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政府上台以來,各種攸關到民眾人身權益的相關作為,總是引來不同立論觀點的爭辯探究,這其中關乎到所謂社會安全的建制措施,也有它更為深邃的論述思索,特別是若干基本命題的解構、重構與新構。

首先,扣緊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實乃是一種從滿足需求(need)到規避風險(risk)的演變歷程,亦即,過去農業社會、匱乏經濟所必須要迫切處理之食、衣、住、行、育、樂等等生理範疇的基本需求,業已隨著文明的腳步,而蛻變成為擴及到生、死、老、殘、傷、疾等等一定發生機率的人身事故(contingent)。准此,相應於時代變遷而來的社會安全制度意含乃是一種從「個人風險」成為「集體風險」的轉變過程,只是,該項兼具強制性、公共性以及社會性等等保障機制的背後,還是有它所要面對不同時空環境的脈絡意義,比如:西方國家從「個人風險」過渡到「社會風險」之內在性貫通,主要是建基在個人理性的基本預設上;至於,華人社會裡的「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兩者之間,卻是因為「家庭風險」之故而面臨到可能斷裂、解體之虞,也就是說,奠基在家族主義與集體理性的運作邏輯底下,東方社會裡所被突顯之親屬照顧的重擔原則,使得在引進西方福利措施的同時,多少產生了一時之間無法消去或克服的潛在影響變數。

表1:當代台灣地區的家庭發展圖象

觀察指標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育齡婦女生育率:0/00

1,235

1,180

1,115

1,115

1,100

出生登記人數:人

227,070

216,419

205,854

204,459

204,414

0-11歲兒童口占總人口比例:%

15.56

15.05

14.47

13.88

13.32

12-17歲少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

8.58

8.51

8.56

8.44

8.47

年齡分配

0-14歲:%

65歲以上:%

19.83

9.24

19.34

9.48

18.70

9.74

18.12

10.00

17.56

10.21

扶養比:%

40.79

40.48

39.74

39.12

38.43

扶幼比:%

27.95

27.16

26.14

25.12

24.30

扶老比:%

13.02

13.31

13.60

13.91

14.13

年老化指數:﹪

46.58

49.02

52.05

55.17

58.13

獨居老人人數:人

48,637

48,171

47,469

48,561

48,670

女性總人口數:人

女性占總人口比率:%

11,089,486

49.06

11,147,573

49.13

11,207,943

49.22

11,284,820

49.33

11,349,593

49.44

女性老年總人口數:人

女性老年占老年人口比率:%

1,024,364

49.07

1,066,979

49.62

1,111,382

50.13

1,157,119

50.60

1,197,028

51.09

低收入戶數:戶

收收入人數:人

76,406

187,875

82,783

204,216

84,823

211,292

89,900

218,166

90,682

220,990

平均每戶人口數:人

3.16

3.12

3.09

3.06

3.06

身心障礙人口數:人

861,030

908,719

937,944

981,015

1,020,760

特殊境遇婦女總人數:人

--

--

--

9,833

10,283

家暴事件通報:件次

--

--

66,080

70,842

76,755

外籍與大陸、港澳配偶:人

301,414

336,483

364,596

383,204

399,038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

就此而言,無論是基本需求的滿足抑或是風險事故的規避,顯現在東方社會裡的盡是一幅從「個人風險─家庭風險─社會風險」、「個人老化─家庭老化─社會老化」到「個人移轉─世代移轉─社會移轉」的運作景象,冀此,建構在以家庭為先、為主、為本的社會安全制度,自然是要正視到如何捍衛家庭得以穩健運作的照顧藍圖和支持體系是否已然建制妥善,而此一基礎工程的建置,也進一步突顯了社會安全之於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就業安全與經濟安全所必須要有的制度銜接和整合機制;連帶地,檢視當前國內社會安全的建制規劃之所以混亂、脫序,主要的癥結還是在於未能將個體層次的「個人」與集體層次的「家庭」和整體層次的「社會」,做必要的緊密串連,如此一來,相關的福利作為自然是比較側重在單點、凌亂、特定以及針對性的個人福利,以致於因為缺乏集體性質的家庭福利,而無法產生對抗貧窮和熬過困境的能力、能量與能耐,僅以最近的長期照護議題為例,重點所在就不應該只是在於保費精算的財務負擔,而是嚴重不足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是無法支撐起城鄉之間資源配置的落差問題,這使得限縮在規模範圍市場經濟的供給趨力和定價策略底下,機構化、大型化、財團化與醫療化勢必成為未來長期照護的主流優勢,如此一來,不僅無法回應小型化、在地化與人性的長照服務核心價值,商品化的結果最後又會觸及到經濟不安全與親屬主要照顧的基本提問上!

表2:「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服務項目及補助內容

服務項目

補助內容

(一)照顧服務

(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服務)

1.依個案失能程度補助服務時數:

輕度:每月補助上限最高25小時;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比照此標準辦理。

中度:每月補助上限最高50小時。

重度:每月補助上限最高90小時。

2.補助經費:每小時以新臺幣180元計(隨物價指數調整)。

3.超過政府補助時數者,則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二)居家護理

除現行全民健保每月給付2次居家護理外,經評定有需求者,每月最高再增加2次。補助居家護理師訪視費用,每次以新臺幣1,300元計。

(三)社區及居家復健

針對無法透過交通接送使用健保復健資源者,提供本項服務。每次訪視費用以新臺幣1,000元計,每人最多每星期1次。

(四)輔具購買、租借及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每10年內以補助新臺幣10萬元為限,但經評估有特殊需要者,得專案酌增補助額度。

(五)老人餐飲服務

服務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失能老人,以及僅IADLs失能且獨居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一餐,每餐以新臺幣50元計。

(六)喘息服務

1.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14天。

2.重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21天。

3.補助受照顧者每日照顧費以新臺幣1,000元計。

4.可混合搭配使用機構及居家喘息服務。

5.機構喘息服務另補助交通費每趟新臺幣1,000元,一年至多4趟。

(七)交通接送服務

補助重度失能者使用類似復康巴士之交通接送服務,每月最高補助4次(來回8趟),每次以新臺幣190元計。

(八)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1.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5倍之重度失能老人:由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5倍之中度失能老人:經評估家庭支持情形如確有進住必要,亦得專案補助。

3.每人每月最高以新臺幣1萬8,600元計。

資料來源:人口政策白皮書。

至於,鎖定以自然人為主的需求和風險的探究思辨,相當程度上也必須要擴充到從「國家」到「全球」的觀照視野上,也就是說,扣緊人類自身微視層次(micro-level)而來的個人需求與風險,業已蔓延成為從單一國家、跨境區域到全球共有之巨視層次(macro-level)的需求與風險,就此而言,一種從世界各地外部力量像是戰爭、饑荒、天災或是經濟蕭條所直接、間接波及到的人身不安全,突顯出來的是:所謂21世紀的「地球權」似乎已取代了20世紀的人類福利權,並且緊緊地鑲嵌成為某種跨國家的生命共同體,更確切地說,任何一個國家幾乎無法再用一己之力來降低「全球風險」所帶來的衝擊影響!

准此,關於社會安全建制措施而來的人文思索,理應是建構一套以「家庭」為本、「社區」為重、「國家」為要以及「全球」為主的照顧藍圖,至於,相與延伸出來的思索命題則是包括:

一、微視系統(micro-system):鎖定從教育安全、就業安全、勞動安全、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全之個人層次的整合保障機制。

二、中介系統(meso-system):確立從「家庭照顧」(family-care)到「照顧家庭」(pro-family)的發展主軸,特別是強化從「個人風險─家庭風險─社會風險」、「個人老化─家庭老化─社會老化」到「個人移轉─世代移轉─社會移轉」之家庭中介力量的穩定性和抗禦力量;連帶地,進一步建構涵蓋「理念─政策─立法─行政─福利服務」、「教育─勞動─社福─衛生─經濟─財稅-人口-住宅-司法」、「保險手段─扶助手段─津貼手段─福利服務手段」以及「投資兒少─充權家庭─保護老人─國家介入」之照顧家庭的完整架構。

三、外部系統(exo-system):推動從「在社區內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到「由社區來照顧」(care by the community)之在地化照顧的行動綱領。

四、巨視系統(macro-system):建置從國家之「公共照顧」(public caring)、市場之「購買照顧」(commercial caring)到家人之「親屬照顧」(kinship caring)的分工夥伴。

五、整體系統(whole-system):架構從跨境安全、區域安全到全球安全的風險管理機制。


表3:以「照顧家庭」為基調的行動策略

運作對象

行動策略

兒童、少年

01.提供新移民子女學前階段的輔導與協助

02.免費或補助提供弱勢學童營養午餐

03.規劃兒少定期健康檢查及醫療照顧措施

04.建置未能領冊身障兒少的扶助服務網絡

父母、家庭

01.落實高風險家庭預警系統

02.提供弱勢家庭「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

03.育嬰假期間能夠維持一定的薪資替代水準

04.若父母未就業,可領育兒津貼

05.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

06.建構家庭評估制度

07.建構高風險家庭服務策略與處遇模式

08.實施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

09.規劃回流尋根以找回媽媽童年記憶專案活動

社區、聚落

01.強化社區保母托育系統

02.推動社區國中小學童課後照顧模式

03.建構兒童少年社區照護網絡

04.建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國家、社會

01.推動全面施行學前幼兒發展檢核篩檢

02.落實保母證照制度

03.建立完整早期療育服務體系

04.推動普及化且多元非營利形態的教保模式

05.普設綜合性兒童青少年服務中心

06.設置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

07.建置家庭親職教育輔導系統

08.設置罕見疾病醫療救濟基金

09.擴大健保補助對象,減免低收入邊緣戶保費

10.提高失業給付水準,延長失業給付期間

11.推動營造友善家庭的職場環境

12.實施兒童津貼

13.被扶養之未成年子女第三人以上提高其免稅額的額度

14.二到四歲兒童幼托基本費用可列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15.提高每人的教育扣除額

16.新婚首次購屋、生育子女換屋優惠利率

17.建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

本研究整理。

總之,從生育水準、人口組成、婚姻模式、家庭結構、社會型態等等的變遷指標,指陳出來:無論是老年家庭、少子女家庭、殘障家庭、長期照護家庭抑或是跨國婚姻家庭等等的殊異樣態,相當程度還是將第一道與最終的防線擺放在「家庭」的身上,因此,如何正視到家庭的羸弱性(vulnerability)並且有其對應的配套措施,勢必是未來社會安全制度良窳與否的重要關鍵!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