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台北縣聯合號海釣船六月十日凌晨在釣魚台南方海域6海里海釣時,遭日本保安廳巡邏船撞沉。十五日,日方調查報告出爐,除宣示釣魚台的主權,並向船員表示遺憾外,更將日方艦長依「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與「業務過失傷害罪」被送檢方偵辦;而台灣船長何鴻義也被依「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移送。

對此,我國外交部長表示雖然感受到日方的善意,但是仍與我方期待有些落差,並希望日方明確做出道歉,同時對於日方起訴我方船長一事表示不能接受。十六日,外交部長更召回駐日代表許世楷,以表達對日方此一調查報告的不滿。然此一召回行動在國內卻引起軒然大波,而藍綠陣營的情緒性發言,更模糊了問題的癥結。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就認為強硬召回駐日代表,是馬政府有意將過錯推給許世楷,順便剷除扁政府時代的前朝遺老。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抨擊馬政府打算讓許世楷成為代罪羔羊。藍營則有立委質疑許世楷擁有日本永久居留權以及台獨的立場,明顯向日本傾斜,難免讓人有「台奸」的懷疑。

二、召回駐外代表乃是國家態度的展現,非清算個人


這些政治性的揣測與情緒言語,其實模糊國家外交處理的焦點。我國政府召回許世楷,是一種國家行為的表現,主要的目的應在於表達對日方處理態度的不滿,並希望藉召回駐外代表的方式,升高問題的嚴重性,給予日方一定的壓力,促其以更謹慎與更符合我方期待的方式來處理此糾紛,以維持雙邊關係的穩定。如果將此召回的動作解讀為馬政府對許代表處理方式的不滿,或對其個人表現的質疑,都不恰當。依照外交關係的規範,外交代表主要是代表政府常駐外國首都或國際組織總部,在本國外交部長的指揮監督下,直接與駐在國政府或國際組織維持互動。外交代表對外代表一個國家的政府,許世楷在日本,不論進、退、談判、交涉等,都代表著中華民國政府。當然其作為不能逾越本國政府的授權與指令,對政府訓令的執行,也不能打任何折扣。換言之其交涉或談判的行為與立場,只是傳達與反映我國政府的意向,與個人政治態度應無關係。若其對外之作為有逾越授權或有損國格,則政府自可將其召回撤職,甚至進一步予以查辦。


許代表駐日多年,台日間關於釣魚台之漁業糾紛也非首次發生,在沒有接獲政府新的指示前,其根據過去政府的指示來處理類似的糾紛,難謂不當。外交部後來的說法較為軟化,表示我國政府召回許代表,主要是請其說明與日方交涉之過程,及日方回應的第一手資訊,以作為我方研判未來如何與日方繼續交涉的參考,因此也沒有考慮更換駐日代表。這種說法,一方面是向日本政府宣示,我國新政府處理釣魚台的政策已經轉變;但另方面,我方也軟化態度,對召回許代表的原因有了更軟性的說明,且沒有立即更換其他較為強勢的駐日代表,其實就是預留轉寰餘地給日本政府,讓雙方在處理此問題時,都能夠調整作法,以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新平衡點,避免台日關係急速惡化。


至於許代表在返國後,因不滿藍軍立委戀棧權位與台奸的批評,憤而提出辭職,辭呈尚未被批准前拒絕赴立法院備詢所引發的爭議,以及擁有日本永久居留權是否恰當等問題,則是後續衍生出來的事情,其實與上述台日關係的處理均無關係,不該混為一談,而模糊了問題的焦點。

三、不應以國內政治思維來解讀國家對外行為


馬政府上台後對於釣魚台主權與漁權爭議的立場,顯然與過去陳水扁政府和李登輝政府有很大的不同。此次面對日方的強勢反應,我方以召回駐日代表的行動抗議,確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六月二十日,日方派出的日本交流協會副會長到船長家裡,並攜帶日本海上保安廳十一本部那須部長的道歉信函,也表示願意賠償船長損失。召回駐日代表,展現我國政府堅定的立場,確實是此次爭議能夠圓滿化解的關鍵因素。各界不應該把召回代表一事,再用藍綠政治對抗的思維來解讀。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