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故宮南院的建築師提出索賠四千萬的告訴,他們受不了故宮在過去五年間的反反覆覆,只要故宮把他們在台的花費付清,他們甘願放棄設計權。這種事是世上少有的,一般說來,建築師得到一個重要的設計案並不容易,一旦被選中,除非業主改變主意,通常總是忍氣吞聲,勉為其難的做完。沒想到這位普里塔克建築師竟如此有骨氣,說不幹就不幹了。
當然了,若聽聽故宮方面的說辭,又覺得這位建築師太霸道了。故宮在這期間換了幾位院長,免不了會有不同的意見,請建築師更改,可是據我所知,不論怎麼開會,怎麼討論,他們是以不變應萬變:這是經過競圖得獎的作品,沒有改的道理。建築師類似的糊塗帳也有,但像故宮南院這樣一塌糊塗的,可說聞所未聞。
在進入建築設計之前,故宮曾經請了一個澳洲顧問公司負責管理顧問工作。我曾看過一本南院的規劃報告,不知是否他們所提出。為了某種原因,故宮與他們解約,他們也提出索賠的告訴了。其結果如何未見報導,但那本規劃報告也成為建築設計者不肯改變設計的理由。在林曼麗任院長的時候,我曾應邀擔任南院建築的諮詢委員,但開會時我們提出對設計的建議,大多被回絕。後來我知道,除了規劃報告之外,前任院長也曾有過類似的審議委員會,當時並未提出異議,就等於已經接受了他們的設計。因此故宮的指導委員會也只能聽聽報告,眼看著南院這個大怪物,誰表示意見都沒用,後來的院長也只好照單全收。
不就是一個博物館嗎?怎麼惹這麼多麻煩!
在決策層次上如此架床疊屋,就是因為它不是一般的博物館,它是故宮的南部分院。故宮的決策者不懂建築,無法安心指揮南院的籌劃,所以才東一個委員會,西一個委員會,越俎代庖,代替故宮做成決策。其結果是尾大不掉,故宮的院長也失掉了指揮權。
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博物館,就會先成立籌備處,聘請一位懂得博物館的人擔任籌備主任,在建築與內容的規劃上,不論是競圖,還是作業的籌劃與管理,有了負責人,可以依據他的知識與經驗做成判斷,指導籌備工作的進行,解決一切行政上的困難,既不會讓一群外國人來選出建築的設計,也不會花大錢交由一個外國公司去負責推動管理。如果循正常程序建一座博物館,今天可能已經完工、開幕了,至少建築應該蓋得差不多了。
誠如這位美國建築師所云,沒有人願意做決策,作業大部分停頓中,讓他們久等,蒙受經濟與精神上的損失。但是他們確也在無決策者的夾縫中,拒絕在設計上妥協,使得至今仍然是當年比圖所得的那個模型。老實說,在幾十公頃的地面上建一座館,無論是建築物本身,或建築的配置,廣大戶外空間的利用,在設計、規劃上都沒有考慮到博物館的營運,又超過預算那麼多,確實有從頭思考的必要,雙方堅持下去是雙輸的局面。
據我所知,今天的故宮是不主張設南院的,如果確實如此就應該正式把它改為東亞文化館,編足預算,成立籌備處,全面從頭檢討建設計劃。一旦有了主事之人,可以與建築師協商,追加設計費,按照博物館經營的需要,大刀闊斧的改變規劃與設計。展示的內容是很重要的,先有內容的構想,再決定建築與空間,本是理所當然的。國內並不是沒有成功的例子可供參考。
以故宮南院為例,隨便辦國際競圖是冒風險的。設計者不能對業主使用的需求有長期深入的了解,只花幾個星期弄出一個悅目的設計,然後予以堅持,絕不是正確的辦法。我們要選的應該是建築師,不是那個急就章的設計,是很容易明白的。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經修改後曾登於97.11.2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當然了,若聽聽故宮方面的說辭,又覺得這位建築師太霸道了。故宮在這期間換了幾位院長,免不了會有不同的意見,請建築師更改,可是據我所知,不論怎麼開會,怎麼討論,他們是以不變應萬變:這是經過競圖得獎的作品,沒有改的道理。建築師類似的糊塗帳也有,但像故宮南院這樣一塌糊塗的,可說聞所未聞。
在進入建築設計之前,故宮曾經請了一個澳洲顧問公司負責管理顧問工作。我曾看過一本南院的規劃報告,不知是否他們所提出。為了某種原因,故宮與他們解約,他們也提出索賠的告訴了。其結果如何未見報導,但那本規劃報告也成為建築設計者不肯改變設計的理由。在林曼麗任院長的時候,我曾應邀擔任南院建築的諮詢委員,但開會時我們提出對設計的建議,大多被回絕。後來我知道,除了規劃報告之外,前任院長也曾有過類似的審議委員會,當時並未提出異議,就等於已經接受了他們的設計。因此故宮的指導委員會也只能聽聽報告,眼看著南院這個大怪物,誰表示意見都沒用,後來的院長也只好照單全收。
不就是一個博物館嗎?怎麼惹這麼多麻煩!
在決策層次上如此架床疊屋,就是因為它不是一般的博物館,它是故宮的南部分院。故宮的決策者不懂建築,無法安心指揮南院的籌劃,所以才東一個委員會,西一個委員會,越俎代庖,代替故宮做成決策。其結果是尾大不掉,故宮的院長也失掉了指揮權。
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博物館,就會先成立籌備處,聘請一位懂得博物館的人擔任籌備主任,在建築與內容的規劃上,不論是競圖,還是作業的籌劃與管理,有了負責人,可以依據他的知識與經驗做成判斷,指導籌備工作的進行,解決一切行政上的困難,既不會讓一群外國人來選出建築的設計,也不會花大錢交由一個外國公司去負責推動管理。如果循正常程序建一座博物館,今天可能已經完工、開幕了,至少建築應該蓋得差不多了。
誠如這位美國建築師所云,沒有人願意做決策,作業大部分停頓中,讓他們久等,蒙受經濟與精神上的損失。但是他們確也在無決策者的夾縫中,拒絕在設計上妥協,使得至今仍然是當年比圖所得的那個模型。老實說,在幾十公頃的地面上建一座館,無論是建築物本身,或建築的配置,廣大戶外空間的利用,在設計、規劃上都沒有考慮到博物館的營運,又超過預算那麼多,確實有從頭思考的必要,雙方堅持下去是雙輸的局面。
據我所知,今天的故宮是不主張設南院的,如果確實如此就應該正式把它改為東亞文化館,編足預算,成立籌備處,全面從頭檢討建設計劃。一旦有了主事之人,可以與建築師協商,追加設計費,按照博物館經營的需要,大刀闊斧的改變規劃與設計。展示的內容是很重要的,先有內容的構想,再決定建築與空間,本是理所當然的。國內並不是沒有成功的例子可供參考。
以故宮南院為例,隨便辦國際競圖是冒風險的。設計者不能對業主使用的需求有長期深入的了解,只花幾個星期弄出一個悅目的設計,然後予以堅持,絕不是正確的辦法。我們要選的應該是建築師,不是那個急就章的設計,是很容易明白的。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經修改後曾登於97.11.2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