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中共國台辦主任王毅先後對ECFA與「十二五規畫」兩岸關係發表談話。顯示大陸將以「十二五規畫」為行動綱領,以落實ECFA為目標,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此將是影響台商大陸營運和兩岸經貿趨勢的最重要因素。

《十二五規畫綱要》強調未來5年大陸將以ECFA為平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照顧「台灣的基層民眾利益」,也為台商在大陸的發展提供商機。

大陸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會繼續遵循原來的承諾」,顯示在ECFA貨品貿易協定後續協商中,大陸仍然將依循「讓利原則」,考量台灣834種農產品的開放問題,甚至於目前仍有貿易限制之1360種工業品,也有考量「基層民眾利益」的空間。

然而,陳德銘部長也強調「如果台灣自己不能滿足供應的,或者台灣不生產需要從國外進口的農產品,是不是也應該對我們開放呢?」,實則隱含著目前台灣對大陸所產小麥、黃豆、玉米、大豆和台灣需要從國外進口的水果等,未來可能成為雙方協商過程中攻防之議題,台灣應有充分之說詞與理由,才能有效應對。

在「促進雙向投資」方面,大陸商務部表示「希望大陸的龍頭企業到台灣考察投資,發揮示範帶動效應」,而之前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率大陸央企來台考察時,提出中遠集團與陽明海運合作開發高雄港貨櫃碼頭;華潤集團來台設醫療研發中心;武漢中百、福建超大等來台設立農產品採購中心;中國航空集團希望參與桃園航空城計畫和港中旅集團希望來台成立辦事處等,都顯示未來5年大陸國企來台投資將是帶動兩岸經貿之主流。

但是,目前台灣對陸資開放業別項目有限,同時當初對於大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登記的138家大陸國有企業,除9家軍方投資企業不得來台投資外,其他的129家國有企業,是採「原則禁止,視個案審查」原則,若涉及敏感性問題,主管機關可禁止來台投資。對此,政府若無法建立「客觀」、「務實」且「明確」的大陸國企來台審查之評估機制與原則,則將難以達到擴大吸引陸資的目標。

大陸主張以7大新興產業合作標的,而我方則選定LED、電動車、冷凍物流、物聯網等,做為兩岸優先合作產業。對此,台灣應透過在ECFA經合會產業合作小組與大陸研討「兩岸產業合作的重點領域」,同時確立各產業合作的「發展願景」與具體的目標,才不至於陷入「短多長空」的窘局。

(本文刊載於3月18日旺報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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