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區域合作是兩岸交流與合作的重點,而福建與台灣因具有地緣、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故閩台區域合作被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閩台區域合作的先行先試策略若得以成功,亦是未來進一步與中國大陸各地區合作的重要基礎。唯政黨輪替以後,兩岸區域合作問題很多,主要的障礙包括雙方的認知、定位、競合、法制、資源、文化,以及外力干擾等問題;另外,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閩台合作仍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如民間的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缺少充分的溝通與協商的機制,以及缺少制度性和機制性等。因此,閩台之間的區域合作,不論政黨輪替後的政黨屬性為何,為求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都必須先考量觀念的修正或改變、以更開放模式經營,以及重視基礎建設與產業的發展等,若這些問題可以順利解決,兩岸之間的區域合作才能進一步地達成。
一.前言
區域合作是在不同範圍的行政區之間,建構更大的區域範疇,建立新的行政區,並相互協調與合作的治理體制。主要目的在解決行政區內的地方資源不足,以及區域間建設不易協調或配合的問題,進而謀求整個區域資源的更有效配置,以達到更大的發展成效。
區域合作是兩岸交流與合作的重點,而不論是從地理位置或從人文發展的角度來觀察,福建與台灣距離最近,二者具有同根、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然而,在兩岸長久分治的情況下,若基於未來可能的結合之考量,則閩台交流可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閩台區域合作的先行先試策略若得以成功,亦是未來進一步與中國大陸各地區合作的重要基礎。
2008年5月,國內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後,兩岸關係活絡,政經局勢有了突破性的發展,2012年7月,福建省台灣研究會與中國評論通訊社等共同舉了「兩岸和平發展福建先行先試―閩台區域合作探究」研討會,為兩岸區域合作立下了基礎,2016年5月,國內經歷第三次政黨輪替,兩岸關係逐漸進入清冷狀態,唯在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中,曾提及規劃未來施政五大主軸的主張,包括「經濟結構的轉型」、「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以及「外交與全球性議題」;而在兩岸關係中,尊重1992年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並在這個既有的事實與政治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其中,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為未來兩岸的區域和平發展的政策宣示,也為未來的閩台合作立下了基礎。
二.區域合作
一般而言,區域合作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前者是泛指區域間的全面性合作,包括經濟、文化、行政...等各層面的合作;後者則指經濟上的合作,或某一方面的合作與共存共榮。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每個國家都必須面對全球化及地方化的潮流與競爭壓力,於是有些國家積極思考如何打破行政界線,將國內資源進行跨行政區的整合與配置,推動跨行政區的整體發展,藉以提昇國家的總體競爭力。
區域合作的範圍大小不同,唯其具有共通的定義,那就是在不同範圍的行政區之間,建構更大的「區域」範疇,建立起行政區相互協調與合作的治理體制。
另外,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濟社會中,區域合作或區域治理已逐漸成為世界的潮流,比較知名的例子中,如1961年,美國舊金山灣區周邊九個縣政府共同組成「舊金山灣區地方政府協會」( The Association of Bay Area Government, ABAG ),強化地方政府間的合作與協調,已成為區域城市間建立協調機制的典範。另外,如中國大陸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1996)、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協定(2004)、環渤海合作框架協定(2004)、廈漳泉大都市區同城化合作框架協議(2011)等,都是區域合作成功的例子。
在當代社會中,區域合作大多是基於經濟因素上的考量,因此,若進一步擴大合作的範圍,形成所謂的跨國或跨區域的區域合作,稱之為區域經濟合作,則區域經濟合作主要是為了實現貿易自由化,通過區域經濟合作聯合的貿易,其集體經濟實力應會增強,亦可增強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力,同時有助於成員國之間的分工合作。
大體而言,區域經濟合作是為了尋求區域經濟的一體化,而依按關稅壁壘和商品,以及服務自由化程度,其在產業、財政、金融、政治等各方面的聯繫程度,可分為部門一體、優惠貿易安排、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以及完全經濟一體化等不同的合作模式。
三.兩岸區域合作
有關兩岸區域合作內容,可分為區域合作策略與合作障礙等兩方面來說明。
(一).區域合作策略
2008年,台灣在經歷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後,兩岸的區域合作逐漸熱絡,其所採用的模式視時間長短而有不同的策略,雖然兩岸合作模式尚無法脫離政治的意識型態,但主要仍以經濟作為區域合作的主軸。
1短期策略
建立區域平台的定期交流活動,例如「中臺海西區域發展」的年度論壇,以學者專家的考察及研究意見,做為雙方是否進一步合作的參考。
2中期策略
建立常設對口機構,或互設辦事處,其做法是先成立民間協會,再進一步建立官方互相往來的通道。
3長期策略
長期間,兩岸雙方可以建立區域資源共同開發平台,例如成立「中臺海西創投基金」,或設立產官學資訊合作平台等。
(二).區域合作障礙
有關兩岸的區域合作問題很多,其主要的障礙如下
1.認知問題
在兩岸區域合作的過程中,台灣主要是以經濟合作為考量,也就是狹義的區域合作;而大陸則以廣義的區域合作為前提,且政治是必須被考量的因素。而當認知不同時,則彼此合作的成功機率就會愈來愈低。
2.定位問題
在合作過程中,若對合作的認知前提不同,則其對區域合作的定位也不一致,則要達成雙方的共識不易,合作成功的實例亦少。
3.競合問題
兩岸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在合作中有競爭,在競爭又有合作,在企業的競合之間,如何達成分工合作的意願,並在競合之間同時保有兩岸雙方的利益,必須有足夠的利基才得以進行。
4.法制問題
法制是影響區域合作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唯兩岸雙方所處的法律基礎不同,必須先有雙方均可接受,且適宜可行的法制施行之配套措施,才能讓區域合作順利進行。
5.資源問題
兩岸之間的資源特性互異,強弱各有不同,因此,在勞動、資本、設備、管理等四大要素之間,其經費的分攤與利益的分享,不易達成合理合宜的規範。
6.文化問題
兩岸人民雖同是出自中華民族,但經歷文化大革命的破壞,以及長時間的隔離,文化背景產生差異,而其所衍生出的公務本位心態,可能對區域合作所衍生出的兩岸問題無法解決。
7.外力干擾
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有些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基於其自身利益(如美國的重返亞太政策,日本的經濟戰略等),而以直接或間接模式對兩岸合作的作法,以兩岸互信不足(包括政治、軍事、社會等),或台閩之間在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同...等因素加以干擾,造成兩岸區域合作的困難。
四.閩台區域合作
2004年,福建省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規劃,吸引台灣及世界各主要國家的企業進駐。海峽西岸經濟區簡稱「海西」,是指台灣海峽西岸,以福建為主體,包括周邊地區,南北與珠三角、長三角兩個經濟區銜接,東與台灣島,西與江西的廣大內陸腹地貫通,具有對台工作與統一的政治目的,並進一步帶動全國經濟走向世界的特點,以及獨特優勢的地域經濟綜合體。它是一個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的綜合性概念……且隨著海西建設的全面推進,海西經濟區不僅成為沿海經濟帶發展的一個重點,同時也為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進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與空間。另外,兩岸交流以福建為先行先試的選擇,主要是基於下列因素的考量,即:
(一)台閩關係深遠
在中國歷史中,台閩關係深遠,這可由下列幾點來加以說明:
1.地緣關係緊密
福建是中國與台灣的紐帶,距離台灣最近,社會聚落與文化發展雷同,且在台灣歷史的演變中,無論是人口、社會、文化方面,還是政治、經濟、軍事方面,都與福建有密切的關聯。
2.人民關係密切
台灣以福建移民為最多,閩台多數人民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共同的利益。
3.歷史發展一致
在中國歷史上,大陸與台灣被視為一體,不論是割台、賣台,或棄台,最後都被歷史重新定位,其中,福建在人力與資源供應上則扮演著重要角色。
(二).台閩合作的基礎
自兩岸開始接觸以後,福建在兩岸關係發展中愈來愈重要,在推動與執行過程中,不僅不斷地突破各種障礙與限制,而且在許多方面都起了先行先試的作用。如小三通、農業交流、金融合作,以及人民之間的探親與往來等,創下了兩岸交流的先例,比較重要者如:
1.最早設立台輪停泊點和台胞接待站;
2最早進行兩岸小額貿易;
3最早開展農業交流和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園;
4最早設立台商投資區;
5最早進行貨幣兌換業務;
6最早吸收台灣學生就讀;
7最先赴台投資...等。
在台閩的各種交流與合作中,特別是小三通和農業交流等先試先行模式,已為兩岸的全面三通和經貿合作積累了經驗,也形成了重要的示範作用。
(三).福建先試先行
台灣和福建僅一水之隔,但長期隔離以後,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必須經由雙方的交流與合作來達成,而福建則可作為銜接地帶的橋樑;從區域合作理論的觀點,地理因素是區域合作的最主要考量,如日本經濟學者大前研一即將福建和台灣歸為閩台經濟區,主要即緣於台閩地域緊密聯繫的特徵。
在兩岸關係的發展過程中,以福建的平潭作為中國的實驗區,進一步帶動海西特區的功能,同時推動海西進步與兩岸關係的發展,除了其具有戰略系統的考量之外,也是基於福建的地理與人文特性因素。
(四).閩台區域合作的問題
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閩台區域合作仍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舉其較重要者說明如下:
1. 民間的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
在政經因素的考量下,許多民間團體或社群無法參與,民間力量無法有效發揮。
2. 缺少充分的溝通、協商、協調的機制
共同的事務應該由雙方共同來發起,充分地協商、協調,而不是單方先定下來,然後對方被動地接受。
3.缺少制度性和機制性
在非官方的交流與合作中,由於沒有一定的法令規範與行政治約,大部分的交流合作都沒有經過細密而周延的規劃,沒有穩定性,而隨意性的交流無法達成長遠的目標。
整體而言,閩台之間若要建立更多的聯合體、共同體,則所有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層面,都應逐一加以建立。
(五).閩台先試先行的條件
在兩岸關係發展的過程中,目前已經面臨交流與合作的一些瓶頸,能否透過福建的先行先試,則必須試著找到一些突破瓶頸的辦法,因此,閩台之間的合作,雙方都必須先有下列因素的考量,即:
1.觀念的修正或改變
在地緣與歷史傳承的考量下,福建要對兩岸區域合作先行先試,或要建設良好的海西特區,則必須要有強烈的改革開放意識和大膽創新的核心觀念,否則海西建設的成效應相對有限。
2.以更開放模式經營
福建的海西建設包括平潭,其實施結果可視為中國實驗區的建設成效,但必須經由適度的開放政策來達成,而要突破兩岸的困境,爭取台灣的參與,也必須先與國際經濟接軌,才能吸引更多的台商投入。因此,海西特區若能以更開放的模式經營,則愈開放,其效果應會愈大。
3.重視基礎建設與產業的發展
海西特區的發展是影響兩岸未來經濟合作的重要因素,因此,推動基礎建設,同時挖掘兩岸具有潛力的企業進駐,是促進海西發展的重要考量。
五.結論與建議
根據上述的分析結果,本文提出結論與建議如下:
(一)結論
經由前述的說明,可列出本研究的結論如下:
1.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涉及的事務很多,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各種不同層面的問題,主要因兩岸仍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過程中,需要在觀念上先行溝通,並經由政府、民間的交流之間的不斷磨合,找出一個雙方都可以共同接受的交流合作模式,而在這個過程中,福建就扮演了試驗或示範的角色。
2.福建與台灣距離最近,且是具有同根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地區,因此,閩台交流可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
3.閩台區域合作的問題亦是海西發展的障礙,主要問題包括兩岸互信不足(包括政治、軍事、社會等多個層面);美國、日本等外來因素的干擾;以及台閩之間在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同。
4.在閩台區域合中,由福建先試先行,建立穩定的全面關係,以做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支柱。另外,兩岸關係在經歷長期發展以後,波折亦逐漸產生,而海西特區的先行先試,既可維繫兩岸關係的發展,更可為兩岸雙方提供政策上的建議。
5兩岸經濟合作面臨困難,主要反應出兩岸關係整體的發展在於政治分歧的問題,而不論是狹義或廣義的合作,其實都受到政治與整體經濟合作的制約,甚或兩岸關係的制約。
(二).建議
經由前述的結論,本研究提出建議如下:
1.兩岸區域合作受到歷史性、情感性、政治性、國際性因素的干擾,進行得並不順利。主要因多年以來,兩岸交流的真正推動者乃是民間企業、非營利組織與個別團體,因此,閩台區域合作宜由民間而政府,循序漸進,福建則扮演先試先行的重要角色。
2.福建與台灣具有地緣相近,且歷史及文化相似的特性,兩岸的交流雖不能沒有政府政策的支持,但由民間的交流開始更為重要,未來兩岸區域合作仍宜以福建為主,雖然未獲得政府支持的政策,其成效亦相對有限,但少政治化的議題,多增加經濟面的合作,其未來效果應會更好。
3.由於中國大陸一國兩制的意識形態明顯,以及台灣政治及民間對於統獨問題仍有爭議,雙方進一步合作愈來愈難,可以考量利用福建的先試先行策略,將兩岸的合作與交流問題減低到最少。
4.兩岸政治對立的問題沒有解決,會影響到閩台合作。關鍵問題在於雙方必須相互尊重,即尊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以及民間交流合作等各種不同層次的自身規律,進而改變其相對應的一些政策。
5.由於經濟全球化的來臨,兩岸有必要加強雙邊經貿,甚至文化與教育的合作。然而,兩岸政府的合作卻有其不穩定性以及不確定性因素,特別是台灣的政黨輪替為兩岸合作增添不少變數。因此,不論政黨的屬性為何,政府都應在現有區域合作的基礎架構下,進一步擴大兩岸的區域合作,俾便對兩岸經濟及人民福利均有所助益。
(本文發表於2016年5月27日中央網路報)
區域合作是兩岸交流與合作的重點,而福建與台灣因具有地緣、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故閩台區域合作被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閩台區域合作的先行先試策略若得以成功,亦是未來進一步與中國大陸各地區合作的重要基礎。唯政黨輪替以後,兩岸區域合作問題很多,主要的障礙包括雙方的認知、定位、競合、法制、資源、文化,以及外力干擾等問題;另外,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閩台合作仍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如民間的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缺少充分的溝通與協商的機制,以及缺少制度性和機制性等。因此,閩台之間的區域合作,不論政黨輪替後的政黨屬性為何,為求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都必須先考量觀念的修正或改變、以更開放模式經營,以及重視基礎建設與產業的發展等,若這些問題可以順利解決,兩岸之間的區域合作才能進一步地達成。
一.前言
區域合作是在不同範圍的行政區之間,建構更大的區域範疇,建立新的行政區,並相互協調與合作的治理體制。主要目的在解決行政區內的地方資源不足,以及區域間建設不易協調或配合的問題,進而謀求整個區域資源的更有效配置,以達到更大的發展成效。
區域合作是兩岸交流與合作的重點,而不論是從地理位置或從人文發展的角度來觀察,福建與台灣距離最近,二者具有同根、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然而,在兩岸長久分治的情況下,若基於未來可能的結合之考量,則閩台交流可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閩台區域合作的先行先試策略若得以成功,亦是未來進一步與中國大陸各地區合作的重要基礎。
2008年5月,國內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後,兩岸關係活絡,政經局勢有了突破性的發展,2012年7月,福建省台灣研究會與中國評論通訊社等共同舉了「兩岸和平發展福建先行先試―閩台區域合作探究」研討會,為兩岸區域合作立下了基礎,2016年5月,國內經歷第三次政黨輪替,兩岸關係逐漸進入清冷狀態,唯在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中,曾提及規劃未來施政五大主軸的主張,包括「經濟結構的轉型」、「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以及「外交與全球性議題」;而在兩岸關係中,尊重1992年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並在這個既有的事實與政治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其中,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為未來兩岸的區域和平發展的政策宣示,也為未來的閩台合作立下了基礎。
二.區域合作
一般而言,區域合作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前者是泛指區域間的全面性合作,包括經濟、文化、行政...等各層面的合作;後者則指經濟上的合作,或某一方面的合作與共存共榮。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每個國家都必須面對全球化及地方化的潮流與競爭壓力,於是有些國家積極思考如何打破行政界線,將國內資源進行跨行政區的整合與配置,推動跨行政區的整體發展,藉以提昇國家的總體競爭力。
區域合作的範圍大小不同,唯其具有共通的定義,那就是在不同範圍的行政區之間,建構更大的「區域」範疇,建立起行政區相互協調與合作的治理體制。
另外,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濟社會中,區域合作或區域治理已逐漸成為世界的潮流,比較知名的例子中,如1961年,美國舊金山灣區周邊九個縣政府共同組成「舊金山灣區地方政府協會」( The Association of Bay Area Government, ABAG ),強化地方政府間的合作與協調,已成為區域城市間建立協調機制的典範。另外,如中國大陸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1996)、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協定(2004)、環渤海合作框架協定(2004)、廈漳泉大都市區同城化合作框架協議(2011)等,都是區域合作成功的例子。
在當代社會中,區域合作大多是基於經濟因素上的考量,因此,若進一步擴大合作的範圍,形成所謂的跨國或跨區域的區域合作,稱之為區域經濟合作,則區域經濟合作主要是為了實現貿易自由化,通過區域經濟合作聯合的貿易,其集體經濟實力應會增強,亦可增強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力,同時有助於成員國之間的分工合作。
大體而言,區域經濟合作是為了尋求區域經濟的一體化,而依按關稅壁壘和商品,以及服務自由化程度,其在產業、財政、金融、政治等各方面的聯繫程度,可分為部門一體、優惠貿易安排、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以及完全經濟一體化等不同的合作模式。
三.兩岸區域合作
有關兩岸區域合作內容,可分為區域合作策略與合作障礙等兩方面來說明。
(一).區域合作策略
2008年,台灣在經歷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後,兩岸的區域合作逐漸熱絡,其所採用的模式視時間長短而有不同的策略,雖然兩岸合作模式尚無法脫離政治的意識型態,但主要仍以經濟作為區域合作的主軸。
1短期策略
建立區域平台的定期交流活動,例如「中臺海西區域發展」的年度論壇,以學者專家的考察及研究意見,做為雙方是否進一步合作的參考。
2中期策略
建立常設對口機構,或互設辦事處,其做法是先成立民間協會,再進一步建立官方互相往來的通道。
3長期策略
長期間,兩岸雙方可以建立區域資源共同開發平台,例如成立「中臺海西創投基金」,或設立產官學資訊合作平台等。
(二).區域合作障礙
有關兩岸的區域合作問題很多,其主要的障礙如下
1.認知問題
在兩岸區域合作的過程中,台灣主要是以經濟合作為考量,也就是狹義的區域合作;而大陸則以廣義的區域合作為前提,且政治是必須被考量的因素。而當認知不同時,則彼此合作的成功機率就會愈來愈低。
2.定位問題
在合作過程中,若對合作的認知前提不同,則其對區域合作的定位也不一致,則要達成雙方的共識不易,合作成功的實例亦少。
3.競合問題
兩岸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在合作中有競爭,在競爭又有合作,在企業的競合之間,如何達成分工合作的意願,並在競合之間同時保有兩岸雙方的利益,必須有足夠的利基才得以進行。
4.法制問題
法制是影響區域合作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唯兩岸雙方所處的法律基礎不同,必須先有雙方均可接受,且適宜可行的法制施行之配套措施,才能讓區域合作順利進行。
5.資源問題
兩岸之間的資源特性互異,強弱各有不同,因此,在勞動、資本、設備、管理等四大要素之間,其經費的分攤與利益的分享,不易達成合理合宜的規範。
6.文化問題
兩岸人民雖同是出自中華民族,但經歷文化大革命的破壞,以及長時間的隔離,文化背景產生差異,而其所衍生出的公務本位心態,可能對區域合作所衍生出的兩岸問題無法解決。
7.外力干擾
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有些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基於其自身利益(如美國的重返亞太政策,日本的經濟戰略等),而以直接或間接模式對兩岸合作的作法,以兩岸互信不足(包括政治、軍事、社會等),或台閩之間在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同...等因素加以干擾,造成兩岸區域合作的困難。
四.閩台區域合作
2004年,福建省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規劃,吸引台灣及世界各主要國家的企業進駐。海峽西岸經濟區簡稱「海西」,是指台灣海峽西岸,以福建為主體,包括周邊地區,南北與珠三角、長三角兩個經濟區銜接,東與台灣島,西與江西的廣大內陸腹地貫通,具有對台工作與統一的政治目的,並進一步帶動全國經濟走向世界的特點,以及獨特優勢的地域經濟綜合體。它是一個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的綜合性概念……且隨著海西建設的全面推進,海西經濟區不僅成為沿海經濟帶發展的一個重點,同時也為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進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與空間。另外,兩岸交流以福建為先行先試的選擇,主要是基於下列因素的考量,即:
(一)台閩關係深遠
在中國歷史中,台閩關係深遠,這可由下列幾點來加以說明:
1.地緣關係緊密
福建是中國與台灣的紐帶,距離台灣最近,社會聚落與文化發展雷同,且在台灣歷史的演變中,無論是人口、社會、文化方面,還是政治、經濟、軍事方面,都與福建有密切的關聯。
2.人民關係密切
台灣以福建移民為最多,閩台多數人民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共同的利益。
3.歷史發展一致
在中國歷史上,大陸與台灣被視為一體,不論是割台、賣台,或棄台,最後都被歷史重新定位,其中,福建在人力與資源供應上則扮演著重要角色。
(二).台閩合作的基礎
自兩岸開始接觸以後,福建在兩岸關係發展中愈來愈重要,在推動與執行過程中,不僅不斷地突破各種障礙與限制,而且在許多方面都起了先行先試的作用。如小三通、農業交流、金融合作,以及人民之間的探親與往來等,創下了兩岸交流的先例,比較重要者如:
1.最早設立台輪停泊點和台胞接待站;
2最早進行兩岸小額貿易;
3最早開展農業交流和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園;
4最早設立台商投資區;
5最早進行貨幣兌換業務;
6最早吸收台灣學生就讀;
7最先赴台投資...等。
在台閩的各種交流與合作中,特別是小三通和農業交流等先試先行模式,已為兩岸的全面三通和經貿合作積累了經驗,也形成了重要的示範作用。
(三).福建先試先行
台灣和福建僅一水之隔,但長期隔離以後,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必須經由雙方的交流與合作來達成,而福建則可作為銜接地帶的橋樑;從區域合作理論的觀點,地理因素是區域合作的最主要考量,如日本經濟學者大前研一即將福建和台灣歸為閩台經濟區,主要即緣於台閩地域緊密聯繫的特徵。
在兩岸關係的發展過程中,以福建的平潭作為中國的實驗區,進一步帶動海西特區的功能,同時推動海西進步與兩岸關係的發展,除了其具有戰略系統的考量之外,也是基於福建的地理與人文特性因素。
(四).閩台區域合作的問題
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閩台區域合作仍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舉其較重要者說明如下:
1. 民間的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
在政經因素的考量下,許多民間團體或社群無法參與,民間力量無法有效發揮。
2. 缺少充分的溝通、協商、協調的機制
共同的事務應該由雙方共同來發起,充分地協商、協調,而不是單方先定下來,然後對方被動地接受。
3.缺少制度性和機制性
在非官方的交流與合作中,由於沒有一定的法令規範與行政治約,大部分的交流合作都沒有經過細密而周延的規劃,沒有穩定性,而隨意性的交流無法達成長遠的目標。
整體而言,閩台之間若要建立更多的聯合體、共同體,則所有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層面,都應逐一加以建立。
(五).閩台先試先行的條件
在兩岸關係發展的過程中,目前已經面臨交流與合作的一些瓶頸,能否透過福建的先行先試,則必須試著找到一些突破瓶頸的辦法,因此,閩台之間的合作,雙方都必須先有下列因素的考量,即:
1.觀念的修正或改變
在地緣與歷史傳承的考量下,福建要對兩岸區域合作先行先試,或要建設良好的海西特區,則必須要有強烈的改革開放意識和大膽創新的核心觀念,否則海西建設的成效應相對有限。
2.以更開放模式經營
福建的海西建設包括平潭,其實施結果可視為中國實驗區的建設成效,但必須經由適度的開放政策來達成,而要突破兩岸的困境,爭取台灣的參與,也必須先與國際經濟接軌,才能吸引更多的台商投入。因此,海西特區若能以更開放的模式經營,則愈開放,其效果應會愈大。
3.重視基礎建設與產業的發展
海西特區的發展是影響兩岸未來經濟合作的重要因素,因此,推動基礎建設,同時挖掘兩岸具有潛力的企業進駐,是促進海西發展的重要考量。
五.結論與建議
根據上述的分析結果,本文提出結論與建議如下:
(一)結論
經由前述的說明,可列出本研究的結論如下:
1.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涉及的事務很多,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各種不同層面的問題,主要因兩岸仍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過程中,需要在觀念上先行溝通,並經由政府、民間的交流之間的不斷磨合,找出一個雙方都可以共同接受的交流合作模式,而在這個過程中,福建就扮演了試驗或示範的角色。
2.福建與台灣距離最近,且是具有同根同種同文化的歷史淵源地區,因此,閩台交流可視為是兩岸交流的示範區。
3.閩台區域合作的問題亦是海西發展的障礙,主要問題包括兩岸互信不足(包括政治、軍事、社會等多個層面);美國、日本等外來因素的干擾;以及台閩之間在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同。
4.在閩台區域合中,由福建先試先行,建立穩定的全面關係,以做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支柱。另外,兩岸關係在經歷長期發展以後,波折亦逐漸產生,而海西特區的先行先試,既可維繫兩岸關係的發展,更可為兩岸雙方提供政策上的建議。
5兩岸經濟合作面臨困難,主要反應出兩岸關係整體的發展在於政治分歧的問題,而不論是狹義或廣義的合作,其實都受到政治與整體經濟合作的制約,甚或兩岸關係的制約。
(二).建議
經由前述的結論,本研究提出建議如下:
1.兩岸區域合作受到歷史性、情感性、政治性、國際性因素的干擾,進行得並不順利。主要因多年以來,兩岸交流的真正推動者乃是民間企業、非營利組織與個別團體,因此,閩台區域合作宜由民間而政府,循序漸進,福建則扮演先試先行的重要角色。
2.福建與台灣具有地緣相近,且歷史及文化相似的特性,兩岸的交流雖不能沒有政府政策的支持,但由民間的交流開始更為重要,未來兩岸區域合作仍宜以福建為主,雖然未獲得政府支持的政策,其成效亦相對有限,但少政治化的議題,多增加經濟面的合作,其未來效果應會更好。
3.由於中國大陸一國兩制的意識形態明顯,以及台灣政治及民間對於統獨問題仍有爭議,雙方進一步合作愈來愈難,可以考量利用福建的先試先行策略,將兩岸的合作與交流問題減低到最少。
4.兩岸政治對立的問題沒有解決,會影響到閩台合作。關鍵問題在於雙方必須相互尊重,即尊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以及民間交流合作等各種不同層次的自身規律,進而改變其相對應的一些政策。
5.由於經濟全球化的來臨,兩岸有必要加強雙邊經貿,甚至文化與教育的合作。然而,兩岸政府的合作卻有其不穩定性以及不確定性因素,特別是台灣的政黨輪替為兩岸合作增添不少變數。因此,不論政黨的屬性為何,政府都應在現有區域合作的基礎架構下,進一步擴大兩岸的區域合作,俾便對兩岸經濟及人民福利均有所助益。
(本文發表於2016年5月27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