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發生以來,救災工作已暫告一段落,緊接著要進行的是重建工作,此包括災區、制度面、人事面、以及社會心理面的重建。重建工作範圍廣,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資金及時間的投入,我們期許,政府能夠在重建工作上,從民眾的角度出發,規劃完善、符合民眾需求的重建計畫,並且確立集中指揮權,避免重蹈救災時多頭馬車、各單位間缺乏協調及聯繫的問題,以提升重建工作之速度與成效!

災區重建方面,宜儘速進行道路、橋樑、房舍等設施的重建,讓民眾再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生活。同時,也必須思考全台(不限於災區)自然生態的重建,包括山區水土保持、河川水文等。此次風災讓我們再度見識到大自然的力量,也提供我們重新思考人與大自然關係的機會,過去為了經濟發展、生活需要對自然所進行的開發,在氣候劇烈變遷的今日,實有重新評估之必要。趁此機會,宜集合專家及當地民眾,從專業及實際需求的角度出發,共同重新規劃台灣各地區的國土發展,降低未來天然災害發生時的衝擊。

制度面的重建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在防災、救災體系上的重建。此次風災突顯出我國防災救災體系的缺陷,最大的問題在於單位之間溝通聯繫、資訊的傳達的不足,以致警戒區域撤村的警告未能確實執行,以及災後的救災工作缺乏系統性。鑑於台灣有颱風、豪雨、土石流、山崩、地震等災害發生的可能,宜重整中央及地方在防災救災上的權責分配,建立部會層級的防救災機關,賦予足夠的人員預算,強化其職能,以有效因應未來的災害。尤其應確保防災救災每個環節能夠確實落實,包括:氣象預報準測度之提升、災害預警資訊之傳遞、災害預防措施(如警戒區人員的撤離:中央-縣市政府-鄉鎮市長-村里長)之確實執行…等,皆須一一強化。

人事面的重建指的是,因為負責人員導致災害預警及相關防災措施未能落實,以及救災成效不佳等問題。政府宜檢討相關人事的責任,更換失職、不適任者,提升政府人員的專業度、面對危機的反應力、對當地需求及情況的瞭解度,民心的掌握、以及同理心。此外,災區重建工作首重效率,宜避免公務體系的緩慢再度引發民怨,因此,宜派專責人員直接到災區瞭解民眾需要,並發揮溝通、訊息傳達的功能,立即回報以提出政策措施,簡化相關行政程序,以民眾方便為最高原則。

社會心理重建,此包括災民災後的心理重建,以及整個社會對於政府信賴感的重建,唯有民眾能夠信賴政府,才能全國團結一致重建台灣。

此刻的台灣,最不需要的是政治紛擾,我們要究責,要全民監督,但不要全盤否定相關人員的辛勞;我們期待更多建設性的批評意見,少一些人身攻擊式的謾罵批評,多一些正面積極力量,以凝聚全國團結力,從各個層面著手,齊心齊力重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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