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國會殿堂上,因在發言台上的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一句「有點風度和家教嘛」,上前打了李慶華一巴掌。這個事情,雖然在立法院歷年來的暴力衝突中不算最嚴重者,但是卻因為邱議瑩稍後不肯認錯,以及將此事延伸到性別議題,而引起筆者的特別注意。
在衝突發生後,邱議瑩表示,李慶華罵她潑婦、沒家教,污辱了女性及她的父母,只要李慶華不道歉,還是會繼續打下去,這並非真正的暴力。然而,對於同樣身為女性的筆者而言,這樣的行為,「當然是暴力」!
筆者認為,任何時候,不論任何原因,動手打人就是違反民主國家,「動口不動手」的原則。號稱文明且民主的台灣社會中,充斥了太多似是而非的論述。的確,李慶華因為口快,在台上為了邱議瑩不該打斷他的發言而批評邱議瑩沒家教、是潑婦,這點的確有是否涉及人身攻擊的討論空間。然而,不能因為動手打人,就推說打人是因為感受到「女性被污辱」!
不容諱言,今日女性的確仍在社會中屬於弱勢。然而,邱立委若是真的想要幫女性爭取權益,應該要以立委的高度,針對各項不平等法案,積極爭取女性的權益,而非動手打人。因為她甩巴掌的行為,恐怕真的有淪為「潑婦」的嫌疑!「潑婦」一詞,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指凶悍不講理的婦人」。對照邱立委至今仍說,若李慶華不為言語暴力道歉,將見一次打一次的言論。是不是符合「潑婦」的定義,民眾心理自有定論。
筆者衷心期盼,國家的所有民意代表均能理性問政。在公共場域為人民發聲時,能夠謹慎言行,並且勇於承擔錯誤,為全民的舉止表率。不能因為自己被激怒打人,便牽拖到性別、族群等爭議問題。此次邱議瑩委員以性別議題合理化動粗的行為,形同以性別爭議試圖轉移焦點,十分不當!
(本文刊載於98.04.29 NOWnews,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