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公務人員被視為鐵飯碗,一經考試任用,除非有非常明確的依據,否則就算不適任者,也很難予以免職,導致部份公務員行政怠惰不作為,效率低下,缺乏競爭力。考試院長關中日前提出「公務員應該汰劣,否則一灘死水」的說法,引起廣泛迴響與認同。

總統馬英九亦呼籲公務員勿抱殘守缺,在總統府接見97年全國模範公務人員代表,更提出「廉政、明快、主動、親切;務實、建設、創新、多元」八項準則,希望公務員能主動積極,了解民間疾苦,發掘問題,主動解決問題,而非等到外界要求才做。

依據目前考績法規定,公務員年終考績列為丁等者,將予以免職,但以現況而言,公務體系中,考績列為丁等被免職的,每年僅個位數,占全國60萬公務員數不到0.001%,根本無法產生管理學上的棍棒效果。為確實讓公務體系新陳代謝,未來每年至少應免職或資遣10%考績丙等、丁等的公務員,同時提高考績優等及甲等比例,達到紅蘿蔔與棍棒的管理效果。當然公務員的淘汰一定要有客觀的標準,而不是由主管單方面作主觀的考評,易淪為清算鬥爭的工具。制度的設計應鼓勵公務員願意主動發覺問題,只對人民有利,沒有違法,公務員就樂意去做,而非面對事情就踢皮球或以依法行政的說法來推託。例如:民眾參與票選優秀熱心服務人員、將客訴單列入考核標準、獎勵優秀服務之公務人員。

如果您常去公務機關辦事,是否也認為公家機關的員工是最懶散、最沒效率的呢?利用上班時間到大賣場購物、打電動、打混聊天、燙頭髮等時有所聞,然遇到事情就踢皮球,不負責任,當然還是有許多很有熱誠的公務人員。這並不是說公務員不好,而是制度出了問題。要考上公務員往往是同儕中較優秀的,為何在其擔任公務員後,工作效率常被人詬病呢?我覺得這和人性有關,公務員經常抱持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價值觀,反正薪水是固定的,又沒獎金,也不可能失業,何必自找麻煩呢。

這十幾年來,淘汰不適任公務員的聲音從未停過,但卻沒有一個主政者當真過。希望這次政府能拿出魄力確實執行,或許有些行政績效確實很難量化評鑑,但政府可以委託專家學者參考歐洲、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的考核制度,訂定出一套適用台灣公務體系的行政績效的考核標準及獎懲制度,讓公務體系能適時的新陳代謝與世代交替,不要讓民眾永遠認為政府做事永遠慢半拍。因此,強化公務員淘汰機制,改變公務體系的組織文化就成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唯有落實淘汰制度,才能進一步提升競爭力,讓公務員感受到不認真、不進步就會被淘汰,公務員的工作絕非鐵飯碗,才能讓政府競爭力持續往前邁進。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發表於2009年7月22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