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為因應全球金融海嘯,促進經濟成長、提高流動性,中共國務院在2009年3月22日公布《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意見》第四條清楚表示要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其文件內容如下:
「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組織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改善金融宏觀調控,促進貨幣信貸總量合理穩定增長。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信貸投向的監測和指導,加大對“三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減排、擴大消費等方面的金融支援,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企業的貸款。進一步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保證資金渠道暢通。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負責)」
為貫徹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降息
中國政府從金融海嘯爆發以來,已經五次降息,將基準貸款利率由2008年9月中旬的7.47%下調至5.31%;並將1年期存款利率從4.14%下調至2.25%。
(二)連續四次調降存款準備率
為提高流動性,中國人民銀行自2008年九月以來連續調降四次存款準備率,大型金融機構累計下調2%、中小型金融機構累計下調4%,因此增加了8000億人民幣的流動性,銀行可用資金大幅增加。
(三)取消放款規模限制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8年11月3日宣布,為靈活有效因應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不再限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惟央行仍有必要對整個銀行體系的信貸投放情形和貨幣供給量進行監測。
(四)換匯協議
自從金融海嘯發生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先後與周邊國家與地區簽訂了總計6500億元人民幣的3年期雙邊貨幣互換協議。2008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先與韓國央行簽署了180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展延;今年又分別與香港金管局、馬來西亞央行、白俄羅斯國家銀行、印尼央行、阿根廷央行簽署了各為2000億、800億、200億、1000億、70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在簽訂貨幣互換協議之後,大陸企業在進口商品時可以使用人民幣支付,故能推動雙邊貿易、投資,促進雙邊經濟增長。此外,換匯協議也能避免金融海嘯的蔓延,因此,對於穩定金融以及人民幣的國際化都有相當助益。
(五)穩定金融和資本市場
中國政府爲應對這場金融危機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以保持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穩定。
•2008年04月23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下調爲千分之一
•2008年09月15日:央行六年來首次下調貸款利率
•2008年09月18日:國資委支援央企增持回購 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增持工行、中行和建行三大行
•2008年09月18日:財政部宣佈證券交易印花稅19日起單邊徵收
•2008年10月05日:中國證監會宣佈正式啓動融資融券試點
•2008年10月09日:中國央行加入全球降息陣營
•2008年10月26日:國務院:暫免徵收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
•2008年10月30日:存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7%
•2008年11月09日:國家出臺擴大內需十項措施 涉及金額4兆人民幣
•2008年11月26日:央行降息1.08% 降幅近十年最大
•2008年12月23日:存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7%
(六)協助企業融資
金融海嘯後,國務院出台了《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金融30條”)。“金融30條”加大對民生工程、“三農”、區域協調發展的支持力度,擴大對農戶的小額信貸和扶貧貼息貸款額度;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扶持等,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等。
(七)調降個人住房公積金放款利率及首次購屋自備款比率
為活絡房地產市場,中國人民銀行於2008年10 月22 日宣布,自10 月27日起,調降個人住宅公積金放款利率0.27%,其中5 年期(含)以下由原先的4.32%降為4.05%,5 年期以上由原先的4.86%降為4.59%。此外,將商業性個人住宅放款最低利率,放寬至放款基準利率的70%,並將首次購屋自備款比率由原先的30%降為20%。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11月18日中央網路報)
「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組織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改善金融宏觀調控,促進貨幣信貸總量合理穩定增長。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信貸投向的監測和指導,加大對“三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減排、擴大消費等方面的金融支援,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企業的貸款。進一步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保證資金渠道暢通。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負責)」
為貫徹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降息
中國政府從金融海嘯爆發以來,已經五次降息,將基準貸款利率由2008年9月中旬的7.47%下調至5.31%;並將1年期存款利率從4.14%下調至2.25%。
(二)連續四次調降存款準備率
為提高流動性,中國人民銀行自2008年九月以來連續調降四次存款準備率,大型金融機構累計下調2%、中小型金融機構累計下調4%,因此增加了8000億人民幣的流動性,銀行可用資金大幅增加。
(三)取消放款規模限制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8年11月3日宣布,為靈活有效因應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不再限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惟央行仍有必要對整個銀行體系的信貸投放情形和貨幣供給量進行監測。
(四)換匯協議
自從金融海嘯發生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先後與周邊國家與地區簽訂了總計6500億元人民幣的3年期雙邊貨幣互換協議。2008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先與韓國央行簽署了180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展延;今年又分別與香港金管局、馬來西亞央行、白俄羅斯國家銀行、印尼央行、阿根廷央行簽署了各為2000億、800億、200億、1000億、70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在簽訂貨幣互換協議之後,大陸企業在進口商品時可以使用人民幣支付,故能推動雙邊貿易、投資,促進雙邊經濟增長。此外,換匯協議也能避免金融海嘯的蔓延,因此,對於穩定金融以及人民幣的國際化都有相當助益。
(五)穩定金融和資本市場
中國政府爲應對這場金融危機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以保持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穩定。
•2008年04月23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下調爲千分之一
•2008年09月15日:央行六年來首次下調貸款利率
•2008年09月18日:國資委支援央企增持回購 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增持工行、中行和建行三大行
•2008年09月18日:財政部宣佈證券交易印花稅19日起單邊徵收
•2008年10月05日:中國證監會宣佈正式啓動融資融券試點
•2008年10月09日:中國央行加入全球降息陣營
•2008年10月26日:國務院:暫免徵收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
•2008年10月30日:存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7%
•2008年11月09日:國家出臺擴大內需十項措施 涉及金額4兆人民幣
•2008年11月26日:央行降息1.08% 降幅近十年最大
•2008年12月23日:存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7%
(六)協助企業融資
金融海嘯後,國務院出台了《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金融30條”)。“金融30條”加大對民生工程、“三農”、區域協調發展的支持力度,擴大對農戶的小額信貸和扶貧貼息貸款額度;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扶持等,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等。
(七)調降個人住房公積金放款利率及首次購屋自備款比率
為活絡房地產市場,中國人民銀行於2008年10 月22 日宣布,自10 月27日起,調降個人住宅公積金放款利率0.27%,其中5 年期(含)以下由原先的4.32%降為4.05%,5 年期以上由原先的4.86%降為4.59%。此外,將商業性個人住宅放款最低利率,放寬至放款基準利率的70%,並將首次購屋自備款比率由原先的30%降為20%。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11月18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