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和參謀總長湯曜明在日前於軍人節慶祝大會中發表談話,希望國軍全體官兵千萬不要陷入「中共辦奧運,台海不打仗」的迷思中,尤其面對中共積極以「科技強軍、人才興軍、質量建軍」為主軸推展「軍事現代化」工作,並連續12年大幅成長國防預算之際,凝聚全民力量,落實「有效嚇阻、防衛固守」的戰略構想,有效化解中共輕啟戰端的企圖,至為重要。惟正如其言,近年來,中共的軍事現代化幅度日快,面對此一威脅,除了不能陷入台海不打仗的迷思之外,我們自己的國防現代化改革進度如何,恐怕才是最為重要的關鍵。
近年來,攸關我國國防現代化最為關鍵的改革,首推國防二法。國防二法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公布,由於更改限制的幅度過大,遂特別規定,修正條文將在三年後方生效。然而在這三年的過渡期間方過一半,就聽聞國防部、參謀本部對此二法頗有異議,希望再提修正案!此一傳聞,令人不禁感到憂心。
此次國防二法立法最值得稱頌的優點,在於努力破除傳統總統統帥權優勢的迷思,建立起軍政軍令一元化的體制。由於我國承襲德國普魯士統帥權的概念,將總統憲法所賦與的名義上的統帥權,轉化成可透過參謀總長指揮軍中高階人士與決定國防政策的大權。而參謀本部雖隸屬國防部、參謀總長雖名為國防部長的幕僚長,但國防部長幾無指揮總長的職權。如果部長是純文人,對軍事外行,或個性溫和,往往無法駕御強勢總長,致使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條「現役軍人不得為文官」此一「文人統軍」的崇高理念,只形同虛文。為了糾正此一缺失,避免發生軍隊不受國會監督此一不符合現代民主政治的結果,大法官在民國八十七年作成了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認為參謀總長應赴立法院委員會備詢,此次國防法第十三條落實了大法官會議解釋的精神,明白規定參謀總長為部長的軍令幕僚,承部長之命令,負責軍令事項指揮軍隊,確定了部長與總長之間的上下隸屬關係。
然而,對於此種軍政軍令一元化的立法,既與現行的制度互有衝擊,在執行面上當然會產生困擾。如果國軍不能體認軍政軍令一元化的重要性,傾全力於改革,卻反而試圖以再提修正案的方式抗拒,則未來數年間,軍政軍令系統的混亂,恐將嚴重拖累我國國軍現代化的進展,損害國軍戰力莫此為甚。
德國在一八七二年,一位著名的軍事改革家,馮‧史坦(Lorenz von Stein)曾說過一句膾炙人口的名言:「一個活生生的戰爭,是對一個國防體制永恆的挑戰」。的確,國防體制的建立,不是靠著亮麗的軍服及擦得雪亮的武器作為國慶閱兵之用,而是防範一旦到來的慘烈戰爭。所以,國防體制的改革,涉及國家生死存亡,必須視為首要之務,只容向前,不能抗拒、拖延。我國國防二法的改革,縱使我們認為仍有不少地方仍待斟酌,但無論如何,已經走出最勇敢的第一步。因此,我們鄭重呼籲,國防部應該從速組成一個高階的「國防法制重整研議委員會」,深入的研擬並監督國軍組織體系的依法改革進程。面對對岸中共國防武力的增強,我國惟有採取這種積極的態度,才能有效防衛來自中共的威脅。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曾刊登於90.09.06中華日報第四版國政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