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政黨輪替後,一年多來立法院的運作在議事品質與議事效率不盡理想。民進黨部分立委參選人認為立法院的運作不良,主因在於立委席次過多,成員良莠不齊所致,因此提出立委席次減半以改革國會亂象,做為年底選戰文宣主軸,欲藉減少席次提升立法院的表現。朝野也有不少立委響應此項選戰訴求。
然而減少立委席次真能保證立法院議事效率與議事品質的提升嗎?或者只是選戰中參選人藉以吸收選票的一個工具?減少立委席次的實質效果何在?為何某些立委會贊同?在在都值得吾人深思。
就學理分析而言,民意代表席次多寡的意義乃在於其代表性的高低。民意代表多,蘊含較少的選民即可產生民代席次,其代表民意的程度較高;民意代表少則反之。因此在席次上的增減,是考量每一位民意代表所對應的代表選民人口數比例,而非民意機關中成員的素質。實務上,民意代表席次的多寡會直接導致個別民代影響力大小。當民意機關的權限固定時,席次少,個別民代的影響力就大;席次多時,個別民代的影響力就相對會被稀釋。如美國參眾兩院權限大致相仿,參議院名額僅一百人,眾議員則多達四百三十五人,一般而言,個別參議員的影響力即高於眾議員。所以減少立委席次,個別立委的影響力將會增加。
就民意代表的人數來說,英國下議院有六百二十五名議員,美國眾議院有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日本眾議院也有五百名眾議員,人數都比立法院多,可是議場秩序、議事品質卻比立法院好,可見議員人數多寡並非是國會亂象根源。因此,若對立法院的運作不滿,要導正弊端,由減少立委席次蓍手是無法達成目標的。事實上,從民國八十一年立法院全面改選後,立法院的表現,是一屆比一屆好。第四屆立法院自民國八十八年行使職權以來,整體的議事效率與品質較之第三屆立委表現為佳,但是第四屆立法委員的人數卻要比第二、三屆人數多了近六十名。
立法院的亂象基本上是因朝野互信不足、議事制度尚未完備,以及政黨黨紀未能貫徹所導致,要改善亂象,要由加強朝野間的聯絡溝通、建立完善的議事制度與嚴肅政黨紀律等方面,以協商、修法的方式來著手。這些問題既非因立委人數增加而引起,當然無法靠減少立委席次得到解決。
此外,若要減少立委席次,必須透過修憲的程序進行,茲事體大,除需立委四分之三同意、公告半年外,還要選舉國大代表開會複決確認,非朝夕即可完工。更有甚者,即便透過修憲減少立委人數,根據上述分析,立亦無助於提昇立法院之議事效能。
整體而言,民進黨提議立委人數減半,其主要目的應是為了選戰時吸收選票,並無實質意義。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