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勞動節,工運團體發動「勞工反失業、五一上街頭」遊行,並將「落實產業民主」列為訴求重點。一般勞工對產業民主的認知,大都停留在員工分紅入股及勞工董事等。事實上,我國勞動法令與產業民主有關者,包括:團體協商、勞資會議、職工福利委員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提案制度、意見箱等,這些規定散見在不同法令章節中。
2008年總統大選,馬蕭提出的24項勞工政策,9項涉及產業民主制度。主要精神包括:政府應協助勞工團體成長,提升勞工與雇主的協商能力,讓勞資雙方經由協商,自行調整勞動市場帶來的壓力;以及秉持產業民主理念,積極推動勞資協商與對話機制,促進勞資雙贏共同成長,分享經濟成果。
具體作為有:鼓勵勞資誠信協商,簡化罷工法定程序;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外勞引進由各行業勞、資、政三方對話決定;協助工會團結與改革;勞資與政府三方諮商基本工資;國公營事業民營後,應設勞工董事;企業工會組織團結化;推動產業別之勞資對話機制等。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任後,依馬蕭勞工政策,積極推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訂及立法。希望發揮勞動三權之保障,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中亦已增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期待未來能夠落實團結權之保障。
不過,數字會說話。近年來國內產業工會人數持續往下降,2000年計有1,128家、會員人數588,832人,到了2008年工會數僅剩959家、會員人數523,289人。但勞資爭議的件數與人數均往上飆,2000年爭議件數8,026件、爭議人數56,543人;2008年24,540件、65,274人,勞資關係趨向不穩定。另外,企業簽訂團體協約也明顯下滑,2000年301家,;到了2008年,僅剩60家,,明顯偏低。
至於企業舉辦勞資會議的家數則是明顯增加,2000年有1,943家,2008年22,115家。企業設有職工福利委會的單位,2000年有11,503家;2008年有13,906家。但以全台四十五萬餘家的事業單位計算,仍然偏低。數字顯示,行政部門的確還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如果願意積極面對、落實,一定能夠顯現實效。
遺憾地,工運團體一直將產業民主列為運動目標,國公營事業更在2001年五月一日實施勞工董事制度,立刻傳出台電工會與電信工會相繼為爭奪勞工董事發生激烈的派系衝突,當權的中華電信工會親資方派幹部甚至對反對派暴力相向,演出全武行。台灣版的產業民主制,如果無法擺脫向資方、政治人物靠攏的命運,是否會落入少數工頭的派系分贓鬧劇?
我們非常支持落實產業民主,但憂心的是,勞工董事是否會成為工會「領袖」們多一個身分,多一個舞台的競技場;設立勞工董事,是否會變成國家多一個收編工會頭人的管道?多一個分化工會團結的工具?
再者,受過去工會街頭抗爭影響,「勞資鬥爭」已被勞工視為目的也是手段,更成了勞工信仰的一部分;當各界在推動產業民主時,又如何讓勞工重新體認鬥爭僅是手段非目的,創造勞雇雙贏共享經濟果實才是目的?落實勞資合作的新觀念,透過彼此的相互合作,共創企業的美好未來!
2008年總統大選,馬蕭提出的24項勞工政策,9項涉及產業民主制度。主要精神包括:政府應協助勞工團體成長,提升勞工與雇主的協商能力,讓勞資雙方經由協商,自行調整勞動市場帶來的壓力;以及秉持產業民主理念,積極推動勞資協商與對話機制,促進勞資雙贏共同成長,分享經濟成果。
具體作為有:鼓勵勞資誠信協商,簡化罷工法定程序;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外勞引進由各行業勞、資、政三方對話決定;協助工會團結與改革;勞資與政府三方諮商基本工資;國公營事業民營後,應設勞工董事;企業工會組織團結化;推動產業別之勞資對話機制等。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任後,依馬蕭勞工政策,積極推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訂及立法。希望發揮勞動三權之保障,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中亦已增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期待未來能夠落實團結權之保障。
不過,數字會說話。近年來國內產業工會人數持續往下降,2000年計有1,128家、會員人數588,832人,到了2008年工會數僅剩959家、會員人數523,289人。但勞資爭議的件數與人數均往上飆,2000年爭議件數8,026件、爭議人數56,543人;2008年24,540件、65,274人,勞資關係趨向不穩定。另外,企業簽訂團體協約也明顯下滑,2000年301家,;到了2008年,僅剩60家,,明顯偏低。
至於企業舉辦勞資會議的家數則是明顯增加,2000年有1,943家,2008年22,115家。企業設有職工福利委會的單位,2000年有11,503家;2008年有13,906家。但以全台四十五萬餘家的事業單位計算,仍然偏低。數字顯示,行政部門的確還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如果願意積極面對、落實,一定能夠顯現實效。
遺憾地,工運團體一直將產業民主列為運動目標,國公營事業更在2001年五月一日實施勞工董事制度,立刻傳出台電工會與電信工會相繼為爭奪勞工董事發生激烈的派系衝突,當權的中華電信工會親資方派幹部甚至對反對派暴力相向,演出全武行。台灣版的產業民主制,如果無法擺脫向資方、政治人物靠攏的命運,是否會落入少數工頭的派系分贓鬧劇?
我們非常支持落實產業民主,但憂心的是,勞工董事是否會成為工會「領袖」們多一個身分,多一個舞台的競技場;設立勞工董事,是否會變成國家多一個收編工會頭人的管道?多一個分化工會團結的工具?
再者,受過去工會街頭抗爭影響,「勞資鬥爭」已被勞工視為目的也是手段,更成了勞工信仰的一部分;當各界在推動產業民主時,又如何讓勞工重新體認鬥爭僅是手段非目的,創造勞雇雙贏共享經濟果實才是目的?落實勞資合作的新觀念,透過彼此的相互合作,共創企業的美好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