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陳水扁總統在「政府團隊研習營」致詞時指出,去年三月十八日以後,台灣在發展的進程上,原有的政治、經濟、社會、兩岸關係與國家安全,開始進入了解構的過程。我們也開始面對重新建立政經制度、社會、國家安全、及民主秩序的新挑戰。其中執政黨在國會不過半數的情況下,當然會增加行政和立法之間運作的困難度。這也就是說我國的民主制度在行政和立法之間的運作,除了要建立更完整有效率的制度外,尚須更大的耐心、智慧及更豐厚的民主文化,才能讓民主制度的運作更成熟,這當然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就此以觀,似乎顯示陳總統在歷經一年多來的「學習」,已經體認少數執政的困難,以及台灣民主秩序面臨重要發展的轉折。然而所謂「民主秩序的挑戰」的成因為何?陳總統卻未進一步闡明。究竟是民主秩序本身面臨轉變的挑戰?還是民主秩序遭到有心人士的蓄意挑戰?

民主制度的出現,象徵著人類文明發展的成就。也由於民主制度的產生,神權及君權時代的封建思維成為歷史的灰燼,使得人的基本價值與尊嚴充分的體現。然而民主制度雖是基於以人為本,以民為主的結構,但斷非只是形式上的民粹。「法治主義」及「多數決原則」即是民主最重要的支柱,也唯有恪遵「法治主義」及「多數決原則」,民主的實質意涵始能展現,民主秩序方得以維繫。

去年總統大選後,台灣首次出現「政黨輪替」的現象,政權和平轉移,實為民主史上極為可貴的一頁。不料,民進黨政府執政後,用人施政恣意擅為,綱紀法度破壞無遺,台灣的民主秩序遭逢莫大的危機。例如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可以枉顧憲政精神及民主原則,漠視國會多數的意見,以個人意志主導一切,並以「全民政府」的空洞口號,包裝其「一人政治」的野心。而全民政府失敗後,仍堅持組成違悖民主原則的「少數政府」。核四預算可以無視憲政民主程序,片面驟然宣布停止執行,即使在大法官作出釋字第五二O解釋後,仍然「硬拗」出種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更企圖在年底選舉,違法夾帶核四公投。

更有甚者,日前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更公然指出:「任何反對公投的人,不夠資格擔任台灣這個民主國家的總統,也不適合擔任台灣這個民主國家的行政院長、立法委員,以及任何公職」。這種以個人意識形態及價值觀,強加在現在民主憲政機制上的說法,不僅違反民主精神,更將破壞民主秩序。

我們期待民進黨政府,能負起維繫民主秩序的使命,而非恣意地「挑戰」民主秩序,而成為全體國人所必須面臨的「挑戰」。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07.10.中央日報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