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為「民主」下個定義,我們可以說,民主,就是遵守憲法規範,就是依法行政;就是所有人民都守法。如果照字面來解釋,民主是「以民為主」,凡百施政都是以民眾的福祉為最高考量;無論是從民主的實質意義或是字面解釋,民主都有一個前提:在國家既有的體制下遵守憲法規範、依照法律為人民謀求最高福祉。不可諱言的,我們的民主無論是內容、品質上,都還有努力的空間。

半個世紀前,中央政府在國際情勢風雨飄搖中,克服一切外在的困難毅然推行地方自治,開展台灣地區「人民當家做主」的選舉事務以來,我們雖於去年經由民主選舉,完成了「政黨輪替」的民主新里程,但是選風的敗壞、民主品質與民主發展腳步不能同步進步,亦是不爭的事實。

此次的的立委與縣市長選舉,所呈現的口水戰、相互抹黑、謾罵,都是令國人極端厭惡的,但是,更令政治學者、有識之士憂心的是:無論是候選人也好、各主要政黨也罷。大家都忘了「民主就是守法」的信念,在法有明文規範競選日期之前,即已公然展開各種競選活動,這種「偷跑」行為,就是對民主制度的強烈斬喪,然而讓人感到難以置信的是:不但媒體不針對此一現象加以斥責;選民們更是積極投入各候選人造勢場合,為自己支持的對象吶喊、助勢,這樣的表現,興「民主」是難以畫上等號的。

競選,固然是民主精神的具體實踐,但是,不守法的選舉,並不是真正的民主!政黨政治成為民主社會主流的今天,各政黨不但藉由「選舉」向社會推荐該黨精英,更要經由政見的提出,展現該黨向選民負責的態度。然而我們從近數次選舉中,不難看到:政黨提名過程中,種種「一黨之私、一黨利益」的考量;候選人為求當選,使出各種遊走法律邊緣的手段;選民們為了某些利益考量而昧著良心收取賄賂,致使我們的民主品質難以提升!

淨化選舉風氣、提升民主品質,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更是每逢選舉時必然出現的精神標語,但是淨化選舉風氣、提升民主品質,並不是標語、更不能成為口號,而是要從選民、候選人和政黨三方面來落實。

在選民方面,我們必須說:民主生活要從民主教育落實。民主教育是什麼?民主教育就是「服從多數、尊重少數、包容不同意見」,今天我們社會最缺乏的就是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政治人物不但不尊重憲法,亦不尊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政黨和個人,表現在議場上,就是打架、就是摔會議資料、就是不出席會議。

在精英政治、專家政治的趨勢下,政黨既然不能提供好品質的使選人,選民手上的選票就是唯一提升民主品質的利器。在國民教育提高、資訊發達的情形下,要過怎樣的日子?要享受怎樣的民主生活?選民們必須「當家做主」:盡到汰蕪存菁的責任,才能擁有和民主進展同等級的高品質民主!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十二月一日青年日報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