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在公元2000年前,因為長期執政,總統身兼黨主席,以黨領政,運作多年,成為常例。換句話說,國民黨未曾發生過黨主席與總統不同人之現象。去年首次發生黨主席與總統當選人非同一人,這在國民黨黨史上亦是首見。

如今馬英九總統為順利推行政務,也為了承擔完全執政責任,參選黨主席。現國民黨十八全即將在九月份召開,何不因應新局勢趁此機會修改黨章。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修改內容建議為遇爾後國民黨黨籍總統為當然黨主席,將權責完全交給總統當選人,負完全執政之責。

此一建議的理由如下:

贏得總統選舉即代表已取得多數民意的支持,在民主國家裏,民意應大於黨意,因此總統當選人為當然黨主席,有其正當性。

再者,我國國情與歐、美完全不同,政黨在可預見的未來尚難轉型成歐美競選型政黨。因此,總統當選人集行政權與黨權於一身,不但承完全執政之責且更有利於施政。

黨籍總統為當然黨主席,可以減少資源浪費,不必再舉辦選舉,節省人力跟物力,也可避免更多黨內領導之爭議發生。

國民黨在轉型過程當中,應該因應局勢變化做出調整,讓國民黨在轉型成輔選機器之角色前,適時修該改黨章,與時俱進乃上上之策。

(本文刊載於98.08.03 中央日報網路報,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