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UNFCCC哥本哈根COP15會議,針對2013-2020年間全球的減碳目標與政策架構,雖然沒有達成具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卻凝聚了幾項共識,包括:全球暖化應控制在較工業化前溫度高出2℃以內;承諾明列已開發國家2020年的減量目標、開發中國家2020年的合宜減量行動;富裕國家承諾至2012年,將會融資300億美元協助貧國解決氣候變遷、長期則是在2020年每年融資1,000億美元幫助開發中國家,並且要求建立技術移轉與造林機制。
在此前提下,資源與能源效率、綠能等科技的發展,以及綠色市場的開發,遂成為工業化國家乃至各國積極布局的焦點,而這些項目也都是產業與國家未來競爭力的核心。從哥本哈根COP 15以及去年墨西哥坎昆的COP16會議,明顯表露出世界各國對於氣候變遷的觀點,已經不是再僅限於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的層面與議題,而是著眼於各該國家的發展、經濟建設、能源供應安全,以及與國家及區域安全等更廣泛的層面。因此政府必須要有邁向低碳經濟執行力與協調力的準備。
98年11月20日馬總統指示:行政院應強化現有跨部會專案小組整合功能,規劃我國「節能減碳總計畫」,訂定國家總目標,並定期提出檢討報告,發表節能減碳白皮書。為了綜整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加速落實各部門節能減碳策略措施並實踐分年目標,特設了「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召集人為行政院副院長;並以十大標竿方案來涵蓋節能減碳面向,最終由能源局彙整,再交由經建會按季管考。
99年3月4日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也確立了「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並確認我國溫室氣體(GHGs)的短期減量目標為2020年回歸2005年排放目標,中長期以2025年回歸2000年為排放目標。依短期減量目標,未來10年減碳可能達2.1億噸(依經濟成長率、產業結構、能源密集度等因素推估)減量幅度高達45%,我們台灣必須審慎思考周全策略及堅定面對。
雖然這項減碳目標顯示了我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決心與立場。但減碳對於經濟成長會有影響。企業界及社會大眾如何了解減碳目標、如何攜手共同努力,以減緩減碳帶來的經濟衝擊;以及如何有效達成此減碳目標等議題,都需要政府與企業、大眾間有更多溝通協商與調控。此外,在法令配套以及綠能產業發展方向要明確,必須從建築、運輸、能源與產業同步提升低碳創新的機會與能力,才能在緊迫的時限內達成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