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於本(1)月3日發生一起母子雙亡的人間慘劇。一名長期照料年高89歲雙腿截肢母親的56歲兒子,靠著打零工賺錢扶養母親,而目前失業在家的兒子疑似因天冷猝死暴斃在馬桶上,母親最後也因無人照料而餓死在床上。往生者母子的悲涼遭遇,誠令人感到萬分婉惜,尤其在這號稱台灣首善之區之台北市,更教人感到無比之痛憾。

首先,台北市是全國首善之區,人民生活水準遠高於其他縣市政府,而台北市之社會福利也較其他地區要好。更何況,在一個里平均住戶一、二千戶居民之範圍內,有市政府社會局、管區員警、里長、里幹事等四層級不同單位領政府公帑的公務人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查訪下,竟然還會發生此種「悲涼孝子暴斃馬桶上癱母無人照料餓死床上」的憾事,難道不該檢討嗎?

現行各地方政府之社會局職掌都有「社會救助」及「老人福利」,服務項目包括:規劃經濟弱勢者之社會權保障政策、推動社區化遊民輔導策略、老人經濟保障方案、老人長期照護業務、老人社會參與方案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之規劃辦理、執行老人福利法及相關法規等業務。

村里幹事之服務事項也有:協助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及兒少受虐、老人保護、高風險家庭及弱勢家庭脫困通報業務、其他村(里)福利及建設事項;協辦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及里社區福利化事項、協助辦理兒童、少年、婦女、身心障礙者、老人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高風險家庭等通報、防治及訪查事項、…等。

村里長服務項目亦有:推行村里育樂活動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服務等事項,如清寒證明、共同居住證明、生活津貼申請;而警察依法行使之職權中,更有戶口查察等。

由上述自地方政府社會局之以下、至地方派出所管區員警、村里長、村里幹事等公務人員(甚至還有鄰長)之業務,都包括對轄區內「協辦社會救助」、「老人保護」、挨家挨戶「戶口查察」等項目。在政府社會局龐大資源下,及如此疊床架屋之體系下,還會發生此種人間悲劇,豈不令人錯愕?難到制度有問題,還是這公務人員都是只拿政府公帑而不務正業,或者是服務做得不夠徹底?如果這公務人員能認真徹底查訪,及早發現他們一家之貧困無助,而予適當之救濟或安置,則絕無發生此憾事可能,有司者怎能面對良心!

往者已矣,來者可追,至盼政府深切檢討,各級業務主管機關更應主動查核下司,務必行而徹底有效,讓一些貧困無助真正需要照顧者能得到政府溫暖照顧,以發揮人性之至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