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於2011年發生福島核災後,我國反核運動勢同野火燎原,引領高民意風潮,眾多藝人名人爭相表態要求政府停建核四,主要原因除了在野黨的刻意操弄渲染與恐懼動員,媒體也隨之起舞,多數媒體對真相沒有興趣,且愈聳動的議題才愈能吸引閱聽人。而包括名人在內的許多民眾一方面沒有足夠的資訊來分辨事實,在民族自卑感作祟的情形之下,認為日本都發生核災了,而台灣怎麼可能有能力能防止核災的發生?另一方面則植因於台電高層某些作法給人民的觀感不佳及對於政府整體的不信任,使得反核民意居高不下,唯廢核四乃至於廢核,究竟將對我國未來將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本文探討如下。

一、其他國家的核能政策與其影響

首先我們來看看其他國家的例子,在目前已使用核能的31個國家中,只有德國、瑞士與比利時明定廢核期程,其中德國的自產能源(註一)占所有能源27%,瑞士則佔18%;占比僅3.6%的比利時,能源法條保留相當彈性,政府隨時可以恢復核能以確保其能源安全與價格穩定。以上這三個國家,全都與鄰近國家併聯電網,一旦缺電,即可向包括法國等鄰國買電。

另外28個國家要維持甚至加強核能的發展,包括曾受到核災事故的美國與俄國,美國2012年2月核准興建兩座新的核電廠,俄國則計畫興建14座,預計在2020年提高一倍的核能發電量。連剛發生核災的日本,都在去年年底政黨輪替後,取消零核電政策,以解決電價上漲、貿易赤字持續擴大、產業外移與減碳日程延後等問題。

其他如自產能源占比近40%的英國也維持強力發展核能的立場,要在2050年前重新建設22座核電機組,並預計於2030年將核發電比重提高的40% 。自產能源高達78.7%的加拿大,將僅佔供電能源結構4.8%的核能,當做「加拿大清潔空氣策略」之一繼續發展。自產能源達84.3%而再生能源供電比率高達21.7%的芬蘭,更為了維持能源安全堅持大力發展核能。自產能源達82.7%的南非,則為了減少對於煤炭的依賴,計畫到2030年前另外修建6座核反應爐。

至於身為我國的主要競爭對手、自產能源比例和我國一樣低(同樣僅占2%左右)、且和我國一樣缺乏與鄰國互通電網的韓國,則是積極發展核能產業,預計將核能裝置容量占比由2017年的30%提升到2030年的41%。目前韓國核能佔發電比重約36%,大於台灣的19%。這是韓國可以在近年世界油、煤、氣等能源大幅上漲時,工業用電價格仍可維持世界最低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根據韓國地質資源研究院Ji Heon-cheol的研究顯示 : “從歷史地震相關紀錄和地質結構等來看,朝鮮半島也有可能發生規模達到6.5級以上的地震,但韓國並未把天災的威脅無限上綱,依然理性思考能源議題。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德、日廢核的代價。德國自2011年宣佈廢核以來,核能佔比由13.5%降至11.3%,再生能源則由20.3%提高至22.1%,燃煤則由43.2%提高到44.8%。家庭用電價格3年來上漲約20%。而發展再生能源並非一蹴可幾,德國自2000年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並給予補助以來,至2013年共漲了103.3%,平均每年漲幅近8%。但如此昂貴的代價卻還沒付到盡頭,德國政府對再生能源的補助金可能還要再上漲48%,而目前就已有近10%的德國人用不起電,那些承租公寓的低所得者,卻必須透過電費補貼房東裝設的太陽能板,讓原本就已是經濟弱勢的族群雪上加霜,擴大貧富的差距。

而另一方面,德國的工業及再生能源電力公司卻獲得高額的補貼,一些光電業者甚至富有到蒐購古堡與獵場。德國政府為了避免產業外移與失業潮,正在討論要讓能源密集產業能持續獲得再生能源電力稅與電網費的減免。

目前一度電達台幣11.34元的電費(我國為2.73元)以及不公不義的所得重分配並非德國唯一付出的代價,德國政府為了興建再生能源的分散式電力輸送網,大量砍伐被列為世界自然遺產的古老欅木森林以便舖設電網。更令人不樂見的,是由於再生能源的發電不穩定,德國已被迫加蓋燃煤發電廠,今年新蓋的數目將創20年以來的新高,其中又以燒褐煤為主,褐煤的碳排量要比一般煤再高30%,陷入「以潔淨能源之名行污染地球之實」的窘境。而以上種種負面的效應,是在核電還占德國發電總量的18%的情況下,因此,情況還有可能持續惡化。

至於福島核災的發生地日本,新任首相安倍更已宣佈取消零核電政策,除了和德國一樣面臨電力燃料成本大幅上升、電價上漲(家庭用電漲幅約8.5%~11.88%,產業用電漲幅為14.9%~19.23%)、延後減碳期程與降低減碳目標值、產業競爭力惡化以外(已有69%的日本企業表示可能加速外移),日本的貿易赤字也在不斷擴大,短短兩年日本就由2010年6.6兆日元的順差演變為2012年6.9兆日元的逆差。

二、核四真的這麼不安全?

以上兩國的例子擺在眼前,難道不足為台灣的借鏡?撇開電價、物價上漲與產業外移造成的失業不談,純就安全性來考量,首先,根據世界能源協會(WEC)統計資料指出,在1970至1992的22年間,全球發生了2次重大核能事故,即美國三哩島事件與蘇聯車諾比爾事故,共有31人死於這些事故。然而同期卻有超過6,400人、10,200人、3,500人與4,000人分別死於燃煤、燃油、燃氣與水力發電過程中的重大事故中,這些數字還不包括燃料開採、輸送過程中犧牲的人命。

其次,同處地震帶並不代表台灣和日本會發生同樣規模的地震,地震的強度和斷層長度有著絶對的相關性,加州與日本外海斷層長度超過500公里,每百年發生規模9的地震 (本文所指之地震規模係指地震矩規模)的可能性相當高;但台灣斷層最長100公里,在台灣歷史地震紀錄中,還沒有發生過規模8的地震,921大地震造成2400多人喪生,規模是7.6,地震釋出的能量則是福島的126分之1(註二)。即便萬一出現規模8的地震,所釋能量也僅為福島的32分之1,不會發生像福島那樣大規模的地層錯動與海嘯。

美國貝泰(Bechtel)公司曾詳細調查核四廠址附近之斷層,分析結果確認廠址附近最年輕之斷層為枋腳斷層,其最後一次活動之年代超過37,000年以上,並可能達10萬年之久;民國83年,中華民國地質學會地質複查及評估結果,亦證實廠址地區之枋腳斷層至少5萬年來沒有活動的跡象。龍門(核四)電廠地基開挖深達26公尺,廠房座落在堅實岩盤上,其下方並未發現斷層;民國99年中央地質調查所頒行之台灣活動斷層分佈圖,亦顯示核四廠半徑35公里附近區域並無任何活動斷層。

台電所委請的地震地質專家依已知斷層震度進行初步評估,認為地震發生時,將在核一、二、三、四廠之廠房基礎面產生之加速度,均低於設計基準地震值,如下表所示,許多反核人士將我國核電廠的耐震係數與日本的作對比,批評我國核電廠耐震係數不足,殊不知兩者在考慮耐震設計地震的輸入位置根本就大不相同,我國與美國核能電廠是將設計地震放在反應爐基座基礎為設計基準面,而日本規範卻是將設計地震-「基準地震動」放在較深層且具有某種強度以上的岩層位置,兩者位置點並不相同,拿兩者的耐震係數作比較,根本就沒有意義。

表一:我國核電廠之抗震能力與推估鄰近斷層錯動之震度比較


此外,原能會在921後要求台電公司於核一、二、三廠裝設強震自動急停裝置,此設備已於96年底完成後上線使用,因此一旦地震強度超過設定警戒值(約為耐震設計值的二分之一),反應器即會自動緊急停機,以免核能電廠遭強震破壞,確保核電廠安全。

再談到海嘯,國科會在2011年認定了西太平洋能造成海嘯的震源有22處,其中只有4處可能對台灣造成威脅。該機構所製作的海嘯模擬研究報告指出,對核一、二、四廠造成的最大海嘯高度各為2.8 m, 2.5 m及3.4 m,但這三個核電廠地表高程均高於12 m。對台灣核電廠可能造成最大威脅的是馬尼拉海溝,在核三造成的最大溯上為10 m,也低於在核三廠高程(15 m),如表二所示:

表二:我國核電廠設計高程與模擬海嘯上溯高程之比較


此處之模擬海嘯高程也總為反核人士所質疑,唯大海嘯多半源自與海岸線平行板塊大斷層錯動,福島的情況正是如此,而我國東部琉球海溝與東海岸並非平行,菲律賓西側之馬尼拉海溝,僅斷層北端與台灣南端海岸短距離平行,因此我國不可能發生如福島那種規模的海嘯(福島海嘯上溯高程達14-15公尺)。

反核人士總愛拿日本的福島海嘯來質疑台灣的核安防護,唯日本歷史上嚴重的海嘯之遺跡斑斑可考,在一份有關日本各地歷史海嘯之整理,列出自1498年以來共有12個溯上高程超過10公尺的海嘯事件,其中6個更超過20公尺,而台灣並沒有。日本原安院(類似我國的原子能委員會)未針對東京電力公司的海嘯溯上高程進行委托研究或審查,以致於福島一廠的設計高程僅達10-13公尺,但這還不是最致命的;國際原子能總署針對311核災進行的研究報告指出:相較於其他國家的某些核發電廠,福島第一的機組對於廠區喪失內部和外部交流電源的防護是顯著地較差。大部分的設備都是水冷式,不是較新型的氣冷式,而水冷式的柴油發電機都需要一個連結到最終熱沉的冷卻水系統。對緊急電源設備「缺少防水和保護建築」才是福島核災發生的關鍵因素,這可從JAPC的東海-2 (Tokai-2)核能電廠因為精進泵室水密防護而成功避免了核災得到印證:蹂躪福島的海嘯同樣也造成位於福島以南約100英里東海-2電廠淹水,唯該電廠其中一個已完成水密工作的地下室,並沒有發生淹水情況,因此保全了其他兩台柴油發電機的冷卻泵,也防止了核災的發生。

回過頭來檢視我國的核電廠,除了廠內的緊急柴油發電機建置在海嘯的設計基準高程之上,核一廠有兩台建置在海平面以上22公尺的氣渦輪發電機可用。在喪失主要的熱沉時,建置在海平面以上62公尺的生水池可提供緊急冷卻。核二廠兩台緊急氣渦輪發電機建置在海平面以上22公尺;兩個生水池建置在海平面以上90公尺。核四廠緊急氣渦輪發電機建置在30公尺處,生水池更高達117公尺,如下圖一所示:





福島核災後,台電另增設了「斷然處置措施」,針對其中最受關注是否能在高壓下注水以確保爐心冷卻的部分,已由我國原能會透過OECD/NEA組成六人獨立專家團,對台灣進行壓力測試之獨立同業評估(independent peer review)。該評估團認為台電所執行之壓力測試程序與歐盟一致,強化措施與其他國家亦為一致,將「斷然處置措施」列為台電強項之一。

此外,政府早就表示核四的安全性會再請國內外專家來評估,若不夠安全連公投都不需要就會直接廢核四,只是部份反核人士不相信;連政府請核電專家林宗堯先生組成一個對核電十分有經驗的國內外團隊重新再一項項的檢驗,都拒絶接受;還要誣蔑曾因不認同台電做法而退出原能會的林先生會因為領台電的薪水而幫台電背書。反核人士對被形容為「民粹反核」無法接受,但像這樣無限上綱的為反而反,不是民粹又是什麼?

何況,未來大陸沿海有十六座核電廠將陸續完工。其中離台灣較近的省份中浙江有五座,廣東有四座,福建省有兩座,最靠近台灣的福清核電廠距離新竹只有130多公里左右,中隔的台灣海峽毫無屏蔽,倘若福清核電廠發生事故,跟福島對東京的影響差不多。而根據反核人士的說法,若發生核災,在100公里內都屬於連續高幅射劑量範圍,250公里內飲用水的幅射都將超標。大陸的核安可並非是我們所能監督的,因此,廢了核四以後就能絶對確保我們可以遠離核災了嗎?還是隔了一個台灣海峽就感覺「好像」比較安全了呢?

三、非核對能源安全、價格與社會公平性的影響

接著,我們再來逐一檢驗反核人士大力推廣的再生能源,在台灣是否真能取代核能,首先讓我們來檢視風力發電,若要發出核四一年的發電量,需要有6個台北市的大小的平地來建置風力發電機,而且風還不能過大(如颱風),否則會造成設備毀損。至於土地的取得就更是困難重重,日前英華威集團要在苗栗苑裡建置風車,居民就因擔心噪音等問題而發動強烈抗爭。至於太陽能發電則同樣是看天吃飯,姑且不談製造太陽能板的過程非但耗電而且高污染,以目前科技而言,太陽能所發的電既不穩定又無法儲存!因此,反核人士所寄予厚望的美好夢想-利用風力與太陽能取代核能,全都因具有高度不穩定性,而無法做為基載電力!

民進黨執政時期採取的鎖國政策使得廠商大舉出走,再加上2009年起始的金融海嘯影響,以致於即便有現今政府與對岸簽訂ECFA的挹注,鮭魚也未能全數返鄉,部分人士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沒有核四也不會缺電,姑且不論這種看法是何其消極與自我設限,缺電的現象真的不會發生嗎?2002年就曾因中油天然氣供量不足而曾實施工業限電,當時自由電子新聞網的社論標題就定為:「既缺水又限電還談什麼拚經濟?」至今不過10年前的事,可謂殷鑑不遠。而這種情況在未來也極可能發生,因為我國只有兩座天然氣儲槽,安全存量最多只有7-14天。而2011年我國發電用天然氣用量已占全台用氣量77%,在全球減碳的趨勢下,未來天然氣需求量勢必將逐年攀升,安全存量的侷限性勢必將更加嚴重。

由於發電成本結構的不同,廢核之後電價上漲是必然,而非恐嚇!反核人士枉顧成本結構一直誤導大眾,聲稱「廢核電價也不會漲,電價如果上漲都是台電黑箱自肥的結果」,唯德國的電價是我國的4倍多,難道那也是因為台電的因素?又要反核,又不能接受電價上漲,天下焉有是理?不是民粹是什麼?

當然,反核人士裡不乏中高所得者,或曰:電價漲沒關係,我付得起;或曰:就算沒核四電價每年也只不過漲1%。問題是:電價分年調漲,難道不是自欺欺人與另一種債留子孫?何況,逐年調漲將使得原本就會連動的物價因預期心理而漲得更凶。對陳藹玲與林志玲等人來說,電價就算翻個三、四倍又如何,不過占其可支配所得的九牛一毛。但是對低所得的家庭呢?為何他們要為「後福島歇斯底里恐核症」付出最高的代價?

四、非核真是愛台灣、愛子孫的表現?

誠如上述,反核民意之所以高漲,除了是被福島核災所震懾,更有很大一部分是被有心人士片面的資訊所誤導,明明民進黨2002年執政時就曾缺電,卻一再欺騙民眾沒有核四也不會缺電;筆者合理的懷疑在野黨之所以提供這些扭曲的資訊,完全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它一方面提倡廢核使國家的能源安全出現困境,一方面造成電價上漲、經濟蕭條與失業率增加,再來怪罪政府不懂民間疾苦,升高民怨,以便作為選舉的籌碼!

至於他們主張以風力與太陽能發電取代核能,則是回到扁政府執政前的「有夢最美」的選舉策略,勾勒一個美好但是根本無法達成的烏托邦,一旦取得政權,就會立刻變為「惡夢相隨」。

「非核家園」聽起來何其溫馨動人,但非核真是愛台灣與愛子孫的做法嗎?風力與太陽能發電不穩定,無法作為基載電力,廢核之後只能以火力發電(燃煤與天然氣)發電來取代核能,撇開電價上漲與能源安全的考量,國人以為廢核後就能免於幅射的威脅,事實上燃煤中本來就含有長半衰期的放射性物質鈾及釷,據估計全世界的燃煤電廠僅於1982年一年就使用了280,000萬公噸的煤,共排放了3,640的鈾,及8,960噸的釷到外界環境,其中包括23,450公斤的鈾-235,這些長半衰期核種的衰變一樣會形成各種放射性物質,對人類及生物造成輻射劑量。

燃煤發電方法對環境最大的衝擊來自於煤燃燒所釋放出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及微塵,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因為燃燒發生的空氣污染,每年至少造成300多萬人死亡,致病者不計其數。以我國為例,電力部門消費了全國40%以上的化石燃料(未來若廢核該比例將持續攀高),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相當。以此推論,全球每年至少有130萬人死於火力發電的空浮微粒污染。

美聯社引用三個全國空氣清潔促進團體組成的聯盟進行的調查結果《全國清潔空氣》指出,在紐約州,每年有超過1,800人的死亡,是因為發電廠所洩出的粉塵污染導致健康受損,使死亡率高居全國第三位,僅次於賓州與俄亥俄州。他們更點明,位於紐約州造成污染最嚴重的21個發電廠中,有11個是燃煤的火力發電廠,另外10個則是燃油或燃油與瓦斯的火力發電廠。

根據我國環保署的統計,若以燃氣發電取代核電,每年至少要增加1200萬噸的排碳量,以燃煤取代則會增加1756萬噸! 台灣人口只佔全球0.3%,排碳量卻已佔1%,對地球有三倍的減碳責任的台灣人,不應因福島事件非理性恐核,卻忽略了自己對地球應盡的義務。

許多名人一窩蜂的跟隨反核浪潮,但卻絶口不提自己對節能減碳盡了多少義務,夏天享受低溫空調與上網服務(全球各大網站僅資料中心的用電功率,就相當於 30 個核電廠的供電功率)不落人後,但任何電廠(不管是風力或燃煤)想要蓋在我家附近絶對不可以,形成「電,我要用;核,我要反;其他電廠想要蓋在我家附近,門都沒有」的民粹亂象。

根據2012年11月19日 由德國波茨坦研究所(Potsdam Institute)撰寫的一份最新研究報告顯示:各國目前的減排承諾並不足以有效減緩全球暖化的趨勢,如果世界不能採取有效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將上升4攝氏度,其後果將是災難性的。人類可能將面對:沿海城市被淹沒、糧食短缺、史無前例的熱浪、水資源匱乏情況惡化、熱帶颶風強度加大、生物多樣性遭遇不可逆轉的損失等。地小人稠、過度開發的台灣尤其首當其衝,因全球暖化而造成的極端氣候,導致小林村在88風災中滅村的慘況猶歷歷在目,國人做出能源決策時,倘若僅選擇性地誇大發生可能性極低的核災,卻對全球暖化恐將必然導致的重大災難視而不見,豈非不智?

五、結語:在足夠的安檢與防護下,核災是可以避免的。但全球暖化再急速惡化下去所帶來毀滅性的影響,不但是現在進行式,而且一旦超過某個臨界點,將完全不可逆,也不是現今科技所能解決的!本文無意貶抑所有反核人士,因為不論擁核或反核,多數人都只是單純地希望自己與家人能住在「絶對安全」的地方,為了「絶對安全」不惜付出任何代價,可惜,地球上恐怕沒有一個地方是可以稱得上是絶對安全的,當你拿著放大鏡檢視核四時,極可能忽略了其他更致命的危害,因此,所謂的安全檢視應該要更客觀、理性,而非建立在由少數人刻意引導的偏見與偏聽之上;安全的內涵應該更全面性,包含生命財產的安全、能源安全及全球競爭下的經濟發展的安全,如此才能作出對個人與國家最有利的選擇。

註一:本文所指的自產能源占比係指不含核能的的自產能源占比。
註二:本文之地震能量倍數係根據fΔE=102/3*(m1-m2) 之地震規模能量倍數公式算出,其中m1與m2
為地震矩的規模,其數值約為中央氣象局利用電腦程式所算出的地震能量倍數354.84的
1/3。

參考文獻:
中華經濟梁啟源董事長所著之「福島核災後對我國能源政策之建議」
清大工程系統與系統科學系研究所李敏教授所著之「各種發電方法的利弊得失」
吉興工程顧問公司陳立誠董事長所著之「能源與氣候的迷思:2兆元的政策失誤」
台電公司核發處黃平輝工程師所譯之「福島事故為何可以避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專案報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新聞稿
中華民國核能學會所著之「核能電廠的風險與安全性」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