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失言後,民進黨內多人為之緩頰,稱她所言係陳述過去一段歷史,亦即當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是「流亡政府」,現在不是,實為狡辯。
按國際法的定義,流亡政府一定是建立在外國領土上,像是波蘭在二戰時被納粹德國攻佔後,其流亡政府就設在英國倫敦,歐戰後始結束。
但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就不同了,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Richard C. Bush)在二零零三年發表的一篇專文中,清楚地描述美國自一九二八年開始承認由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期間雖歷經國共內戰、國府遷台,卻絲毫不影響美國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場,直到一九七九年美國與我斷交轉而承認北京政權。
從卜氏的觀點來看,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不過是一個合法的政府在其領土範圍內移動,稱不上是「流亡」。美國政府亦從未稱我為流亡政府,事實上兩國在斷交前大使館始終維持正常運作,期間並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如果說美國人的觀點過於片面,不足取,試問世界上有哪個流亡政府可以擁有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次?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的廿二年間,不但保留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次,也與世界上多數的國家維持正式外交關係,民進黨人所謂的「陳述歷史」,難稱客觀事實。
至於中華民國在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之後至今,是否就此變成了「流亡政府」,想必民進黨人也不會同意這樣的邏輯。
一七七六年,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宣布獨立,成立聯邦,一八八七年制定憲法,一八八九年選出首任總統。如今不見有美國公民宣稱,因為當初沒有參與,所以拒絕承認聯邦政府的合法性。一九四六年,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在南京舉行,其中包括台灣選舉出來的代表出席。再者,最近至少兩次修憲,民進黨均積極參與。是故中華民國憲法和政府對台灣而言自有其法統上的正當性。
總而言之,如果台灣在一九四五年後就屬於中華民國,那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就不會是「流亡政府」;如果不是,而台灣仍如部分民進黨人認為依然是外國領土或地位未定,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現在又豈能不再被視為流亡政府呢?如果硬要說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是「流亡政府」,但經過幾次大選後就不是了,民進黨人這種想兩面討好的說法,實在站不住腳。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99.06.01NOWnews今日新聞網。For English see http://www.kmt.org.tw/english/page.aspx?type=article&mnum=115&anum=8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