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快速社會變遷所招致對於家庭穩健運作諸多的衝擊影響,這當中較為突兀與荒謬的便是過去不稱職抑或是失責的年邁雙親,到頭來反而是要求已經長大的子女必須要履行奉養孝親的責任。誠然,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就此而言,從「家庭會傷人」到「天下有不是的父母」指陳出來的是關於無良父母要誰來養,是有它進一步論述、探究的必要。

基本上,無論是來自於公序良俗的文化觀念抑或是民法規範的照料責任(民法親屬編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刑法第294條遺棄罪則規定,若遺棄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人,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直系血親尊親屬犯遺棄罪,還要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子女之於父母雙親的孝親奉養,不應該是一種意願的問題,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的為人子女者對於自己父母雙親的虛寒問暖,早已經被內化成為一種天經地意的普世價值,就此而言,孝親奉養的天職、稱職、怠職與失職,不單單只是一字之差,而是有它回應於能力問題和結構性問題的通盤檢討,這是因為:不是的父母所指涉的便是某種兒童受虐的家庭暴力事件,至於,如何就施虐的原因、受暴的情境、處遇的模式以及後續所衍生出來各種的發展後果,以提出串聯性的配套措施,顯然,關於從「家庭會傷人」到「天下有不是的父母」的議題現象,斷然不能將動態的生命歷程(life course)全然地切割出來,進而只是單獨地去處理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個別案例。

事實上,冰凍三尺非一日所寒,點明了所謂棄養父母的不孝舉措,背後自當有其故事文本的蘊釀、發微、爆發、衝突與對立的連續性過程,因此,癥結的所在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如何舉證責任和增設排除條款等等的工具層次上,而是如何就施虐者與受害者兩造之間日積月累所堆積下來的嫌隙、無奈、痛恨和怨懟乃甚至於矛盾和天人交戰,以進行所應的生命解讀,畢竟,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與可恨之人也有可憐之處的兩相對照,所呈顯出來的會是父母、子女兩代之間的親情牽繫,而此一生命中無法承受之重的無可奈何,更是讓被舉發的不堪棄養,再一次地造成傷口的撕裂。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除了是將所謂扶養的行為從「絕對義務」修改成「相對義務」外,更是需要去正視成長過程當中孩子們所遭受的創傷和戕害,顯然,此一比例原則和正當程序的命題思考,突顯了對於「家庭」此一私領域的諸多情事,政府的公權力以及社會性的保護,還是存在著很大的進步空間。

誠然,全天下的父母、子女理當都有其想要善盡扶養與奉養的意願想法,只是如何讓可能干擾的外在影響因素以及有所困擾的內在衝突變數,得以有其相與對應的支持網絡,畢竟,「我是當了父母以後才試著去學習如何當父母,殊不知,自以為是的稱職父母和教養觀念,卻永遠趕不上急於長大抑或是已經長大的叛逆小子!」;至於,「沒有不良的親子關係,只有不佳的親子互動,親子互動是從分享開始!」;以及「父母一時的情緒是孩子一輩子的痛!」,在在點明了:稱職與失職當不只是一字之差,而是直指著社會資源如何就家庭親職教育與父母效能訓練,藉此提供分級風險的服務體系,也就是說,棄養年邁父母的單獨個案,所窺見出來的是關於家庭教育、家庭支持以及家庭充權的社會人文工程!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