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在此次地方縣市長與立法委員選舉過程中,聲嘶力竭為民進黨籍候選人搖旗吶喊而全力助選,大聲呼籲選民投票給民進黨以成為國代第一大黨,並將在選舉之後與在野黨組成「國家安定聯盟」。但是,甚至多次強調如果在野黨不願與執政黨組成多數執政聯盟,將不惜直接訴諸民眾以進行公民投票。從此次立法委員選舉結果觀察,民進黨確實已然成為國會第一大黨,陳總統顯然已經達到部分目標。
然而,何以執政當局堅持執著如是?同時,陳總統何以急於在選前提出政府改造此一龐大的政治與行政改革雙重目標呢?其根本目的與進行方式為何?
深究其中根本原因,主要導源於一年半以前臺灣總統大選結果完成了政黨輪替,民進黨控制行政部門卻組成少數政府,仍舊必須面對在野黨佔有國會多數席次的局面。實行一年半以來的少數執政權力結構,不僅公共政策在立法與行政部門癲窒難為,抑且造成朝野政黨政爭不息的代價,因而執政黨堅持少數執政而造成選前朝野相持不下的憲政僵局。為此,陳總統亟欲在選前提出對於當前國家權力結構解構與重組之構想。觀察其所進行之方式,大約不外是:調整國家機關的角色與功能,形成新政黨聯盟的國家權力,以及民粹式動員與組織基層民眾。
首先,陳總統在選前為化解其所面臨的憲政僵局,及轉移民眾對於經濟衰退形成的失望感,是以在選前即已展開多面向策略,以過渡其所掌握的不穩定權力結構,並且寄望於選後國會政黨生態重組,期建立多數執政聯盟的新權力結構。亦即在選前,一則以全國行政革新會議淡化民眾對於執政黨施政能力的焦慮,二則以跨黨派的全國經濟發展會議轉化民眾對於在野黨的政策期待,三則以政府改造委員會美化民眾對於新國家權力結構的未來憧憬。
其次,至於在選舉期間,不僅全力打擊主要在野的國民黨,並且分化在野黨之間的合作聯盟關係,同時積極拉攏李登輝的新興政黨臺灣團結聯盟,亦即以形成「泛綠」系統對抗「泛藍」陣營的兩軍對陣態勢,配合廣泛民粹主義方式的族群政治動員,訴求本土與非本土的意識形態對抗,以達到國會政黨席次的重新洗牌效應。為此,陳總統呼籲在選後與部分在野黨或勢力組成「國家安定聯盟」,藉此以形成多數執政聯盟的新國家權力結構,以同時掌控立法與行政兩大部門,甚至又強調、堅持選後由總統主導,且由民進黨掛帥組成多數執政聯盟繼續執政,否則不惜動用直接訴諸民眾進行公民投票方式以逼迫在野黨就範。
再者,陳總統提出政府改造五大目標,由總統府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舉行籌備會議,通過政府改造委員會的主要架構,確定由「產官學界」共同推動政府組織的改造。他主張政府改造對象不只限於行政院,還包括國會和地方政府在內「廣義的政府」,尤其是行政院、立法院與總統間關係應如何定位、制衡,是故強調「國會改造」與「憲政改革」將是下一階段政府改造的重點。
因此,陳總統一則企圖主導行政部門組織結構之調整,期以達到解構與重組既有文官權力體制之目的,卻又經常採取敵視性的作法,往往犧牲官僚體系與外部恩庇團體間的既得利益,屢屢遭遇官僚與恩庇團體的聯手抵制與抗爭,例如僑委會的合併構想因為海外僑民團體的反對而中途作罷,尤其甚者,其目標亦在於擴大對於行政院政務職位的權力控制幅度。二則企圖以行政部門主導憲政結構之調整,沿襲李登輝時代主導六次修憲改變憲政結構方式,然則此一方式非僅未能凝聚全民及政治勢力的共識,其所面臨之困境厥為擁有立法與修憲提案權的國會部門。
然而前述雙重目標之實現,仍然必須經由立法院始能完成,由於執政黨在選前的國會始終未能過半數,尤其是為解構朝野政黨的席次分配情況,故而對陳總統而言,確實有其打擊並分化在野黨以建構其新國家權力結構的必須性。選舉的結果使民進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陳總統接下來便是進行新國家權力結構的構築工程,其中首要之務,便是對於各在野黨或勢力進行合縱連橫,逐一打擊、分化、拉攏各在野黨的游離份子,以獲得國會過半數席次之最終控制權力,進而建立同時掌控行政與立法兩大部門的新執政聯盟,藉以擺脫在野黨在政策立法過程上的牽制與杯葛。綜判情勢,這些策略似乎已經箭在弦上,勢在必行。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十二月九日中華日報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