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北市立委參選人陳鴻基與陳雪芬最近聯名提出「國民合作救台灣」的倡議,為已經相當混亂的政局投入另一劑酵素。

姑不論上述兩人的真正動機為何,亦無須考慮選情可能受到的衝擊,更不用過度揣測國民黨內部即將爆發的路線鬥爭,只從政黨合作應具備的規範和所應遵循的程序而論,此項「選後合作救台灣」的呼籲本身就不乏政治權謀,民進黨主席謝長廷乘勢一句「合作對象已有名單」,更暴露出民進黨棄政黨合作的正途,而寧願就權謀來混淆選民的認知。

健全的民主政治運作,政黨很難避免合作。西方民主先進國家的運作經驗印證,不同意識形態的政黨未必沒有合作的空間。兩年前芬蘭社會民主黨主導的「彩虹聯合政府」就包括了共黨前身的左派聯盟和綠黨在內,這樣的組合不僅具有安定政局的功效,也開創了傳統相互敵視政黨間進行結盟與合作的先例。

任何進步的民主國家,政黨間的政策辯論必然相當激烈,政黨間卻不會也不願意毫無顧忌地撕破對方的臉,更不可能不預留選後需要合作的空間。反觀國內的政黨生態,泛藍與泛綠政黨間的意識形態落差原本就很大,彼此間的互信基礎也很薄弱,每逢選舉雙方關係總會歷經一場撕裂的過程。政黨處於如此兩極對立的情況,執政者不試圖去彌合裂痕,選後想要談合作恐怕還得靠奇蹟出現;換句話說,為政者不從正途去思考政黨合作的真正意涵,只專注於從其他政黨挖角的低劣手段來穩固自己的權力,未來的政局不僅難以長治久安,即便是勉強形成執政多數,也會是一個不穩定的內閣,隨時可能因為政客的私利而翻臉,造成台灣循環性的政局動盪。

西方國家的政黨合作大致維持兩種方式:其一是進行長期的結盟與合作,共組聯合政府是最高的目標;其二則視個案來尋求臨時性的妥協。前述兩種合作方式都具有穩定政局的功效,但都需要以黨對黨的協商為前提。大抵而言,西方政黨間的合作即便只是為通過某一項法案或政策,事前也都需要透過政黨協商、妥協、甚至簽署合作或結盟協議的過程,其用心為確保政黨合作的誠意和承諾。政黨合作的內涵除了人事布局外,通常還包括支持閣揆、承諾任內不倒閣或確立施政政策的基本原則等。

在台灣的政治光譜上,國、民兩黨其實並非政黨合作的唯一組合,但從政黨的實力與台灣的政治發展取向而論,國、民兩黨確屬能夠穩定政局的兩股力量。然而,問題在於為政者若不從憲政原理或建立憲政慣例的角度,去思考安定政局的根本之道,而只慣用意識形態或出身背景來模糊政黨間的界線,甚至利用民眾期盼安定的心理,刻意扭曲政黨合作的真諦,藍綠政黨合作在民眾心中恐怕永遠都是夢魘。扁、宋會原本有機會為台灣未來的政局樹立政黨合作模式,結果因為過度運用權謀而功虧一簣。從西方國家政黨間的互動經驗來看,台灣的這種異象可謂絕無僅有,也成為民主政治的笑柄。

政黨合作可以說是為了形成多數執政,也可謂是要穩定政局,但不能不依循應有的規範與程序,更不能不試圖拉近合作對象的政治理念與政策綱領。以台灣當前面臨的內憂與外患,執政者想到的應該是如何化解政黨的分歧與建立政黨合作的協商機制,過份把目標鎖定在他黨可能出走的降將,選後難免更加深某些政黨內部的同仇敵愾,民進黨就算是贏了選舉,亦無助於政局的穩定。台灣的經濟持續低迷,朝野政黨不只一次表示憂慮政黨內耗恐導致台灣永遠沈淪,在這樣的共識之下,執政者若無法從政黨分歧中找到合作的最大公約數,似乎真應該思考一下選舉權謀的背後真有助選後撥亂反正嗎?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1.15聯合報第十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