愈小,在此情況下,金融機構若不積極加以改進,並謀求精進之道,則其長遠發展必然受到影響。

從金融業長期發展的觀點來看,在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逐漸盛行的年代,手機大多具有整合收錢、付錢、轉帳、刷卡等金融的功能,許多過去必須經由銀行來承辦的大小事務,現在一部手機大扺就可以達成目的。目前國內有愈來愈多人上網買東西,直接配送到家,特別是在疫情横行期間,消費者已其少進入銀行,而直接經由手機的行動支付模式來理生活的大小事務,而這種新的交易模式,金融業能參與的空間愈來愈小,甚至要和物流業者競爭金流。但若換種方式思考,金融業其實有更多參與空間。若能以金融業者擁有之優勢,以及過去累積之利基,率先提供金融上更好的交易系統、提供更有效率和安全的電子交易平台,則及時其分行不夠普及,亦或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分行,基本上都可以接有較大的利基。而若以當前的交易型態來觀察,國內在未來五年內,銀行雖不至於被取代,甚或被淘汰,唯其經營型態可能會有櫪大的轉變,未來,銀行業若要有較大的利基,則其較大的競爭力應不再是實體的分行數目和ATM覆蓋率,而是要進入電子交易市場。

總之,在電子支付盛行的年代,無現金社會逐漸形成共識,銀行業者若不積極謀求改進之道,或謀求與其他產業競合之方法,則銀行業不僅可能被淡忘,還有可能落入逐漸消失的窘境。

四.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與說明,可據以列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

1. 在疫情肆虐期間,人民居於安全與防疫之考量,以紙鈔支付逐漸不再是消費市場的主流,代之而取的則是電子支付的普及與應用,促使台灣逐漸進入無現金的社會,銀行的主要業務及重大功能將逐漸被淡忘。

2. 銀行業一般可分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合作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票券金融公司、郵政儲匯機構等;其主要功能包括調劑資金供需、促進信用交易、鼓勵儲蓄並擴增資本效能、創造信用、推行貨幣政策促進經濟繁榮等。

3. 在現代社會中,銀行業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其主要收入有利息、手續費,以及信託、保管箱等其他收入;唯國內銀行利差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主要因在無現金社會中,銀行利差受到資金供給與需求、央行貨幣政策、法令規範,以及市場同業競爭的影響。

4. 隨著金融科技的進正步與疫情的肆虐,採用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的消費者愈來愈多,而網路效應帶動無現金交易,以及跨境支付的興起,無現金社會使得銀行功能逐漸被淡化的情形日趨嚴重。

5. 在行動支付與電子支付逐漸盛行的年代,金融業能參與的空間愈來愈小,唯若能以金融業者當前所擁有之優勢,以及過去累積之利基,率先提供金融上更好的交易系統、提供更有效率和安全的電子交易平台,積極謀求改進之道,或謀求與其他產業競合之方法,才有可能改變銀行經營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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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22年4月22日作者接受鏡電視訪問內容(三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