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近來地震頻繁,單是七月一個月內規模3.0以上的地震便有130餘次,其中規模5.0以上的有10次之多;民眾頗有地震頻頻、可能有大地震將要發生的疑懼。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則表示,地震純係地殼能量的釋放、小型地震多並不代表會發生大地震。台灣地區最近地震比較頻繁是屬能量的正常釋放,從學理上說反而比較好;民眾其實不用擔心。只是民眾遇震仍是為之忐忑不已。

地震發生的原由,包括地殼錯動、地表冷卻作用、大陸板塊漂移擠壓、火山活動以及地殼塌陷等,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地殼錯動。地殼承受內部應力誘發板塊錯動,造成地層變形斷裂以及造山運動,通常會引起劇烈震動,稱之為「構造性地震」。一般而言,多數的地震都是構造性地震。而地震現象有前震(Fore shock)、主震(Main/ Principal shock )及餘震(After shock)之分類。

強烈地震發生前,有時會先有若干次微小地震,即是所謂的「前震」,當然單憑若干次微小地震是難以判斷是否為某大地震前震的。當系列地震發生後,其中規模最大者,即為「主震」,所造成之損害最嚴重。餘震則是在主震之後,後續仍發生的規模較小地震,隨著時間逐漸衰減;餘震的發生較前震明顯,次數通常也較前震為多。

另外一種地震型態則稱為群發性地震(Earthquake swarm),通常是一系列的間歇地震,震動次數多且規模均約略相同,就是無法分辨出明顯的主震;台灣地區最近七月這一系列的規模3.0地震其實比較像群發性地震。地震規模M 與地震能量E之間的關係為E = 10^(11.8 + 1.5M)、若取對數型態 Log E = 11.8 +1.5M。

是以規模3的地震E = 10^(11.8 + 4.5) = 10^16.3 erg、規模4的地震E = 10^(11.8 + 6.0) = 10^17.8erg;規模4與3相差E4/E3 = 10 ^17.8 / 10^16.3 =10^1.5 = 31.62 倍;規模5與3則相差E5/E3 = 10^3 = 1000倍。換言之,1000次規模3.0地震釋放的總能量約等於1次規模5.0地震的能量。

由於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交接帶上,兩板塊相互碰撞擠壓,使得台灣地區有著高山、深谷等壯麗地形、地貌及相當活躍之地層活動與地震。過去百年發生的大地震,均有山崩、地陷等地形變動之狀況。如1906.3.17嘉義地區烈震,產生長13公里的梅仔坑斷層,水平錯位240公分,垂直變位180公分;1953.4.21新竹、台中地區烈震,產生屯子腳及獅潭斷層,長約20公里,水平錯位150公分,垂直變300公分;1941.12.17嘉義地區烈震,草嶺大規模山崩土石位移達2500公尺並造成震生湖(偃塞湖);1946.12.5台南地區強震,產生新化斷層,長12公里,水平錯位220公分,垂直便位200公分;1999.9.21南投集集大地震,車籠埔斷層有約100公里長之斷裂,水平錯位400公分,垂直變位700公分。

這些強烈地震對於建築、道路、橋樑的損壞甚為嚴重。其中921集集大地震造成的慘重災情,更是令社會大眾心有餘悸。轉眼之間,921大地震將屆滿10年,災後復建的工作大致完成,7月份此際一連串的地震,自是免不了讓民眾喚起傷痛的記憶並深感疑懼。雖說目前尚難預測地震的發生、也無從防制地震的發生,但是政府部門可以積極強化的是地震的「預警系統」研發、生命搜尋科技儀器裝備的充實、搜救組織人力的訓練與動員能力演訓。

地震預警系統的研發目的,旨在期於能迅速偵測地震並即時發布警訊,使特定地區、設施或交通運輸系統(如捷運、高速鐵路等),得以震波到達前爭取數秒乃至十數秒時間,收到強震警訊,使系統能有所應變,以降低地震災情。至於災變防救設備儀器及人力組訓,則是著眼於黃金72小時的人命搶救。

當然從建築法規的耐震設計修訂、道路橋樑與維生管線系統提高耐震能力、施工材料力學性質的強化以及加強社會體系防災準備、重視災前(pre-disaster)防災觀念的宣導等策略,行政部門都應該要積極進行,才能讓台灣地區在接受地震這項不可免的突發性天災考驗時,將其災變情勢與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