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成大學生宿舍搜索案後,法務部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倏然調動全國二十一位檢察長,已引發社會極大震撼。對此,陳部長表示其對於部屬之調動有絕對的權力,然而各級法院的檢察官卻也因此質疑部長打擊士氣,醞釀以各種方式向部長提出諫言。

其實,檢察官與法務部對於事件之認知實有不同。大多數檢察官認為,人事調動、獎懲應該透明化、制度化,只有如此,站在「打擊犯罪第一線」的檢察官才能安心辦案,抗拒來自政治、人情上的不當干涉或壓迫,確實維持司法的尊嚴;但從法務部的觀點,由於其站在「面對立法院的第一線」,認為只有透過連坐制度、果決的行使權力並顯示魄力,始能維護「檢察一體」,確實履行政策。這兩個面向的問題,確實值得思考、折衝。

不過法務部在此一事件中的表現,卻頗值得檢討。首先,法務部表示「一旦緊急搜索權保不住,無疑等於向黑金投降」,其遣詞用字似嫌誇大。試問,緊急搜索權回歸法院,由法院來監督檢察官的搜索是否合法,先進國家如美、日均是如此,豈可謂「向黑金投降」?難道只有檢察官是正義的化身,法院反而是黑金的同路人嗎?這種傷害司法公信力的語彙,恐不妥當。

再者,法務部長表示「有民進黨籍立委向他出示多數民眾認為應拿掉檢察官緊急搜索權的民調結果!為了保住檢察官的緊急搜索權,法務部必須先壯士斷腕」,並聲明「只懲處辦案程序有瑕疵的檢察官,則辦案程序不夠嚴謹的問題會繼續存在」!這樣的發言,恐讓人產生「部長明知民意走向卻仍要違逆而行,甚至不惜犧牲辦案沒有瑕疵的部屬」的印象,如何讓基層檢察官心服?再加上指稱檢察官「作假」的風波,教人民如何再信賴檢察體系?

綜觀此次事件,顯示出法務部為了保有「強制處分權」,不惜「連坐」而全面調動檢察長,以促使檢察官們貫徹法務部的「政策」。如果因此造成了檢察官「惟上意是從」的結果,未來「政治干涉司法」的情事,恐更將層出不窮。再說,以目前法務部的做法,反而可能形成「人治」。一旦法務部長不再是「青天」,誰敢保證不會濫用人事權力來遂行私欲?誰又敢保證不會發生「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之情形?法務部高舉掃除黑金的大旗,確實令民眾感到振奮,然而,目的正當並不能漂白手段的不當。過分權謀的舉動,只會徒增國家的紛擾。

衷心的建議有關機關,不妨參考現行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條,儘速修訂法務部組織法第二十六條之一,成立「人事審議委員會」,以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人事審議制度,避免日後再度產生類似的爭議,並重拾民眾對檢察體系的信心。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載於90.04.27台灣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