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為因應我國國際人才危機,相繼提出彈薪方案以「留才」;祭出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方案以「攬才」。目的在於解決國內人才斷層,並針對鄰近國家相繼禮聘外籍人才以至台灣人才荒所制訂的獎勵計畫,該措施依專家等級、表現或專業領域需求性加薪,讓這些學者在學校給薪之外,每個月可由國科會再專案予以補助。

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台灣向外國的獵人計畫顯然起步較晚,以香港來說,幾年前即積極向外進行學術挖角,甚至開出月薪10萬港幣的基本條件,更可因其學術地位增加薪資;南韓也積極向外國甚至是台灣進行高科技人才挖角,因此台灣的科學園區已有些人開始躍躍欲試學韓語,為當韓國傭兵而準備著;此外中國幾個重點大學同樣也提出月薪10萬人民幣,外加配房配車的優渥條件吸引海外華人,總總可見頂尖專業人才在國際化的推波助瀾下,成了炙手可熱的人力資源。

既然世界已地區化,人才已物流化,那麼當前國科會所提的「留才」及「攬才」方案實是刻不容緩。但方案中之薪資發放及審核機制尚未完善,因此實施後成效若何又是未知數。且如果只是一味的追尋海外人頭數量甚至是只在薪資高低中著墨,則也太簡化了台灣國際人才斷層的問題。因此除了省思當前整體大專院校對於教授及外國學者的給薪標準外,更重要的是必須探討如何將人才根留台灣的相關問題。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方案雖立意良善,但仔細評估其方案內容尚有值得再商榷之處,列舉如下:

一、補助年齡及申請限制過嚴

根據公布的「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第三點所述:「申請機構延攬對象(以下簡稱受延攬人) 年齡在55歲以下(以補助期間始日計算)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非曾任或現任國內學術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二)於申請日前5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這樣的條文內容,有二點值得討論;其一為特殊人才之年齡限制:國科會可以說是將55歲認定為有機會「回台生根」的條件,這樣的判斷標準不僅太過主觀而且危險,要讓外國學者或旅外的本土教授根留台灣,最重要的是檢視整體就業環境是否友善?配套福利是否健全?研究空間與教學成果是受到尊重?絕不是單純的僅依年歲而定。因此,固著於年齡的高低甚至強加限制是不具實質意義的,若要讓學者根留台灣,唯有打造台灣成為學術自由的國際化的精緻學術平台,並讓學者比照鄰近國家的調薪幅度,甚至是從先進國家在學的學子邀請來台就學的獎學金方案徹底的讓這些人才常駐台灣,如此才能從根本解決台灣人才斷層問題。

其二為特殊經費申請與補助日期不同:在上述同一個條文裡,「補助期間始日」及「申請日」不同。若申請日是申請單位能夠掌握的時間點,何不將有爭議的「補助期間始日」予以修改統一為申請日來計算?一方面可讓申請者及單位主動掌控申請最佳時效,更能讓國科會在人才的資格審核與經費核撥間,有足夠時間以更嚴謹的態度來為整體計畫把關。

二、補助經費規模不大

本方案補助以各校為單位,被延攬者除了薪資以外,專任助理教授每年可獲得新台幣30萬元補助、副教授60萬、教授級90萬,補助期間最長3年,國科會預計每年投入新台幣2億元。但以新加坡為例,境內知名大學積極的向歐美知名大學挖角,這些外籍的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每月薪水高達25到120萬元台幣之間,若換算年薪則是300萬到1440萬的「天價」。另外大陸更針對「Hi-Index」(高引用率)教師祭出每年人民幣150萬左右(台幣約700萬)的高價來招攬境外學者。顯然以此規模不大的資源被攬聘回國的學者其貢獻度若能物超所值當然最好,但更讓人憂心的是,這些屈就的學者若只是將台灣視為個人生涯的跳板,或是騎驢找馬的短暫應付心態,那麼充其量台灣只是國際人才訓練所,甚至可能淪為花錢卻找不到人才的窘境。

這在國際的搶人大戰中,台灣的勝算與地位何在?若不修改經費補助水平,那麼台灣不僅無法吸引海外人才,甚至本土資深教授或是具潛力的年輕學者也可能被國外挖角,是故正視薪資及配套福利當是國科會應審慎評估的重要課題。

三、申請程序過於繁冗

有關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之申請方式:「受延攬人之現職、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本國籍者應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國籍者應提供護照影本)。學歷證明文件應同時提供中譯本。」值得討論的是,若有心招募海外優秀人才,何必強調學歷證明文件一定要「中譯本」?既然要延攬國際人才,若國科會本身心態還不具有國際視野,只在政府繁冗的行政程序上作文章,最後執行的成效如何,當是存疑的。

此外國科會規定「申請機構應確實查核受延攬人所提各項申請與證明文件,如有隱匿或查核不實情形,經本會查證屬實,得於一定期間停止受理申請機構依本措施提出之申請。」也就是申請單位必須自行查核受延攬者的學經歷是否屬實,國科會不僅沒有把關機制,審核機制亦令人有置身事外之感。
又在查證內容上僅只於「學經歷」,卻對於人格人品等為「人師」必須具備的檢驗流程付之闕如,舉例來說,針對被延攬者是否有前科或涉及刑事案件等相關查詢不見在審核規定中出現,如此僅只將人才侷限在傳道授業的「經師」格局,不免過於狹隘。

此外,這批專案挖角的人才必須是「非曾任或現任國內學術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表示現有學校的「專任」教授不能申請;反而「兼職」者可能申請到。如此弱化了現有師資的薪資與就業空間,令人擔心是否會造成現行人力的恐慌,以致一些年輕有潛力的優秀學者反而被鄰近國家挖角?以上總總當是國科會所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在一片國際人力挖角聲浪中,台灣如何站穩陣腳保留境內所培養的人才,又如何在國際競逐中尋得所需的人才?除了國科會當前所提出的留才攬才方案外,更可從薪資規模精緻化、就業環境優質化、挖角對象年輕化三方面著手:

一、薪資規模精緻化

我國目前高級專業人才的薪水競爭力,已較新加坡、香港、韓國為低,若再加諸大陸近來針對「Hi-Index」(高引用率)教師的招攬方案,甚至高到每年人民幣150萬左右。在這樣的一番搶人獵角中,台灣雖然從2010開始實施大學教授的「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和2012「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方案」,但目前165所大專院校中,只有40餘所訂有彈薪實施辦法,並且和國外相關計畫相比,台灣的調薪幅度顯然不夠具「市場區隔性」。

一般大學教師月薪平均10萬元,若想延攬到諾貝爾等級的學者,有些學校則開出月薪最高可加3倍的條件,但有學校仍擔心這樣的薪水恐怕還是請不起大師級的學者。再加上若因要網羅大師級學者,卻在有限的教育經費中壓縮了年輕卻具潛質的優秀學者的薪資空間,如此腹背受敵的情況讓台灣的教育人才荒更現嚴重。

是故,彈薪計畫應在政府的支持下朝精緻化發展,所謂精緻化即是除採分級制度論薪外,更要從教授的研究成果、國際競賽和高引用率等相關貢獻做為調薪參考,若比不上國外那些年薪動輒好幾百萬的挖角福利至少要給予類似於鄰近國家開出的薪資條件。此外更重要的是,持續提供研究空間和支持研究成果,並將以此作為隔年調薪的基準,如此不僅能帶領台灣研究風氣與學術素質的提升,更可讓外國學者不至如蜻蜓點水般領完高薪就走人的狀況發生。

二、就業環境優質化

外籍人士目前在台灣的工作內容除了外語教師外,大多為藍領勞工階級,原因在於台灣沒有提供友善的就業環境,外國人的工作名額總被視為台灣本土大學生失業率的變動因素之一,因此在就業條件嚴格及限制過多的情況下,使外國菁英人士根留台灣的意願降低,更遑論為台灣的產經學領域做出貢獻。

國際化正也是台灣必須積極面對的考驗,因此強化台灣的大學與國際連結、用國際語言進行授課、以積極開放態度來招攬國外學者,在在都是讓社會環境多元化與國際化的必修課題。是故台灣應從行政支援、社會福利、學術機構上破除守成的窠臼,在公平就業環境下讓海外人才以專業服眾、以實力論薪。如此,在相輔相成的良善競爭中,台灣的人才不致斷層,甚或使本土人力興起見賢思齊之效。鎖國與保守的閉門造車只會被國際孤立,台灣是地狹的海島國家,唯有大海不擇細流,始能擴充台灣人才庫的質與量;而唯有將人才質量提升,才能提升國家的整體競爭力。

三、挖角對象年輕化

其實外國挖角的對象當不限於現成的學者,要招攬國外人才也可從優質的第二代在學學生著手--即所謂向下扎根計畫,若能由國內卓越大學越洋舉辦公開說明會來吸引外籍學生就讀,或是更積極的到海外各名校進行遊說及面試篩選出優秀的外籍學生到台灣,也讓廣泛的華裔學生回流,這樣的預先育才計畫,才是真正使人才深根甚至生根的留人方針。

在這波國際搶人大戰中,為免台灣淪為人才訓練所甚至是外籍傭兵的生涯跳板,故更積極的作法是必須由政府提供獎學金,鼓勵外國優秀學生到台灣各大學就讀,並在不影響台灣就業機會的前提下,依獎學金比例規定外籍學生畢業後在台企業或政府部門以外掛的方式就業的年限,如此不僅能填補台灣經濟發展與產業的需求,更可強化台灣和被提供獎學金國家的情誼,如此大格局的將世界人才庫納為所用,始可解決當前甚或往後幾年人才斷層之相關問題。

大師級學者自有其國際地位與學術價值,但人才在養成過程中,勢必有其文化歷史背景為支持,若能跨大眼界不再侷限於薪資高低中競逐,以拉長陣線,用時間換取合宜人才、從向下扎根廣泛培育台灣所需國際人才,或許更能為台灣儲備專業的人力資源找到另一條活路。

總之,目前我國大學薪資扁平化,不僅讓學術界新陳代謝停滯,無法吸引或留住優秀人才,再加上近年國際各大學積極延攬人才不惜重金禮聘,此狀況如同〈諫逐客書〉中國際人才一旦付之闕如,國家立即陷入「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的困窘,那麼其相對被削弱的教育軟實力甚至是整體競爭力,當是一瀉千里不容小覷的。面對國內培養或是外國延攬的學術專業人才,使其根留台灣發揮所長當是目前台灣在這波國際人才挖角中所需面臨的要課題。唯有擴大調薪規模精緻化、就業環境優質化、挖角對象年輕化,始能增加高級學術人力資源,補強人才斷層的問題,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源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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