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區域合併的方式解決縣市發展上的財政困境,厚植縣市公共建設上的實力,一直是地方首長心目中的思考軸心,高屏三縣所達成的區域合併共識基本上也是循著這種路線而思考。然而,高屏三縣畢竟只是台灣地區二十三縣市中的部分地區而已,如果每個縣市首長都作這樣的區域思考,則何異於將台灣國土板塊劃分成為諸侯割據的分裂局面呢?國土規劃必須從國家整體利益來衡量,乃是屬於中央政府的政策問題,這是我國憲政法制上所規範的中央權限,地方政府無論如何高瞻遠矚,基本的考量仍脫離不了濃厚的地方主義色彩,以這樣的草根性觀點進行縣市合併,是否能夠解決長期以來地方資源分配不均與社經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頗有疑問。
事實上,行政區域的合併問題無論在學政界都曾掀起大規模的論戰,前總統李登輝先生主政時期,不同政黨所提出的相關版本,諸如一省多市(一省二市、一省三市、一省四市或五市)、多省多市制(六省二市),乃至於廢省模式(多縣市制)都曾引起相當的爭議,因此,目前有關行政區域的合併與重劃問題正處於百家爭鳴、「盍各言爾志」的階段,新政府將此項爭議甚大的政策予以擱置,乃是在政經情勢不穩狀況下,避免政治爭議的明智作法。
個人相當認同行政區域合併與重劃的必要性,以台灣如此狹小的國土而言,實在沒有必要劃分成為如此眾多的縣市,以致於割裂國土與自然資源的完整性,妨礙區域特色的開展。然而,目前種種各懷鬼胎的行政區劃模式,卻讓人憂心不已,至少出現了兩項可見的嚴重缺點:
第一、行政區劃的原則太強調財政收入的「豐窳性」,由於各縣市政府的財政普遍拮据,基於分食財政大餅的考慮,大都主張重新劃分行政區域;一旦行政區劃的結果造成了縣市財政資源的減少,則又必然極力加以反對,甚至鼓動縣市居民進行抗爭。因之,行政區劃的結果不可能是「多贏」的和局,而是有贏有輸的、爭食財政大餅的戰爭。
第二、行政區劃模式隱含著濃厚的南北之爭、縣市之爭與大縣小縣之爭,這樣本位化、地方化與草根性的行政區劃模式容易挑起敏感的政治神經,形成另一股政治鬥爭的風潮。在目前朝野亟須營造和諧共識的前提下,區域整合與重劃宛如一顆不定時炸彈,其影響後果難以估量。
基於前述的考量,個人不得不呼籲:行政區域的規劃必須從國家整體利益著手,才能建構出對全民有利的國土區劃藍圖。從目前高屏三縣以及過去不同黨派所提出的版本來看,似乎都欠缺了這種專業素養與宏觀氣度,不是太過權謀、太過狹隘、就是太過遷就現實、太過陷入南北的爭議;因此,就現階段看來,一動不如一靜,無論怎麼區劃都必然會有不同聲音出現,乾脆先讓學術界與實務界進行行政區劃理論與實務的對話,以作為凝聚行政區劃共識的基礎。
如果要推動行政區劃,我們必須從專業性、全國性與宏觀性的角度針對台灣國土的特性進行縝密的考量,具體的專業性指標包括:自然地理、土地面積、人口總數、產業結構(初級、二級與三級產業結構比例)、公用事業(自來水普及率、平均每人每年用電度數)、交通密度(汽車持有率、公路密度)、公共衛生(每萬人醫師數、每萬人病床數)、國民住宅(住宅持有率、平均每人樓地板面積)、環境品質(空氣污染、水質、垃圾量等)、大眾秩序與安全(犯罪率、人為災變率、災變財產與生命損失率)、教育文化(識字率、大專以上程度人數百分比)、地方財政(財政自主度與財政依賴度)、就業狀況(勞動力人口、失業人口)等。唯有進行專業宏觀的行政區劃,才能發揮台灣國土的優勢,提昇台灣的國家競爭力,任何政治性的、地方性的區劃構想實非全國民眾之福,亟須謹慎以對。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