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Osborne & Gaebler出版的「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一書,帶動了理論與實務界對企業精神(Entrepreneurial Spirit)政府的關注風潮。
什麼是「企業精神」?有學者定義為由「企業精神體系」(entrepreneurial systems)取代官僚體系的過程。換言之,即公共系統及組織基本性轉型,藉建構組織效果、效率、適應性及能力的劇烈增強,以達到系統「創新」之目標。而此種轉型必須經由系統及組織的目的(purpose)、誘因(incentives)、責任(accountability)、權力結構(power structure)與文化(culture)等面向之變革而得以完成。
Osborne與Gaebler在1992年所提出的企業精神政府應包含下列十項特色(1)催化型(Catalytic)(2)社區導向(3)競爭性(4)任務導向(5)績效導向(6)顧客導向(7)開創進取性(enterprising)(8)前瞻性(anticipatory)(9)分權式(10)市場導向。而在這些特色中,依序可歸納出企業精神政府之可能策略選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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