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由於油價高漲,新政府上任以後,即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新政策,厲行減少耗油,低污染等措施,各地方政府也配合推動鼓勵民眾捨汽車改搭大眾輸或騎乘腳踏車的配套措施。民眾也因物價漲,薪水不漲而厲行節約,其中,不少係以改用自行車作為通勤購物者,一時間,國人騎乘腳踏車形成時尚,而單車銷售量也獲得可觀的成長。
鑑於國內對於單車有關規定,尚未完整建制,爰於電腦網路中蒐尋日本國之規定,經央人淺譯如下,藉供國人參考。
貳、日本有關腳踏車方面之訊息如下:
一、日本「腳踏車元年」
要說只關於腳踏車的話,從後來往回看的時候,難不成今年可能是被評價當作「腳踏車元年」的一年。雖然那些是從去年預測出來的事,但是,最終是在今年左右,作為腳踏車的通行空間的腳踏車道,其必要性好像變得慢慢地被認知。反映那樣的動態,從年初開始有關腳踏車道的新聞接二連三地開始。
在日本,和腳踏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約佔所有事故的二成。此外,腳踏車實際上可以說是肆意在人行步道上騎行,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情形也很顯著。日本警察廳為整頓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目前正推動改善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設置,並修訂交通規則和安全教育,對於違規腳踏車的街頭指導取締等,則採取必要的對策。
要求騎腳踏車的時候,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使用的安全;行人或汽車駕駛人也要知道腳踏車的交通規則,以利大家共同注意維持安全;同時,大量製作腳踏車使用安全海報,分一般用海報及小學生用海報等二種,供各界參考。
二、訂定「腳踏車使用安全五原則」
平成19年(即西元2007年)7月10日交通對策本部訂定「腳踏車使用安全五原則」:
1. 腳踏車行駛是以腳踏車專用車道為原則,人行道為例外。
2. 在一般車道則是靠左側行駛。
3. 人行道是以行人為優先,腳踏車以靠近車道慢速行駛。
4. 遵守安全交通規則
※ 禁止酒後騎車、2人共騎、及並行騎車。
※ 夜間騎車要亮燈。
※ 遵守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號誌,並停看聽安全的確認。
5. 小朋友騎腳踏車要戴安全帽。
三、有關於腳踏車之主要交通規則與罰則
1. 車道通行的原則
在道路交通法規上,因為腳踏車是屬車輛的一種,所以是以人行道和腳踏車專用道通行為原則。此外,車道是必須以左側通行為原則。
除了明顯地防礙人行道的通行場合之外,可以在設有標示的路道通行,通行在那種場合時,一定要以不防礙人行道的通行速度和方法來通行。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 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2. 人行道通行的方法
通常腳踏車是可以通行在設有道路標識等可以通行的人行步道上。
腳踏車在人行步道上通行時,一定得慢行在靠近車道左側。還有,如有防礙行人行走時,一定得暫停。
此外,一般所謂的腳踏車是,車體的大小和構造是依內閣府定的為基準(以不超過長190公分、寛60公分,以及不可另附掛車座(sidecar),也不能有可能會危害到行人的尖銳的突出部份等)來認定合適的兩輪或三輪腳踏車,且並非用來拖吊其它車輛用的腳踏車。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3. 在交叉路口的通行
在有交通號誌的交叉路段,應依號誌顯示的信號。在設有「行人、腳踏車專用」交通標號誌機時,一定要遵從其號誌機的信號。
在沒有交通號誌機的交叉路口,有應該暫停標識,必須要暫停。還有,從狹小的巷口出到大馬路上時,一定要慢行。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4. 穿越道
道路或交叉路口或是在那附近有腳踏車穿越道時,一定要從腳踏車穿越道上通行。
5. 腳踏車道的通行
在設有腳踏車的車道上,除了不得不停止之外,否則一定要在腳踏車道上通行。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四、有關於腳踏車騎乘者之騎車方法與違規罰則
1. 安全騎車的義務
根據道路及交通等的狀況,必須以不危害到他人的速度及方式騎車。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2. 夜間、前照明燈及車尾燈的點亮。
在夜間利用腳踏車在道路上行走時,一定要開前照明燈及車尾燈(或是反射器材)。
【罰則】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3. 禁止帶有酒味騎車
騎乘者不可帶有酒味騎腳踏車。
【罰則】5年以下的徒刑或是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在酒醉的狀態下騎車時)。
4. 禁止載人騎車
騎腳踏車載人,基於各都道府縣公共安全委員會規則,除了可以載未滿6歲的小朋友外,原則上其它都被禁止。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5. 禁止並行
除在設有「可並行」的標識處所外,不可並行騎車。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五、根據道路交通法及施行令的修訂
根據在平成19年6月14日成立的「改正道路交通法的一部之法律」(平成19年法律第90號,平成19年6月20日公布),修正腳踏車有關的通行交通規則內容如下。並自平成20年6月1日開始施行。
1. 一般腳踏車在人行步道上通行的相關規定
(1) 一般腳踏車通行,除了在設有指示標幟「步道通行可」的處所,及可能的變成可以通行的人行步道通行。
* 一般腳踏車的駕駛是兒童、幼童、70歲以上的人、及身體障礙者。
* 不得不被認定在車道或依照交通的狀況,為確保腳踏車通行的安全而通過人行道的時候。
但是,警察等為確保行人的安全,有必要和認定不可通行的指示的時候,請遵從指示。
(2) 一般腳踏車在人行步道的「一般腳踏車通行指定處所」(指定在道路寛的步道中,以白色或彩色鋪裝等的腳踏車通行之處所)通行者,當附近沒有行人的時候,根據人行步道的狀況可以用其安全的速度及方式前進。
再者,在有人行步道指定一般腳踏車通行時,行人在此指定處所應儘可能的避開通行。
2. 有關乘車用的安全帽的規定
具有保護兒童或幼兒責任者,讓兒童或幼兒乘座腳踏車時,要以繫載乘車用的安全帶或戴安全帽的方向努力。
3. 有關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的相關規定
在道路交通法中規定的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的活動內容中,追加「為了讓住民更深入的了解有關於腳踏車正確的通行方法的活動」。
六、腳踏車的安全對策的推動~傾向致力於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
1. 「交通安全對策推進計劃」的策略制定
在警察廳,平成18年4月,第8次交通安全基本計劃實行,今後5年間重點在致力於有關交通安全對策,訂定了「交通安全對策推進計劃」。
在這當中,把「在騎腳踏車當中的死亡人數,到平成22年為止(從平成17年死亡人數開始)約減少2成以上」當成目標,致力於對騎腳踏車的人的安全確保以及對惡質腳踏車採取對策。
2. 有關「對於有關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建議」彙總:
平成18年4月,為了檢討關於與腳踏車有關的議題,由交通管理單位及學者專家所組成「腳踏車對策檢討懇談會」(會長:岸田字弥,高崎經濟大學研究所的經濟經營研究所教授)開始發起,經過6次的議論的結果,在同年的11月,彙總了一份「對於有關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建議」。
在該建議中,為了促進腳踏車的使用安全,因應腳踏車的使用目的,使用主體確保腳踏車的通行空間,企圖為了能適合於腳踏車和行人、汽車的共存,腳踏車的行走環境,和有實効性的交通規則的整備,指出有必要針對於使用腳踏車的人,徹底的遵守交通規則,禮儀等的綜合對策的推動。
3. 「道路交通法」的修正
「對於有關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的建議」的宗旨推動,以為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的綜合對策作為前提之下,對使用腳踏車的人來說,為了「可以遵守的事」規則,實行道路交通法中規定的腳踏車的步道通行要件的修正,在平成19年6月20日,公布了新修正的道路交通法。
4. 「有關於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的決定
接受改正道路交通法的公布,平成19年7月10日,在中央交通對策本部中,決定了「有關於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當制定「腳踏車安全使用五則」的同時,政府並全力於徹底地讓大家都知道腳踏車的通行規則或在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整備。
5. 交通局局長公告出示「有關於針對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的綜合對策的推動」,在期待改正道路交通法的順利實行的同時,早期為了計畫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的整頓,平成19年7月12日,交通局局長公告,對都道府縣警察出示了「有關於針對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的綜合對策的推動」,其主要的內容如下:
(1) 腳踏車的通行環整備的推動
道路管理者和聯合,有關於應該實施緊急的對策部份(考慮到在車道上腳踏車通行的危險部份,考慮到在人行步道上有聚集腳踏車和行人的處所)以高危險性的處所來優先依序推動腳踏車通行環境的整備。
(2) 對於使用腳踏車的人徹底了解規則
為了腳踏車交通秩序的整頓,因為騎腳踏車的人對腳踏車的通行規則的了解是不可以欠缺的關係,所以在「腳踏車是以車道為原則,人行道例外」、「車道是在左側通行」、「人行道是以行人為優先,靠近車道慢行」、「禁止騎車喝酒、二人共騎、並行騎車」、「夜間騎車要亮燈」、及「遵守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號誌,停看聽安全的確認。」等必須讓騎士徹底了解基本的規則。
(3) 腳踏車安全教育的推動
配合了解關於腳踏車的規則,對於學校和聯合中小學、高中生腳踏車安全教育的推動的同時,腳踏車教室等的腳踏車安全教育的對象也努力擴大為,年長者、家庭主婦、上班族、大學生等。
(4) 強化指導取締腳踏車使用者的違反交通者
強化指導警告對於腳踏車使用者的違反交通的同時,對於其違反行為從通行車輛或對行人有具體性的危害,不遵從交通規則,一再違規等的惡劣行為,危險的交通違反,嚴格執行罰單取締檢舉措施方法等。
(5) 加強交通義工等和連帶街頭活動
關於腳踏車的通行規則或指導方法等,對於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等徹底地教育的同時,自治體是委託義工等也要積極致力於其中,義工等獨自地和區域住民舉行啓發活動等,在街頭對於騎腳踏者努力積極地實施指導啓發活動。
(6) 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整備
為了計畫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的整頓化,有關於腳踏車的通行相關連危險的處所,實施和道路管理者共同去現場勘察。在平成19年度中,實施緊急的對策,選定應該做的部份,在實施對策的同時,經過中長期的通行環境的整備,為了計畫性的推動,確定了警察和道路管理者聯合機制。
還有,為了有效果的和效率性的推動通行環境的整備,由學者專家們作為成員,和國土交通省共同主辦「新腳踏車利用環境的座談會」的報告,同省和共同相關法令或整備事例彙總成「腳踏車利用環境整備的導覽手冊」。另外,指定在同省和共同在全國98的腳踏車通行環境整備的模範地區,在該地區,實施今後腳踏車通行環境整備的模範事業。
(7) 騎腳踏車的人的違反交通之取締指導
對於腳踏車的不當使用者,加強危險的違反指導取締。平成19年共舉發1,926,260件的指導警告,檢擧598件交通罰單。
還有,對於騎腳踏車的人,為了越來越徹底遵守交通規則,平成19年10月24日,針對都道府縣警察,課長公告出示了「有關實踐區域住民的願望或區域的實情及遵守腳踏車的規則計劃的街頭活動等的加強」。
一邊實踐區域的實情,了解住民的願望等,一邊在全國1,735的區域,選定其路線以「腳踏車指導啓發重點區域」作為和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義工、相關機關、團體、區域住民等共同配合,實施在街頭的指導,啓發活動等。
參、附圖
一、 腳踏車及行人專用車道標識

腳踏車及行人專用車道標識
【資料來源:http://allabout.co.jp/family/teinen/closeup/CU20040611A/】、【自転車専用道路】
二、自行車專用道標幟

【資料來源】:「自転車専用」(325の2)の道路標識「自転車専用道路」
註:資料來源
1.「自転車専用道路」,【http://ja.wikipedia.org/wiki/%E8%87%AA%E8%BB%A2%E8%BB%8A%E5%B0%82%E7%94%A8%E9%81%93%E8%B7%AF 】
2.「自転車の安全利用の推進」
3.「道路交通法及び同施行令の改正によるルールの見直し内容」
4.「自転車事故の発生状況(平成19年)」5 .http://sankei.jp.msn.com/affairs/disaster/080331/dst0803311247004-n1.htm
6.「自転車の安全利用の促進について」【http://www8.cao.go.jp/koutu/taisaku/bicycle/bicycle_h19.html】
7.「自転車の通行方法等に関する主なルール」
由於油價高漲,新政府上任以後,即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新政策,厲行減少耗油,低污染等措施,各地方政府也配合推動鼓勵民眾捨汽車改搭大眾輸或騎乘腳踏車的配套措施。民眾也因物價漲,薪水不漲而厲行節約,其中,不少係以改用自行車作為通勤購物者,一時間,國人騎乘腳踏車形成時尚,而單車銷售量也獲得可觀的成長。
鑑於國內對於單車有關規定,尚未完整建制,爰於電腦網路中蒐尋日本國之規定,經央人淺譯如下,藉供國人參考。
貳、日本有關腳踏車方面之訊息如下:
一、日本「腳踏車元年」
要說只關於腳踏車的話,從後來往回看的時候,難不成今年可能是被評價當作「腳踏車元年」的一年。雖然那些是從去年預測出來的事,但是,最終是在今年左右,作為腳踏車的通行空間的腳踏車道,其必要性好像變得慢慢地被認知。反映那樣的動態,從年初開始有關腳踏車道的新聞接二連三地開始。
在日本,和腳踏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約佔所有事故的二成。此外,腳踏車實際上可以說是肆意在人行步道上騎行,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情形也很顯著。日本警察廳為整頓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目前正推動改善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設置,並修訂交通規則和安全教育,對於違規腳踏車的街頭指導取締等,則採取必要的對策。
要求騎腳踏車的時候,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使用的安全;行人或汽車駕駛人也要知道腳踏車的交通規則,以利大家共同注意維持安全;同時,大量製作腳踏車使用安全海報,分一般用海報及小學生用海報等二種,供各界參考。
二、訂定「腳踏車使用安全五原則」
平成19年(即西元2007年)7月10日交通對策本部訂定「腳踏車使用安全五原則」:
1. 腳踏車行駛是以腳踏車專用車道為原則,人行道為例外。
2. 在一般車道則是靠左側行駛。
3. 人行道是以行人為優先,腳踏車以靠近車道慢速行駛。
4. 遵守安全交通規則
※ 禁止酒後騎車、2人共騎、及並行騎車。
※ 夜間騎車要亮燈。
※ 遵守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號誌,並停看聽安全的確認。
5. 小朋友騎腳踏車要戴安全帽。
三、有關於腳踏車之主要交通規則與罰則
1. 車道通行的原則
在道路交通法規上,因為腳踏車是屬車輛的一種,所以是以人行道和腳踏車專用道通行為原則。此外,車道是必須以左側通行為原則。
除了明顯地防礙人行道的通行場合之外,可以在設有標示的路道通行,通行在那種場合時,一定要以不防礙人行道的通行速度和方法來通行。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 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2. 人行道通行的方法
通常腳踏車是可以通行在設有道路標識等可以通行的人行步道上。
腳踏車在人行步道上通行時,一定得慢行在靠近車道左側。還有,如有防礙行人行走時,一定得暫停。
此外,一般所謂的腳踏車是,車體的大小和構造是依內閣府定的為基準(以不超過長190公分、寛60公分,以及不可另附掛車座(sidecar),也不能有可能會危害到行人的尖銳的突出部份等)來認定合適的兩輪或三輪腳踏車,且並非用來拖吊其它車輛用的腳踏車。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3. 在交叉路口的通行
在有交通號誌的交叉路段,應依號誌顯示的信號。在設有「行人、腳踏車專用」交通標號誌機時,一定要遵從其號誌機的信號。
在沒有交通號誌機的交叉路口,有應該暫停標識,必須要暫停。還有,從狹小的巷口出到大馬路上時,一定要慢行。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4. 穿越道
道路或交叉路口或是在那附近有腳踏車穿越道時,一定要從腳踏車穿越道上通行。
5. 腳踏車道的通行
在設有腳踏車的車道上,除了不得不停止之外,否則一定要在腳踏車道上通行。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四、有關於腳踏車騎乘者之騎車方法與違規罰則
1. 安全騎車的義務
根據道路及交通等的狀況,必須以不危害到他人的速度及方式騎車。
【罰則】3個月以下的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2. 夜間、前照明燈及車尾燈的點亮。
在夜間利用腳踏車在道路上行走時,一定要開前照明燈及車尾燈(或是反射器材)。
【罰則】5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3. 禁止帶有酒味騎車
騎乘者不可帶有酒味騎腳踏車。
【罰則】5年以下的徒刑或是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在酒醉的狀態下騎車時)。
4. 禁止載人騎車
騎腳踏車載人,基於各都道府縣公共安全委員會規則,除了可以載未滿6歲的小朋友外,原則上其它都被禁止。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5. 禁止並行
除在設有「可並行」的標識處所外,不可並行騎車。
【罰則】2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役科罰金。
五、根據道路交通法及施行令的修訂
根據在平成19年6月14日成立的「改正道路交通法的一部之法律」(平成19年法律第90號,平成19年6月20日公布),修正腳踏車有關的通行交通規則內容如下。並自平成20年6月1日開始施行。
1. 一般腳踏車在人行步道上通行的相關規定
(1) 一般腳踏車通行,除了在設有指示標幟「步道通行可」的處所,及可能的變成可以通行的人行步道通行。
* 一般腳踏車的駕駛是兒童、幼童、70歲以上的人、及身體障礙者。
* 不得不被認定在車道或依照交通的狀況,為確保腳踏車通行的安全而通過人行道的時候。
但是,警察等為確保行人的安全,有必要和認定不可通行的指示的時候,請遵從指示。
(2) 一般腳踏車在人行步道的「一般腳踏車通行指定處所」(指定在道路寛的步道中,以白色或彩色鋪裝等的腳踏車通行之處所)通行者,當附近沒有行人的時候,根據人行步道的狀況可以用其安全的速度及方式前進。
再者,在有人行步道指定一般腳踏車通行時,行人在此指定處所應儘可能的避開通行。
2. 有關乘車用的安全帽的規定
具有保護兒童或幼兒責任者,讓兒童或幼兒乘座腳踏車時,要以繫載乘車用的安全帶或戴安全帽的方向努力。
3. 有關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的相關規定
在道路交通法中規定的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的活動內容中,追加「為了讓住民更深入的了解有關於腳踏車正確的通行方法的活動」。
六、腳踏車的安全對策的推動~傾向致力於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
1. 「交通安全對策推進計劃」的策略制定
在警察廳,平成18年4月,第8次交通安全基本計劃實行,今後5年間重點在致力於有關交通安全對策,訂定了「交通安全對策推進計劃」。
在這當中,把「在騎腳踏車當中的死亡人數,到平成22年為止(從平成17年死亡人數開始)約減少2成以上」當成目標,致力於對騎腳踏車的人的安全確保以及對惡質腳踏車採取對策。
2. 有關「對於有關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建議」彙總:
平成18年4月,為了檢討關於與腳踏車有關的議題,由交通管理單位及學者專家所組成「腳踏車對策檢討懇談會」(會長:岸田字弥,高崎經濟大學研究所的經濟經營研究所教授)開始發起,經過6次的議論的結果,在同年的11月,彙總了一份「對於有關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建議」。
在該建議中,為了促進腳踏車的使用安全,因應腳踏車的使用目的,使用主體確保腳踏車的通行空間,企圖為了能適合於腳踏車和行人、汽車的共存,腳踏車的行走環境,和有實効性的交通規則的整備,指出有必要針對於使用腳踏車的人,徹底的遵守交通規則,禮儀等的綜合對策的推動。
3. 「道路交通法」的修正
「對於有關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的建議」的宗旨推動,以為腳踏車的使用安全促進的綜合對策作為前提之下,對使用腳踏車的人來說,為了「可以遵守的事」規則,實行道路交通法中規定的腳踏車的步道通行要件的修正,在平成19年6月20日,公布了新修正的道路交通法。
4. 「有關於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的決定
接受改正道路交通法的公布,平成19年7月10日,在中央交通對策本部中,決定了「有關於腳踏車的安全使用的促進」。當制定「腳踏車安全使用五則」的同時,政府並全力於徹底地讓大家都知道腳踏車的通行規則或在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整備。
5. 交通局局長公告出示「有關於針對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的綜合對策的推動」,在期待改正道路交通法的順利實行的同時,早期為了計畫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的整頓,平成19年7月12日,交通局局長公告,對都道府縣警察出示了「有關於針對腳踏車的交通秩序整頓化的綜合對策的推動」,其主要的內容如下:
(1) 腳踏車的通行環整備的推動
道路管理者和聯合,有關於應該實施緊急的對策部份(考慮到在車道上腳踏車通行的危險部份,考慮到在人行步道上有聚集腳踏車和行人的處所)以高危險性的處所來優先依序推動腳踏車通行環境的整備。
(2) 對於使用腳踏車的人徹底了解規則
為了腳踏車交通秩序的整頓,因為騎腳踏車的人對腳踏車的通行規則的了解是不可以欠缺的關係,所以在「腳踏車是以車道為原則,人行道例外」、「車道是在左側通行」、「人行道是以行人為優先,靠近車道慢行」、「禁止騎車喝酒、二人共騎、並行騎車」、「夜間騎車要亮燈」、及「遵守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號誌,停看聽安全的確認。」等必須讓騎士徹底了解基本的規則。
(3) 腳踏車安全教育的推動
配合了解關於腳踏車的規則,對於學校和聯合中小學、高中生腳踏車安全教育的推動的同時,腳踏車教室等的腳踏車安全教育的對象也努力擴大為,年長者、家庭主婦、上班族、大學生等。
(4) 強化指導取締腳踏車使用者的違反交通者
強化指導警告對於腳踏車使用者的違反交通的同時,對於其違反行為從通行車輛或對行人有具體性的危害,不遵從交通規則,一再違規等的惡劣行為,危險的交通違反,嚴格執行罰單取締檢舉措施方法等。
(5) 加強交通義工等和連帶街頭活動
關於腳踏車的通行規則或指導方法等,對於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等徹底地教育的同時,自治體是委託義工等也要積極致力於其中,義工等獨自地和區域住民舉行啓發活動等,在街頭對於騎腳踏者努力積極地實施指導啓發活動。
(6) 腳踏車的通行環境的整備
為了計畫腳踏車的交通秩序的整頓化,有關於腳踏車的通行相關連危險的處所,實施和道路管理者共同去現場勘察。在平成19年度中,實施緊急的對策,選定應該做的部份,在實施對策的同時,經過中長期的通行環境的整備,為了計畫性的推動,確定了警察和道路管理者聯合機制。
還有,為了有效果的和效率性的推動通行環境的整備,由學者專家們作為成員,和國土交通省共同主辦「新腳踏車利用環境的座談會」的報告,同省和共同相關法令或整備事例彙總成「腳踏車利用環境整備的導覽手冊」。另外,指定在同省和共同在全國98的腳踏車通行環境整備的模範地區,在該地區,實施今後腳踏車通行環境整備的模範事業。
(7) 騎腳踏車的人的違反交通之取締指導
對於腳踏車的不當使用者,加強危險的違反指導取締。平成19年共舉發1,926,260件的指導警告,檢擧598件交通罰單。
還有,對於騎腳踏車的人,為了越來越徹底遵守交通規則,平成19年10月24日,針對都道府縣警察,課長公告出示了「有關實踐區域住民的願望或區域的實情及遵守腳踏車的規則計劃的街頭活動等的加強」。
一邊實踐區域的實情,了解住民的願望等,一邊在全國1,735的區域,選定其路線以「腳踏車指導啓發重點區域」作為和區域交通安全活動推動委員、義工、相關機關、團體、區域住民等共同配合,實施在街頭的指導,啓發活動等。
參、附圖
一、 腳踏車及行人專用車道標識
腳踏車及行人專用車道標識
【資料來源:http://allabout.co.jp/family/teinen/closeup/CU20040611A/】、【自転車専用道路】
二、自行車專用道標幟
【資料來源】:「自転車専用」(325の2)の道路標識「自転車専用道路」
註:資料來源
1.「自転車専用道路」,【http://ja.wikipedia.org/wiki/%E8%87%AA%E8%BB%A2%E8%BB%8A%E5%B0%82%E7%94%A8%E9%81%93%E8%B7%AF 】
2.「自転車の安全利用の推進」
3.「道路交通法及び同施行令の改正によるルールの見直し内容」
4.「自転車事故の発生状況(平成19年)」5 .http://sankei.jp.msn.com/affairs/disaster/080331/dst0803311247004-n1.htm
6.「自転車の安全利用の促進について」【http://www8.cao.go.jp/koutu/taisaku/bicycle/bicycle_h19.html】
7.「自転車の通行方法等に関する主なルー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