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從世界經驗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國家在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與法制化的過程中,都對社會固有的思維、宗教信仰和習慣造成影響,甚至引起不同立場者的對立和衝突。如2017年澳洲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民調、美國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麻塞諸塞州(以下簡稱麻州)的執法。(全美2015年正式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2003年底,美國麻州最高法院宣布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後,即對麻州社會各階層的日常生活與習慣,造成衝擊。

針對同性議題,如何讓社會大眾學習互相尊重、理解與包容彼此的不同立場,達成和解共生,除了教育外,大家可能還還需要更多的時間學習、對話和磨合。

壹、問題背景

去(2017)年5月24日,最高行政法院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解釋文,判定我國民法第4篇親屬的第2章婚姻規定違憲。該章相關法令未能同意讓相同性別的二個人,為追求共同生活的目標,可以成立像一男一女的結合關係,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們的婚姻自由和第7條人人平等的基本權利,同時給予有關機關二年期限,若逾期未能完成相關法律的修、立法工作,則相同性別的二人,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行政院隨後成立「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並於去年6月7日召開第一次會議,希望在尚未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前,先行放寬同性伴侶可適用之條文。小組的任務則是在大法官748號解釋文的架構下,完成「增補」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未規定保障同性婚姻權益的部分,同志婚姻或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工作。

然而,今年初,有同志要求法院命行政機關為結婚登記的行政訴訟遭法院駁回,引發同志團體的強烈不滿,更憂心在違憲的法律空窗期,同性配偶的權利持續受到侵害,顯見政令的宣達與施行,仍有待中央與地方溝通並落實。

上命為何無法下達?是執政者企圖以拖延法案來安撫反同勢力?將有待後續觀察。此外,現行公投門檻的降低,也讓反同團體準備再次發動公投連署,試圖阻擋同性婚姻入法。今年底適逢六都與地方選舉,社會恐將再次面臨不同群體對立與紛擾的情況。

本研究將透過世界其他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情況與經驗,以作為相關論述的參考。

貳、世界同性婚姻法制化情況

根據法務部提供資料顯示,世界194個國家中,目前僅有23國承認同性婚姻,約占12%,其中近七成集中在歐洲與北美洲等已開發國家。

一、歐洲44國有13國(30%)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

北歐的瑞典、芬蘭、挪威、丹麥、冰島等5國,以及西歐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愛爾蘭、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8國,總計13國。

其中荷蘭是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國家,愛爾蘭以公投修改憲法規定方式達成,芬蘭則採公民創制權制定中性婚姻法。

二、美洲35國有7國(20%)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

北美地區的加拿大、美國、墨西哥(部分地區)等3國,以及南美地區的哥倫比亞、巴西(部分地區)、烏拉圭、阿根廷等4國,總計7國。

三、其他三大洲僅有3國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

非洲(53國)的南非、亞洲(48國)的以色列、大洋洲(14國)的紐西蘭(部分地區)等3國。

表一、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一覽表

世界五大洲 區域 國家 情況說明
歐洲 北歐
(5國)
瑞 典(2009年)
挪 威(2009年)
冰 島(2010年)
丹 麥(2012年)
芬 蘭(2017年)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西歐
(8國)
荷 蘭(2001年)
比利時(2003年)
西班牙(2005年)
葡萄牙(2010年)
法 國(2013年)
英 國(2014年)
盧森堡(2015年)
愛爾蘭(2015年)
  • 英國另立「專法」
  • 其他7國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其中,愛爾蘭是先公投通過後再修法。
美洲 北美地區
(3國)
加拿大(2005年)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美 國(2015年) 以「司法判決」方式承認同婚
墨西哥(部分地區)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南美地區
(4國)
阿根廷(2010年)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巴西(部分地區) (2013年) 以「司法判決」方式承認同婚
烏拉圭(2013年)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哥倫比亞(2016年) 以「司法判決」方式承認同婚
非洲 南非(2006年)
  • 另立專法
  • 未採取同性伴侶制
亞洲 以色列(2006年)
  • 以「司法判決」方式承認同婚
  • 未採取同性伴侶制
大洋洲 紐西蘭(部分地區)(2013年) 直接修正婚姻法或《民法》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新聞、本研究整理
附註:
(1)23國除了南非、以色列沒有先採取同性伴侶制之外,其他21國都先採取同性伴侶制,經過一段時間再承認同性婚姻。
(2)先採取同性伴侶制再承認同性婚姻的21國中,冰島、挪威、瑞典與愛爾蘭等4國,在同性婚姻合法起,便停止適用同性伴侶制度,其他17國則是同性婚姻、同性伴侶制度併行。

參、他山之石-以美國麻州為例

麻州是美國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全美2015年同性婚姻合法),該州於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然而,從2003年底,麻州最高法院宣布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後,即對麻州社會各階層的日常生活與習慣,造成衝擊。其相關經驗,相信可作為臺灣未來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參考。

事實上,麻州社會受影響層面相當廣,包括:學校與教育、家庭與領養、衛生與醫療、商業與就業、政府與法制、團體與宗教、媒體與政治等七方面,不容小覷。茲簡述如下:

一、在學校與教育方面

(一)2003年底,麻州高院一宣布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後,就有公立高中舉辦全校集會慶祝同性「婚姻」,並現場發送傳單給學生,說明同性婚姻是社會正常的一部份。

(二)2004年,麻州同性婚姻正式實施當年,同性婚姻議題與教材即被帶進入幼兒園、國小、國中課程中。2004年,同性婚姻教材出現在幼兒園和小學課程中,國中師生也開始大肆教導同性性行為。2007年麻州聯邦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已合法,學校有義務把同志關係正常化的訊息告訴兒童,父母無權干涉學校的同志關係的教學。

(三)全麻州中小學圖書館徹底改變,擴增同志相關書籍。書架上增加一些正常化同志行為和生活方式的書籍,父母的抱怨有些書相當露骨,近乎色情,卻被忽視或敵視。

(四)學校「同志日」。上百所國中、高中設立「同志日」,以對抗「恐同症」。

(五)一旦同志關係正常化,所有界線將開始消退。學校已正常看待跨性別的人(包括反串穿衣和變性)。並讓國家資助為兒童規劃的同志和跨性別活動進入校園。

(六)一位母親無奈讓女兒轉校。2006年,一位正在做變性手術的男性,男扮女裝被帶進一間小學三年級教室,教孩子們瞭解「不同種類的家庭」。

二、在家庭與領養方面

(一)家庭暴力

1.麻州政府每年花更多經費在處理高發生率的同志家暴事件。考慮到同志關係根本上的功能不全,麻州預算自2007年10萬元起逐年上升。

2.麻州政府製作「同志家庭伴侶暴力(Gay domestic partner violence)」小冊子,到所有公開的同志活動中發送。

3.多元性傾向(LGBT) 伴侶家暴問題日益嚴重,已成為社會問題。

(二)領養子女和出生證明

1.「同性婚姻」實施一年後,州政府的領養和寄養工作人員必須受訓,接受同志和跨性別是正常。

2.同志「已婚」伴侶已可向任何機構要求領養孩子。2006年,天主教慈善組織不願配合新規定,就放棄處理領養工作。

3.領養機構表示,40%的領養者是同志伴侶。許多領養機構現在偏愛同志伴侶超過正常夫妻。

4.2006年,麻州社會服務部(DSS)授予兩名男性伴侶「年度家長」榮譽,DSS還向他們推薦領養第二個孩子。

5.國家資助的麻州領養資源交換機構(MARE)持續推動「多元性傾向者(GLBT)」組建家庭,並舉辦「領養派對」增加媒和成功率。MARE也在GLBT出版物中刊登顯眼廣告。

6.麻州的出生證已將「母親」和「父親」」改為「母親/父母」和「父親/父母」。同志領養兒童可修改其出生證明。

三、在衛生與醫療方面

(一)麻州政府挹注在愛滋病毒/愛滋病方案的同志相關案件的經費大幅調升。據麻州公共衛生部門數據顯示,儘管新的愛滋病毒/愛滋病診斷總數已經下降,但從2000年至2009年,由男同志性行為引起的比例上升超過30%。相較之下,其他病毒感染的疾病支出相形見絀。

(二)衛生部門製作一本如何做「同志者」的小冊子,發放到高中學校,受到宗教團體的撻伐。

(三)考慮「多元性傾向者(LGBT)的健康」問題,大部分的波士頓大醫院都成為激進同志運動的支持者

(四)波士頓某大醫院一名醫生因反同立場和言論,險遭解僱。

(五)2012年,波士頓醫療中心在《波士頓傲為同志指南書(the Boston Gay Pride guide book)》中刊登全彩廣告,向同志活動參加者推廣醫院的性傳染病與AIDS 檢測服務。

四、在商業與就業方面
(一)麻州的所有保險的項目和範圍現在必須承認同性「婚姻」的伴侶,包括:汽車保險,健康保險,人壽保險等。

(二)企業必須承認所有員工和客戶的同性「婚姻」伴侶的福利和工作活動等權益。

(三)人們現在可能會因表達對同性婚姻不同的宗教看法而被解僱。各公司行號、機關團體的員工,隨時有可能因表達對同性婚姻的不當言論,面臨被解僱的風險。

(四)婚禮相關業者被要求服務同志團體,否則將因歧視受罰。

(五)企業經常被同志積極份子「測試」容忍度。商店若未「公平」對待同志,他們就向主管機關申訴,遭訴者可能被罰款或懲處。

五、在政府與法制方面

(一)麻州的結婚許可證和證書現在有「甲方和「乙方」("Party A" and "Party B"),而非「丈夫」和「妻子」。

(二)2004年,州長MittRomney命令地方治安法官(Justices of the Peace)若不執行同志婚姻的請求,就會被解僱,幾位地方治安法官立即辭職。如今命令仍在。州長辦公室也強迫城鎮公務員向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許可證。

(三)2008年,麻州修改國家醫療保險法納入同性戀「已婚」伴侶。

(四)麻州律師考試現在要測試律師對同性婚姻「法律」的了解。

(五)在公司裡負責麻州執業家庭法的律師,現在必須參加同志「婚姻」研討會。關於同志「家庭」的問題,現在已受到麻州司法體系的保護。此外,現在有幾位同性戀法官負責監督麻州家庭法院。

(六)2011年,麻州州長任命Barbara Lenk為最高法院法官,她是一位「已婚」的女同志行動份子。

六、在團體與宗教方面

(一)同志團體:從同志「婚姻」實施後,公開的「傲為同志」活動在公共場所更受到大眾關注。有更多的政治家和公司參與,甚至警察組織也參加。2008年,麻州州長Patrick 甚至與其17歲「出櫃女同志」的女兒一同參加波士頓傲為同志遊行。

(二)教會被騷擾:教會和宗教人士被妖魔化、騷擾和威脅,警方和公職人員沒興趣介入或阻止。沒有任何一個同志行動分子因為干擾宗教活動或威脅、騷擾教會的人而被捕(或被指控犯「仇恨罪」)

七、在媒體與政治方面

(一)波士頓媒體定期專欄和新聞報導,通常使用結婚夫妻(married couples)二字,這也將運用在同志的「結婚」伴侶上(homosexual "married" couples)以示「平等」。

(二)一些新聞記者和電視台主播紛紛「出櫃」承認同性戀身份(至少一個公開自己「已婚」),他們參與「傲為同志」遊行,並公開加入其他的同性戀活動。

(三)自從同性婚姻「合法」,恐懼氣氛使得各階層政治人物不再反對或批評同性婚姻。公職人員害怕被控告想要「剝奪權利」。那些支持傳統婚姻的人很少公開討論。而這種恐懼已經擴大到箝制關於在所有同性戀相關問題上,任何有意義的辯論。此外,它讓全州的親家庭(pro-family)的人們倍感威脅。

(四)麻州共和黨可以說是全美最「親同志婚姻」的共和黨。麻州共和黨議院和參議院的領導人們現在都公開支持「同志婚姻」。

肆、結論

臺灣從未先實施同性伴侶制度,從中汲取經驗,若直接貿然修訂民法等相關法令,恐對社會各層面造成重大衝擊,政府宜審慎處理。去年大法官判定《民法》親屬篇之婚姻規定違憲案,政府及立法機關須於二年內提出解決方案與配套措施,否則二年後同性兩人可婚姻自動生效。釋憲案後,時間已近一年,若相關的法令規章仍未到位,可以預見社會將起紛爭。

近年來台灣社會每每遭遇同性婚姻修法及性別平等教材之議題,總是引發不同立場的社會團體對立與社會紛爭,顯見其為社會爭議議題。

基於保障多元性傾向者的憲法人權,建議:一、同性婚姻宜先試行專法,保障同志婚姻平權,以避免造成社會太大的衝擊;二、定期檢討是否納入民法,或是重新制訂婚姻法,以實踐憲法賦予人人生而平等的權利;三、落實十二年國教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科目內容(如國中小的《綜合活動》及《健康與體育》、高中的《健康護理》及《公民與社會》),讓兒童及青少年學習全面的性教育,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不宜跳過不教,或將上課時間借予國、英、數等其他科目,唯有從下而上,讓社會大眾不同的群體,彼此學習、尊重和互相包容,方式根本之道。

參考資料:

蘋果即時新聞(2017年5月24日)。《【同婚釋憲】除了台灣全球23國承認同婚》,取自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524/1124709/(最後瀏覽日:2017/12/29)

聯合報(2017年6月7日)。《政院:同婚法制化之前 先放寬同性伴侶適用條文》,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09837。(最後瀏覽日:2017/12/29)

聯合報(2018年1月4日)。《同婚登記再遭駁回 婚姻平權大平台:政府失能失職》,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10921。(最後瀏覽日:2018/1/4)

Brian Camenker(2012,June). 〔What same-sex "marriage' has done to Massachusetts〕. Message posted to http://www.massresistance.org/docs/marriage/effects_of_ssm_2012/。

BBC NEWS(2017, November 15). Australians decisively support same-sex marriage. Retrieved December 29, 2017, from http://www.bbc.com/news/world-australia-41992344。

Adam Baidawi and Damien Cave(2017, November 14). Australia Votes for Gay Marriage, Clearing Path to Legalization. The New York Times. Retrieved December 29, 2017, from https://www.nytimes.com/2017/11/14/world/australia/yes-same-sex-marriage-ga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