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殘障家庭的人倫悲劇,日前報載楊姓婦人,不忍十七歲的智障女兒,因智障問題玩火自傷,形同活在世上受罪,復在經濟沉重的壓力下,不堪長期身心俱疲,竟想以結束女兒的生命作為解脫,於其手刃女兒之後,再割腕自殺。雖雙雙獲救,然其後楊婦所必須面臨的法律問題(依刑法可處殺人未遂罪)、其智障女兒在乏人照顧下的養育安置問題,反又製造了另一個社會問題。
筆者在看了這則新聞之後,內心真感椎心之痛,痛其母親的含辛茹苦、憐其女兒的智障無知,值此民生凋蔽之際,這個案件暴露了好幾個政府與社會全體必須正視的重點:
首先,殘障兒的家庭問題實屬社會問題。不管是智障、肢障、自閉症、過動兒等各類身心殘疾者皆屬之,而殘障的輕重程度又直接影響家庭能正常生活的程度。因此,政府的社福照顧對象,便不只有殘障者本身而已,更應函括其家中成員及主要照顧者的需要,如提供殘障家庭的支持性措施、開設與特殊障礙者相處的共修成長課程及心理諮商等再教育課程。政府對此類社會問題應責無旁貸,必需做好整套完善的輔助、救助規劃與措施。
其次,社福預算決不可因經濟不景氣而大幅刪減。殘障兒既屬社會問題,那麼愈是處於國家財政拮据時,愈是要想到廣大嗷嗷待哺、經濟困頓的殘障家庭,如果在此時,政府不能發揮補破網的救濟性福利措施,那麼人民的痛苦指數將更形攀高,如何在平時即架設好社福安全網,正是考驗執政當局能否真正落實「苦民所苦」的政治胸懷。減少對特殊教育機制的經費挹助,減少對專業特教人員的培育,提高審核補助智障家庭資產門檻,減少成立身心障礙者的輔導機構等,短時間似乎政府財政帳面數字好看了點,但因這一點點的節省,而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將由全民來共擔。大多數殘障兒多不是生長在經濟優渥的家庭,又照料殘障兒的母親,其精神上所擔待的壓力,是生命中無法承受卻又必須承受之重,政府所能做的措施,在當事者看來也不過是預防出現壓垮駱駝身上最後一根稻草而已,何忍坐視殘障家庭走上絕路呢?
復見,近來多起天災,再度重創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一個桃芝颱風不知又將造成多少個身心殘障家庭的出現,如果中央政府再不正視特殊家庭的輔助規劃,僅以短線操作方式,發放各種名目的現金津貼,以政治手段收買暫時的人心,吾人將為真正需要幫助的殘障家庭一掬同情之淚,建立台灣以人為本的優質社會將愈難實現。
最後,我們要呼籲所有家有殘障兒的母親,共同體認,生下他(她),不是我們能預期的,但卻是我們這一輩子都必需面對的,就當他(她)是佛陀轉世,要益增我們愛心與包容心;就當他(她)是上帝所賜予的恩典,讓我們成為這些小天使的守護者,人存在世上的最高價值在於有人需要我們,所以一切的奮鬥才會更有意義。偉大而鞠躬盡瘁的殘障兒媽媽,不管曙光何時出現,讓我們用「愛」醫治破碎的心吧!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刊登於90.08.05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