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政府將開放大陸人士到台灣觀光,交通部觀光局已邀集境管局、陸委會與各旅行公會代表洽商,初步擬定開放與管制的規定。據瞭解,觀光局制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草案」即將報請行政院核准,預計在十二月十日起實施。依據此草案,政府將對於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採行嚴格的管制措施。除了在第一階段,只許可大陸籍在海外留學及定居的人士來台,第二階段才可考慮接受大陸赴國外旅遊團的順道訪台;第三階段才許可個別、大陸人士經由香港、澳門進入台灣觀光。

在實施第一階段的觀光規定時,對於大陸人士來台採取許多管制措施,例如:每次訪台至少應有十人方可以申請入境,實際成行至少應有五人以上,方可入台;採取「團進團出」的入出境方式;旅遊地方原擬限定在二十九條路線,後改為禁止前往涉及國防地區、科學園區、生物科技……等地;觀光客購物、逛街與訪友原擬應填具申請表,後改為每晚超過十點返回旅館者,應向主管機關報備;觀光客不能外宿,只能隨團住在特定觀光旅館;既定行程需經報備,也不得中途改變形成;接待大陸旅行團僅限於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三個旅行公會平分接待數額,不採自由競爭模式;每日接待限額為一千人;每個接待旅行社繳付一百萬保證金,作為違反規定事件的支出保證……等,乍看之下,台灣好像回到了動員戡亂時期;大陸人士訪台的團體行動模式,彷彿當年台灣本島的代表團,赴金馬戰地前線的勞軍一樣。政府規定如此嚴苛的辦法,顯然內心上並不歡迎這批訪客,也才會出此下策,制定出如此嚴苛、 不符合民主潮流與國際社會相互體諒的管制規定。

首先,我們可以以經濟的角度,來檢視這個制度。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會給台灣帶來外匯、在本地消費及增加就業機會,也是對台灣目前限於困頓的經濟死湖,帶來一脈活水,因此,並非只是消耗台灣社會資源的不利行為。當今世界各個國家對於發展觀光事業不遺餘力,且凡是越進步的國家,越是發展觀光事業的國家,便是觀光可帶來豐潤的經濟利益。國內也許有些人會質疑,大陸同胞那有出國觀光的經濟能力?這就是標準的「井蛙之見」。大陸近年來改革開放成功,早已造就數以萬計的「百萬元戶」;同時,大陸五、六年前也開放出國觀光,今日不僅東南亞各地,就是歐洲的法國巴黎與英國倫敦,到處都可見得到成團的大陸觀光客,而且在一流的名品店中,大陸觀光客與日本旅客已成為名店的「最愛」,而其購物手筆的大方、不再三盤算,早已超過了昔稱「台灣錢,淹腳目」的台灣客。所以我們不必質疑大陸觀光客的購買能力。

其次,我們要以「杯弓蛇影」的「泛保防」心態來批評這個制度。我們接待大陸觀光客的數量,加以管制,本身就違反了民主國家在承平時代,自由許可入境的原則。台灣目前前往大陸的人數已達兩千三百萬人次之多,而相對的大陸來台人數僅有六十萬人次,比重明顯失衡。或有人認為一旦政府不設限,大陸客豈不湧向台灣,使台灣淹沒?這種見解顯然欠缺邏輯觀念,試想台灣從未對日本客、菲律賓客或是印尼客設限,為何台灣還沒被他們淹沒?或者有人認為大陸客太多,會影響國家安全。這個假設的前提是大陸觀光客中,參雜許許多多的「第五縱隊」。但是這個假設有根據的話,兩岸就根本不該有任何的交流,包括商業在內。而且,台灣去過大陸兩千三百萬人次中,有多少也被大陸懷疑、也查有實證卻是「國特」?而依據近代國內外間諜事例,真正厲害的間諜,恐怕不在人多,而是質少而精,長期潛伏在決策單位高層裡的「鼴鼠」。那些來來往往的觀光客如混有間諜在內,了不起只是小角色的小間諜罷了。所以我們不應該過度的疑神疑鬼、以戒嚴時期的保防觀念,來作為接待大陸觀光客的規劃原則。

觀光是國家形象最好的介紹。國家對外來的遊客,給予禮遇與尊重,不僅表示國家的禮儀文明,同時也顯現出國家執政當局的國際觀與人文素養。作為地球村的一員,對待外來客應該比照對待本國國民,不能將之視為國內「第二級人種」,才可以藉此同樣要求自己的國民,到達外國後可以要求不受歧視與不尊嚴待遇的權利。這是國際社會的「禮尚往來」的平等權利與義務。今日台灣以對待他國所無的嚴格管制措施、懷著高度慎戒的不友善心態,來對待大陸觀光客,請問大陸當局一旦祭起「你來我往」的招式,也對我國台商與觀光客採行相類似的措施,我國將何以抨擊之?

此外,在先不論政府有沒有足夠的特務人員環繞在大陸旅行團的四周監控,來徹底達到政府的「立法目的」,但這種敵對的心態,一定會給社會民眾帶來高度的不安與排外心,正如當年德國希特勒納粹黨以歧視政策對待猶太人,引發民眾廣泛的敵視猶太人。在台灣民眾,尤其是基層社會經過有心政客的挑撥,盲目的民粹主義彷彿一顆不定時的炸彈,隨時可能引爆。我們擔心大陸觀光客在美麗寶島上瀏覽觀光,一償平生宿願,卻會遭到許多個案的不理智欺侮凌辱,一旦引發成大陸的民族情緒,那麼海峽兩岸必定會導致戰火。請問政府樂不樂見這種悲慘的後果?願不願意從根本上消弭這種恨意?

尤其是我國採行戒嚴時期的管制措施,來拘束觀光客,例如:晚間十時一定要回旅館,將使台灣淪入「警察國家」的地步!試問今日世界上還有哪一個國家會用這種不合情理、不符人性的管理制度來束縛遠來的客人?民主國家固不論外,大陸也未嘗實施,即連當今管制國民最嚴格的北韓,也沒有做出如此嚴格的荒謬決策。筆者在一九八○年留學德國時,曾經四度穿過柏林圍牆,進入東柏林觀光。當然當時穿越這個號稱全世界最嚴密、也四周充滿血腥味的圍牆,會令人心驚膽跳,但一入東柏林後,也沒有「團進團出」、「不准變更行程」及「十時前返回旅館」的「法西斯」規定。台灣號稱已步入民主國家,李登輝前總統的終止動員戡亂的政策,曾獲得國際頗多譽為「威權體制轉變成功」的典範;民進黨總統大選勝利後的政權移轉,也頗多視為「台灣民主」的成功案例,但卻會擬出這種毫無重視人性尊嚴的管制法規,足以令人汗顏,也可讓每位台灣人無顏立足在文明的國際社會之中。我們誠摯地希望政府懸崖勒馬,不要讓台灣再度背上「警察國家」的惡名。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2.10 中央日報第四版智庫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