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英九總統接受墨西哥《太陽報》訪問時,將兩岸再定位為「非國與國的特殊關係」的說法,民進黨在九月十日的中常會後,發表五點聲明、並且由代理主席陳明文出面,一面譴責馬英九總統說出「兩岸非國與國關係」,並宣稱「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說法是「叛國」。平心而論,民進黨這種論調真是讓人難以接受。

首先,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所明訂「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意旨,即有揭示當前「分裂國家」局勢的政治上宣示效力。再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更清楚的界定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由此可見,在憲法與法律中都明確規定,台灣海峽兩岸一邊稱為大陸地區、一邊稱為自由地區、也是台灣地區,所以「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稱呼,本來就是憲法與法律所規範的名詞。


由此可知,馬英九總統完全是遵照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的「依法談話」,怎麼可能有任何一點點的「叛國」意思?反倒是民進黨說馬英九總統「叛國」,到底是叛甚麼國?民進黨實在應該講清楚、說明白才對。


大家都知道,民進黨是一個以追求「實現台灣獨立建國」為政治目標的政黨,所以他們一直主觀期待能有「台灣共和國」的出現。因此,他們說馬英九總統「叛國」,唯一可以說得通的解釋,就是他們認為「馬英九總統背叛了『台灣共和國』」,也只有在這種觀點下,才能解釋民進黨為何如此突兀的譴責馬英九「叛國」。


近代民主政治發源地的英國素有「忠誠的反對黨」之說,反對黨忠誠的對象,當然不必是具有政權競爭關係的執政黨,卻絕不會反對形式上象徵國家統一的「女皇陛下」,以及實質上的不成文憲法,甚至主張要重新獨立建國。相對而言,民進黨是在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範下組成、並受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保障的政治團體,所以民進黨效忠的國家當然應當是中華民國,而絕不可能、更不應該是所謂的「台灣共和國」。試問,憲法為什麼要保護一個主張要消滅憲法主體的團體呢?所以,民進黨荒謬的地方在此,令人遺憾的地方也在此。


其實,大陸當局這幾年來也都將「一個中國」的詮釋,改為「大陸與台灣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並沒有特別的強調過去那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論調。因此,台灣與大陸不但依照我們憲法不是國家與國家的關係,就是大陸也不認為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因為兩岸目前分立、分治的現狀,肇因於二次大戰後的國共內戰,本來就是歷史糾葛的產物。我們不承認大陸可以代表完整的中國,因為我們中華民國也是構成完整中國的一部份。


雖然我們已經宣布解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實際上兩岸自國共內戰迄今,都沒有簽訂停戰協議或和平協議等類似協定,所以兩岸在法理上還是處於內戰的對立狀態。我們自稱「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並不是說我們不是個國家,而是說我們是中華民國、目前統治權有效行使的地方是「台灣地區」,絕對沒有降低我們的國格。我們當然不把大陸當作「另外」一個國家,因為「大陸」在我們的憲法中也是一個「地區」,這點國人必須要有所理解。


民進黨企圖以這種方法來打馬,但是「台灣共和國」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時都未成為事實,現在更只是存在於民進黨少數人的心目理念中。三月的總統大選投票,超過百分之五十八的民眾更以手中選票,表達出他們不接受民進黨台獨黨綱的意願,所以民進黨譴責馬英九總統「叛國」,只是自己劃一個靶,來自以為打到馬英九總統要害,其實根本不會受到絕大多數民意的認同。

(本文刊登於2008-09-11╱中華日報╱第2版)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