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世界銀行於十月底公佈發布《2014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4),在各國積極改革下,我國表現不俗仍維持全世界第十六名,但仍有相當的成長空間,本文將分析我國在該報告中的表現,並提出建議,期盼台灣能大幅躍進十名內,吸引外商來台大幅投資。

二、台灣近年投資不振

投資與國家經濟發展有密切相關性,穩定的投資不但能持續維持經濟成長動能、提升薪資水準並創造就業機會,對於穩定經濟成長與提高就業機會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進一步鼓勵投資,成為各國重要的課題。

過去十年來,台灣的經濟發展主要仰賴外在的需求,帶動國內經濟成長,早期由於台灣的生產要素價格相當低廉,強烈的外在需求就足以帶動國內投資源源不絕的發展,進而帶動經濟的飛躍成長。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生產要素價格不再低廉,加上中國大陸成為世界工廠,生產基地逐漸外移,外在需求減緩,也使得投資動能下滑,進而間接影響國內的就業市場與消費能力。

觀察1990至2000年的我國經濟、商品與服務輸出及民間投資分別平均成長6.30%、9.77%及10.04%,其中民間投資平均成長率高居亞洲四小龍之首,但近年來資本形成部分卻大不如前,2007年至2012年間,除了2010年有36.82%的正成長外,幾乎每年都呈現負成長的格局(2007年至2012年資本形成的年成長率分別為:2007年-0.66%、2008年-7.89%、2009年-21.22%、2010年36.82%、2011年-7.54%、2012年-4.47%)。民間投資不佳,同時也使得國內的就業、薪資、消費的成長受到限制。

三、我國在《經商環境報告》的表現

因此,如何改善投資環境,提高經商便利度,吸引國內外的投資,便是政府積極努力的方向。世界銀行針對各國的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每年會發佈一份《經商環境報告》,成為世界各國重要的參考依據,根據2014世界銀行報告指出,全球已有包括臺灣、韓國、馬來西亞等45個經濟體成立隸屬於總統或跨部會層級之推動小組,採納經商環境報告以推動管制革新計畫,並具有相當改革成效。我國亦不例外,從2008年底開始就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進行相關改革,也取得相當的成效。

2008年台灣在《經商環境報告》的整體排名僅有第61名,之後名次年年快速成長,2009年已經爬升至46名,2010年達33名,2011年再度躍升至第25名,2012年則更進一步達16名。今年仍維持不變在第16名。這樣的表現相當不容易,但若與鄰國相比欲呼仍有成長的空間,如新加坡已經連續八年位居榜首;香港也高居第二名,韓國也不遑多讓達第七名。

至於細項方面,援引經建會整理的資料,今年世界銀行公布《2014經商環境報告》,我國10項評比指標排名,分別為:開辦企業(17)、申請建築許可(7)、電力取得(7)、財產登記(31)、獲得信貸(73)、投資人保護(34)、繳納稅款(58)、跨境貿易(18)、執行契約(84)及破產處理(16)。

相較去年世界銀行公布報告,我國排名進步有4個指標:「申請建築許可」由第9名進步至第7名(+2)、「財產登記」第32名進步至第31名(+1)、「跨境貿易」由第23名進步至第18名(+5)、「執行契約」由第90名進步至第84名(+6);主要係世銀小幅修正細項指標調查。

我國排名退步者有6個指標:「開辦企業」由第16名退步至第17名(-1)、「電力取得」由第6名退步至第7名(-1)、「獲得信貸」由第70名退步至第73名(-3)、「投資人保護」第32名退步至第34名(-2)、「繳納稅款」由第54名退步至第58名(-4)、「破產處理」由第15名退步至第16名(-1)。

四、本文建議

從上述排名可知,我國固然在部分指標的表現相當亮眼,但仍有不少指標仍未居末段班。在各國努力改革的今日,我國也應全面檢討相關制度與規範,全面提升我國的經商便利度。

本文以為,政府可藉助相關國際評比,全面檢討我國的相關規範,針對名次較低的項目繼續推動改革,讓我國名次推進前十名,打造台灣為世界首屈一指的經商環境。對此本文提供以下建議,供政府參考:

(一)簡化審查程序,設立單一窗口
世界銀行的此項研究,著重於經商環境的便利性與透明化,針對經商可能遇到的各個過程進行評比,就辦理的程序數量、時間的長短與花費成本的多寡等指標進行國際比較。易言之,使得企業在最快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與最少的行政干預,才能讓各項投資儘速落實。

我國還有許多項目程序過於繁瑣、辦理時間過長及申請成本過高,使得項目表現仍不理想。觀察執行契約(Enforcing Contracts)雖然由去年的第90名,提升至今年的第84名;獲得信貸的第73名;繳納稅款的第58名;投資人保護的第34名,排名均與鄰國相去甚遠。因此,政府應全面檢討排名不佳的原因,並檢視現行司法及行政程序,落實簡化審查程序,提升效能。

(二)列為各部會KPI,嚴格管考
關鍵績效指標(英語: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簡稱KPI)又稱主要績效指標、重要績效指標、績效評核指標等,是指衡量一個管理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指標,是一項數據化管理的工具,必須是客觀、可衡量的績效指標。這個名詞往往用於財政、一般行政事務的衡量。是將公司、員工、事務在某時期表現量化與質化的指標一種。可協助將優化組織表現,並規劃願景(詳見維基百科介紹)。我們也能將企業常用的KPI引進至政府的績效考核。

本文建議,行政院應將《經商環境報告》的各項指標分配至各部會中,並以企業中的KPI,納入各部會績效的重要指標,由研考會徹底執行,每年追蹤考核各部會改善效果不佳或是成績衰退的原因,迫使各部會深入瞭解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三)解除不必要的管制,消除歧視性規範
馬總統就職演說提到:「我們必須排除貿易和投資的人為障礙,為台灣打造一個真正自由開放、與國際社會接軌的經濟環境。」當前我國還有部分管制過於嚴格,甚至還有歧視性的規範,因而降低企業投資的意願。

其中以與中國大陸有關的企業來台投資、人員移動與商品引入管制最為嚴格。台灣於2009年6月30日起開放陸資來台從事事業投資,然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數據,累計至2012年9月為止,一共吸引陸資445件投資案來台投資,金額為8.3億美元。惟相對於台商核准赴大陸投資的金額完全不成比例,光2012年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就有454件,金額更達101億美元。其原因之一,在於我國對其投資的項目及比例管制較其他外資為嚴格,進而阻礙其投資意願。

本文以為,政府應全面檢視現有的貿易和投資的障礙,尤其是與大陸有關的事項,以及美國、歐洲、日本在台商會所提出的政策建言,以解除不必要的管制。

(四)從企業的角度看問題,為企業興利
過去政府對於企業的管理,大都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事情,因而多從管制面著手,多偏向防弊的方向處理,讓企業綁手綁腳的,難以施展,因而大幅降低企業在國內投資的意願。

反觀許多國家為吸引投資,經常主動探詢企業所面臨的問題,並盡全力為其解決投資的障礙,企業在當地的投資意願自然大幅提升。因此,政府未來應多多從企業的角度出發,深刻瞭解企業所遭遇的困難,想方設法以服務的精神排除投資障礙,為所有的企業興利,只要以公平且合理的態度對待全體企業便無圖利廠商的問題。

(五)建構與符合國際規範的法制環境
台灣目前正積極與主要貿易夥伴洽談自由貿易協定(FTA)與加入區域貿易組織(如TPP),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在於我國的經商相關法制需與國際接軌,並強化對投資人的權利保障。台灣在這方面仍有部分改進的空間。

因此,未來我國也應著重於相關法規的修正,始能與國際接軌,例如:加強營業秘密的保護,防止竊取企業的營業秘密行為;引進少數股東救濟制度,防制大股東濫權行為;加速專利審查的時間,全面引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建立專業的商業法庭,以簡化訴訟程序並提升商業糾紛之專業性與審判效率。

(本文刊載於2013年11月18日中央日報)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