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八十四年實施全民健保至今已過了六個年頭,回顧健保的實施,從一開始的民眾反彈、後來健保滿意度高達七成,到時至今日健保財務捉襟見肘,甚至由於經濟不景氣,使得民眾對於調高部分負擔怨聲載道,昔日對於健保的高滿意度已不復見。

台灣所實施的全民健保為何會演變至此?台灣到底有沒有實施全民健保的本錢?為什麼健保會走到如今如此困窘的地步?台灣的全民健保,事實上是師習自國際間其他福利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而來,舉凡論量計酬、論人計酬,一直到目前實施的總額制度,都是將其他國家的制度再稍加變化以適合我國國情的支付制度。基本上,國外之所以會發展至今天的總額制度,即在於以前所實施的論量計酬,誘使醫師看過多病人,除了醫療品質堪慮外,也造成了保險的財務危機。這些福利國家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早已行之有年,我國當初在設計全民健保時,亦早已知道國外的情形,但是,結果非但沒有因為晚近實施而避免掉前人走過的錯路,反而重蹈覆轍地跟隨他國的腳步。由論量進展至總額,我國根本沒有因為身為後者而得到任何的好處。

的確,推行之初,是因為當時的健保乃是承襲舊時代的公、勞、農保而來,再加上匆促上路,使得一些制度無法改變。但這除了說明了實施過程的粗糙外,健保實際上只是將舊有保險的爛攤子一併接收過來罷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實施至今,健保在制度上會有諸多「先天不良」的問題的所在。

我們不能否認,全民健保的確使得民眾的就醫可近性大幅增加,可是,若要師法外國的制度,就不得不進一步探討國外的醫療體系。在國外,有家庭醫師的制度,所以實施轉診比較容易;台灣的民眾從以前就沒有這樣的習慣,要看病也是自己找醫生、找科別,所以基本上要實施轉診相形之下比較困難。再者,由於台灣醫療體系分佈不均的緣故,或許在醫療較不足的地區還能有所成效,在都會地區要實施轉診不啻是緣木求魚。在都會地區,去醫學中心看病非常便捷,醫學中心的醫療水準又比較高,在民眾認為是合理的看病心態,健保局卻要提高部分負擔,怎能不引起民怨?

造成今日醫療浪費的主因,說穿了就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前面已經提過,論量計酬本來就容易造成醫師「以量制價」的心態,再加上醫療資訊不對等,基本上民眾只能消極的回應醫師的診療行為,將醫療浪費歸因於民眾、利用調高費用的手段來遏止醫療浪費,對民眾而言是不公平的,健保有關單位應該從制度基本面檢討,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健保局要祭出「總額支付制度」的緣故。

總額支付制度是否真能扭轉由於實施健保所造成的醫療生態畸形發展尚屬未可知,但是轉診制度、醫藥分業、合理門診量未見功效的結果,實在讓人不敢對於總額寄予過多厚望。

目前健保的財務危機,誠如大家所說,地方政府積欠的保費若能追討成功,或可使健保永續經營。但是,就財務面來解決健保問題僅是片段式的思考,對於健全醫療體系並無任何幫助。師習他國的制度,必須確實落實其基本概念,藉由家庭醫師、基層醫師轉診至地區醫院、區域醫院乃至醫學中心,是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的根本機制,也只有教導民眾接受這個概念,才能使得制度的落實成為可能。否則,要求提高費用的作法,只會讓民眾覺得忿忿不平罷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